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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谢晋名誉权案执行款全数到位 宋祖德开始刊登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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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0 08: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 ... 73009.htm?node=5955
新华社上海6月18日电 记者杨金志 赵晓娜 18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向谢晋遗孀徐大雯发放17.6万余元执行尾款。至此,法院判决宋祖德兄弟赔偿徐大雯的各类损失共约29万元已经全部执行到位。同日,宋祖德开始在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媒体上刊登向徐大雯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

下午14时,谢晋遗孀徐大雯携小儿子阿四在律师的陪同下准时来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履行完核实手续后,将17.6万余元执行尾款交到了84岁的徐大雯手上。接过钱款,徐大雯向法院和社会各界表示感谢,并为法院送上了一面书写着“依法公正审判,终还谢晋清白”的锦旗。徐大雯说,她始终相信,法律会给谢晋一个公道,会证明谢晋的清白。谈及本案的两名被告宋祖德和刘信达,徐大雯说:“道歉是很简单的事情,真心希望他们今后不要再害人。”

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富敏荣说,宋祖德方面从18日开始,将连续十天在法院所确认的十家媒体上刊登向徐大雯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消除影响,为谢晋恢复名誉。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院长江一敏说,谢晋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一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法院通过此案的审理,一方面恢复了电影艺术家谢晋的个人名誉,另一方面也提醒一些不负责任的人,利用博客等网络工具侵犯他人的权利一样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去年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宋祖德、刘信达兄弟的博客严重侵犯电影艺术家谢晋的名誉权,法院判其停止侵权,在网络和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谢晋遗孀徐大雯经济损失89951.6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宋、刘上诉后,上海市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大快人心啊,胡扯也不能牺牲别人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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