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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cky27

[【茶社活动】] 请大家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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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23: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啥都没有,我就不好公论
刚刚看清楚,不是敏感,而是抄袭
做学生的,抄袭可不好哦,这个公可以论,婆也可以论,谁都可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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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23: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作为新手,在茶社转帖且无评论,被老醉扣分并删帖,理所应当!如果通过短信交流,认识了自己的错误,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在未充分学习版规的前提下,又发此帖,确实是错上加错,该罚!

但,楼主毕竟是一位新手,扣分、删帖能让他认识到错误就够了,禁言7天是不是有点儿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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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23: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如果谁觉得自己是天生应该得到照顾并且由此可以成功的不妨详细论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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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00: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21楼的话,我上论坛的时候,有人反映这个贴的问题,我来看了下,没看到被删除的那个贴。

只是知道那个敏感的标题,当时为了防止再出什么状况就先采取了禁止发言的处理。

现在的形势下,请hpudqx兄体谅我的做法。也请楼主深思一下,你的那种话题不论在什么论坛都是很不招人待见的。

昨天看了2012,最后的场景很感人,可如果最后由于放人上船而导致整个方舟的毁灭,那所谓的"人道主义“就反而是最大的不人道了。

扯多了,打住吧。

希望楼主重新获得发言权利的时候先看看版规再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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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00: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老醉的举证,这首先还是“原创”VS“转帖”的问题。
如果不是原创,就不能发到茶社主版,只能去转帖版贴小广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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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1: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jacky27于2010-01-05 19:39发表的 :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同学,论坛也被有关方面关注。请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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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2: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清版规再发帖,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谢绝敏感话题,想高谈阔论自有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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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2: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们不仅习惯了被审查,而且养成了自我审查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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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3: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发起公论,却得到了大家一致的反对。

既然楼主已经得到大家另外一种形式的帮助和教育,何必再禁言7天呢,岂不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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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5: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7楼reader于2010-01-06 12:50发表的 :
偶们不仅习惯了被审查,而且养成了自我审查的习惯


为了生存嘛
就像西游记里有一回
人人出门都要检查自己有没有头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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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6: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闲话,楼主又何必认真呢?汝姑妄言之,吾姑妄听之而已。况且阁下之观点实在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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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6: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园地的做法,论坛首先要生存下来,再谈别的。看看 代理中国 最近的状况就可以体会
愤青应该在那些高校论坛发帖,反正那些bbs也不会被封杀
我也被删过帖,其实对新手很正常,不必着急。
而且楼主是因为转帖被删,跟内容也扯不上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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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6: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一批新人来,可把醉版忙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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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7: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这水贴很火啊,偶也留个名
现在流行和平和发展啊..考古拉,历史拉,热血青年啊,都没空去冒充拉
偶们都忙着发财ing 偶还要攒钱给女朋友买肉色内衣呢 众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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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8: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8楼free4us于2010-01-06 13:48发表的:
  楼主发起公论,却得到了大家一致的反对。
  既然楼主已经得到大家另外一种形式的帮助和教育,何必再禁言7天呢,岂不是多此一举。
  你认为禁言多此一举,free4us,你了解楼主acky27当时的表现吗?我是第一个对楼主发帖做出反映的,并通过站内短消息进行了规劝。但楼主当时情绪很激动,就像受到了政治迫害似的,根本不听劝。好言相劝反而被其说成“老先生苟且活着吧!”,曾经管理过不少论坛,还是头一次碰到网友对我如此出言不逊;我说忠言逆耳利于行,他来了句“还可能被可能被封,就永远不来此地!!!!!!!!!!”
  如此这般,只能PM版主处理,我忙自己的去了。这时候acky27很不冷静,版主也只能让他闭嘴。

引用第21楼hpudqx于2010-01-05 23:20发表的:
  楼主作为新手,在茶社转帖且无评论,被老醉扣分并删帖,理所应当!如果通过短信交流,认识了自己的错误,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在未充分学习版规的前提下,又发此帖,确实是错上加错,该罚!
  但,楼主毕竟是一位新手,扣分、删帖能让他认识到错误就够了,禁言7天是不是有点儿过了?
  从他的言辞中,看不到acky27一丝认识错误的迹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论坛也是这样。在这里,虽然不能要求“学生要像个学生,老师要像个老师”,但在茶社发贴,连醉版的“极简易版规”也不看,醉版删贴时指明了与版规不符,也不看看醉版的“极简易版规”,而且向醉版回复“不同意删除操作!!!!!!!请三思”,进而在茶社发帖“请大家公论”。既然表明自己是学生,尊敬师长是起码的礼貌问题,就这么给师长说话,还是让他清醒清醒吧。况且这里短时间内发不了言,还有千千万万个论坛呢!憋不着他。学生不仅要学习文化知识,还要学习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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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8: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jacky27于2010-01-05 19:49发表的 :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引用第14楼jacky27于2010-01-05 19:49发表的
“本以为是学术天堂,但缄默人口,可笑!


jacky27  
级别: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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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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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0-01-03 09:49
最后登录:2010-01-05 18:35

既然知道了,就别来了,网络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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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9: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有理,如果中国的大学真的宽进严出了,可能老师得长八十张嘴一百六十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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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2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说,醉版不至于会把这看成敏感话题。看到后面果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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