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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随笔】] 拷问死刑——评《死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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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 20: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徐昕主编《正义的想象——文学中的司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6月)上的小文      

潘军的长篇小说《死刑报告》是中国当代第一部关注死刑的小说。小说以记者陈晖、女刑警柳青及律师李志扬为中心人物,通过剖析他们经手的发生在落城的六起死刑案件,尖锐地拷问了当代中国的死刑制度,向社会发出了“废除死刑”的呼声。
1994年6月,被称为“世纪审判”的辛普森案轰动美国,《人与法》杂志记者陈晖正好在美国洛杉矶出席一个笔会,回国后,他一直关注此案。辛普森案的整个司法过程也穿插于小说的始终。这年夏天,落城的女警官、物证鉴定工程师柳青,来到北京参加学习,与陈晖邂逅。陈晖闪电般地爱上了她,而柳青并不领情,学习结束后,她便返回了落城。柳青逛商场时与律师李志扬相识。三人的交往成为小说的线索,性、爱情、犯罪和死刑成了小说的基本元素。

       一

  柳青一回到落城,就参与了一起强奸杀人案的侦破。犯罪手段残忍,触目惊心。两名受害者被掩埋致死,生前遭受了轮奸。案件很快得到侦破,四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想来犯罪分子应是穷凶极恶之徒。然而,罪犯张华涛并非如此,他当过特种兵,在部队因遭受陷害被开除,找不到工作,成为社会闲散人员,生活的不幸让他走上犯罪之路。他并未参与强奸,因为他是性无能者。掩埋受害人是因误认她们已经死去。然而,法律并没有理会这些,四人皆被判处死刑。“如果张华涛没有遇见那桩倒霉的事,……他会遇见一个喜欢他的姑娘,过上正常的生活。”犯罪的产生有社会原因,贫困常常成为犯罪的诱因,不幸可能是犯罪的催化剂,这也许是作者想表达的。
行刑场面和犯罪现场一样血腥、残暴。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当现场指挥下令行刑后,枪就响了。连续三枪响过,前三名死囚都一枪毙命。最后一枪射在张华涛身上,料不到竟没有把这个人撂倒,反而让他腾地转过身来了。他冲着执行任务的武警大喊:“哥们,再来啊!”那个武警战士立刻就晕倒了。班长当即上前把张华涛按倒,用脚踩住他的脖子,对着他后胸连发三枪。张华涛像只包袱向前倒去,但身体还在往前挪动,他的头像一把犁那样在荒地上拱出了一道辙。班长再次上去,又开了三枪,总算结束了这个罪人的生命。行刑场面并不能激起伸张正义的快感,却笼罩着福柯笔下混合式的恐怖。在残酷、侮辱性的行刑过程中,被处决者的人格尊严何在?
在死刑执行手段与方式上,人类创造的天赋得到了极至的发挥,花样百出,规则、技术都异常精准完美。有人甚至称之为艺术,一种残酷的致死艺术。人类在极尽各种手段折磨违规的同类时,也在反思自己的这份残忍。现已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死刑。死刑执行方式也走向人道化、文明化,倡导“夺走犯人的生命,便不让他有所感觉;剥夺犯人的全部权利,但不造成痛苦;施加刑罚,但没有任何痛苦。”被执行死刑者不再有凌迟、车裂式的痛苦,但不管如何死刑本身就充满血腥。作者刻意对行刑场面作了细致描写,也许就是为了展示人类的嗜血。



   刑罚功能包括报复与预防,而之于江旭初,之于魏环,死刑已失去任何意义,无关报复、无法预防。魏环和江旭初,落城大学的两名学生,恋爱期间女方怀孕,双双被学校开除。魏环自幼失去双亲,由叔叔魏如柏一手抚养。魏如柏现为落城副市长,他不能容忍侄女的丑闻,强迫她做了人工流产。魏环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他们决定殉情,魏环要求江旭初先把她杀死,然后自杀。魏环被一刀刺死,江旭初却自杀未遂,然后他向警方报案。尽管是殉情,但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江旭初死刑。李志扬律师希望能给江旭初找到一条生路,为此多方奔走,但还是遭遇了失败。最后,陈晖带着李志扬连夜去找最高法院的王庭长,向其说明真相。就在江旭初被押赴刑场、距枪响五分钟时,行刑场上演了惊心动魄的“刀下留人”一幕。江旭初的案子得到重新审理。审判结果是江旭初犯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犯罪后能够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死缓。律师李志扬清楚这样的审判已脱离了案件本身,只是一种行政干预和平衡的结果。案件性质丝毫没有改变,甚至可以说,这根本就不是一场审判。权力成为司法的幕后操手,司法还有公正可言吗?江旭初本人也在法庭上高喊:我可以死,但我没有罪。在被带出法庭之际,他突然挣脱了法警的看守,一头撞向大卡车……这场生死戏中,江旭初同样是受害者,社会的不宽容是悲剧的元凶。



  刑罚是正义的回报,正义要求罪犯以与其犯罪程度相当的比例受罚。但翻开死刑的历史,许多情形看来似乎不成比例。比如,原始社会对触犯禁忌者的放逐、处死,古代社会要求违反“神圣法”者赎罪,《圣经》描述的对巫术者、偶像崇拜者、不敬双亲者的处死,中世纪对于女巫、魔法师、异端者的极刑,公元前七世纪《雅典法典》甚至规定偷吃水果沙拉要处死刑。这些死刑都冠以正义之名,但其正当性值得检讨,今天看来明显罪罚不适当。然而,观音佛头换取人头却并不罕见。
玉秀山那尊带有标志性的观音佛头被人偷梁换柱了。腼腆的小学教师安小文有重大嫌疑。安小文在网络邂逅名为“青萍”的女子,为了到北京与她见面,铤而走险,协助文物贩子盗走了观音佛头,获利五万元。那尊观音佛头被盗出境,在欧洲一家著名的拍卖行以一千万美金的价格被人买走。安小文被羁押了一年多后,被判处死刑。这个30岁的年轻人因为贫困与一场虚幻的爱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然而,安小文对此却一点也不后悔。他说:“我这辈子还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任何人对我说过这么多的话,尽管那是个虚幻的女人。”对此,死刑又能警戒或拯救什么呢?在安小文被执行死刑的当晚,陈晖喝得酩酊大醉。也许只有麻醉的神经才能承受这不合理的死刑制度。



   落城又发生了一起血案——落城政法委书记郁之光的妻子王佩霞在家中遇害。女警官沈蓉有重大作案嫌疑,沈蓉是柳青的同事和密友。郁之光与沈蓉认识达8年之久,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沈蓉为此离了婚,期待有朝一日能和郁之光重组家庭。面对沈蓉的一往情深,郁之光一筹莫展。要保证仕途的平坦,郁之光需仰仗老岳父的势力;且妻子王佩霞暗中掌握了他受贿的证据。沈蓉承认自己策划了这次谋杀,她的弟弟沈强参与实施。沈家兄妹都将面临死刑判决。一审中沈蓉被判处了死缓。一时间舆论哗然,许多人要求杀掉沈蓉这个警察队伍中的败类。二审改判,对沈蓉和沈强都执行死刑。沈蓉的死刑与民众的“嗜血”有重要关系,“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报复欲植根人类内心。康德认为杀人者必得死,因为这种犯罪除死刑外,没有其他对等的报复方式。但有人认为,存在其他更具人情味、更好的处罚方式,如终身监禁。
后来落城警方破获了一宗银行抢劫案。犯罪嫌疑人交代,郁之光其实一直在阴影里布置着一场谋杀,目标就是沈蓉。结果,沈蓉竟抢到他的前面,杀了他的妻子,被判死刑。郁之光与沈蓉的这场生死竞赛中,沈蓉败了,败得彻底,败得一塌糊涂。而郁之光在做了自我批评后,又被安排到外地继续做官,还就地娶了一个年轻太太……



   由于侦查手段、侦查技术以及其他人为因素,误判难以避免。纽约州辛辛监狱典狱长劳斯在职期间关押了409名男死囚和6名女死囚,其中261人(女囚1名)被处刑;53名男犯和2名女犯的原判决被撤消,30人被无罪释放,其余人减刑。典狱长写道:“这么一来,以‘恶性谋杀’罪名作出的原判决的11%似乎是陪审员和法官出了错”。
这种误判在书中也有出现。郊区文化馆干部吴长春,13年前因谋杀妻子刘云而被判处死缓。13年来,吴长春从未停止过申诉。柳青之父柳立中曾经办过这桩案件。柳立中是落城前任公安局长,虽已离休在家,但一直惦记这个案件。这年冬天刚过,某地警方致函落城刑警支队,说他们最近破获的一桩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大海交代,自己13年前在落城杀了一个叫刘云的女人。原来,这个何大海是吴长春家的邻居,因作案时年纪小而滑过了警方的视线。很快,落城法院宣布吴长春无罪。误判的案例并不限于小说,杜培武、佘祥林、聂树斌式的误判、误杀不时地在中国大地上演。“虽然提倡“慎杀、少杀”的死刑政策,但中国历来是重刑国家之一。时至今日,死刑判决仍居世界前列。在无罪推定没有得到法律确认,侦查手段和技术落后,刑讯逼供得不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冤案的出现更让人们质疑死刑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特种兵张华涛、大学生江旭初、小学老师安小文、女警官沈蓉、文化馆干部吴长春是死刑判决的主角,刑场上的处决对象。其人、其事、其罪和其刑引发人们对死刑正当性、合理性的思考。死刑保留论者认为死刑源于最古老的同态复仇规则,是一种“人民的自然法律感情”,是威慑犯罪、保卫社会的要求。不过,这些观点受到质疑:原始的复仇欲今天是否应改变,死刑能否真正威慑犯罪,保卫社会是否成为权力滥用的借口?死刑废止论者认为一切死刑都是野蛮残酷与不寻常的刑罚,只会降低人类的格调。法兰西学院教授弗朗索瓦•拜鲁写道:“只有不再杀人,人类才真正得以为人。”

潘军:《死刑报告》,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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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00: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本身对恶性犯罪具有的威慑力,在当下中国是其它任何处罚所不能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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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6: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死刑,只是对于老百姓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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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5 22: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许多人鼓吹废除,但谁也不准确预测没有死刑的社会将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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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7 09: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是不在于死刑而在于判处死刑的司法环境是否公开、公正,很可惜,我不认为现在我国的司法环境已经到了可以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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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7 23: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怕所有人都同意死刑最终要从地球消失吧?就连最支持死刑的人恐怕也是同意“逐步”废除的吧?
所以死刑的废除,无非是早晚的问题。万国立法无死刑,我恐怕是看不到了。但大陆立法取消死刑,倒是值得有空时候喊两嗓子,有钱时候奔走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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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8 08: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中国人还是迷信死刑所具的威慑力!在当前犯罪高发阶段,重刑思想愈发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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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10: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一个变革的时代,对中国传统法制的遗产——乱世用重典,需要批判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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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5 12: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的副作用较多,不如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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