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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随笔】] 小肥羊的哥德巴赫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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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0 16: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12月17日,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公司“小肥羊”商标之争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审理。这是两家公司因为“小肥羊”商标自2003年后,时隔6年的第二次对簿公堂。
事件回顾:
  内蒙古大草原,经常能够看到憨态可掬的小羊,当地的牧民叫它们“小肥羊”知名的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就是从内蒙古包头市起家的。2003年6月26日,小肥羊公司以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小肥羊火锅调料”,存在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告到法院。华程公司败诉后,停止使用“小肥羊”商标,改用了“肥羊王”商标,现两家公司都是蒙派火锅料的龙头企业。
  央视国际在2004年09月14日的《经济与法》栏目以《“小肥羊”原创之争》做专题报导,节目中小肥羊公司董事长张钢表示,早在2001年就已知道华程科贸公司的存在和其生产的\"小肥羊\"火锅调料,由于当时内蒙没有生产火锅调料这个行业,当时他并不以为然:“我认为他做不起来,我当时认为华程科贸做一段肯定也倒了,没想到他能做起来,没想到他能做到今天。”“我们从来没有做过火锅调料上过市场,我们一定要打(这个官司),就是为了清理我们的障碍,将来我们的调味品也要上市。这个市场很大的。”原来如此,当华程科贸公司开创了蒙派火锅调料行业,随着其实力的日益壮大,其“小肥羊”火锅调料迅速辐射到全国,进而申请了\"小肥羊\"文字商标后,现实的情况大大出乎小肥羊公司的预料,于是在看到火锅汤料所产生的巨大利润后,两家公司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商标之争。
  由于该商标的得失决定着谁在蒙派火锅调料行业的霸主地位,即小肥羊餐饮公司如果胜诉,通过司法程序改变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市场上将出现小肥羊公司以“小肥羊”品牌对阵华程公司的“肥羊王”品牌,蒙派火锅调料市场争霸将长期处于僵持阶段;如果法院维持商评委裁定,华程公司的“小肥羊”品牌失而复得,据华程公司的公告,“小肥羊”品牌将成为的“肥羊王”的子品牌,可以预见华程公司将以“肥羊王”品牌成为火锅调料行业的霸主。
  
  当小肥羊商标之争从现实社会蔓延到网络,并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时,我不禁开始猜想:
  如果小肥羊只是一块破招牌,那么不会有任何一个人会为了它,告了东家告西家。
  如果小肥羊不是内蒙古人自古以来对出生不久小羊羔的统一俗称,那么它也不会引起商标归属权的争议,正因为它是一个通用词汇,商标使用显著性弱,跨类保护力度也弱,所以小肥羊商标的官司如此之多,而那些世界驰名商标如sony、可口可乐、海尔等就不会出现类似情况。
  如果小肥羊火锅店的羊肉不是来自内蒙古大草原,那么是不是还能称之为小肥羊,失去了那水草风茂的大草原的滋养和普通的羊有什么区别?
  如果有人在餐饮业上获得了“小肥羊”商标的使用权,那是不是意味着在快销品行业的即食火锅调料上也有垄断权?如果是的话,那是不是对小肥羊筷子,小肥羊碗,小肥羊锅都具有垄断权,纠结中。
  如果必须要在商标的归属权上做判定,那么判定的标准又是什么?是谁先注册?是谁先使用?还是谁规模大?谁更有钱?小肥羊的叫法由来已久,面对这样的情况,法律又该如何界定它的归属?
  
  猜想终归是猜想,当法庭最终对“小肥羊”商标的归属权做出判决后,一切都将获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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