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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从佛罗里达到亚特兰大一路派送胜利的小乖:阿尔·霍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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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0: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86年夏天阿尔·霍福德出生时,他爸爸刚结束一段奥德赛般的漫长旅程。多米尼加人蒂托·霍福德,少年丧父,15岁长到了208公分,被拉去打篮球。1984年,他216公分,遭到美国各大学簇拥游说。这个电话上许诺了一万美元,那个说只要你点头就送辆车。休斯顿大学的代尔·布朗先生为了补上大梦的空缺,还特意去了多米尼加拜见蒂托的老娘。老太太这辈子最恨美国人,对铺陈于前的金钱一摇头“都是骗子!”1984年11月,草签协议,然后由于过程犯了禁,协议作废;1985年,他去了路易斯安那州大,入队,被驱逐;1986年1月,他终于落户了迈阿密,开始融入美国的腐朽生活——看看棒球赛,溜溜海滩,把体重从106公斤吃到了117公斤。两年大学生活,1988年第二轮被选去雄鹿。履历表上是一共打了63场376分钟的NBA,外加零碎的南美、欧洲生涯。



回首前尘,蒂托深感自己被耽误了:他最适合打球的青葱岁月,都荒废在了等通知、办转学和流浪上了。他打NBA的唯一资本,也仅是那216公分身高。如此这般,和所有壮志未酬,寄希望于后代的老爸一样,他对儿子阿尔·霍福德要求极其严酷。2006年,他如此解释:“我只是不想阿尔重稻我的覆辙……”怎么个严厉法呢?阿尔·霍福德总结说:
“他有事没事就唠叨,要我用‘我还一无所成一切从零开始’的态度,来对待每一天的生活。”



嘴上望子成龙高标准严要求强调儿子一无所有的蒂托,私下里和所有老子一样谈起儿子就如猴子献宝。2006年,他和西德尼·格林总是并排坐在佛罗里达大学观众席上,志得意满,对儿子指点江山。老格林是印第安纳大学助理教练,没事就抽冷子开车长途奔袭到佛州来看儿子泰伦·格林。与蒂托·霍福德同为前NBA球员,他们都俨然兼职球探,手持笔记本注视儿子的一举一动。闲下来时,俩人就彼此溜须拍马彼此的儿子,而且憧憬未来。蒂托·霍福德总结:“幻想儿子们有一天跟我们一样去打NBA,太有趣啦。”
当然,他没太把这事去和儿子说。







有了老爸如此脚踏实地的训导,阿尔·霍福德自小就不懂得好高鹜远四字怎么写。在密歇根读高中时他已小有名气,但进佛罗里达大学时一派低调学徒姿态。大一,他担当首发中锋,搭档大卫·李。乍眼望去,206公分106公斤,既不太高,体格清瘦,还生了一张俊秀标致的疑似小白脸,颇为可疑。这时候,父亲的训示有用途了:阿尔低调的自甘蓝领。具体来说,篮板多过得分,拱卫禁区,奔跑勤奋、缄默拼争。上场时间和进攻权限都寥寥无几的背景下,巧妇为无米之炊,布置得活色生香,令教练不舍得减省他的出场时间。2005年佛罗里达拿到东南区冠军后,多诺万教练一语定评:
“我执教这么些年,还没见过霍福德这么聪明的球员!”



聪明的球员像意味隽永的绿茶,急难品味,所以大二来临时,NBA球探无人加以青眼,NCAA则寻思着大卫·李、安东尼·罗伯逊、马特·沃尔什的离队,觉得佛罗里达前途凄凉。可是霍福德看着新排上首发的科里·布鲁尔、泰伦·格林和长发蓬烈的大个子乔金·诺阿,深感满意。他的标准很简单:“我记得初见这几个家伙,他们在讨论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球馆训练。我想,得,他们已经在想一起打球的事了。你听到这些时,你就知道在跟一群想赢球的家伙一起打。”
然后就是佛罗里达的甜美奇迹。



2006年NCAA四强战,佛罗里达辣手摧灭乔治梅森时,半个美国埋怨他们不解风情,扼杀了这朵从无名大学一路挺进的灰姑娘神话。只是,人民似乎选择性失明,忘却了佛罗里达本身的杰出——丢失三个首发,靠四个二年级生支撑,取下东南第二,而且一路血洗南阿拉巴马、密尔沃基、维兰诺瓦,只在乔治城身上略微玩了玩心跳的佛罗里达,本身也是半个灰姑娘奇迹。就在2006年总决赛击败UCLA后,乔金·诺阿,前一年还每场只打不到10分钟的他,在取下四强赛MOP后,一夜之间,将自己的名字刷满了所有选秀预测榜的前三位。布鲁尔与格林的名字,同样被冠军的光芒镀上金色。
在这片狂欢中,只有阿尔被遗忘了。



他是佛罗里达四个大二王牌生中,最接近前朝遗老的人物。他从中锋改为大前锋,偶尔还必须客串中锋的活——例如代诺阿去顶防对手内线。他所习学精进的方面,都是些数据看不见的东西:接球出手更迅速,近筐手感更柔和,防守,带球推进,单防。他磐石般的坚定与团队,是佛罗里达大学的标签。多诺万教练没忘记继续赞美他的灵巧聪明:“他和诺阿改变了NCAA淘汰赛的传统。”
为什么呢?
“淘汰赛阶段,控卫们意义重大。因为球队需要决策者与组织者。可是我们的球队,有两个善于思考的内线啊。”



的确:他和诺阿都能够场均送出2次以上的助攻,以及其他数据不曾记录的妙传与高位策应;他们俩抓到后场篮板后,并不总是甩出长虹经天的一传,而会大马金刀的运球推进,偶尔还能就地组织起快攻。如此佛罗里达的全方位立体化进攻让所有对手眼镜跌碎:戗行客串也不是这种戗法。
不够,还有。
UCLA招牌的高位挡拆,是通过乔丹·法玛尔的弧顶策动:单防不住,包夹则漏空。多诺万教练布了一个T字阵,霍福德居外扫荡,靠他与诺阿的身长步快去换防干扰法玛尔。这是2006年NCAA决赛的主题:UCLA被彻底看死。
当然,这些带球推进,这些换防,这些大范围移动和内线保护,非数据所能表示。众人会赞叹霍福德决赛的14分7篮板。但是,2006-07季开始时,他并非焦点:世界忙于关注德州大凯文·杜兰特的跳投、俄亥俄州大格雷格·奥登的手腕,以及佐治亚泰德斯·杨的一对一了。



直到2006年12月23日:
佛罗里达对阵俄亥俄的比赛之前,人们还在琢磨霍福德的伤情,斟酌诺阿是否能防住奥登……然后,一如1970年NBA总决赛第七场的传说,霍福德从板凳上站起,在替补席一片雷霆掌声中走到了奥登面前。比赛结束,奥登7分,霍福德11分11个篮板。这一切像极了当初威利斯·里德带伤防守张伯伦的传说。一如那场比赛为里德的职业生涯分量所累加的分量一样,世界在忙于为2007年选秀大会排座次时,将他,阿尔·霍福德,做了这样一个调整:
移出了“冠军队伍的坚实团队成员”,放到了“似乎本身也是一个优秀的球员呢”行列之中。
他再次面对奥登,则是在2007年的NCAA决赛中。佛罗里达蝉联冠军时,霍福德依然不是球队最闪耀的球员。去年夺走光芒的诺阿在决赛中平淡无奇,但科里·布鲁尔蜘蛛侠般横空荡出,抢走了风光。世界忙于讨论奥登在决赛中如何独自扛起俄亥俄的内线,佛罗里达如何团结如一家,杜兰特和奥登谁高谁下,直到最后才想起来,把霍福德在选秀榜上往前推了又推。








这就是霍福德的有趣处境:2007年选秀之前两个月,没有人敢把他扔出前四,但却愿意去讨论诺阿、杨、康利或布鲁尔。因为他实在没有太多可谈论的传说。大一,朴实的蓝领首发;大二,优秀的团队内线;大三,纯熟的球队首席内线。连续两年冠军。他的篮板球很扎实,他的内线防守很沉稳,他不太高但也不矮,他的臂展数字很好看,他有篮下步子但不华丽,他的中投有准头但不是德克那个级别,他还会传球,能奔跑,但没有泰勒斯·托马斯或约什·史密斯那样一整盘一整盘的华丽扣篮录象带。他没有康利的运球、布鲁尔的防守、诺阿的怒吼这样的,可以贴在脑门上的标签,但你希望他会的东西,他都会一点。他的数据端正但不华丽,可他又是个无私的球员,外加两个NCAA冠军头衔,这一切让人觉得,选择他是一个正确保险的选择,没有风险,但又缺少刺激。和他的面容一样,没有瑕疵,天真无邪,清秀纯真。
简直有些过于纯真。于是,无风无浪的,2007年,鹰队将他选为探花。




2006-07季的鹰队是支30胜的烂队。用球探的话说,“他们烂到不知道谁先投第一个球。”此事说来话长:2004-05季,迈克·伍德森走马上任,第一个赛季就把亚特兰大鹰队单季最烂战绩从17胜往下划拉到13胜。(17胜赛季发生在伍老爹出生前六年即1952年,那时鹰还在密尔沃基、联盟没有24秒规则而且他们一个赛季只打66场比赛。)然后,奇迹般的:他既没有被鹰队球迷点天灯,也没有被管理层用买断支票砸在脸上赶出球队。在霍福德到来前,他又带了两个赛季:26胜、30胜。在此期间,伍德森教练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他没有拉里·布朗那套严整的北卡体系和八人轮转,或者菲尔·杰克逊随身携带,到处拿来蛊惑人心的三角进攻。他先是在鹰队加速,结果球队防守崩溃;他试图控制节奏,结果鹰队总被对方领着节奏走;他希望鹰队打慢速防守,和他所有的试验一起失败了。连年失败的唯一好处是:2004年,他们选到了柴尔德里斯和约什·史密斯;2005年,榜眼马文·威廉姆斯;2006年,谢尔顿·威廉姆斯。
以及霍福德。
第一堂训练课,洛伦岑·赖特就给了他一记下马威。跳出来给了他一记帽后,鹰队前替补中锋半开玩笑半敌意的说了句:
“小子,你还没法上车,因为你是个菜鸟。”
如你所知,在NBA,内线是个磨时间的行当。适应判罚尺度,学习防守轮转,熟悉队友传球,轻易就能磨去一两年时光。烂队尤其爱埋没内线:因为他们通常没有内线所爱的严谨体系。小霍探花也不能免俗。霍福德没有暴躁郁怒。他沉着那张俊俏安静的脸,跑完了第一堂训练课。出门前,他对赖特说:
“明天训练课见。”



开季第一场,鹰队就干掉了小牛。霍福德23分钟内9分10篮板。仅仅第一周过去,他就坐稳了首发。伍德森教练的话:“他卡位,抓篮板,还有……总之就是在篮筐附近做许多正确的勾当。”
“正确的勾当”,就是那些多诺万夸奖过的,聪明的,数据难以体现,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小东西。







当然,还有些其他小东西。
亚特兰大人从第一天就相信,霍福德会成为一个比约什·史密斯、约什·柴尔德里斯更好的职业球员,因为“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但他们低估了这个青年的脾气。就在加入鹰队第二个月,霍福德就和约什·史密斯吵开了。两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在训练馆里吵得你来我往。这在亚特兰大极其罕见。如你所知,乔·约翰逊是个沉默的领袖,伍德森的性格则温吞水,大家以和为贵。可是霍福德和约什就能吵起来。理由:霍福德认为约什“训练不够狠”。好了,这貌似一场典型的内讧开始:年轻人互相指责,球队内乱,诸如此类的故事1996年在达拉斯发生过……且慢,约什·史密斯的还击方法是:



趁霍福德洗澡时,他冲将进去,然后兜头一盆冷水。




每个人都开始爱上他。他是探花,却在做球队所有的蓝领工作。他信心十足的训练,让鹰队其他人都不好意思散漫了。他是乒乓球大师,更衣室的比赛中三周不败,只输给了马文,引到全队称呼他阿甘。他在确确实实的改变球队气氛。



2008年1月,鹰队得到了迈克·毕比,终于令他们腐烂了若干年的控卫得到改善。除了乔·约翰逊外,球队又多了一个掌舵者。当然,国王放弃毕比,并非毫无原因:他的妖气仍在,但岁月已经把他的两腿削割得差不多了。防守端,他防不住后辈们的闪电突破;进攻端,他需要掩护。可是,在到达亚特兰大后,他却令鹰队发生了电闪雷鸣的改变。
一个小小的秘密,即鹰队的风格:
2008年,伍德森一理牌,发现他手中拥有一个大学时打大前锋的小前锋(马文·威廉姆斯),一个有小前锋心灵的大前锋(约什·史密斯),还有一个大学时打大前锋的中锋(阿尔·霍福德),他们身高都在206到208公分之间,全都天赋绝伦可以随意摇摆,速度身高俱全。这种无与伦比的全面性很容易馋死帕特·莱利(他老人家在90年代就高瞻远瞩到二十年后,认为彼时场上应该是五个206公分技术超全面的人打球。虽然那时看来他这理想是因为带魔术师带多了产生幻觉)从乔·约翰逊到阿尔·霍福德,鹰队2号位到5号位布满了这四个201公分到208公分的大家伙,而且都,速度和体重都不吃亏。所以,鹰队的防守策略就是——逢挡拆必换防。没有延阻、轮转这类高技术含量的活(太需要默契了),也没有绕过、挤过之类活动(太考验后卫速度了)。
如你所知:大量换防,最考验的是内线。



很巧的是,霍福德本身是大前锋,而且以敏捷见长。2006年NCAA决赛冻结法玛尔的快速换防能力,使他完全符合鹰队的体系。而他的传球、掩护与抓后场篮板后的全面推进能力,符合了鹰队的自由动态进攻。总之,由于他的快速、灵巧和身高,鹰队的运动锋线自由战略得以实施。
当然,他的换防也时常出些纰漏。2008年春天,他伤了猛龙队TJ福特的脖子。然后他去了医院,一直守到福特醒来,听到福特说“嘿,哥们,别在意,世事无常。”



2007-08季终了,他场均10.1分9.7篮板。在湖人主场,他拿下过单场20个篮板。他每晚都能坚实打出近两双的水准。当然,他没有凯文·杜兰特那样华丽的得分数据,但是,与NCAA的故事一样:赛季末,杜兰特得到年度新人,而霍福德全票(58票)入选第一新秀阵容——杜兰特都只有57票。
又一个“你不够闪亮,但却是最保险选择”式的故事。




2008年东部季后赛第一轮,鹰队与凯尔特人七场大战砍到血花四溅,无人注意的一个细节——
那是21世纪亚特兰大人民看到的第一次季后赛。在那七战之中,虽然败北,但霍福德面对联盟最强内线,场均12.6分10.4篮板3.6次助攻。而在此前一年,鹰队还是一支被强队横扫时也耷拉着脑袋毫无脾气的队伍。




两年之后……
选他时不过30胜的鹰队,达到了穆托姆博时代之后第一个50胜。2008年,功劳记在毕比身上,2009年,贾马尔·克劳福德和他那自在娘胎里就流淌于血液中的浪子杀手本性成为了新的增长点。相比而言,霍福德的发挥反而让人无话可说。二位数得分,接近二位数的篮板球,50%以上命中率,稳稳的罚球,联盟助攻最多的中锋之一。没有属于他的伟大时刻,单场最高不过31分。



当然,他一直在进步。年复一年,他开始更好的利用自己的速度,敢于尝试中距离投篮,每次下快攻都冲在第一线,而且在无球时频繁的朝内线绕来争取更好的要位,直接压缩了对手的防线。他在底线附近的补防和轮转非常到位,即便鹰队总在和对手高速来回,他也总是能够第一眼发现对手的意图所在进行补位。他和毕比、乔·约翰逊的挡拆通常是鹰队24秒走完时的杀手锏。16到23尺范围内的跳投,是他最致命的射程。简单来说,他从一个青涩的食草动物变成了一头食肉动物,他的侵略性直接让鹰队的内线长起了獠牙。
但是直到他入选2010年全明星,都还有置疑之声。当人们听到他入选全明星时,第一反应总是“为什么不是约什?!”当你回答:“因为他是中锋”时,人们继续追问:“为什么不是鲨鱼?不是小奥尼尔?”最后,所有的声音总是归结到“哼,这是个没有中锋的时代,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啊……”







他实在是太乖了。每次扣篮几乎都用沉稳保守的双手扣篮。没有约什·史密斯的多余运球和弱智跳投。所有年轻人应有的轻狂飞扬,在他身上几乎看不到。甚至连他入行时就拥有的鹰队史上最英俊球员的头衔,也快要不保了——他正在留胡子、增肌肉,变成一个如波特兰媒体所言,“巴克·威廉姆斯般的球员”。2010年全明星赛后,他场均16分10篮板的表现也难以招引注意。因为他日复一日的无差别起伏,夜夜如此。
“他们总是这么稳定,这就是好球队与伟大球队的区别。”2010年春天,他如此赞赏凯尔特人。



如你所知,阿尔·霍福德入行那年,凯尔特人建立起了巍峨的王朝阵容,而他让30胜的鹰队,成长为一支季后赛队伍。三年之后,鹰队从30胜迈到50胜开外,至少在常规赛追上了凯尔特人。他不太习惯的打着中锋位置,是鹰这支飞扬跳动的队伍中最沉稳的一个。







在场上,他每场都持之以恒的努力,永远做些队友最需要的那些“正确的勾当”;在场下,他带动着默默训练的热情,带头表现出无私和团队精神。他总是能犯最少的错误,走最少的弯路,而且默然间将他的团队捏成一支胜利之师。他并不那么好,却能够令他身旁的人显得更好。约什、毕比、乔·约翰逊,2010年全明星,他和任何人合拍,甚至很少流露出痛恨的表情。如果场上出现令人沮丧的事,他的第一个表情通常是自责式的“哎,我又搞砸了”。有时,他像1996-97季的格兰特·希尔一样:如果你是他的队友,会忍不住跑过去对他说句“嘿,怪我好了”。
他也许是全联盟最没有明星架子的全明星。他在场上打球时似乎从没意识到“我是全明星”或者“今晚我已经20+10了。”这就是他老爸留给他的永恒印记:随时随地,都要摆出自己从零开始的觉悟。所以,拿到2009-10季的道德风尚奖,几乎毫无悬念。如你所知,全明星后半段,他几乎还有要竞争年度进步球员的架势。




有些人天生习惯赢球。所到之处,总是能让球队多赢一些球。并不是他们的能力多么强大,而是因为他们是优秀的团队成员。2005年,有人描述吉诺比利是个点石成金的术士。因为,在阿根廷,在欧洲,在马刺,他所到之处,总是可以夺冠。你可以归结说,那是吉诺比利的妖异球感、奇妙突破、宽广视野和蛇形步伐。但是,吉诺比利最被低估的两点:他的传球,他的团队感觉。无论何种球风,吉诺比利都不会排斥;他可以轻松融入各种球队风格,搭配各种队友。
这也就是是阿尔·霍福德的真正价值。从佛罗里达到亚特兰大,按能力,他都不是首席王牌。但他所到之处,他的勤勉、聪明、正确、乖巧,并不显眼,但球队整体总能比以往好一点点。



对他价值最好的描述方法——
他绝不是鹰队最强的王牌,甚至你都不会觉得他是亚特兰大的二当家。但是,想一下:如果你有机会为你的球队在鹰队挑任何一个人……你能抵抗他的诱惑吗?
http://my.hoopchina.com/zhangjiawei/blog/3887568.html
一个冉冉升起的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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