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证明
一个孤寡老人,无子无女,来到市民政部门请求救助,因为按照市里新出台的文件,百岁老人可以得到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助。
老人说自己已经105岁了,但是,办事人员看到老人身体健康,走起路来很有力气,根本不像百岁老人,看样子最多只有六七十岁的样子。
办事人员觉得不妥,要求老人拿出可以证明自己真实年龄的证据。
老人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而身份证户口本上显示的年纪为九十多岁。
办事人员当然不能给老人办理有关补助手续。但老人说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是后来才办理的,原来的老户口本上肯定不只九十多岁。
热心的办事人员到有关部门去调查,不调查还好,一调查,发现情况确实很复杂。
在派出所的户籍登记上,最近的登记跟老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上的一样,但是,再寻找到30年前的一个登记记录,发现那上面登记的情况跟后来的不一样。按照老的登记记录,老人今年应该有110岁了。
办事人员又想查询更早的登记,但是应为时间太久远,原来的登记资料大多丢失了。
办事人员又想到老人原来工作的单位,查询有关信息。可是,单位在二十多年前已经解散了。当零零星星地找到一些老人原来的一些材料,发现上面每次登记的信息都不太一样。按上面的信息计算,老人最大的年纪应该有120岁了,最小的年纪则是70多岁。
当办事人员把这些搜集到的信息告诉老人,请老人给以明确的解释。老人说,以前每次登记身份的时候,有时候年龄写小一些好,就往小里写;有时候年龄写大一些好,就会写得大一点儿。老人说,自己现在说的年龄是真实的。
根据“谁主张谁举”的原则,办事人员让老人找出证人,证明自己的真实年龄。
老人犯傻了,能够证明自己真实年龄的人都早已去世了,就连当年一起工作的人如今大多作古,现在跟自己有交往的人没有谁知道自己的真实年龄。
没有证人可以证明,办事人员只能采用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给老人以补助。老人不服,一种在寻找证人。然而,事情的结果可想而知,已经没有人可以证明老人的年龄了。
没过几年,老人终于走完了人世之路。那一年,身份证上的年龄显示,老人刚好100岁。
同样一个老人,当然年龄没有那么大,可能有六十多岁吧,一次在路上行走,不知道被谁撞了一下,跌倒在地。一个年轻人上来搀扶,老人被送进医院。
因为找不到撞老人的人,送到医院的年轻人就得给老人垫付医疗费。老人的家人们觉得很生气,谁撞了人就跑了,这事一定得有人出来赔偿。于是,年轻人就成了目前唯一可以找的人选。
年轻人自然不服,上诉到法院。
法官说,谁主张谁举,你说不是你撞的老人,光你自己说还不行,得找到证人。年轻人希望能有人出来,证明自己没有撞老人。最有说服力的证人当然是撞人的人,但是,没有人说自己撞了老人。于是,结果就该是年轻人赔付。
也许法官跟老人的家人也知道不是年轻人撞的人,但是没有证据,没有人可以证明是谁撞的。
离高速公路不远,有一幢豪华别墅。一天,飞来的一块石头把别墅里的女主人给砸死了。女主人的家人状告当时行驶过别墅旁边的汽车司机们,说是他们驾驶的汽车飞速行驶,轧着了路上的一块石头,结构石头飞起来,正好把女主人给砸死了。
司机们不服,第一,没有证据证明这块石头原来放在路上。如果可以证明,责任应该是公路部门,而不应该是司机。司机也是受害者,因为如果路上有石头,汽车可能受到了损害。第二,没有人可以证明是他们路过这里的时候轧飞了石头,造成了女主人的伤害。
公路部门当然不承认在高速公路上会放有这样的石头。
法院经过反复调查,没有人可以证明那天这块石头是从公路上飞来的。最后,法院不得不给出裁决:
石头是一块陨石,是从天外飞来。具体是从那个星球上来的,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