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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地主和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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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21: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和常务副书记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受贿被捕的消息被吵得沸沸扬扬,其实从大学直到小学有几个校长不贪污(受贿、吃回扣)?只不过数目有大小罢了。俺忽然想到他们跟万恶的旧社会中的地主好有一比。国家投资建学校,招来教师和学生,给教师发工资,给学校拨经费,只有很少的钱用在正途,其余的都乱花掉了,能直接划拨到自己帐户当然更好,不能就想方设法受贿、吃回扣。跟其他部门的贪官一样,他们也酷爱搞建设,实在没什么可建就把旧的推倒重来。他们独霸一方就像坐拥土地收租的地主,地主们还不能做到旱涝保收(所以有些地主很穷很节俭),他们却可以,因为新学期、新学年伊始,各项经费便会悉数到齐。老百姓也有吃租的,比如出租户,当然他们大多不能指望房租养活自己,即便他们房子比较多,房租能养活一家人,我们也不能指责他们不劳而获,只要房子来得正当,也就是说房子本身是靠劳动得来的。

重庆打黑也引发了一些人的争议,有些人想修改人们心目中的黑社会定义,替某些黑社会成员开脱。我是旗帜鲜明地支持重庆打黑的。不过那些专家的观点也不是全然胡说八道。我们把1949年以前的中国称为黑暗的旧社会,那当然毫无争议,因为如果政府一帮人与民争利、以搜刮民脂民膏为要务,那它当然是最大的黑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以提高绝大多数人民的福祉为宗旨,当然不能与民国同日而语。不过也有些官僚跟黑社会相似,还是以教育部门为例吧,一些人靠关系或拍马、行贿被局长提拔起来,这些人自然没有白投资,比如某长官就从教育经费中抽出一部分给每位亲信配了手提电脑,这不分明在说:“跟着大哥你会吃香的喝辣的,好好干,以后好处多了去。”当然官大一点还可以给手下分房子、买车子,而手下人也可以像武汉大学的校长、书记那样在自己的地盘有一番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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