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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东方时报:正视公众对媚官行为的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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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0: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新一期日本《东方时报》刊文《正视公众对媚官行为的敏感》说,江苏省宿迁市一商家对官员打折,引起网民关注。不能说网民对此事的敏感毫无根据,现实中确实存在权力享受“特殊服务”,媚官行为时常可见,以至于连正常的促销活动也让人心生媚官的疑虑,这暗示:权力潜规则,而不是商业规则渗透于社会的每一个毛孔,这才是值得全社会正视的。

文章摘编如下:

“市县处级以上干部(局、厅、处、院、所)购买该款车型的,将享受‘八折’优惠……新闻媒体单位购买该款车型的,可享受‘九折’优惠”,11月30日,江苏省宿迁市区某4S店在当地媒体上精心推出了这样的系列优惠活动,活动一经公布,就引来了争议。(《扬子晚报》12月1日)

争议什么呢?看了一下网友的留言,发现最大的争议就是此举被指有媚官之嫌,对消费者存有身份歧视色彩。有网友说:“要行贿,就直接送钱,何必羞羞答答”,也有的人说,“商家为何不给农民工打八折”?

只是我们稍为平静一下情绪,想一想如果商家“八折”卖给一般的消费者,包括农民工,倘若也可以有不错的利润,何乐而不为?并且,商家做活动,最终解释权在他们那里,做广告时说给“处级八折”的优惠,似乎并没有说不给一般消费者“八折”。尤其是,商家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不违反这些原则前提下,商家有权自行决定促销让利活动,以及给谁让利,让利多少,这是基本的商业规则,就像某些商家给一些客户贵宾待遇一样。

退一步讲,商家要是一视同仁,给农民工也打“八折”,又有几个农民工买得起?低收入人群本来就不是商家的“目标群体”,他们用“细分客户”的办法,锁定具有强大购买力的处级以上的干部,以及新闻媒体单位,是商业逐利使然。

诚然,倘若在打折购车这一活动中,存在权钱交易,干部得到商家的打折好处,暗中利用手里的权力为商家谋利,就不只是媚官行为,而是行贿受贿行为,可依法调查处罚。倘若只是一般的市场促销行为,那就是讨好客户,而不是讨好权力,顶多有点哗众取宠。我想,商家真要行贿官员,不至于傻到登报广而告之。

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商家的眼睛总是盯着有钱人的口袋,商家对“处级干部”有好感,主要是因为他们是相对而言的高收入群体。因此,我们与其去指责商家媚官,搞“权力崇拜”,不如检视一下,有没有必要给官员那么高的收入。

我们没有必要无趣到为一家商铺去做太多的解释说明。不过,也不能说网民对此事的敏感毫无根据,现实中确实存在权力享受“特殊服务”,媚官行为时常可见,以至于连正常的促销活动也让人心生媚官的疑虑,这暗示:权力潜规则,而不是商业规则渗透于社会的每一个毛孔,也可以看出由前一规则而非后一规则造成的问题,这才是值得全社会正视的。(廖保平)


http://news.ifeng.com/opinion/politics/200912/1211_6438_1470809.shtml
使劲折腾啊,我已不敏感,早已司空见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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