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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中国当前经济发展实际处于停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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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15: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当前经济发展实际处于停滞期
2010年6月3日


  和讯消息 发改委有关官员6月2日表示,房产税改革推进方面没有总安排,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从其他媒体报道来看,现已有上海、重庆、湖北、湖南传出要征收房产税。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曹建海预计,如果房产税试点启动,试点城市房价将出现20%以上降幅。
  曹建海解释,物业税和房产税名称不同,但都是针对居民持有住房财产进行征收,属于财产税。与其他国家传统意义上的物业税不一样,别国物业税属于“见房就征”,我国房产税主要针对经营性房产。居民持有的住房如果超出一般水平,超出部分可以征收。房产税和物业税区别在于,一般国家而言物业税是地方财政重要收入来源,甚至是地方收入的支柱;而中国房产税主要针对“经营性房产”,包括用于出租和空置的房屋,房产税推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将非常有限。
  曹建海对房产税的作用表示肯定,他认为,中国目前宏观税率较高,而房产税主要针对住囤积,打压投机购房,调节住房存量的作用要大于地方增收的作用。对超出正常范围的住房持有人,无论投机投资,都应采取征收房产税。曹建海把超出正常范围持有住房的需求解释为经营性需求,经营性占有。房产税征收有利于住房民生,对炒楼客则是一个噩耗。
  曹建海认为,现在中国经济实际已经处于停滞时期,处于不创造物质财富,单纯通过房地产或者土地投机来“创造”财富的阶段,本质上属于社会财富转移的“零和博弈”。虽然名义GDP高速增长,但是大拆大建、粗放经济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真实物价的高涨使得实际GDP大打折扣,经济发展实际上处于停滞时期,非常危险。这个状况必须尽快改变,必须对高房价,对房价泡沫进行打压。
  从立法角度而言,曹建海称,与物业税不同,房产税属于现有税种,通过行政手段即可实现。同时,物业税和房产税不可同时征收,两者具有某种替代性。在税收推出程序上,房产税推出不需要进行听证,但需要公示,以了解民众的声音,对征收范围、税率等进行微调。
  针对近期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在博客中抨击称行政手段干预让市场成为“一个残疾而瘸腿的市场”。对此曹建海直斥其“胡说八道”。只要是有利于民生的东西,都是推动社会进步;若是打着市场化的名义、通过危害民生来创造所谓的GDP,才属于社会的真正倒退。
  北京师大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张琦表示,房产税征收比较复杂,即使推行起来可能还有一个过程,因为税本身要对整个房地产税和费进行体系的重新建立。另外,房产税的实施肯定对房地产市场有很大的影响,房产持有者每年都要交税,这样能建立起正确的消费方式,抑制投机行为。时机的选择和税种的整体设计方面还得努力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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