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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学士讲坛第6期——说说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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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0 19: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hirteen Ways of Looking at a Blackbird
  By Wallace Stev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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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1 12: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I
Among twenty snowy mountains,
The only moving thing
Was the eye of the blackbird.

这里要呈现的是一个林语堂爱好者的零星之见。

厨川白村说:“如果是冬天,便坐在暖炉旁边的安乐椅子上,倘在夏天,则披浴衣,啜苦茗,随随便便,和好友任心闲话,将这些话照样地移在纸上的东西,就是essay。”(《苦闷的象征·出了象牙之塔》)所以既然本文也自命为essay,且自得其乐于“说说”便罢,或许如此更神合林语堂之所谓“衣不扣钮之心境(unbuttoned moods)”(《论小品文的笔调》)的真精神也未为可知呢。西方有云“说不尽的莎士比亚”,林语堂也许没有如此崇高的地位,不过,或许这里替换成“说不尽的A”,“说不尽的读者您”也并无大碍,按照本人错误的文学观,文学研究中尽管有显赫的技术派,但感悟与心性毕竟是本色,常常落入以别人的酒浆浇自己的块垒之属。

斯人已去,逝者逝也,林语堂及其生命中的那许多已经是别人、甚至他自己无力变更的东西,或者历史;只是盖棺而未能论定,审美之维,时代之光,人性之间,让这“主观的客观之物”在其人格的氲氤中别有滋味,于是觉得,对林语堂的探索,与一段历史进程的发掘、一种曾经风云激荡时代的回味其实同价,而浸润其间,也与自我发掘等值——一切唯在乎心眼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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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1 12: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II
I was of three minds,
Like a tree
In which there are three blackbirds.

但凡作林语堂研究的人都爱引用这段:
有一次,几个朋友问他:“林语堂,你是谁?”他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有上帝知道。”又有一次,他说:“我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八十自叙·第一章 一团矛盾》)

譬如信仰:对林语堂的信仰,大致可以勾勒为基督教——异教徒(这里是与“中国传统”大致相近的概念)——基督教这样一条线路来。宗教这种“田野边生长的花朵”,要内化为信仰和精神持守,无论先天(林语堂生于基督徒之家,父亲林至诚是个乡村牧师,母亲杨顺命识字不多,但却会用闽南语罗马拼音体系读圣经)还是后天(上教会小学、中学、大学、在“时下孟浪”的清华园还义务主持周日的圣经修习班)都无法使之自然获得,所以回味之下,即使“终于通过”,但还是“费了不少手脚。”(《从异教徒到基督徒》)这条灵魂探索之路,对于林语堂而言,“我二十岁之前知道古犹太国约书亚将军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可是直到三十余岁才知道孟姜女哭夫以致泪冲长城的传说”(《吾国吾民》),尤其显出回环曲折的意味。

突然想起几句偈语:
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见山仍是山,见水仍是水。
见山亦是水,见水亦是山。

一阵恍兮惚兮中,感悟到这种矛盾意象在阅读林语堂中既是阐释的挑战,也是阐释的线索和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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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2: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III
The blackbird whirled in the autumn winds.
It was a small part of the pantomime.

散文家林语堂的一生,是嵌刻在《语丝》时期,《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时期(如果从英文角度说,也大致是《中国评论》China Critic时期),以及(台)《中央日报》三个时期中的。第一时期作品以《剪拂集》、《大荒集》为代表,第二时期作品主要有《行素集》、《披荆集》(英文主要收入《讽颂集》With Love and Irony),第三时期作品编作《无所不谈合集》。

林语堂重现大陆文坛视野,挟了文革之后的反思和80年代散文热两大背景。

前者,对林语堂这“现代文学史上最难写的一章”的书写是从钩沉、掌故、回忆、随笔之处零星涌漫而出的,“真理的道路是曲折的”,因为有“禁区”之忧,所以和鲁迅并肩战斗的“语丝时代”应该想无大碍,因此,尽管林语堂自陈“浮躁凌厉”,意在“纪念、追思、招魂、慰安”的《剪拂集》中文章仍是研究、编选中最为青睐的,譬如《祝土匪》的标杆价值(原来林语堂是我心向匪的)、《打狗释疑》中一条战壕里的战友(原来鲁迅是盟主,林语堂是“听将令”的急先锋)、《悼刘和珍杨德群女士》与真理的同质性(林语堂竟然是“三·一八惨案”的最早吊祭人,他的文章写于1926年3月21日,“二女士被难后第三日”,发表在《语丝》第72期,而鲁迅名文《纪念刘和珍君》写于4月1日,发表在《语丝》第74期)。

如果说前者让我们读出的是半个世纪的空白后,学术界对林语堂的认知并不超过胡风1935年就达到的水平(《林语堂论》),真正的学术探究有待90年代之后万平近、施建伟、王兆胜等学者的崛起,那么,后者其实奠定了今天的林语堂读者的受众分野。社会宏大叙事的衰落与个人、个性的扩张,为“性灵”涂抹上一种飘逸的色彩,而“幽默”、“闲适”的心境性,让我们更看重瞬时体验、只言片语的感悟,这是一种典型的“世纪末”心态。

于是,除了这种心态契合、自身价值,也有不啻过犹不及的反讽:一锅烩的热浪/热度/热潮中,林语堂散文的知名度畸形攀升,我们既目睹对手同台(《中国名作家散文经典作品选 林语堂·梁实秋》,中国言实出版社,2000),又乐见风骚煽情(《现代中国名士名女性爱夜话》,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林语堂既不耻到非得借势利之名(《马屁精的艺术》,商业出版社,2004),又宝贝到无中生有、恍如金字招牌(《怎样说话与演讲》,文化艺术出版社,2004)……(以上诸书皆署“林语堂著”)当“林语堂”进入中学生阅读推荐书目,跨入青少年散文欣赏文丛,也许我们更要指望编辑们的学术修行和良心。

有井水处皆歌柳词,有散文则有林语堂之际,或许我们应该静静地撇开浮沫,或者更深度地走进这现代文坛的“童话剧”,真正地读读林语堂,读读真正的林语堂,譬如《秋的况味》:
  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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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0: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IV
A man and a woman
Are one.
A man and a woman and a blackbird
Are one.

林语堂的确有深重的女性情怀,既抽象又具体,既是生活又是艺术。

这种女性情怀是中国气派熏陶出来的:“中国人的头脑近乎女性的神经机构,充满着‘普通的感性’。而缺少抽象的言辞,像妇人的口吻。中国人的思考方法是综合的,具体的而且惯用俗语的,像妇人的对话。”(《吾国吾民》)

这种女性情怀是念兹在兹的情愫:林语堂最爱二姐美宫,奈何她家贫而早嫁,临出门前给了弟弟四角钱,勉励他争气读书——这带着生命温热的四角钱,让林语堂在老年的回想中(仿佛自己替代了她的就学机会,仿佛她苦命的早逝和自己有密不可分的关联)犹自涕泪纵横;圣约翰大学四上领奖台的林语堂,心目中的恋人是隔壁圣玛丽女学院那个画一手好画的陈锦端,门不当户不对注定了爱情的失败,却让我们收获到爱情的美丽感悟:
  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幽默大师林语堂》)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句太美的话,林语堂却做到了,因为那个女人对自己的父母说了“历史性的一句话”(《林语堂传》):没钱不要紧;那个女人让林语堂留下婚典上烧婚书明志的佳话;那个女人用自己的嫁妆资助先生留学;那个女人絮絮叨叨;那个女人做他爱吃的饭菜;那个女人把书房划作他的圣地;那个女人和他共育一对千金;那个女人如一只水母,包容他的一生——林语堂的妻子廖翠凤。

林语堂的女性情怀于《京华烟云》中体现最为深刻:当他写木兰巧手做粥,让荪亚心中痒痒,也许有《浮生六记》中“芸”的交感;当他写木兰出嫁时对弟弟阿非赠送的“圆球玉镇纸”时流泪说出的话,想来眼前浮现的是二姐美宫的影子,当他写立夫藉莫愁的嫁妆负笈日本,应该有廖翠凤的背景;而这一段:“曼娘的少女时代就像寒冬腊月盛放的梅花,生在苍劲曲折的枝头上,在冬末春初的寒冷中开放,无绿叶为陪衬,无其他鲜花为伴侣,命中注定幽峭隐退,孤芳自赏;在桃李及其他春花初开之时,她在苍老挺硬的枝丫上已度过了梦幻的韶华”,冷冷流光中的青春相思,除了少女情怀总是诗,若不用“子非鱼,焉知鱼之乐”般的反向解释来碰触林语堂心底未加叙说的记忆,则无可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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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4 18: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V
I do not know which to prefer,
The beauty of inflections
Or the beauty of innuendoes,
The blackbird whistling
Or just after.

从思想史角度检讨林语堂,鲁迅是绕不过去的坎。林语堂自己也有“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鲁迅之死》)的证言。

鲁迅在现代中国文坛、现代中国思想史上的成就、地位、影响之首屈一指,乃是不争的事实。但鲁迅的伟大是否价值就在用于反证他人相较之下的渺小与卑劣?先入为主的一元论思维要想推出心下所欲的结论毫不困难,可惜人性始终没有办法把界限划得分明,正如道德与法律之间,正如鲜花与狗尾巴草之间,正如色谱中的桔红与砖红之间。不过,一度在台湾被禁的鲁迅,一度在大陆被封的林语堂,共同走进“飞扬与落寞文丛”(上海东方出版中心),倒也足证历史的韵味悠长。

鲁迅的姿态“始终保持侧身站立”(敬文东,《解密鲁迅》),他是真的斗士,即便他不是拿枪的战士,尽管时有“彷徨”,但永在“呐喊”;而林语堂,我更愿意相信他就是那个“快活的天才”(《苏东坡传》),不过,当他娓娓而谈“生活的艺术”之时,那种自我标榜,同时也善意或恶意被人标榜的“闲适”,与周作人还是有所分别的:林语堂是一只总不甘寂寞的“猴子”(《八十自叙·第六章 哈佛大学》),总在蹦跃和采撷,周作人则是心如止水的和尚,静静地品着苦茶——林语堂是“品出五湖烟月味”,周作人是“一壶天地小如瓜”。

鲁迅的文章是“革命,革命,革革革命”般杀伐之声不绝,间或一笔“赵家的狗又叫了”,顿时满纸萧索弥漫,破败的“故乡”分外显明,不过,如果真要以鲁迅来参照林语堂的轻风明月谈女人,结论其实很特别:人们印象中的人生智者是林语堂,可是更多地将目标指向人这一本体存在的却是鲁迅——鲁迅渴望着震撼,要拿来,要战斗,要卷起人们灵魂中的风暴就是他的使命,所以鲁迅足够紧张,如一张绷紧的弓。

三十年代中人谴责林语堂时常瞄错了准星:“以无隙入有间,吾得养生也”正是他心仪的理念,又怎会为之觉得尴尬?林语堂关注的是政治构架意义上的中国,倡导的正是框架之中的个性舒张(子曰“从心所欲,不逾矩”),而催化蕴藏在传统深处那种力量(他时常将之也归纳为“幽默”,倒的确天真;“幽默”在林语堂的词典中是需要审慎体察的词语),以为通过对话对之进行放眼世界的整合,盼得“奇岛”可期,乃是他所孜孜的事业——或许是在这双重的意义上,林语堂被称作“自由主义的唯一完成体”(施萍,《文化转型的人格符号》)。

而今,藉由estrangement(新批评术语,“陌生化”)之功,在我们抽离当时语境的阅读体验中,读鲁是美,惊心动魄;读林是美,平和淡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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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1: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VI
Icicles filled the long window
With barbaric glass.
The shadow of the blackbird
Crossed it, to and fro.
The mood
Traced in the shadow
An indecipherable cause.

可是,按照以赛亚·伯林的分法,并以消极自由主义统括林语堂的所有,却必定是一种过于简单的误读。

林语堂有其率性的一面,“有话必要说之”(《孤崖一枝花》);林语堂有其梦想家的灵感,孔老可以聚为一炉(《左手孔子,右手老子》),中国、希腊、美国也能并肩打造未来世界(《奇岛》)。

林语堂的思想谱系芜杂:我们以为他深爱尼采(那个时代谁不爱尼采?),可是他诚恳地以尼采馈赠的武器检视国民性(《萨天师语录》),却说“尼谿尚难樊笼我”(《四十自叙诗》);坊间书架上,明明林语堂和梁实秋的著作常并置一处,可是他却以斯平加恩对抗白壁德(《新的文评》),认为梁实秋所忠实的后者(也是林语堂自己的老师)秉持的理念过于注重戒律;那么且浪漫吧,可是,对同唱性灵的徐志摩眼中的泰戈尔,“他是喜马拉雅积雪的山峰,一般的崇高、一般的纯洁、一般的壮丽、一般的高傲,只有无限的青天枕藉他银白的头颅”(徐志摩,《泰戈尔》),林语堂却说“我觉得泰戈尔于我的精神生活毫无关系,不曾觉得他有什么意味,他曾给我何等的冲动”(《论泰戈尔的政治思想》)。

要给林语堂画一幅精确的思想地图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

我们今天去看林语堂,他是由作品、轶闻(他关于演讲的长短与女士的裙子之间关联的妙论,还有多少人不知道?)等等堆积起来的存在,庞然而不证自明——人人都以为知道,人人都无法说清自己的知道。犹如在我们眼前无边际的一幅图画,我们或许是真诚地心动于其某个局部的摹刻,但我们无法言说其博大:我们或许能借助透视或浓淡、明暗来呈现图画,但“反景入森林,复照青苔上”,又是好一番思想光影的似水流年。好在钱锺书安慰我们说:知道鸡蛋好吃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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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22: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VII
O thin men of Haddam,
Why do you imagine golden birds?
Do you not see how the blackbird
Walks around the feet
Of the women about you?

林语堂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在上海取得的。可是,“阿拉上海人”,对福建龙溪县坂仔村走出来的林语堂来说,却是断然不能认同的:赤脚他以为是最美的,而故乡青山流水,不仅“为学养性全在兹”(《四十自叙诗》,而且也深刻地塑造了他所独钟的山地情怀。《闽南日报》上有人说,“人干活累半死就是坂仔”,因为半与坂在闽南语中谐音,又说,坂的意思是山坡,仔的意思是小,“二者一结合,就是山坡不大也不高”。而上海,这“搂的肉与舞的肉”、“吃的肉与睡的肉”、“行尸走肉”填充的“伟大神秘的大城”(《上海之歌》,林语堂唯一直接描摹上海的作品),让他爱不起来。

林语堂心仪的是北京,而相比东交民巷的精致,他更爱哈德门外的“土气”,年轻时候斥之为老大帝国的“阴森沉晦之气”(《论土气》),越到后来却越加不忘,终于升腾并凝结在Imperial Peking: Seven Centuries of China大书里——不过,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推出的08版《大城北京 一部荟萃北京700年文化精髓的城市传记》,看来是偷换了一个太张扬的名字,其实,700年的醇香,这座城市已经大到足以包容哪怕最无虚饰的文字,记忆中几十年的发酵(林语堂1926年5月下旬离开北京去厦门,之后再没有北京长住的历史,而该书美国初版是在1961年),早让“北京”成为一种深度镌刻的意象,足以让他想起许多。

最关键的,他心目中,北京不同于上海,它既不属于无名无姓、仅凭感觉引领而在情绪真空中挥洒生命libido的都市潮人,也无关林肯路、跑马厅、电梯上、别克车里、舞厅、华东饭店、街上一连串眩晕穿梭的场景。北京骨子里的秉性与其说是“大”,毋宁说是“野”——“野”如故乡、“野”如性灵不羁……:中国现代史上的知识分子普遍乡土感浓郁而对城市充满厌嫌,“而在普遍的城市嫌恶中把北京悄悄地排除在外”(赵园,《城与人》),因为北京,如同林语堂好友郁达夫对其所作的定位:具城市之外形,而又富有乡村景象之田园都市。

林语堂的文字里读到最多的北京地标是什刹海与西山,而在上海这个“借来的时空”(李永东,《租界文化与30年代文学》)中,林语堂盘桓的是心中或可免疫的自家小院:“我新近又搬出分租的洋楼,而住进人类所应住的住宅了”(《说避暑益》),心静而实在无法自凉,或者干脆去往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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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7 09: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VIII
I know noble accents
And lucid, inescapable rhythms;
But I know, too,
That the blackbird is involved
In what I know.

按照今天大学里的学科分法,林语堂是语言学专业,语音学研究方向(他德国莱比锡的博士论文是《古代中国语音学》,Altchinesiche Lautlehre)。可是我们很少记得他有《<周礼>方音考》这种专门的语言学论文,甚至“汉字检字法”这种本来专门的话题,也更多地与他为研制“明快”打字机而倾家荡产这种轶事关联,因为,在印象中,我们在语言学家林语堂和翻译家林语堂之间划上等号。

林语堂的翻译理念核心是“三重责任”:对作者负责,对读者负责,对艺术负责(《论翻译》)。从译学美学体系这种视角来看,“三重责任”与“信达雅”之说本质互通(世人解严复“信达雅”,常纠缠于字面,尤其是“雅”,幸而王佐良《严复的用心》别辟蹊径,解之作“喂给顽固士大夫的精制糖衣炮弹”,才避免了一些人要以“信达切”、“信达顺”等取而代之的愤慨),同时,也与西方文学理论中之“世界——作者——读者”之三元观两相应和(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

不过,世人一窝蜂地将林语堂翻译实践定格《浮生六记》堪称可惜:既然林语堂有“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著宇宙文章”的立意,又有“随性读书”的性癖,所以,林语堂的翻译对象中,最趣味的或许不是“珠宝店橱窗里的大宝石”,而是“灰烬里的小珍珠”,因为“我所引用的作家许多是名不见经传的,有时也会使中国文学教授错愕不解”(《生活的艺术》):譬如旁逸斜出老庄大智慧中的屠赤水、张潮这种趣人的断章,譬如排列在《大学》、《中庸》这种堂皇典籍间隙中的金圣叹、李渔那些不入流的快哉。

翻译中频繁的思想腾挪与切换,翻译的对话性本质,使他无法是静止的、一元的;让千百年前的经典(当然,“经典”在这里的界定是极其个性化了的,譬如定然要包括让他“喜从中来乱狂呼”的那位袁中郎)面对现代的读者、西方的读者,使他无法不是现代的、比较的。

翻译不仅是一种跨文化活动,不仅是他那众多的跨文化活动产品,一定意义上,翻译是他的存在本质:他创造了翻译,翻译雕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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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8 00: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IX
When the blackbird flew out of sight,
It marked the edge
Of one of many circles.

唐弢说,林语堂心中住着两个鬼,“绅士鬼”和“流氓鬼”(《林语堂论》),两者之间相互博弈,此消彼长。

感受过“太平人的寂寞与悲哀”(《剪拂集》),“就这样走,走,走吧”地走过大荒(《大荒集》),而今迈入自己真正的杂志人时代,“政治病亦谈,西装亦谈,再启亦谈,甚至牙刷亦谈,颇有走入牛角尖之势”(《行素集》),只是没想到路上如此多的荆棘,竟让自己回顾无言(《披荆集》,林语堂的结集一般有序,包括《有不为斋随笔》等,但本集无序)。

“1929年,对于中国现代文学理论建设来说,是个关键的年头”(陈平原,《林语堂东西综合的审美理想》),因为为反对旧文学而结成的统一战线已到末尾,而新文学向何处去则在新文学内部产生严重分歧。

这种分歧既然最终从文艺纷争上升到阶级对抗,那么我们来分析杂志人林语堂的经济地位:1928年9月起上海东吴大学的英文教授兼职一年(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薪俸表》规定,教授月薪500元);被蔡元培延聘至中央研究院,每月300元;《开明英文读本》在官司胜出后,发行量扶摇直上,版税是按10%计提,于是有“教科书大王”美誉的林语堂可得大约每月700元;杂志稿酬上海当时通价3元每千字(1933年是所谓幽默年,林语堂既然是“幽默大师”,稿酬想来自然远远超过此数),何况林语堂常常中英文投稿;再加上杂志编辑费(《人间世》500元,《宇宙风》超过1000元),因此,按保守的算法,杂志人时代的林语堂月收入也在2000元以上(按购买力算,《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说,1927年14元可买二号梗米1石,合156斤)。

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林语堂提倡“小品文、语录体”,哼唱“幽默、闲适”,是理所当然的阶级本质。可是,林语堂以enfant terrible(《<论语>三周年》)的定位自得,乐于拉下“皇帝的新衣”这种把戏。

所以不要忘记:林语堂是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宣传主任,不仅与杨铨同为蔡元培、宋庆龄之左右手,而且一度排在第三的位置(《申报》1933年2月2日);左派专门办了《太白》来对抗《论语》、《人间世》的同时,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成立的微风社,也“呈请党政机关严厉制裁鲁迅林语堂两文妖”(李勇,《本真的自由:林语堂评传》);鲁迅既有“辜鸿铭先生赞小脚,郑孝胥先生讲王道,林语堂先生谈性灵”的刻薄之语(鲁迅,《天生蛮性》),也有将林语堂与周作人、周树人、陈独秀、梁启超并列“新文学最优秀杂文家”之列的评定(安危,《鲁迅同斯诺谈话整理稿》)。

在文学与文学的边缘,风乍起,吹皱的何止是一池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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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8 09: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X
At the sight of blackbirds
Flying in a green light,
Even the bawds of euphony
Would cry out sharply.

“期待着一个幸运和一个冲击/多么奇妙的际遇/翻越过前面山顶和层层白云/绿光在那里”。
从1936年8月10日乘“胡佛总统号”出发去美国,到1966年6月定居台湾,林语堂完整的英文写作时代长达30年。

英文写作时代,小说是其中主体。
《京华烟云》、《风声鹤呖》与《朱门》合称“林语堂三部曲”;《唐人街》被归入美国华裔小说滥觞期;《奇岛》(又名《远景》)寄托了他的文化理想;《红牡丹》若中国版的劳伦斯;《赖柏英》回忆的是纯洁的初恋和故土(《枕戈待旦》、《匿名》、《逃往自由城》三部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原因,一般不提)。

林语堂小说的散文性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特征。

一方面,这和林语堂的写作发展历程相关。林语堂到美国之初,主要从事的就是有明显过渡特征的继承性散文写作,譬如《生活的艺术》是从《吾国吾民》最后一章缘起,将其整个视为散文集也无不可;许多林语堂散文选集,都从中抽取,做成单篇,譬如常常入选的《尘世是唯一的天堂》一篇,本是《生活的艺术》第七章第四节。

另一方面,西方人的对其散文的接收,除了赛珍珠所说的“它满足我们一切热望底要求”(《吾国吾民·赛珍珠序》)这种“异域想像”的动力,可能也有近乎蒙田所开创一脉的联想:
林语堂说:“本书是一种私人的供状”,“我并不读哲学而只直接拿人生当课本”(《生活的艺术》);
蒙田说:“我并非哲学家”(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Montaigne);“蒙田遵循古典范例来写作,用谈话式的笔调写‘平凡无奇的普通生活’”(博克,《蒙田》,孙乃修译)。

如果考虑到林语堂自陈“作者编是书时,写会话必先形容白话口吻而后写成英文”(《谈郑译<瞬息京华>》),那么“改写”而不是“写”倒是一种新鲜视角;“林语堂”与“Lin Yutang”之间,在研究起diasporic writing(飞散写作、流散写作、流亡写作、族裔散居写作)来,倒有许多涉及“审美的距离”(郭英剑,《命名·主题·认同》)这种话题可以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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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8 13: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XI
He rode over Connecticut
In a glass coach.
Once, a fear pierced him,
In that he mistook
The shadow of his equipage
For blackbirds.

“绿光之地”的林语堂收获到后人很难企及的荣誉,但当处于美中之间的现实的夹缝,反倒难逃尴尬,代表性地,譬如围绕《啼笑皆非》所发生的。

这在一开头就不是好兆头。旅居美国的林语堂,一心挂念中国的抗战,更运用自己的名望屡屡为中国积极发言,日本人曾为此妒忌不已。可这一次,林语堂说“当代的问题是道术沦丧及其振兴的问题”(《啼笑皆非·原序》)不打紧,关键是他违背做客之道,“在痛诋了一番唯物主义之后,林语堂告诉我们必须以这唯物主义所生产的军火供给中国”(《纽约时报》,《评<啼笑皆非>》),让美国人好生光火。

《啼笑皆非》的核心有二:其一是站在中国抗日立场批判英美的远东策略,其二是强调对帝国主义强权勿抱幻想,必须要自信、自强。

林语堂回国面对中国读者,自然以第二点为宣讲重点,一连串演讲都以《啼笑皆非》作为基调,核心是1943年10月24日在重庆中央大学的英文演讲《论东西文化与心理建设》,强调的是国际事务中逢争必争,同时保存国粹,确立自尊亦尊人的大国风范。

他无法理解的是,这番表述在国内受到的围攻更为激烈:
曹聚仁说他在“美国卖野人头”,“对于东方文化的了解,非常有限,而且肤浅得很”(《论林语堂的中西文化观》);
郭沫若说他看见了一位“穿西装,吃大菜,在中国用英文演讲的摩登辜鸿铭”(《啼笑皆是》);
田汉更加直接,直呼他为“抗战的观光者”(田汉,《送抗战的观光者——林语堂先生》)。

林语堂其实好生糊涂,在别人眼中,他是前度刘郎今又来,曹聚仁就是《太白》出生的老对手,第一反应就是“他指名在骂曹某的”(曹聚仁,《林语堂在围攻中》);时局紧迫,他却不识时务地提倡学《易》读经,难怪田汉觉得他是卷土重来,危害到好不容易有了全民抗战的“团结局面”;近现代的中国,时时刻刻不是在紧张中渡过的,此刻又正逢抗日白热化之际,谁有心谈什么文化心理建设?满目疮痍的焦土故园,哪有资格谈屹立大国之林?

在“何不食肉糜”这种讥嘲中,不知道他对泰戈尔来华时体会到的心酸是否有了新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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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8 13: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XII

The river is moving.
The blackbird must be flying.

凤凰卫视做过一期林语堂的节目:《两脚踏中西文化:林语堂的行旅生涯》,主持人陈晓楠。

他究竟是学贯中西的“幽默大师”,还是专事“小摆设”的反动文人,是睿智深沉的“一代哲人”,还是饶舌鄙俗的“世故老人”,带着这种疑问,从一幅涂抹过的照片开始,节目对“种种误读和掩盖”进行了探索,画外音说:被整改的照片,也许恰恰可以作为一个还原历史真实的契机。

其实,疑惑是追问的起点,但同时,何尝不如本文一般,也是等待反思的准结尾呢?

厦门大学合影




照片摄于林语堂离开厦门前夕。这里的背景,很让人想起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写到过“坟”(林语堂的作品是《塚国絮语解题》)。

上海合影




这张照片常被称为鲁迅的“结婚照”,足见林语堂与鲁迅关系的亲密程度。除了后排居中的林语堂被抹去,居左的孙福熙也被抹去(1927年7月28日鲁迅写给川岛的信中有“至于春台之出而为叭儿辈效力”之说;孙福熙字春台,孙伏园,即孙福源,之弟)。一张照片,骨肉两散,朋友异处,倒很有特点(《凤凰卫视》所用照片只抹去了林语堂)。

欢迎萧伯纳合影




照片中另一被抹去的是美国人伊罗生,创立英文刊物《中国论坛》,编选、翻译中国现代小说集《草鞋脚》,与托洛茨基“有着深厚的友谊”(李辉,《在历史现场:换一个角度的叙述》第29节《伊罗生:在斯大林与托洛茨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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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11: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XIII
It was evening all afternoon.
It was snowing
And it was going to snow.
The blackbird sat
In the cedar-limbs.

“我仍是一个孩子,睁圆眼睛,注视这极奇异的世界”——走过人生中途的林语堂用“无穷的追求”结束自己的自传(《林语堂自传·第九章》);
接近人生尽头的林语堂说:“朋友越来越少。好多已然作古了。即使和我们最称莫逆的,也不能和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们一生的作为,会留在我们身后。世人的毁誉,不啻风马牛,也毫不相干了。”他很看得开,但紧接着“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之后的最后一章叫作“精查清点”:“我必须清查一下儿我的作品。我的雄心是要我写的小说都可以传世”(《八十自叙·第十三章》)。

欲说还休,欲休还说。

当人生的中途,我迷失在一个黑暗的森林之中。(王维克,《神曲·地狱·第一篇》)
就在我们人生旅途的中途,
我在一座昏暗的森林之中醒悟过来,
因为我在里面迷失了正确的道路。(朱维基,《神曲·地狱·第一歌 序曲 浮吉尔救助但丁》)
在人生的中途,我发现我已经迷失了正路,走进了一座幽暗的森林,啊!要说明……(田德望,《神曲·地狱篇·第一章》)
我走过我们人生的一半旅程,
却又步入一片幽暗的森林,
这是因为我迷失了正确的路径。(黄文捷,《神曲·地狱篇·第一首 森林》)
……

一个众声喧哗的林语堂世界正在打开(可参: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555202),一切都依然在中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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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13: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天人合一于2009-07-15 11:36发表的 :
手工顶贴。烦请爱哭兄删除本贴。
不要删,不要删,多好的帖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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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17: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感情我们这些等外普通民众,看到的都是一个月以后的日出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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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18: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这样的行文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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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19: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好,果然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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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21: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有点忙,但是还是来看看,充电还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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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22: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挺有意思啊,原来说的是林语堂,我猜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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