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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工会当提高工人博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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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2 09: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南方周末评论员 戴志勇
原帖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46168
推荐原因:目前工会如果能在劳资纠纷中起到更大作用的话,很多矛盾会迎刃而解,很多冲突会被避免。
6月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紧急通知》。以“紧急通知”来命名一份文件,在中国并不多见。工会在劳资博弈乃至整个社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前所未有的规格被凸显出来。
新生代工人的权利冲动远胜父辈,若不能尽快疏通博弈渠道,不仅中国经济将被锁定在低成本竞争的层次,社会稳定也可能受到较大影响。
紧急通知直面这一难题,提出了初步解决思路:整顿、重建工会,使工会独立自主地工作,最终给工人有效维权。一言以蔽之:让工人的话有地方说,让工人的权益有地方管。
在一些地方,中国工人既缺乏司法的救济,也少社会的襄助。在司法地方化局面尚待扭转,地方政府的GDP政绩冲动下,资方处于强势地位,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更强化了资方的力量。因此,重建工会,是提高工人博弈能力的现实途径。
这是一条正确的道路,比靠劳动合同法来硬性规定工人福利要好得多。企业的情况与工人的诉求千差万别,一刀切式的硬性规定,固然不乏善意,但往往使资方与劳方都不满意,导致法律难于执行,甚至成为一部废法。而劳资双方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与宏观形势讨价还价,则能形成动态平衡,将矛盾随时化解于局部博弈之中。政府需要做的,是协助劳资双方形成平等谈判地位,制定公正谈判规则。
工会可以凝聚、表达工人的利益诉求,通过协商消除劳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测试出双方都能接受的真实底线。重建工会,不仅是提高工人谈判地位的现实途径,也是资方了解劳方诉求,妥善回应工人从而提高企业效率的最好通道。
然而,全总将工会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重建”高度,正说明现有的工会体制积弊已深。那么,究竟该怎么重建,才能使工会 “活”起来,重新赢得工人信任呢?
现在的工会领导,大部分与一线的工人没有直接关系。或由党政领导兼任,或是老板的亲戚或秘书。如此工会,自然缺乏为工人的利益代言的动力,工人怎么会把这样的工会当回事?
要让工人们觉得“工会是我们自己的”,最重要的途径,当是让工会委员或工会主席经工人选举产生。任何工人组织,若其领导层不受成员的掌控,则该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血脉关联,就会被堵塞、割裂。这样的工会,可以是当地政府的助手,是资方的工具,就是不能成为工人的代言人。只有通过真正的权力授予,才能建立起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直接责任关系。
直选的方式,从1986年深圳蛇口工业区开始实践以来,已有不少成功经验。浙江的部分地区,早在2003年就有70%的私企实行工会直选。小一点的企业是工会会员直选工会主席,规模大的企业则会员先选代表,代表再选委员,委员最后选出工会主席。在这种差额选举中,竞选人需要提出自己的竞选纲领,现场演讲,以票数取胜。为了保证工会主席尽心尽力,仅仅直选并不算完。每履职一年,他都要向工会成员述职,如不满意票超过规定,即被罢免。
所以,称职的工会主席并不好当。除了必须推动资方解决工人利益诉求外,其另一重风险,是因为给工人维权,而可能遭到资方刁难,甚至被逼辞职。广州市总工会去年曾表示要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以减轻维权干部的后顾之忧。此外,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如果由工人直接缴纳并与工会干部的工资挂钩,也有利于保证工会在法律框架下的独立性。设计更多类似制度,正是政府职责所在。
其实,未必需要“在有职工的地方就建立工会”,只要工人有组建工会,选举工会领导的权利,就会对资方形成有效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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