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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两湖南作家起诉广西电视台侵犯著作权 索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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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20: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cul.sohu.com/20100625/n273070495.shtml

创作就像十月怀胎,作品被作家视为孩子一般珍贵。然而当自己艰难的“分娩后”,孩子不但被抱做他人,还抹煞了和扭曲了关于母体的记忆。近日,两名湖南知名作家将广西电视台和北京某商场告上告上法院,因侵犯著作权纠纷索赔100万元人民币。

  剧本应约写完,稿酬却还没拿到一半

  胡强,湖南省作协作家,著名编剧,由陆毅等知名演员主演的电视剧《壮志雄心》就是他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胡辉(笔名远人),湖南省作协作家,诗人,《文学界》杂志的首席组稿。近日这两位作家一起把广西电视台和北京某商场告上了法庭,诉侵犯著作权纠纷索赔100万元人民币。6月17日,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将择日开庭。

  胡强告诉记者,这件事还要从2006年说起。那年他们俩受朋友之托,共同创作一个红色革命题材的剧本,约定稿酬30万,可由于各种原因,这位朋友在支付了12万之后,就没了下文。但两位作家仍然艰辛地完成了创作。2007年初,这个首先命名为《红色特工》的本子终于交稿了。虽然欠着18万元帐,作者依然把本子交付了朋友,他们知道他正在四处找人“合作”剧本。

  剧本更名开拍,两作家索赔百万

  在两年多里,该剧本在众多制片人手中传阅,两人偶尔可听到些零星的消息。 直到2009年3月,听闻广西电视台邀请著名演员丁海峰出演正在开拍,剧本已更名为《X特工》。今年4月,网络上开始大量流传,在北京某商场也能买到该DVD。

  起诉书称:被告使用并改编原告剧本,拍摄、制作、发行《X特工》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原告作品的许可证使用权、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财政权和人身权。且剧中过多杀戮的情节扭曲了原著的本意,改成低俗的作品严重损害了作者的声誉。希望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发行播放、销售此电视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0万元,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道歉。

  ●回应

  广西电视台:这个电视剧已惹出了多个官司

  记者与广西电视台常年法律顾问,亲自参与解决此纠纷的刘桂宽律师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广西暂未收到此案的诉状,但因此电视剧已经产生了多个官司。” 刘律师认为:广西电视台不构成侵权,因为他们通过与A公司合作的方式,由A公司花费50万购得《X特工》的版权。现在两原告不是主张权利的主体。

自己的著作要爱护,不能随意相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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