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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辽宁5000余万元汽车骗贷案两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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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19: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09月03日

  新华网沈阳9月3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日对一起以母子俩为主谋的汽车骗贷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孙素芝及其儿子李庸通过制作虚假证件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5818万元,造成银行损失贷款5049万元,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均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孙素芝今年71岁,李庸是她的大儿子。2003年10月,母子二人成立沈阳超世纪新华厦汽车连锁有限公司,随后酝酿并策划骗取银行贷款。为了方便“计划”的实施、规避法律制裁,将下属员工巴振奎推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孙素芝具体掌管业务和财务,李庸负责联系银行等对外事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12月,沈阳某银行负责贷款业务的人员主动来到沈阳超世纪新华厦汽车连锁有限公司,联系车贷业务。随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正式开展汽车贷款业务。起初孙素芝母子的车贷手续规规矩矩,贷款3000多万元均按期归还。不久,李庸通过广州方面制作了虚假证件130余套,孙素芝、李庸又指使聘用的汽车贷款部经理吴某,填写虚假的汽车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贷款所需资料,报送银行审批。由于得到了银行的信任,这些假材料顺利通过了审查。

  2004年一年,沈阳超世纪新华厦汽车连锁有限公司用上述手段,共计套现贷款136笔,金额5818万元。同年底,银行方面发现了该公司的虚假材料,遂多次催款。李庸“人间蒸发”,孙素芝则称“不知情”“与己无关”。在公司财务经理詹某落网并被判刑后,此案才取得实质性进展。去年1月1日,孙素芝、李庸被警方抓获。这一骗贷行为致使银行汽车消费贷款5049万元无法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素芝、李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汽车贷款合同过程中,骗取银行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为此,判处孙素芝、李庸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牵扯其中的巴振奎、詹某、吴某,或先期被判刑,或与孙素芝、李庸一并被判刑。

  一审宣判后,孙素芝、李庸当庭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 杨眉 )

出处: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9/03/content_11991249.htm

银行是关键,银行失守,其他的环节也就所向披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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