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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价格听证目录为什么不经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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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10: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4月1日起,黄鹤楼公园门票从50元涨至80元。武汉市民漆先生认为涨幅过高,且未举行任何听证会。6月3日,漆先生提起诉讼,要求湖北省物价局撤销涨价决定、赔偿个人经济损失30元。对此,湖北省物价局工服处的邓处长表示,湖北省所有旅游景点的门票都未列入《湖北省价格听证目录》,因此黄鹤楼调价不需要听证。(据6月6日《楚天都市报》)

从50元涨到80元,黄鹤楼的票价是不是涨得太多?各方的看法,肯定不一样。只要经过了论证听证等程序、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即使涨得再多一些,也可以说是公平合理的。可是,黄鹤楼门票大涨并没有经过听证。不过,物价部门的解释也确实是有根据的。

这种关于听证的争议,仅在湖北省都不是第一次了。两年前,荆州等地曾有人质疑客运票价涨得太多,但有人回应说公路客运票价并不在湖北省听证目录之内,物价部门未就票价上涨举行听证无可非议。

景区门票、公路客运等价格有没有必要听证、该不该列入听证的目录?经过查阅我发现,各地的价格听证目录大相径庭。比如,在山东省的价格听证目录中,明确地列有“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但也不包括公路客运的票价;而在河南省的价格听证目录中,明确地列有“公路客运价格”,但不包括旅游景点的票价。而湖北省的价格听证目录,则是二者都不在列。

这就不能不让人进一步思考:到底哪些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应该进入听证的目录?这个目录的内容应该由谁来决定?从实践来看,显然都是由各地的物价主管部门来确定的,从来都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就价格听证的目录征求过公众的意见。也就是说,哪些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应当举行听证,完全是由物价主管部门关起门来自己决定的。

确定价格听证目录,实际上就是确定哪些价格需要征求公众的意见、哪些价格不需要征求公众的意见。这个问题显然比某个具体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更加重要、更具根本性。然而,我国现行的价格听证制度,却剥夺了公众在听证范围上的发言权,这岂不是舍本逐末?如果哪个地方把自来水、天然气等价格也排除在听证目录之外,怎么办呢?虽然国家《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制定听证目录以外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听证。”但是否有必要,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说了算的。价格听证制度实施七八年来,从来没有哪个地方的物价部门就听证目录之外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举行过听证。

我也并不认为景区门票、公路客运等价格就理所当然地应该进入听证的目录,而只是说听证目录的划定也应该经过听证的程序。国家实行价格听证制度主要就是为了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而现行的听证制度却只在“下游”实行民主而“上游”却不让民主,这不是很荒唐吗?

摘自:http://blog.ifeng.com/article/5722744.html

评论:听证制度还很不完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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