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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北京市今后每季度发布一次物业服务平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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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7 20: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千龙网北京5月27日讯(记者 张健)今天上午,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新版《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问题。关于物业服务质量和价格是否相符问题,《办法》明确指出,北京市今后将每季度发布一次全市物业服务的平均成本,而今年首次成本已于今年4月26日试发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管理处处长于良介绍,物业服务质量和价格相符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物业管理的主要矛盾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质价相符的问题实际上表达希望构建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有一些物业服务业是服务条文,其次物业服务业具备准公共服务产品的特征,存在个体评价,存在差异。这次制度《办法》我们就对物业条例的上述特征和特点,围绕怎么构建质价相符的市场环境做出了探索,量化住宅区物业服务的需求,明确物业服务的内涵。在前几年颁布1—3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上我们邀请了70多个专家调研上百个小区,现在已经有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近期可能也会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每季度发布一次全市物业服务的平均成本。今年首次成本已于今年4月26日试发布,等《办法》正式实施以后就要正式发布。并且业主与物业机构可以聘请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进行跟踪评估。对涉及质量和价格争议也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解决。

  物业纠纷70%是前期开发遗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农科透露,在前几年物业矛盾纠纷总量当中有70%是前期开发遗留问题留下的,这次在立法过程中,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分析,我们认为问题出在了制度实际的本身。这次改革我们的创新实际上要调整过去在法理逻辑上的混乱,让业主真正的成为物业主体出现,让开发企业促成开发商把物业交给物业的主人。他指出,当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时候,当市场一房难求的时候,很多业主为买房子排队的时候往往不重视物业质量,也不太关注物业服务的价格问题。为根治此类问题北京市正在努力培育第三方机构,这个管理办法也将于10月1日《办法》实施的时候同步发布。

  开发商和业主都可申请业主大会

  会不会造成分头抗议局面?

  于良解释说,业主大会问题长期以来大家可以关注到,由于业主行使权利的规范,加上时间因素的制约,造成业主在召开甚至在启动业主大会的时候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解决。因此在《办法》制定过程中,我们借鉴了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最终确定在业主大会成立时的双启动制度。双启动制度应该说明一点,启动和筹备两个阶段是相分离的,在业主大会启动阶段,业主和建设单位推荐的代表都可以相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成立业主大会,但是到了递交申请之后就进入筹备阶段,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会指定代表或者公益律师担任筹备组长负责筹备阶段的召集,体现街道、乡镇对业主大会成立的协助、指导、监督作用。如果出现了多个业主或者同时申请的情况,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因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他们指定担任筹备组组长的代表会协调各方分别推荐业主代表组成一个业主大会,这样分头抗议的局面就不会出现。

http://report.qianlong.com/33378/2010/05/27/4442@57478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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