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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浙江衢州市政协原主席在受审 200名党员干部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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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21: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10/05-13/2281414.shtml

  中新网绍兴5月13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蔡立刚)今天上午9点整,浙江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第七审判庭座无虚席,衢州市政协原主席郑樟林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案在这开庭审理。作为法纪教育活动之一,绍兴市纪委组织了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等20个市级部门和移动公司等单位近200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由于案情重大,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派裘霞副检察长和曾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的柴峥涛出庭支持公诉,绍兴中院则组成了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庭庭长赵中兴任审判长的合议庭。

  公诉机关指控:郑樟林在担任中共衢州市委常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和衢州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主持市政府常务工作并主管全市工业经济、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开发区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工程承接、税收优惠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79.5965万元、澳元2000元。

  滥用职权方面,公诉机关指控郑樟林在担任衢州市常务副市长负责国有企业衢州国光集团有限公司改制等工作过程中,在土地转让、职工安置、社保费减免等方面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905.54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庭审中,郑樟林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现在没什么可说的,我相信法庭会公正审判的”。郑樟林的辩护人在辩护中认为郑樟林具有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等从轻量刑情节。

  绍兴中院作为“绍兴市法纪教育基地”,自2009年挂牌运行以来,先后组织了450名党员干部旁听相关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庭审。通过法纪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法纪的敬畏感和依法行政意识。近期,市纪委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利用市法纪教育基地开展法纪教育活动的通知》,对法纪教育的对象、形式、旁听案件范围和启动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法纪教育活动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庭审现场,浙江省检察院还组织了宁波、温州、舟山、衢州等地检察公诉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了观摩。

  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完)

很好的警示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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