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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房产局长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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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18: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都周刊  @ 2010/7/17 17:36


广泛流传于长沙被拆迁的上访者手中的日记。 摄影_鲁晟


被拆迁得不到合理补偿的杜展球,在看过局长日记后,总算明白求助无门的症结所在。摄影_李锋


家住长沙东牌楼北栋35号的杨卫辉被2次强拆之后,现在“回家”的路非常困难。摄影_李锋


长沙西长街更生坪前巷22号唐跃南一家说天天轮流值班,害怕家里一没人,就又来强拆。摄影_李锋

  南都周刊记者_李继锋 实习生 李蔓倩 长沙报道

  神秘“日记”

  杜展球为了讨回应得的拆迁补偿,已经整整奔波了5年。

  直到有一天,她有机会读了长沙市开福区房产局前副局长曾新亮7个多月的工作日记后,才算真正明白过来,这么多和她一样的被拆迁户求助无门的症结所在。

  2010年7月7日,顶着36摄氏度的太阳,这个52岁的倔强女子,向《南都周刊》记者展示了自己保存已久的“局长日记”。打开日记,她说:“如果你没有亲眼看到日记,绝对不会相信,一个副区长会在大会上称,对待上京上访人员,‘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

  “敌对势力”这个说法,让杜展球的人生充满了折腾。

  1995年前,杜展球一家在长沙市最繁华的芙蓉区袁家岭地段,有着一幢一百余平方米的商住两用二层小楼,为了配合政府建设而拆迁。1996 年,他们带上拆迁赔偿款与长沙市房产局天心区分局白沙房管所,签订了开福区蔡锷路司马桥4号直管公房的转让协议。没料到,这桩房屋买卖从此改变了一家人的命运。

  按照1986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关于城镇公房补贴出售试点问题的通知》,杜展球一家合法购得了这处56.73平方米的房子。此处房子为老房,没有排水设施,杜家装修了室内,花钱疏通了下水道,希冀过上安稳的小日子。

  然而,平静的日子还不到5年,第二次拆迁骤然而至。2001年10月,司马桥4号房屋由开福区房产局实施拆迁,杜家再次面临搬迁。但令她诧异的是,这一次,开福区房产局不承认杜展球当初的买卖协议,称当初她付的含购房款以及手续费的37500元,只是付的房租。

  杜展球的家被临时安置在汽车西站附近广厦新苑二楼一个安置房里,她拒绝在拆迁赔偿上签字,带着当年的购房款发票等一包证据,开始了漫漫5年的维权路。

  2003年,杜展球因为越级上访,被劳教3个月;次年5月,杜索性滞留北京上访,直到2006年初,她才悄悄回到长沙继续维权。现在,每周一到周五,她都会早出晚归,乘公交车去长沙市房产局或者开福区房产局上访。

  “也就是在2006年,在开福区房产局上访的过程中,有人偷偷送我两本曾新亮副局长关于拆迁的工作日记,大家都争着复印,争相传阅,但看后心都寒了。”杜展球逐页翻着两本字迹潦草的日记,不断地向记者纠正错别字,介绍里面涉及的官员和拆迁户。

  “拆迁”培训班

  这两本日记广泛流传在这个城市被拆迁的上访者手中,一本记录时间为2001年10月至12月,另一本是2003年9月至12月。每逢与拆迁有关的重大事件,日记中均有记载。据开福区被拆迁户证实,日记出自长沙市开福区房屋产权管理局(简称开福区房产局)前副局长曾新亮之手。

  两百多篇工作日记,记录了开福区房产局在拆迁中的各项工作安排、当年的市、区领导的指示、以及如何应对上访等等。

  “长沙市拆迁办在海伦大厦主持召开了拆迁业务培训大会。上午报到,下午正式开始,首先由长沙市房产局副局长魏建超作学习动员报告,魏一并介绍了长沙市当前的拆迁任务。他对拆迁的重要部分进行了讲解,并对六个部分进行强调。”

  “局长日记”以12页的篇幅,详细记录了2001年10月18日那次拆迁业务培训的盛况。

  长沙市法制局以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庭长,也来讲授关于拆迁的法律知识。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拆迁办副主任杜湘晖则详细讲解了补偿费用的明细。会议一直持续到2001年10月19日的下午。

  据湖南一位长期关注拆迁的民间维权人士介绍,长沙市的大规模城市拆迁与棚户区改造,肇始于那次规模庞大的“拆迁业务培训大会”。

  2004年5月31日,长沙市拆迁办副主任杜湘晖,曾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上撰文介绍了长沙市的旧城改造,文章写道:“从2000年五一路改扩工程起至今连续每年城市拆迁总量均在100万平方米以上,总被拆迁居民达20000余户,被拆迁企业单位2000余家,拆迁量之大、面之广、速之快是长沙史无前例的。”

  当时,成立才5年的长沙开福区,适逢新老拆迁条例交替之时—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2001版拆迁条例)公布执行。在隆隆作响的推土机声中,公众对2001版拆迁条例的出台寄予了厚望。

  此前1991版拆迁条例鼓励政府实行统一拆迁,2001版拆迁条例则取消了这一模式,并规定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委托拆迁,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同时要求拆迁管理部门下属的拆迁公司,根据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等原则,进行脱钩改制。

  但是,这两本日记所记录的并非如此行事。

  2001年11月10日,时任长沙市拆迁办主任的莫树根明确表态,政府不能再搞拆迁,展览馆路指挥部不具备拆迁资格。事实上,这仅仅是有此一说而已。随后的日记表明,地方政府在寻求暴利中一直在实行统一拆迁,2001版拆迁条例“名存实亡”。

  “指挥部要有个拆迁部……要与办事处密切配合、(包括)公安、城管。”2003年10月31日的日记中,还记录了拆迁中的利益分配:“指挥部20%,办事处15%,房地局65%。”

  2004年11月16日,在拆迁培训大会召开之后,沈佑斌位于展览路的54平方米的房子,被拆迁队强行拆除,家具全部被埋到了废墟里。他说,“此次展览馆路的开发是长沙目前开发中群众反应最激烈的一次,有近千户群众上访。”

  沈佑斌被迫走上了上访路。

  “按敌对势力办”

  2002年沈佑斌因去北京上访,被治安拘留15天。随后,开福区又有一批“拆迁访民”被拘留、被劳教、被判刑。

  2003年11月,沈佑斌被正式批捕,并提起公诉,理由是“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2004年6月22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判决沈佑斌四年有期徒刑。

  “我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现在有身患重病,丧失了劳动能力,贫困潦倒。”53岁的沈佑斌一字一顿地说,“那几年,仅我知道的因强制拆迁被拘留、劳教、判刑的长沙市民以及郊区农民很多。

  为了证实所言非虚,沈佑斌,在数小时内就从家里翻出27份拘留、劳教、判决书等复印件。

  位于长沙市房产局12楼的信访室,每天都聚集着少则几位、多则数十位的被拆迁上访者。他们有被强拆没有得到合理补偿的家庭,有私房着火后,即被当地房产局占有产权的老上访户。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周忠良家400余平方米的祖产。1992年和1994年,长沙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私改遗办),两次给周家下达了维持原有改造的决定,理由是:周忠良家改造时已将房屋出租,不符合返还条件。

  能够说明房屋究竟“是否出租”的最权威证据——房产档案,此刻变得无比重要。2009年3月,由于机缘巧合,周忠良有幸见到了原始房产档案。4个月后,历经曲折,周忠良才拿到了房产档案复印件,证明了房产档案被篡改为出租的记录。以此,房产局拒绝交换周家祖产。

  2001年10月29日,在曾新亮的日记里,有以下记录:

  李区长强调警钟长鸣,不能低头看,要抬头看路,有职务就有责任。1.要造势,打击和判一批;2.触法要处理;3.克服困难,明了责任,心中有数。南平建筑公司产权问题闹事,各单位要把维稳工作做头等大事来抓。并强调“五包一”政策:领导包调查、包协调、包督办、包结案、包稳定。“要主动出击,注意方法,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

  2003年10月17日,日记中再次出现,“继续发动打击一批,判一批,教育一批”的字样。同一天,日记中还出现“对组织策划,上京,闹事的,采取劳教处理”等文字。

  “五招三十六法”

  2003年12月30日,“局长日记”在这一天记录道:“区委区政府召开市人大、市政协的两会维稳工作,陈大庆(时任开福区常委、政法委书记)布置维稳工作方案。”同时对开福区的维稳工作给予肯定,“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政令畅通”,“力度大,得到市政府的好评”。陈大庆同时布置任务,“在元月1日到16日之间要不发生到市、京的上访”,“要坚决堵住‘堵路’、‘堵政府’的事件发生。”

  一位房屋拆迁民间维权人士分析“局长日记”后认为,该日记记录的拆迁方法以及息访手段至今仍在长沙乃至周边地区沿用。他认为,芙蓉区东牌楼 “和谐”拆迁的“五招三十六法”,有青出于蓝胜于蓝之势。

  2010年7月8日晚,东牌楼霓虹灯闪烁,一片热闹气氛。周边有平和堂、酒吧一条街,属于长沙最中心、最繁华的五一商圈。

  “二折到三折啦!”一排排两米左右的蓝色围挡,挡不住后面商铺甩货的叫卖声。大红色的“征”字取代了“拆”字,在霓虹灯的照耀下,显出一种枣红色。周围的一个红色圈圈不仅圈住了“征”字,也圈住了那片地——东至蔡锷路、西至黄兴路、南至解放西路、北至东牌楼路范围内9.2894公顷。

  这是自2009年7月,《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规定》正式实施后的首个“东牌楼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

  该政策从字面上去掉了此前拆迁中暴力、血腥等强制性色彩,其最大的亮点是将拆迁改为征收,这一政策也被认为是国务院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前的先行试点。

  一份比征收令更为详细的“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摆在了东牌楼居民面前——原殷殷期盼的就地安置,最终化为泡影。“政府打着棚户区改造征收国有土地,实为商业开发。”东牌楼居民将矛头直指政府。

  不仅如此,按照芙蓉区公布的补偿基价,东牌楼征收补偿为每平方米4562元,“已是长沙市棚户区改造中最高”——岳麓区是每平方米3278 元,中山区是每平方米4391元。加上提前搬迁奖励、支持重点工程奖励、寻找房源等奖励,东牌楼最积极的居民房算下来每平方米要6000多元。

  芙蓉区委书记钟钢在一次视察中说,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大对经营户的管理力度,对个别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征收户,不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要通过其单位、部门做工作;对于困难户,要积极为其解决实际困难,争取早日签订协议。仅仅3天,芙蓉区东牌楼棚改项目征收指挥部(以下简称东牌楼指挥部)便与102户签订了协议。

  “这是用的第4法‘最低住房保障法’和第13法‘化整为零法’”。有住户议论到,她还提供了一份据说是东牌楼指挥部的经验推广资料,里面例举了“五招三十六法”。其中第五招是“以法拆迁,公平正义”,下面6法中,“治安管理”由公安部门对拆迁户全程跟踪,加大法制教育力度,而“检查介入”,则是拆迁户个别要价过高的情况下,由检察院介入。

  2009年11月9日,下午3点多,居民穆明德的丈夫正在家中狭小的店面里照料生意。七八个身份不明的人闯了进来,抬手抬脚、不由分说地将他拖出店面。就在3天前,征收指挥部曾发布一道措辞强硬的命令,要求征收范围内的商户必须在3天内停止经营。穆明德对此毫不理会——这个经营寿服等丧葬用品、证照齐全的小店,是她家的祖传产业,停业即意味着断绝一家人的生计。

  在湘潭市加快新型城市化步伐,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之时,2009年11月6日,湘潭市副市长谈文胜率领各部门负责人前往长沙,考察学习长沙城市房屋拆迁和棚户区改造的先进经验。

  据长沙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透露,开福区拆迁模式和芙蓉区的“和谐”拆迁模式已经在湖南各地遍地生根。

  “造城”冲动

  7月14日晚,《南都周刊》曾向曾新亮求证日记真伪,他说单位搬家时自己已经退居二线,估计是日记丢失。“即使有也没有关系了”,“是堂堂正正,没有什么不能见光的”。曾新亮还一再强调,“都是上级领导工作布置,他只是记录,也没有行贿受贿,没有什么关系。”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指挥部女士称,今年53岁的曾新亮做事比较认真,从房产局一名普通工人一直做到副局长,属于副科级干部。

  曾新亮在担任副局长的时候,曾经兼任开福寺路拓改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部部长,2006年7月7日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免职,随后在开福寺文化广场建设指挥部任副指挥长。

  对于“局长日记”中提到的开福区强制拆迁以及对上访户的强力打压,直到现在,曾新亮还是坚持认为那样做是必要的,也是正确的。“开福区的旧城改造的成绩在全市是领先的,那几年的上访也是比较少的,至于那些违规的上访户,政府部门当然要严厉打击。”

  “四方新城崛起城北,青竹湖路网全面开花,一百六十多条背街小巷脱胎换骨,开福寺路拓出一片新貌……一连串的建设成果刷新了城北旧貌,为开福区平添了无穷魅力。”这曾是2005年挂在湖南当地一家网站的文章,歌颂开福区的城市新貌。为了这个“新貌”,一批拆迁户的“牺牲”,印证着政府的“造城冲动”。

  2010年4月29日,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到访长沙,参加长沙市政府与华远在坡子街项目一号地举行奠基仪式。“这是湖南省一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也是尝试市一号核心区重建项目。一年的拆迁,完成了约80%的拆迁工作,刚完整地平出了一号地,政府很重视。”任志强说。

  当地媒体亦称,由知名央企保利集团投资的保利南湖广场项目正式奠,5年内,南湖片区这个长沙最大的棚户区,也将被改造成现代化滨江商务中心。

  新一轮造城运动,正在长沙拉开帷幕。而拆迁所引起的纠纷,不可避免地在这座城市还得继续重演。

  “网上80%的拆迁评论都是负面的,我发现相当部分是误解造成的。”长沙市拆迁办副主任杜湘晖有些委屈。

  而杜展球常常站在暂居的二楼前向外眺望,窗外远山如黛,蝉声如织,身后却是家徒四壁。她说自己根本不喜欢这里,还是怀念袁家岭的车水马龙,可是那里已是别人的酒店。她不明白的是,政府声称“棚户改造,福泽于民”,他们为什么都被挤到了郊区。

  日记摘录

  2003年11月26日

  政府召开拆迁维稳会议,李继红主持。柳美景书记传达市里对维稳工作要求高,拆迁户密谋上京,我们必须踏死。高度统一认实(识),统一思想,统一信心。在(再)次重申政策不能变。责任要落实,解决拆迁户问题,一个领导包一户。掌握证据收集材料。

  赵书记: 保护城市建设成果的需要,树立信心,他们只是少数,我们有胜(盛)大的物质几(基)础和政法机构。全力一服(以赴)不容许在(再)有拆迁户上访,由街道和指挥部配合做工作,做好拆迁谈话记录,由袁正恒局长负责。打击由陈大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负责。到信访局联系处理。法制办对达不到违法的拆迁户,办学习班。

  严明纪律,责任追究。发现问题不报告是违律的,处理问题不去做好是水平问题,出了问题不知道是责任问题,出现上北京的要处理人的。

  2001年12月9日上午

  市局召开拆迁遗留问题专题会议,拆迁上访事件给房产局带来影响:补偿过低,拆迁回迁,家庭困难,要借钱。要解决拆迁户问题,不是市房产局和市反腐局,只能由区政府来处理,今天主要是献计献策解决问题。对拆迁户作一个统一的文件答复:政策的统一性,执行的连续性,处理的规定性,打击的力度性。统一思想,理顺头绪,认定性质,政策不变由时间来解决。各级配合想办法化解矛盾,对每户做工作作好记录,为首分子严厉打击。请反访局、拆迁办在()时候明确答复,如果再吵事,请有关部门给予严厉打击。做工作应是:三句好话,不多,给一马捧捧。反访局()局长。加班做好拆迁工作,统一思想政策不变。上下统一行动,抓他一二名为首分子,进行打击。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具体解决,有必要给一个统一答复,各指挥部再次清理一下有没有错误,进行调整。

  2001年10月31日

  以房地产公司作为班底,指挥部有个拆迁部,()负责,要与办事处密切配合公安城管。利益分配,指挥部20%,办事处15%,房地局65%。工作房地局提早培训,把整个手续办好。抓紧招商。

  五招三十六法

  第一招为“惠民拆迁,让利于民”,其下有“低保救助”、“优抚安置”、“弱势补偿”、“最低住房保障”、“居住地一致”等5法。

  第二招为“以情动迁,借力推进”,其下有“赔偿安抚”、“单元推进”、“风俗安置”、“中介、搬迁助迁”、“理财助迁”等5法。

  第三招为“顺势促迁,差异解决”,其下有“双向沟通”、“借势造势”、“化整为零”、“以退为进”、“就近置换”、“矛盾分割”、“定向突破”、“装修评估”、“限期通告”、“迂回助迁”等10法。

  第四招为“行业助迁、部门介入”,其下有“工商管理”、“社保介入”、“民宗化解”、“统战介入”、“文体促进”、“卫生介入”、“协会介入”、“改制促迁”、“垂直管理”、“中介隶属”等10法。

  第五招为“以法拆迁,公平正义”其下有“治安管理”、“检查介入”、“搁置争议”、“证据保全”、“稽查督促”、“声势助迁”等6法。

http://www.bullock.cn/blogs/ndzk/archives/117705.aspx

“对待上京上访人员,‘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 那是相当威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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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21: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就是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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