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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男子出租房内藏众多野生动物 成堆蟒蛇长4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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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23: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警在现场缴获的蟒蛇。记者 苑长军摄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苑长军)5月28日,在南宁市济南路北二里,南宁市森林公安局查处一个藏匿野生动物的窝点,查获蟒蛇、蜂猴和巨蜥等大量国家级保护动物,并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时,嫌犯刘某多次否认犯罪事实,最终在铁证面前,谎言自破。

群众举报端掉窝点

当天下午3时30分,记者在济南路北二里1栋自建房的2楼看见,一个10多平方米的房间里,有八九个铁笼子,里面装着七八只蜂猴、3只巨蜥和1只猕猴。地面上还有七八个塑料袋,里面一条条蟒蛇,每条蛇都有10厘米粗、4~7米长不等。除此之外,现场还有一些蟒蛇和蜂猴的冻体。一个小时后,自治区林业局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接收了这些野生动物。

南宁市森林公安局治安科一名黄姓副科长说,当天上午10时许,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准备到埌东一带托运野生动物。执法人员赶到民族大道南湖大桥时,见到嫌疑人刘某骑着电单车,车上搭载着一蛇皮袋的东西。民警拦下刘某,打开蛇皮袋,发现里面装有1只野生穿山甲。

抓获嫌疑人后,民警根据审讯和举报人提供的情况,确定了藏匿野生动物的窝点。据统计,民警当日在该窝点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3只、蟒蛇10条、蜂猴20只,以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1只、穿山甲1只。此案是一起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件,也是南宁市森林公安部门开展“春季行动”以来,查获野生动物最多的一次。

戳破嫌疑人谎言

当天下午4时许,嫌疑人刘某被带到窝点指认现场时,他否认犯罪行为。

民警问:“你这个窝点藏匿野生动物多久了?”刘某回答说:“我不住这里。我住在对面的房间。”但刘某的否认没有影响民警的调查。民警找来女房东,女房东指着刘某说:“放动物的房间以及对面的房间,都是他租的。”

有了女房东的证词,刘某仍继续狡辩,他说:“房间是我租的,但这些动物不是我的。”民警询问动物是谁的,刘某闭口不答。

随后,刘某还辩解称:“动物是我的,但这些都是养殖的,不是野生动物。”不过在现场,经民警和自治区林业局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研究中心初步鉴定,这些动物都是野生动物,而且是国家级保护动物。

铁证面前,刘某低了下头。

境外进货卖往广东

关于这些国家保护动物的来源和去向,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刘某。

记者:“你从哪里买的?”

刘某:“我做甲鱼生意时,认识了一名老板,对方称可以从境外进货。我觉得贩卖野生动物比卖甲鱼赚钱,就开始做这个生意。10多天前,这批货从越南走私到凭祥,辗转运到南宁。我接手后,将它们放在住处,边喂养边等人要货。”

记者:“把野生动物卖到哪里?”

刘某:“要货的老板在广东东莞,对方一打来电话,我就托运过去。”

记者:“进价和卖价是多少?”

刘某:“蟒蛇进价是每公斤50多元,卖价是每公斤60多元。”

有民警称,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刘某卖出的野生蟒蛇,价格是每公斤七八百元。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编辑: 刘于勤  作者: 记者苑长军
http://news.ngzb.com.cn/staticpages/20100529/newgx4c004b33-2035846.shtml
杜绝买卖野生动物,禁止野味,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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