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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电表"张冠李戴"两家互相买单 一户18年多交电费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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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6 08: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厦门网  2010-07-25 15:00
  

  近日,豆仔尾路342号居民陈先生发现使用了18年的电表,竟是对面邻居的。这栋楼是1990年建成,1992年入住的,18年来,陈先生和邻居都是互相替对方买单。陈先生到电业局打清单初步算了一下,因电表“张冠李戴”,他起码多掏了一万多元电费。

  疑问

  两口之家每月要用三四百元电费?

  电表用了18年,为什么到现在才发现这个问题?

  陈先生解释说,豆仔尾路342号是集体宿舍,陈先生的对门邻居以前的用电量跟他差别不是很大,加上工作忙,他并没有去细心核算电费。平时,陈先生交电费都是直接存钱到一卡通代扣。

  2006年以后,陈先生对门邻居的儿子们陆续结婚,家里也不断添丁。人口多了,家电数量随之增加。“单单空调,他们家就有5台之多,而我家才两台,而且我经常出差,没怎么使用空调。”

  今年,陈先生退休了比较有空,他去查电费,一查吓了一跳:自家每个月要三四百元的电费,竟然是对面邻居的三四倍,陈先生对高昂的电费颇为不解。

  记者昨天看到,两个电表一个是两万多度,一个是四万多度,两者差距确实巨大。

  谜底

  18年来一直替邻居买单

  7月9日,电业局的抄表员要到楼下抄表,陈先生专门等着抄表员。有的小区居民也听说了此事,都帮他留意。“老陈,抄表员来了。”听到楼下邻居吆喝,陈先生马上跑下楼。

  陈先生将怀疑的焦点就锁定在电表上。在此之前,同一个小区3号梯就发生过一起异性同名的两户人家,电表“张冠李戴”的先例。

  陈先生将自己的怀疑跟抄表员说了,抄表员一开始不相信,说都是按照电脑记录来操作的,不会弄错。在陈先生的一再坚持下,抄表员在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上,调出陈先生家电表的用户名,跳出来的果然是邻居周某的名字。

  这下,谜底终于揭开了。18年来,他一直在替邻居买单。

  不满

  谁来补偿多交的钱?

  陈先生到电业局打出了他家和邻居家自2000年以来的电费清单,经过比对核算,陈先生多交了10321.45元。2000年以前的缴费记录,由于没有存底,陈先生无法查到。

  陈先生找到电业局,希望能给个解释。

  电业局表示,将跟周某沟通,让周某补交电费,电业局将把这些钱交给陈先生。

  陈先生不愿接受这种处理方式。他认为,自己跟电业局是契约关系,出了问题,电业局应该直接补偿,不应该在两个居民间处理。

  陈先生还要求,电业部门要算出自己多交这些钱的利息,他宁愿将这些利息捐给慈善总会,也不愿这些利息就这样“被蒸发”。

  回复

  房子建成时就弄错了

  记者昨天联系了电业局思明分局的张先生,他之前曾参与了此事的处理,对情况较为熟悉。

  张先生说,接到用户投诉后,电业部门多次派人到现场查看。据了解,电表是房子建成之时就弄错了。

  张先生说,电业局目前的处理办法还是继续跟周某沟通,让他补出那部分钱。

  不少居民反映,2001年左右,电业局曾对这个小区的电表进行改造,居民质疑,为何当时不核对好用户与电表的对应关系。

  张先生解释,当时并非是改造,而是陈先生所在小区电表设备,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使用到2001年时,已到了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电表要进行周期更换。当时的更换工作只针对电表,并未涉及线路,所以不会进行核对。

  文/图 记者 王东城 实习生 窦梦月

[责任编辑:陈冰华  来源:厦门晚报]

http://news.xmnn.cn/xmxw/201007/t20100725_1507412.htm

  电业局当然是要负责的,补偿多交的钱给陈先生,还应该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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