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学校教学用书是否妥当? [align=justify] 教材作为教学活动的主要工具之一,对于学生学习、教师教学有着重要作用,但是教材应当怎么选用?如何组织科学合理的教材?教材有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目录是否妥当?这样是否会影响学校教学的差异性?请大家看看下边的文件说说自己的看法。
[align=justify]-----------------------------------------------------------关于印发《山西省2010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晋教基[2010]17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山西省2010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目录》是山西省境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征订2010学年(上下两学期,即2010年秋季和2011年春季)教材的唯一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厅[2008]6号)和《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的通知》(教基二厅[2009]16号)精神,严格依据本《目录》要求,与出版发行部门积极合作,认真做好 2010学年普通高中各年级教学用书的选用、征订和发行工作。
二、本《目录》公布了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1—3年级)教学用书。为保障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延续性,2010学年各市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实验教材版本仍延续2009年选用的版本,不再变更。
三、本《目录》中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分必修模块、指定选修模块和自主选修模块三部分,供全省高一至高三年级选用。根据《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近两年的教学实践,决定从2010年高一年级开始,将数学必修模块2调整到高二第一学期开设,即高一第一学期开设必修1、必修3,高一第二学期开设必修4、必修5,高二第一学期开设必修2。请各市按照《山西省2009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和《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做好教材的选用征订工作。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的通知》(教基二厅[2009]16号)精神,本《目录》中的部分科目必修模块公布了两套教材,其中一套配有CD—ROM,供学校和学生根据实际进行选用。各地必须向学生公布同一科目两套教材目录,供学生自主选用,不得强行统一征订配有CD—ROM的教材。
五、为便于教学,本《目录》中还选用了配套新课程实验不同版本教材使用的教学挂图、投影片等教学辅助资源,供全省各普通高中学校和教师根据教学实际选用,各市不得组织学生征订和购买。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本《目录》增加了经教育部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高中共一册,即《民族理论常识》。
七、各市要将本《目录》印发至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并指导学校在认真研读本《目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教材选用工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的征订工作分学期组织进行,各有关出版、发行机构不得跨学期组织征订教材。
八、教材选用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各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各市要加强对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选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搞“实验”为名或用其它名义选用《目录》以外的其他教材。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学后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健康、规范、有序进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抄 报:教育部,省政府、张平副省长
抄 送: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出版集团、省新华书店、山西华育图书公司、有关出版社
厅内发送:厅领导,有关处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