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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广东江门公务员廉政公积金被指变相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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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0 09: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民网

  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廉政公积金”开始在广东江门市试水。

  本报获悉,《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下称《办法》)目前已经印发。6月29日下午,江门市委专门召开试行廉政公积金制度动员大会,江门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均参会。

  《办法》显示,从7月1日起,江门市直单位符合参与管理条件的4600多名公务员,将按照1:1的缴纳比例缴存廉政公积金,每年江门市财政为此支出预算近2000万元。

  “作为强化廉政的一个手段,廉政公积金由江门市纪委提出建议,经过江门市委决定后,自2007年开始联合江门市财政局进行探索。此次印发的《办法》明确了廉政公积金的缴存、支付、法则、管理等内容。”29日下午,江门市纪委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作为公务员履行廉政勤政责任的一种经济奖惩机制,廉政公积金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制度创新。

  守纪每5年可兑现70%

  “我们主要针对有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公务员,所以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参加。目前江门有4600多名公务员符合条件,通过动员,预计99%的人都会参与。”上述纪委人士介绍,《办法》采取自愿原则,如果觉得经济困难或没必要的公务员,可以不参与。

  “以5年为一个动态间隔时限,凡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规定,未受到处分的公务员,到期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余款为长期基金存至退休时一并领取。”《办法》也规定了相关的惩罚措施,按照处分的程度扣除相应的已存公积金。

  “由于争议较多,江门在推出该制度前,进行了多次调研。争论较多的是缴纳金额。”上述纪委人士表示,如果缴付数额太低,廉政公积金制度就起不到激励约束的作用,如果公积金主要从公务员工资收入中扣缴,结果势必影响公务员退休前的生活水准,如果提高的缴纳金额主要依靠财政补助,则会进一步加大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倒成了变相涨工资。

  《办法》最终定下的廉政公积金缴存标准按现任职务拉开了档次:厅级干部1600元/月(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1:1比例缴纳的总数,下同),正处(局)长1400元/月,调研员、副处(局)长1200元/月,副调研员1100元/月,正科长900元/月,主任科员、副科长750元/月,副主任科员600元/月,科员400元/月,办事员(含试用期人员)300元/月。

  变相加薪?

  廉政公积金制度 是否是“变相加薪”?有行政管理方面的专家提出,如果不违规受处分,这些公务员相当于增加了工资。“目前,公务员的待遇相对来说比较高,不管有没有这个制度,公务员本就该廉洁奉公。另外,每年财政是否应该支出2000多万元廉政公积金,也应该经过人大等方面的讨论。”

  “廉政公积金不是‘变相加薪’。”上述纪委人士表示,廉政公积金与福利待遇、住房公积金、“高薪养廉”等是有本质区别的。廉政公积金主要是从教育、监督、防腐倡廉角度出发。“因为廉政公积金账户一半的钱是公务员个人缴纳的。如果5年间出了什么问题就要被扣掉。即使你退休了,也还保留责任追究。”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马敬仁对推出廉政公积金制度表示赞赏。“但是廉政不是取决于某个单项的制度,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马敬仁补充说,在阳光政务方面,政府应做到依法、公正、透明、高效;而在公共财产管理方面,政府也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包括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等,“特别在抑制公务消费腐败领域,要改革公共消费制度,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监控”。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http://news.sina.com.cn/c/2010-06-30/044820576096.shtml

在领导的意识里,贪污是公务员的本分,廉洁应该加薪,以弥补贪污不足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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