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601|回复: 0

[【时事表】] 学生当卧底:教育行政化导演的“无间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24 16: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03月24日 09:5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傅达林

  “卧底”、“无间道”、“告密”、“打小报告”……几乎一夜之间,昆明市新推出的在学生中发展“治安小信息员”制度,被置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昆明市教育局德育处的李少忠处长表示,对于此事目前教育局正考虑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一旦有结果,将给社会一个正式答复。(《新闻晨报》3月23日)

  其实,这样的制度从一开始就经不起法治和民意的推敲,受到舆论的强烈质疑原本并不奇怪。在法治意识渐浓的现代社会,如此动用公权力,给学生附加上校园暴力“卧底”的义务,肯定逃不脱合法性的追问。

  因为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现,昆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才联合下发《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的通知》,要求学校各班主任要在班上发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员”,收集校园暴力和“拔毛”等侵财犯罪、手机网络淫秽传播、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学校周边不良青少年活动情况以及学生急需学校、公安机关援助等信息。


  这样看,公权力出此下策也是完全出于净化校园环境、保护学生利益的良好意图。但是,在所有奉行法治的国度,遏制校园暴力、打击校园内违法犯罪活动,都是警察的法定义务,而断无转移给学生的道理。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预设了学生充当警察“线人”的义务,相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招用未成年人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有关部门欲陷校园暴力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不知当初是否考虑过“学生线人”的安危与利益?

  即便不站在保护“卧底”学生的立场,单从公权的合法限度而言,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是否有何权力给学校下达这样的指令?法治社会,公权机关秉持的是“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的铁律,一旦突破立法设定的权限范围,公权必将走向肆无忌惮,进而危及公民权利。就教育部门而言,虽然作为主管单位可以给学校发布指令,但也没有哪部法律授权教育管理部门可以强制班主任去发展“卧底”!

  而此项制度的更大弊端在于,在心智仍不成熟的学生中鼓励“打小报告”,将直接影响到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培育,甚至干扰他们长大后成为一个光明磊落的公民。

  只要将平日里常见的教育界怪事打量一番,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是要求学生参加商业剪彩,还是委派学生当“卧底”,抑或是各种怨声载道的“择校费”,背后无不折射出教育行政化的弊端。教育部门习惯性的公权介入,总会让类似的背离教育正途的事件一再上演。试想,在崇尚教育自主、学校自治的环境里,行政部门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对学校和学生“指手画脚”设定义务吗?行使自主管理权的教育者能同意如此不负责任的“潜伏”举措吗?

  不久前,引发舆论热议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被寄望为革除教育行政化体制之弊的开端。但是很显然,教育行政化的根结不在于学校与校长的行政级别,而在于政府对教育的权力控制程度与方式。什么时候政府由大包大揽转身为制度供给,什么时候教育自治有了切实的制度保障,发生在校园内的荒诞事件才能彻底终结。

http://www.chinanews.com.cn/edu/ ... 03-24/2187028.shtml

点评:

学生的身份也越来越趋同于复杂的社会了,昆明的这个规定给大家开了眼界

按理说,学校里面团组织,少先队,这么大把资源不好好用起来动员起来,要动用无间道,这点上有点浪费资源。

其二学生的信息员身份如何保密,如何保障孩子的各种权益和危险工种劳动保护费用。

第三这样学生管理怎样和教师管理衔接,对教师保密?还是公开?

这个信息员的制度其实有些折射出目前有些地区的某些学校孩子的班级组织涣散和无序状态,值得大家深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2-23 17:37 , Processed in 0.097999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