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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北京公安局长立“三铁规”治警 谁再捞人就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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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07: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宣布“三项铁规”治警傅政华立“三铁规”治警

  本报讯 (记者甘浩)昨日,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在市公安局2010年第三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大会上,宣布三项铁规治警,将就警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通风报信等问题进行严厉整治。警员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一律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傅政华宣布了“三个凡是”铁规铁纪:凡是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一律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凡是泄露警务工作秘密、违法办案、办人情案的,一律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凡是打听案情、说情托人、接受吃请、收受财物的,一律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检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强烈,就下大力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在一个月内集中开展以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打听案情,通风报信为重点的第三次全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不管过去功劳有多大,能力有多强,资格有多老,违反铁规铁纪的一律坚决查处。”傅政华表示,今后谁再捞人收钱就坚决开除谁,谁再打听案情,办人情案、关系案就坚决处理谁。民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要向上追究直接领导、上级分管领导的责任。被追究领导责任的领导,一段时间内不能提拔使用。

(责任编辑:马涛)

http://news.sohu.com/20100703/n273251476.shtml

本来就是本分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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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07: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都是反复重申,却是反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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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13: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捞人的怎么办?
既往不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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