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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湖南湘潭城管拍卖人行道 称为照顾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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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6 21: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163.com/10/0526/13/67K55MJA00014AEE.html

今天上午,湘潭县易俗河镇“步步高”超市前坪的人行道上,几个卖衣服的摊主正在大声叫卖。从2008年开始,这段人行道被湘潭县城管大队划成一个个摊位,竞价“拍卖”给商贩们摆摊设点。不少人认为,城管根本无权“拍卖”人行道。但也有摊主说:“这种办法好,免得扯皮。”当地城管回应,这是“出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为了给小贩们一口饭吃。

质疑

城管有权“拍卖”人行道?

“步步高”超市易俗河店位于湘潭县城易俗河镇银杏路与凤凰路交会处,营业已近7年。该超市一工作人员说,从2008年起,湘潭县城管大队就以“竞价拍卖”的方式,将超市前坪的人行道划成多个摊位,卖给了小商小贩经营,经常造成通道不畅,行人和车辆出入不便,顾客意见很大。

附近居民王先生介绍,根据位置好坏与面积大小,每个摊位进行竞标,多则一万元,少则几百元,按年缴费。“一天到晚,卖袜子的、卖饰品的、卖烧烤的……把这段路搞得乌烟瘴气。”

王先生认为,城管只拥有人行道的管理权,怎么有权对其进行拍卖呢?据悉,步步高超市和附近居民曾多次与城管部门交涉,还专门打过报告,要求城管叫停在这段人行道上摆摊设点,却一直没有结果。

摊主

一个小摊位六千多

在超市附近做事的颜建龙认为,城管这么做“要不得”。“城管如果真要给这些摊贩一口饭吃,就不应坐地收钱。人家是做小本生意的,哪承受得起?”

一刘姓摊主介绍,他的摊位是今年3月底拍下的,一年的费用是6888元,城管开的是“占道经营费”的票据。对于如此高价,他很是无奈:“这段路来往的人多,随便摆个摊子都能赚钱,大家都想抢个好地盘,价钱高也没办法。”

不过,也有摊主认为,这样做有好处。“大家出点钱,一人一个摊位,长期固定,免得你争我抢、扯皮打架。”几名摊主坦言,是他们主动向城管提出建议的,觉得这样做有利于规范市场。

城管

“我们也是迫不得已”

“我们也是不得已才这样做!”湘潭县城管大队大队长侯勇说,易俗河的小摊小贩比较多,从2008年起,他们先是在易俗河金鹏农贸市场的夜宵一条街采取了这种做法,划出摊位,由商贩竞价购得。随后,在“步步高”超市易俗河店周围推行,“我们要求超市前的这一路段,每天下午5点后才允许摆摊,但有的商贩为了多赚点,可能白天就摆了出来。”

对于外界质疑的“拍卖”说法,侯勇并不认同。不过,他承认这样做是没有法律依据。

侯勇解释,收取的“占道经营费”,实际上是卫生费,都开了非税发票,全部上缴财政。在湘潭县,环卫部门是城管的下属机构。侯勇表示,步步高超市前的人行道人流量相对较大,摆摊设点确实不太合适,“我们已向领导作了汇报,准备将这些摊贩调到别的合适的路段去。”

国内链接

江西弋阳城管拍租人行道被叫停


今年3月中旬,江西上饶市弋阳县城管大队在城区人行道划出了许多摊位,组织占道经营的摊贩拍租摊位,最高一个摊位拍出了1.6万元/年的租金,租金最后却以“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的名义收取,共收取近14万元,当地城管称全部收费都已进入财政专户。

该县拍租事件经全国各地媒体报道后,当地相关部门觉得压力很大。近日,弋阳县领导层召开会议,决定终止这一做法。弋阳县城管局负责人称:县里已经认识到事件不妥,不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决定立即纠正;会将钱退还给摊贩,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城市。


这不失为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国情的, 顾全大局的, 照顾人民根本利益的一种初级阶段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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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6 21: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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