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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台湾“府院”20日将讨论是否设立“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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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08: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海网7月17日讯 对于“政府”是否成立“廉政署”,“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昨晚表示,马英九非常重视肃贪工作,20日将邀请相关单位进行讨论;会后将做具体裁示,并向外界说明。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罗智强昨天晚间指出,对于肃贪工作,马英九非常重视,除以身作则,也将提出具体做法。马将于下周二(20日)邀请相关单位,针对是否成立廉政署提出报告;会后将作具体裁示,并向外界说明马的看法。

罗智强表示,近来部分法官涉及集体收贿,“国人”对司法风纪高度关注,马英九也相当重视。事实上,马英九对于廉政工作一直不遗余力,2008年参选“总统”时,即提出廉政革新政见,其第1点即是设“廉政委员会”,推动“干净政府”。

对于是否设“廉政署”,马英九在政见中明确表示“不少人建议台湾应仿效香港、新加坡设立肃贪专责机构,…但我们认为变动过大,必须审慎而行。因此先推动‘廉政委员会’,以2年为期,视其成效,再决定进一步的改革方向。”

罗智强指出,马任期已届满 2年,正是具体检视是否设立廉政署,作为肃贪专责机构的时机。

至于外界质疑,马英九在2009年接受新加坡媒体专访时,曾表示台湾没有必要设像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或香港的廉政公署。对此,罗智强澄清。

罗智强表示,关于廉政署设置与否,基本上见仁见智,社会上对于是否设立廉政署也有诸多讨论,例如有人对是否会产生和调查局功能重复,产生“叠床架屋”的情形,有所疑虑;或认为情况不同,不必与新加坡或香港作法一致。

此外,他说,也有意见认为,设立廉政署可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接轨,并有展现打击贪腐决心、统一事权落实改造等优点。特别是在这次部分“高院”法官涉及集体收贿事件,“国人”对肃贪有高度期待,这一点也会纳入考虑。

罗智强表示,马英九在竞选政见中已说明以2年为检验时程,决定进一步的改革方向。现在2年时间已届,马下周会同时参考正反意见,评估利弊,作出裁示。

他指出,重点在于哪一种制度的调整,最有利于肃贪工作的进行,落实人民政风清明的期待,这才是思考的重点。
http://news.ifeng.com/taiwan/1/detail_2010_07/18/1788747_0.shtml
在肃贪方面,大陆向台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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