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255|回复: 0

[【社会视角】] 上海试点经适房基准价每平方米约5000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11 20: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经济适用住房试点供应房源的销售基准价格经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审核,已基本确定。记者昨天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今天起至17日,徐汇、闵行两试点区将开展“政策咨询周”活动,其中明后两天将集中接待市民咨询政策。

经审核,闵行区试点供应房源“翔泰苑”均为多层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5200元/平方米;徐汇区试点供应房源泗泾“新凯家园”,多层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4800元/平方米,高层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5100元/平方米;徐汇区另一试点供应房源浦江“博雅苑”均为高层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单套住房销售价格将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在销售基准价格基础上下浮动10%确定。

据介绍,销售基准价格是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指导价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试点供应房源销售基准价格的定价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严格遵循《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以试点供应房源的建设项目结算价格为基础,充分考虑了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兼顾相邻区域内多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之间的价格因素,并参考周边普通商品住房近一个时期内市场成交平均价格,经综合平衡后确定。因采用特别的定价机制,试点供应房源销售基准价格与周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形成明显价差。

政府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进行了大量投入,主要构成为: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各种投入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费用、以及免收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减免建设、销售中的税费等。因此,《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属有限产权性质,取得房地产权证5年后,购房家庭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购房价格占周边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其余部分上缴政府财政部门。政府获得的这部分转让收益后,将投入后续的住房保障工作。据悉,根据试点供应房源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为了帮助购房家庭今后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退出住房保障时,有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的能力等因素,本次试点供应的三处房源,均将购房家庭今后上市转让总价款的分配比例设定为70%,其余30%上缴政府。按照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规定,上述分配比例将在《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示范文本)》中予以约定。

为方便居民政策咨询,明后两天,徐汇区将在田林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广场(宜山路655弄3号)、闵行区将在该区保障住房租赁管理中心(雅致路215号1楼)和“翔泰苑”小区(鹤翔路188弄)现场分别进行集中接待工作。其余工作日期间,居民可就近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政策咨询,也可自行前往泗泾“新凯家园”、浦江“博雅苑”和闵行“翔泰苑”小区看房。

上海经适房基准价公布 为周边商品房价5成

这一基准售价与试点房源周边商品房价相比便宜了5成左右。若购房者出手转让经适房,根据规定,转让者可获7成的转让款项


http://news.qq.com/a/20091211/000858.htm


评价:买的起经济房的,也是有钱人啊,一百平米也要50万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2-25 11:02 , Processed in 0.223932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