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350|回复: 0

[【社会视角】] 家乐福女促销员偷盗赠品被抓 反诬保安对她非法搜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2 00: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诬男保安对她进行非法搜身


  东南快报讯(记者 徐达华 陆乙鑫 文/图)在福州宝龙家乐福上班的一名厂家女促销员,盗窃超市商品,被发现后反诬超市保安对其非法搜身,还报了警。

  47岁的福州女子郑某是某保健品公司员工,在家乐福超市做本公司促销员。前日她向记者称,22日晚9时许,她看到超市内有捆在一起的5瓶沐浴乳。超市里常做促销活动,她觉得这次的“买一赠四”活动很实惠,于是拿起沐浴乳到收银台买单。结果她买完单刚出收银台,就被超市便衣保安拦下,带到保安办公室搜身,收缴了其他四瓶沐浴乳,扣下她的工作证,并要罚她所在的保健品公司3000元,一名保安助理还逼她写下字条承认是自己捆绑了其他4瓶沐浴乳。

  宝龙家乐福该便衣保安表示,他亲眼看到郑女士自己将4瓶沐浴乳捆到一起,才将她带到办公室。该便衣保安和保安助理均称,他们没有对郑某进行搜身。家乐福保安经理陈先生表示,另外的4瓶确实是赠品,但是当天该商品没有促销活动,纸条是郑某自己写的。超市当时的监控只保留到28日,目前已经删除。至于扣留工作证和罚款,超市在之前和保健品公司的合同中已约好。

  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进行搜身,只有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才能进行。前日,郑某向台江宁化派出所报案。昨日,宁化警方调查得知:郑某当时是自行捆绑4瓶赠品,事后因拒绝交出工作证,保安搜查了她随身携带的包,但没搜身。由于郑某的行为是在下班后以消费者身份进行的,属盗窃行为,但案值不到20元,且诬保安搜身没有造成恶劣后果,警方对其进行教育,不予处罚。
http://www.dnkb.com.cn/archive/info/20100401/073131905.html

   这真是自欺欺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5-5 09:34 , Processed in 0.312538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