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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暑假来临青少年犯罪进入高发期 受害者多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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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16: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至今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审理的在校生刑案一半发生在假期且大多数在暑假
  暑假来临青少年犯罪进入高发期

  法官表示:预防青少年犯罪社区应发挥作用高三考生暑期“疯玩”家长监护不足易入歧途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对学生们来说,幸福的暑假又开始了。但是,记者调查发现,暑假恰恰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期。

  2009年至今,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审结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一半发生在假期,其中绝大多数发生在暑假。这一统计结果的准确性,也从海淀、大兴、通州等区法院得到印证。

  暑假犯罪·数字

  一进暑假青少年犯罪高发

  记者对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2009年至今审结的全部在校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

  统计结果表明,2009年至今该庭共审结在校学生犯罪案件30件51人。其中,发生在假期的犯罪案件为15件30人。

  从案件数量上来看,假期犯罪占到案件总数的50%;从犯罪人数上来看,假期犯罪的学生占到犯罪总人数的58.9%。

  据了解,绝大多数假期犯罪发生在暑假。由此可见,暑假虽然时间不长,却是在校学生犯罪的高发期。

  相关采访

  此前,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尚秀云也曾介绍说,每年的6、7、8三个月,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期。从该院少年法庭审理的少年犯罪案件来看,暑假犯罪案件占到相当一部分比例。

  通过对大兴、通州、崇文等区法院的走访,记者也得到了同样的说法。

  暑假犯罪·特点

  超八成犯罪者是男孩

  根据统计,犯罪学生绝大多数为男性。30名在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受审的被告人,男性有25人,占到总人数的83.3%。

  法官解读

  未成年男性精力旺盛体力充沛,同时自我约束能力弱,遇事更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因此比未成年女性更容易滋生事端。

  在假期,父母对未成年男性的管束往往比女孩要松,未成年男性更容易脱离父母的监管。

  而另一方面,未成年男性户外活动较频繁,容易受到不良影响,因而出现问题的概率也较大。

  受侵害者多为未成年人

  从被害人角度分析,学生假期犯罪侵害的对象多为年龄相仿的同龄人。

  15件案件中,有9件案件的被害人为未成年学生,占到总数的60%。

  而这与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近年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的结果类似。根据该院统计,每年暑期,都是未成年人遭受意外伤害的高发期。

  法官解读

  年龄相仿的同龄人对犯罪侵害行为的抵御、反击能力较弱,这也使他们多成为学生犯罪侵害的对象。

  职高学生犯罪占七成

  从所属学校角度分析,职业学校学生犯罪比例较大。30名被告人中,23名来自职业学校,占到总人数的76.6%。

  法官解读

  职业学校学生没有升学压力,假期不用为升学而补课,闲暇时间较多。

  同时,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直接面临就业,处于向社会过渡的边缘,心理更倾向成年。

  他们对接触社会持开放态度,平时结交社会闲杂人员的机会也较多,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误入歧途。

  暑假犯罪·原因

  夏天天热户外活动多犯罪高发

  法官告诉记者,假期未成年人户外活动较多,尤其是夏天,由于天气炎热,傍晚或晚上未成年人外出的频率比寒假更高。

  但是,由于经济实力所限,小区、胡同一般是他们活动的聚集地。而小区、胡同较僻静,过往人员也较少,属于相对封闭的公共空间,为犯罪提供了较好的屏障。

  数据支持

  现有的案卷材料显示,小区楼下、胡同里是学生假期犯罪高发地。15件案件中有13件发生在小区、胡同里,占到总数的86.7%。

  玩心重却没钱侵财类案件突出

  法官表示,假期来临,在校学生的学习压力骤然获得释放,有多余的精力去上网、玩游戏或进行其他休闲娱乐活动。

  很多孩子“玩心”强烈,但又囊中羞涩,加之法制观念淡薄,于是铤而走险去通过犯罪手段“弄钱”。

  而这种孩子“弄钱花”的犯罪动机简单,随意性强,往往在街头看到衣着光鲜、携带贵重财物的事主,便临时起意实施了犯罪。

  数据支持

  根据朝阳法院统计,绝大多数案件为侵财类犯罪。15件案件中,抢劫9件、盗窃4件,侵财类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86.7%。其中抢劫最为突出,占到60%。

  常聚会玩乐结伙犯罪多

  法官说,在假期里,未成年人经常与朋友聚在一起吃喝玩乐,伙伴关系比平时更加亲密融洽。

  对于一些少年而言,“哥们儿义气”是他们的道德准则和行为准则,因此容易因“哥们儿义气”而卷入犯罪。

  同时,毕竟未成年人尚处于成长发育的青春期,身体没有成年人强壮,而犯罪具有冒险性,基于“两人胆大、三人不怕”的心理,他们也往往选择结伙作案。

  数据支持

  朝阳法院的调研统计印证了这一点。15件案件中,有8件是共同犯罪,占到案件总数的53.3%。

  尽管共同犯罪比例过半,少年被告人之间却没有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他们结伙比较随意,多数情况下是出于哥们儿义气或朋友面子,一时兴起而参与到其中。

  暑假犯罪·专家说法

  假期期间学生变成“三不管”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尚秀云此前分析认为,学生假期属于“三不管”时期——家里管不了,学校没有义务和责任管理,社会没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是青少年的“失控期”。

  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刘鹏为此建议,在放假前夕,学校应该密切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在假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发挥社区作用

  刘庭长说,放假期间,学校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社区的联系,了解学生假期活动情况,配合家庭、社区发现和解决问题。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所长鞠青教授也同意刘鹏的观点。他认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要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让家庭、学校和社区三个环节沟通、互动,形成一套完备的预防体系。

  特别提醒

  高三考生“放松”期间易入歧途

  如今高考刚刚结束,尚秀云庭长此前曾通过媒体提醒说,刚刚结束高考的高三毕业生的状况最值得家长和社会关注。

  刚刚参加完高考的考生从紧张学习中摆脱出来,爱玩、好动的能量瞬间释放,整个过程中伙伴关系上升、亲子关系下降。

  这使得暑假户外活动增加、家长的监护职能下降,使他们容易误入歧途。

  尚庭长举例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几个刚参加完高考而且成绩非常不错的考生去喝酒庆祝,酒后用啤酒瓶将邻桌客人打伤,本应走进大学的好孩子最终身陷囹圄。 (文/记者 付中 通讯员 刘佳)

http://report.qianlong.com/33378/2010/07/03/4442@5851824.htm
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教育,不要让他们走错人生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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