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软件也存在租赁问题,因为,自由软件是版权软件。当然,自由软件的租赁费用严格地为零,否则,怎么叫做使用自由呢?实际上,这里有个“使用免责”问题,这就是说,你使用自由软件,后果自负。但是,如果你使用自由软件还要别人为你的使用后果负责,那么,你就要支付别人一定的费用。这种行为无异于软件的出租。由此可见,自启动 U 盘的租赁业务是有法律根据的。
国外有分析师认为,微软的真正对手不是苹果和 Linux ,而是价格不断下降的硬件。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上网本的硬件成本下降到 200 美元以内, Win 7 的许可费用还能够上得去吗?如果微软对你说,我不卖软件了,今后只出租软件。你有啥办法(对付它)?在当前全球经济低迷环境下,软件的租赁权凸显其重要性。
说句实在话,人们使用盗版很不道德,网吧非法出租软件更不正常。我们国内目前使用软件的情况就像是一锅“软件”糊涂粥。国内大量使用盗版,我们欠人家微软的情(本质上是钱)。近日,古巴宣布全国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 Nova Linux ,全部弃用 Windows ,这种极端做法是被美国长期禁运逼出来的,我们要与 Windows 和谐发展,相互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