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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马克思与共通体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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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8: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希:马克思与共通体的思想

(节选自:共现 :从“共产主义”的存在到“存在”的共通体)

建玲 译



无疑,共产主义是尚未产生的思想的古老名字。


一旦思想产生,它便不再使用共产主义这个名字;事实上,它便不再是“思想”,因为它可以理解。它成了物。也许,这个物早已存在,纠缠着我们。也许,它早已存在,而我们却无法察觉。【注释5:关于“共产主义”这个词的“旧名称”(根据德里达赋予这个生造词的含义),我想,Alain Badiou有比我更好的解释:“没错,‘共产主义’这个词上长出了霉菌。然而,冠以‘象征主义’的诗歌是彻头彻尾的灾难,长着双翅的诗歌的蛾虫吞噬了玫瑰、剑兰、chevelures、美妙的歌声与安慰。/Mallarme马拉美追随Ville-Griffin成为了象征主义者;让我们也努力追随 Breshnev成为共产主义者。/如果马拉美光荣地成为了杰出的诗人和耀眼的明星,那么,就让我们以革命与共产主义来达到他那样的成就。/因为我们拥有革命与共产主义的强大力量,因为我们共享了它们的力量,革命与共产主义是纯洁之词。”Alain Badiou,Theorie du sujet(巴黎:Seuil,1982),第115页。】


共产主义是自相矛盾的标志,它直接标记了整个世界的结束,并向另一个世界转化。由于“共产主义”“现实”的谋逆与内讧,第一个世界毁灭了。在对共通体新的朦胧的指责中,另一个世界开始了。两个世界之间,只有苍白的、微不足道的、可笑的、稍纵即逝的“个体的文明”(“个人”的文明);是自由,无需解放的自由;是仁慈,无需掠夺的仁慈,正如谢林所说,使人脱离人,“去面对人所不具备的基础”。【注释6:与斯宾诺莎的“第三性的知识”、马克思的“自由的真正统治”是同一个意思。】


然而,那微不足道的、可笑的、稍纵即逝的“个体的文明”也充满了战争、毁灭、屠杀与敲诈,我们不知道接下来的是什么,不知道紧随其后的是有益的还是有害的,于是,“个体的文明”好像得了贫血症一样越来越衰弱;在原先“社会的解体被理解为一个特定阶段”【注释 7:】的位置,“共通体”出现了。从此,对于这个共通体而言,“社会”不再是一个特殊范畴,“共通体”先于并超越了所有意义上的“社会”、“个体”、“关系”、“无关”。它是“这样的”共通体:也就是说,它既不是实体,也不是偶然;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既不是共有,也不是联盟。

******

共产主义至少不会宣称,每个人都必须加入共同,因为共产主义自身也不是共同的。这是马克思主义中独一无二的特征,譬如说,马克思对“个人财产”的坚持。【注释8:参见capital《资本论》,1,8,第32章。这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以米歇尔•亨利的“个体”为基础,毫无保留、不加讨论地采用马克思的阐释。】在此,需要明确的是“个人”的含义。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个人”至少不是共通体的对立面。不过,“共产主义”的意思是,共产主义想要说的是,在竭力传达、呼喊、传播、预告马克思主义的独有特征中,马克思主义已经筋疲力尽(独有特征必须以完全不同的方式一遍遍地陈述)——共产主义想要说的是,存在在于共同。共产主义想要说的是,在我们“是”这个意义上,我们是共同的。我们是相同的,一样的平凡。在我们之间,每一个人都是相同的,都是平凡的。在我们之间: “之间”是什么?在“之间”、作为“之间”的,是彼处。这就是之间的全部含义。


共产主义是一个本体论命题,而不是一个政治选择(但本体论命题又是什么呢?这就是问题之所在——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无法在共存之外给予回答)。只有当存在本身(即存在之存在)被卷入其中,被选择,被决定时,共产主义才是一个政治选择;也就是说,只有当存在与存在事实上的被给予不相匹配时,如果的确还有东西可以被给予,还有纯粹简单的“事实”的话,那时的共产主义才是一个政治选择。共存不是一种“馈赠与给予”。在共存中被给予的,先于并超越了一切“给予”,通过给予,一般事物得以产生,产生的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存在的共通。因此,这里所讨论的本体论不是存在的本体论,也不是“哪一个是”的本体论:它是哪一个是意义上的存在的本体论。


我们知道,我们能在海德格尔那里读到这些,却在马克思那里读不到(在由共产主义者、社会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以及工会主义者的思想所构成的伟大传统中也读不到)。问题不在试图寻求对马克思或其他人的新的阐释。在寻找新的阐释这个方面,这些文章已经做得非常完美了。问题不再是对马克思的重读,而是马克思在当下应该引导我们书写什么。


“马克思”是一个事件,它远远超出了马克思的言论。从马克思开始,显然出现了两种证明,两种既非经济学、亦非政治学的理论;事实上,它们根本不是“理论”,因此,它们不是关于话语的,而是关于实践以及实践活动的,马克思主义。


第一种证明是让-弗朗西斯科•列奥塔所说的“分异”:“资本”犯了一个“绝对的错误”,它不能用自己所要求的语言词汇来有效地抨击、讨论、磋商。【注释9:J. F. Lyotard,分异(巴黎:Minuit,1983)和Peregrinatin(巴黎:Galilee,1988),第132-134页。】


另一种证明是我在此所关心的。它证明了马克思对共同的肯定。这种肯定与实体及主体的本体论是不相称的,它召回所有呈现(“物自体”、“现象”、“本质”、“存在”,以及它们的结合),对共同的肯定使我们面对经验。


事实上,这两种证明在Gerard Granel论马克思思想的哲学特征的证明中走到了一起,只要我们像Granel那样证明,我们就能理解参与现实的品质(无论现实意味着什么,都与现实主义无关):


共产主义者提供了……共通体的形象,他们坚持认为,要对观念的死亡保持警惕,可是他们却不知道,他们自己就是导致观念死亡的元凶,因为他们希望观念在现实之内与现实之外同时发挥作用。在马克思那儿,情况恰好相反,形式分析是一种概念分析,如果说形式分析从与之相关的现实中提取了先验,它只是放松了自己,因为分析既非来自观念的天堂,也不反映实质。换而言之,对马克思的思想细嚼慢咽式的分析(因此,它掌握了现实)完全来自于分析活动的哲学特征。【注释10:《主体之后的结束》,《直面杂志》第20期。(巴黎:Aubier,1989),第138页。 Granier所说的“人民”并非与“分异”没有联系。】

3.
马克思的思想几乎不是其他思想意义上的那个“思想”,我们可以称柏拉图思想、笛卡儿思想、黑格尔思想,却不能以同样的方式称呼马克思思想。显然,这些名字都不是适合每个独特思想的“专有名称”。然而,为了消除这种不恰当的名称使用,以一种巧妙的手法将复多的共现归还给思想,我们至少应该看一看“马克思”揭示了什么,指明了什么。首先,“马克思”在某种意义上比其他名称更不“专有纯粹”,更不具有思想的“形态”,它几乎不具有个人专著不可模仿的独特性和隐秘的写作轨迹。“马克思”从一开始就不具备多少独特性,而具有更多的多样性(毫无疑问,马克思思想的共有特征与这种多样性有关,不过,这种共有特征既不庸俗,也不是琐碎、无价值的)。或者说,这种方式的思想与写作不仅使我们接受多样性,也使我们接受它的独特性,多样性在马克思的思想中扮演了“独一无二的”角色。从许多角度来看,马克思的写作首先明显是一系列其他文本的交织(哲学的、经济学的、历史学的),这些文本必须阅读、引用、抵抗、收集,或者从头开始再读。在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首先是一架强大的研究机器,它将整个共有空间重新分配给一整段时期(所有意义上的共有);准确地说,“马克思”是研究经济、社会、司法、政治、意识形态这些共有领域的共有空间,这些共有领域在“政治经济学”时期、在意义结束时期(即“形而上学”结束时),赤裸裸地自己浮现出来。


“马克思”没有在“开始时期”迷失自己,相反,它抑制了自己的迷失:当重新解释世界的自命不凡还不了解自己时,抑制揭示了什么是可以留存的。那留下来的,是一个共有的工场(作为工场它是“共有”的:一个不整饬的、无序的空间,既没有结构,也没有被解构)。“马克思”的文本的这种状况表明:它并不像我们通常所认为的,有那么多独创的“专著”。相反,它是许多东西的集合编纂(因此,马克思主义通过许多不同的标准传播:“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马克思-恩格斯-斯大林”、“托洛斯基”、“毛泽东”、“葛兰西”等等。没有正版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的许多文字都是关于或针对其他人而发的,很多并不完整——主要著作就是不完整的,有些文字很随意【注释11:Patrice Loraux说出了马克思著作的杂烩oeuvre特点,“材料使马克思书写自己的空间越来越少”。参见Loraux,《马克思的Les sous-mains》(巴黎:Hachette,1986)。】:尽管我们周期性地要向“马克思”追本溯源,“马克思”也被卷入了各种形态的衍化派生的复杂网络中。当然,这也是导致许多不可思议的冲突、辩论、粗暴的断章取义、拜占庭的争吵以及无聊乏味的重申的起因,这些都构成了整个马克思主义的丰富性。而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独特形态构造、对马克思主义如何剥夺了“马克思”的独特性仍然思考得不够。“马克思主义”的内部争议成了笑料和纷争的原因:却很少有人质疑,是什么造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共有的命运【注释12:这是与不专属于某个人的其他“文本”和“思想”共同的:犹太教、基督教,也许更宽泛地说,甚至还有柏拉图主义。撇开所有的差异,这样的分析会发现一个搁置“作者”或“领袖”的形式。在这种构造形态中(在这种共现中),最后的问题不过是,(共同的)思想试图指向的意义(去实践的意义)。】


尽管这些事实难以证明,但它们至今没有获得足够的思考,因为在“西方思想”史中,它们显然不是引人入胜的显著特征。然而,正是它们回答了什么是“马克思”思想的关键。重复前面所说的,马克思的思想不是作为一个统一形态被理解的,至少,统一形态不是理解马克思的惟一的、主要的方式。如果把“马克思”作为一个统一的形态来理解,我们往往会看不到其中的关键,完全违背了“马克思”。


在“马克思”的思想中,我们看不到那么多过去习惯于在斯宾诺莎、康德、尼采的思想中所看到的纯粹、专有的东西。看不到那么多纯粹的、属于马克思自己的东西,因此,马克思的思想更多的是一种“共有”,而“共有”恰恰是关键之所在。这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思想本身的普遍变化有关,思想体系自身发生了改变,取代了“思想”与“历史现实”互相指正的方式,思想以新的方式思考了这种变化本身。因为“马克思”(事实上,也因为尼采,尼采与马克思同时,但两者完全不同),现实开始得到思考,思想开始以一种前所未知的方式(虽然黑格尔为这种方式创造了条件)思考现实。“马克思”思想既称不上“思想”,又远远高于“思想”;也许“马克思”既不足以称为思想家,同时又远远高于思想家:在此,思想以一种完全不同的角度看待自身。在实践与共同中,思想的内容及思想本身无法识别自己。


(补充一点,这似乎是不证自明的:实践本质上是共有的,是共同的。根据亚理士多德对现实与poiesis(从因果逻辑上说)的区分,我们必须加以补充:实践是共同的,而不是poiesis的(不论是“个体的”poiesis,还是“集体的”poiesis)。


因此,在“马克思”那儿,共有至少具有三个意思:(1)马克试图思考“共有”;(2)马克思与他的时代都处于共同现实的状态中(当然,整个西方都具有现实的连贯性与间断性);(3)马克思的思想拆解了它所不断展示的其他言论的纠缠。最后,“马克思”不止是一种话语。它是一系列话语的共同动因,它指向实践的要求,并将实践的要求实体化,将它所推至极限的“现实的”与“历史的”要求实体化。可是,“马克思”也许因此要求它不拥有、也不能拥有自己的概念。马克思的思想的出现,更像是一个“共同”的事件(的发生),它在以后不断地展开。它坚持现实性,要求更多的现实性,远远多于我们所想的现实性。
http://www.aetas.cn/index/article.php?articleid=147

南希的这个问题倒是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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