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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浙江临安一村委会大楼未经报批建于耕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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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12: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40分报道,浙江省临安市太湖源镇白沙村位于临安市与安吉县的交界处,因为太湖源景区座落于此,又被称为\"太湖源头第一村\"。由于地处山区,村里人均耕地面积极少。但就在5月下旬,一幢崭新的村委办公大楼拔地而起,更令人不解的是,占地1508平米的大楼建设地点就在村里的基本农田之上。这样的大楼是怎么造出来的?浙江之声记者李录宾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那么,白沙村建起的这幢三层的办公楼有没有履行合法的报批手续呢?记者找到了白沙村支部夏书记:

夏书记:现在这块地已经是转成建设用地了,我们村办公楼相关手续都办了,报到省里去了。因为今年刚好是基本农田在调整。

记者:已经报上去了?

夏书记:报掉了。

记者:有没批下来?

夏书记:批下来手续没有到我们这里。

报批手续还没办好,办公楼建设却早已完工,这种先上车再补票的形式显然违反了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对此,夏书记的解释是:违法建设纯属无奈之举,白沙村原有的办公环境有碍观瞻。

夏书记:我们下面很小一个办公楼,已经不适应我们白沙村了。我们白沙村每年要接待大量游客,特别是外宾。很多外宾来了,看看你们村子漂亮,但你这个办公室都是那些小,坐都坐不下来,都是站外面的。


尽管白沙村建设办公楼有着种种理由,但土地政策的刚性权威却不容亵渎。去年8月,临安市国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了立案调查。11月,国土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白沙村村委退还非法占用的1508平米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种植原条件,并处罚款每平米45元总计67860元整。但是,面对国土部门的处理,白沙村村委反而变本加厉地加快了建设进度。临安市国土局国土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梅建民说:

梅建民:这个事情发现以后,我们国土局就制止。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村委会继续抢建。我们制止了好多次了。我们也抄告了太湖源镇政府。后来我们就没有办法制止了。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

政府么, 偶尔范点小错误是不可能追究的, 来来来, 罚酒三杯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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