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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武汉路桥隧道收费价格听证会仅1名代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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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7 23: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26日,武汉举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收费标准听证会。19名听证会代表仅1名反对,同事物流行业代表表示经营成本增加,必将向下游转移。
中新网武汉6月26日电 备受关注的武汉市贷款建设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收费标准听证会26日举行。19名听证会代表中,绝大多数对ETC(不停车收费系统)表示“认同”,但也不忘为自己所在行业“叫苦”,希望政府给予相关行业提供更多优惠。

收费方案初步拟定

根据听证人陈述的听证方案,本次纳入武汉ETC收费的桥隧为:长江上的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天兴洲大桥及长江隧道,汉江上的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以及三环线西段和三环线新增道路。

依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财务费用、缴费车辆及通行流量、收费年限、财政补贴等要素核定。“五桥一路”(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和三环线)的收费年限为30年(2002-2032年),已实施收费7年,还有23年(2010-2032年);长江隧道、天兴洲大桥和三环线新增道路为新增项目,收费年限30年(2010年-2040年)。

收费标准为:摩托车和客运出租车实行年定额消费,分别为每年280元和500元人民币;5座以下轿车、吉普车、1吨以下微型货车,单次收费为8元,年优惠票为 2460元;6—19座客车、1吨(含1吨)至2吨(含2吨)工具车、小货车,单次收费为12元,年优惠票为3690元;20—49座客车、2吨—5吨(含5吨)货车、拖挂车、特种车,单次收费24元,年优惠票7380元;50座以上客车、5吨—15吨(含15吨)货车、拖挂车、特种车,单次收费32元,年优惠票9840元;15吨以上货车、拖挂车、特种车,单次收费40元,年优惠票12300元。

大多听证代表表示“认同”

武汉市作为中国内地第一个启动ETC试点城市,对本次车辆过江收费方式实行了严格价格听证程序。当天,由8名消费者代表,2名经营者、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5名政府部门人员等组成19名听证会参加人,5名选取的旁听市民和国内近30家媒体与会。

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ETC单次收费体现了“多用多付费,少用少付费,不用不付费”的公平性原则,对此表示“认同”。

但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次费收费偏高,建议适当下调;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年优惠票,应考虑到经常使用路桥隧资源的企业、单位、机构和私家车主的经济和心理的承受能力,涨幅偏大,建议适当降低年优惠票标准;对短时间内经过白沙洲大桥、长丰桥这两座桥的车辆只收一次费等建议。

行业代表“叫苦”连天

虽然大多代表“认同”武汉ETC收费方式,但对于该收费方式对行业的冲击,却又连连“叫苦”,直言要向下游转嫁营运增加成本,甚至不无担心地表示会引起“价格波动”和“社会稳定”。

来自湖北省客运集团的易文成代表说,该集团在武汉三镇拥有付家坡、宏基、新华路等6个汽车客运站,每天进出车站的省内外客车达到了4800余辆,其中90%的车辆均为四类车,三分之二的车辆需要过江运营。收费方式改革后,营运成本肯定将大幅增加,这些成本上涨必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导致客票价格的上涨。

建议政府考虑到公路客运国计民生行业的特殊性,公路客运票价涨价不能随意调整,以及面临高铁和航空的竞争,经营者的负担越来越重的现状,给予客运行业的年优惠票价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优惠。省客集团还经营机场大巴和高铁大巴,建议能够按照公汽的标准收费。

物流行业代表也“叫苦”连天。来自湖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的听证会代表高新军认为,物流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这些年物价飞涨,油价猛涨,但是运价没有跟涨,一台货车背负的税费比较重,运输成本和维修成本比较高,而且超载既不安全又被罚款,不超载又没有钱赚。整个行业处于“微利时代”,业者属于“弱势群体”。一旦经营成本增加,必将向下游转移。恳请政府对这一群体给更多一点的优惠和照顾。

货车车主李国春直言,实行次票制和ETC制对货运行业而言,缴费偏高,这些偏高的桥费就会转嫁到客户和商户的身上,这样商户就会抬高物价,最终“转嫁”到老百姓的身上,让普通民众为其“买单”,并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律师代表质疑合理性

作为本次听证会上唯一一名持反对意见的代表,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庆云表示,“应当取消本次收费方式的变更。”

他说,第一不认为针对市民使用道路桥梁隧道收费符合一个市政府的职责,一个城市政府提供一个有效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服务于城市和市民是他应有的职责,也是一种法定的义务。

鉴于武汉市在中国唯独的一个有独特地理环境的城市,两江三镇格局,桥梁隧道是市民之间工作、生活、交通的必经之路,政府有义务利用财政给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交通基础设施。

至于本次收费的“公平性”,作为武汉近90万私家车主之一的他说,“驾车过江并不是要体现自己的身份,而是为了工作的需要,驾车人不仅比一般公交乘客缴纳了更多的税收,而且带动了洗车、停车、保养等相关行业,给政府解决了更多的就业压力。如果说我多过桥就多收费,这就是一种交易行为,很显然,我相对的交易方那就是市政府。作为一个市场机制,政府不应该参与交易行为。”

第二,成本核算有些地方计算得别不精准,就单个桥梁而言,或者是五桥一路而言,但是我们很显然的忘了另外一个成本应该冲减掉,一个桥梁隧道的建成周边的地价上涨了,由于我国土地法规定的是一级的、国家的,绝对的垄断市场,只有国家才能进行土地的买卖,土地收益在武汉市政府来讲,由于道路通畅以后,地价上涨,以长江二桥徐东村为例,在桥梁没有通之前这里是一个城中村,通了以后这里的地价又是多少呢,这一块的土地收益很显然是被政府拿走了,如果是单个这样的计算,那就是成本无法收回。如果说只要是市政府贷款修的路和桥都要收费,我们不仅仅就是桥梁隧道贷款,社区里面的道路有些也是利用了银行和世界银行贷款修的路,那是不是我们在路上也要收费呢?我认为还是利用市财政的结余,或者是单列一个计划来偿还这个款项。

第三,前提里说收费是限制不必要的人过江,在汽油高涨的情况下,每天早上和晚上形成一个高峰的堵车一族,驾车人不是没必要过江,而是因生活和工作必须过江,有时还得好几次。

他还认为,现在不是讨论按次收费还是原来收费方式的时候。因为换一种方式,很显然就打破了原有一种市区内的交通平衡,又得重新调整,在武汉市在处于在一个大工地的情况下,打破原有交通格局的平衡显然不合适。即使其意见不被采纳,武汉至少也得推迟这一方案的实施,等待公共交通体系的完善。


听完19位代表的陈述,武汉市物价局副局长李旭东表示,以上这些意见和建议对深化和完善定标方案很有帮助,该市物价局将认真研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以上这些意见和建议对深化和完善定标方案很有帮助,听证会结束以后,在认真研究和吸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按期制作听证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定价方案,连同参加人的笔录一并提交给省定价机关审定。

湖北省定价机关作出定价决定以后,武汉市物价局将依据听证办法的规定,在省市主要媒体以及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和信息,向社会公布定价的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的情况及理由。

http://news.163.com/10/0626/22/6A4TD8AC000146BD.html

人民代表不代表人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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