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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闻邓玉娇防卫过当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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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13: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贵大血溅维埃坯 玉娇冰筑防护堤。
豪富向来欺贫贱 伊却不是瓦全伊。


http://news.qq.com/a/20090616/00 ... .1855_SvrPush_Url.0


维埃坯==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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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15: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诗,看了链接,体会到了其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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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15: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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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18: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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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19: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结论为:“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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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么一出后,防卫过当,也免除了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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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0: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疑问是另一苟延残喘的施暴者黄某是否应该负刑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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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0: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不健全的精神疾病诊断救了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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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1: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领导是需要智慧的!需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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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1: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从法律上说是防卫过当
但从感情上说那家伙死得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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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1: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有很强的社会意义!有助于威慑那些色狼官员,鼓励弱势群体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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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1: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算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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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1: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这样做不合法,这次事情闹大了饶了你。下次要是有人想学,肯定好好整你

不知道这样想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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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2: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小兵于2009-06-17 11:48发表的 :
我的理解是:这样做不合法,这次事情闹大了饶了你。下次要是有人想学,肯定好好整你

不知道这样想对否?
我的理解是:有时间悄悄去医院弄张重度抑郁症诊断书存起来,然后做事情就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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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2: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报社评:轻判邓玉娇 法治仍不彰




香港明报报道,轰动内地的邓玉娇案判决,用刀刺毙强行要求提供特殊服务的官员的女服务员邓玉娇,被法官指“防卫过当”,但因为自首及被监定为心境障碍(类似患有精神病的意思),被免予刑事处罚。这次判决虽然可说是内地维权运动的一次胜利,但官方就案件的处理,实际上反映了内地的法治体系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间,跟一个完善的法治社会,距离仍然非常遥远。

  案件在今年5月发生,修脚女工邓玉娇在湖北省巴东县一家休闲中心工作,被当地3名官员强行要求提供“特殊服务”,她拒绝后双方发生冲突,邓玉娇涉嫌刺死一人刺伤一人,被公安以涉嫌杀人罪拘捕,更把她关进精神病院。案件引起内地网民及维权人士广泛关注,甚至有网民声言发起“散步”游行,最终涉案官员被撤职及开除党籍。

  内地贪官污吏横行,不少人认为内地民众已出现仇官心态,民众对杀死官员视为“大快人心”之举,因此事发后网民一面倒地同情邓玉娇。这次判决虽然还了她一个公道,其实更反映了内地法治体制的混乱。

  根据判决的内容,法院指邓玉娇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为她自首,又被监定为心境障碍故免予刑事处罚。按照常理,法庭既认为被告触犯故意伤害罪,即使她自首也必须判罚。若她的精神问题严重至毋须负上刑责,按理也必须接受强制治疗,如今她获当庭释放,未见任何强制治疗的决定。因此最合理的推断是,法院怯于案件已引起海内外人士关注,对当局构成巨大政治与舆论压力,加上涉案者官位不高,只属镇政府官员,后台又不够硬,当局于是息事宁人,以图堵住悠悠众口。由此可见,这只是“政治判决”,以防触发另一宗民众示威冲突事件,绝对谈不上什么法治得到彰显。

  今天要为维权胜利而庆祝,早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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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2: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一色的汉奸


   在邓玉娇案的法律置换中,那只在暗中操作的手丢弃了什么?扭曲了什么?谁在被羞辱?用什么在做交易?

   邓玉娇获得了自由;是的,法律又一次被践踏;是的,程序又一次被强奸;是的,公正又一次被出卖;是的,人们还将继续地付出代价。理屈时放了你,但不能还你的清白,在我的法律中你总是有罪的,而我是宽恕的,你要感恩。这还是正义吗?

   法律保护了谁呢,是一个有罪的邓玉娇,是法律本身,还是法律的缺陷、体制的弊病?在邓玉娇案的结果是,所有的人都受到了伤害,腐败的体制用正义与权责做了交换,正义的伦理基础再一次被动摇,当法的权威性被一次次强奸时,我们的手中却没有了那一把修脚刀。

  “从事实看,邓贵大的侵害行为不是很严重,并且侵害的不是重大的人身权利,邓玉娇却用刀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致死,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国字号专家学者的嘴里吐出来的, 根据马克昌的娼妓的理论,强奸一个洗浴女的罪责“不是很严重”, 防卫至死就自然“超必要”了。最令人不解的不是法律在这个国家形同虚设,而是一个执政了60十年的执政党,身边怎么总是簇拥着清一色的汉奸王八。

   邓玉娇是从一个她不应该带着的地方出来了,可是把法律的尊严、程序的正义都给饶了进去。强权再次在人们的面前践踏法治,再一次羞辱被伤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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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2: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yu_xin51于2009-06-17 12:10发表的 :

我的理解是:有时间悄悄去医院弄张重度抑郁症诊断书存起来,然后做事情就方便多了。


这也是我的总结之一
还有一条:万一出事,要不惜一切代价,把事情捅出去,尤其是网络上,让那些想关门做事的小霸王们不敢恣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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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3: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媒体关于邓玉娇的报道,不知怎么就想起了熊逸在《春秋大义》中的一段文字,粘过来大家一起欣赏吧。 
东汉末年,在甘肃酒泉发生过一起极著名的谋杀案。好几部文献里对这件事都有记载,内容有详有略。略的比如《三国志》,只交代了一个梗概,总共几十个字而已,可要说详的,皇甫谧的《列女传》简直把这件事写成了一篇短篇小说。那么,为了照顾本文的可读性,我就说说《列女传》的版本好了。

  事情以杀人开始,以死人为过程,最终又以杀人结束。这虽然只是个老百姓身边的故事,却在天灾人祸中先后死了好几口子,颇有几分戾气。

  第一名死者名叫赵君安,他是被同县的老乡李寿所杀。这事一出,赵家的人当然不干了。要说赵家也算得上人多势众,赵君安一共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名叫赵娥亲,此时已为人母,就算是外姓人了,可那三个儿子哪一个都不是好惹的,立志为父报仇,非要让李寿血债血偿不可,把那李寿搞得提心吊胆。可说来也巧,也许是老天爷保佑,偏在这个时候闹了一场瘟疫,等瘟疫一过,奇事出现:杀人凶手李寿毫发无伤,可赵君安的三个儿子却死了个干净。

  赵家这就等于绝了户,男丁全死光了,只一个女儿这会儿也算外姓人了。李寿后顾无忧,禁不住挑大指赞叹老天爷的好眼神。喜事总该庆祝一下,李寿大摆筵席宴请宗族亲属,席间乐呵呵地对大家说:"赵家现在只剩下妇女儿童啦,再没什么可怕的啦!"

  这话很快就传到了赵娥亲的耳朵里,赵姑娘怆然流泪,恨恨地说:"李寿,你小子等着,我非得亲手宰了你不可!"

  为父报仇的重任压在了赵娥亲一个弱女子的肩上。赵娥亲着手准备,上街买了把快刀,没事就在家里磨刀。一个县城没有多大,这消息很快就被李寿知道了。李寿再不敢大意,心想:"别看赵家只剩下妇女儿童,可俗话说的好,妇女能顶半边天,我还是小心为上!"从此,李寿出门一定带刀骑马,再不敢有丝毫怠慢,瘟疫之前那种提心吊胆的感觉又回来了。

  就这样过去了好几年,李寿还照旧带刀骑马,赵娥亲也还照旧在夜里磨刀--这么多年磨下来,就算是青龙偃月刀也得被磨成小片儿刀了。邻居们开始笑话赵娥亲了,是呀,女流之辈,难道还真能提刀杀人不成,不过是做个样子罢了。

  冷言冷语比冷风还要刺骨,但赵娥亲也不分辩,只是默默地咬着牙、发着狠:"你们就等着瞧吧。"

  再长的等待也是有终点的,大对决终于就要发生了。在这里,《列女传》给我们描述了一个古龙式的场景:那是光和二年二月,上旬里的一天……

  天。

  冷天。

  冷的天上挂着白的太阳。

  这是西北甘肃,是冷风、黄沙和双旗镇刀客的老家。

  在都亭近处,赵娥亲怀揣利刃,乘鹿车,静静守候。而就在路的尽头,李寿快马轻刀,越来越近了……

还得说皇甫谧厉害,这段描写比亲眼看见的都真:赵娥亲是怎么动作的,李寿又是怎么反应的,比武侠小说还要热闹。接着,在一场激战之后,李寿受伤落马,正掉在路边的沟里。赵娥亲紧追不舍,挥刀再砍,眼看着李寿逃不过了,可这刀却不知道砍在了什么地方,竟然断掉了。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赵娥亲突然想起了无名刺杀秦始皇的策略--看电影不是白看的,赵姑娘把断刀一扔,扑上去就抢李寿的腰刀。也得说赵娥亲的出招够快,从开始伏击直到现在,李寿被逼得连拔刀的工夫都没有,自己的佩刀还在腰间没出鞘呢。
李寿也急眼了,连忙护住佩刀,紧接着大喝一声,一个燕子三抄水,又一个细胸巧翻云,再接一个梯云纵,从沟里跳了起来。生死就在一线间!

  真要等李寿站稳脚跟,再把刀拔出来,赤手空拳的赵娥亲是说什么也敌不过的。夺刀不成的赵姑娘在最后关头使出了压箱底儿的绝技--这就得读皇甫谧的原文才能感受到那种异乎寻常的震撼:赵娥亲"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樁其喉,反覆盘旋",--这就是说,赵娥亲硬是用一双女人的巧手把李寿这个大男人的脑袋给拧断了!
(兔注:皇甫谧在《列女传》中对赵娥亲复仇经过的描述:赵娥亲“阴巿名刀,挟长持短,昼夜哀酸,志在杀寿。”李寿为人凶豪,“闻娥亲之言,更乘马带刀,乡人皆畏惮之。”但这并不足吓退复仇者,赵家姐姐磨砺刀,弃家事,寻机报仇,“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时,于都亭之前,与寿相遇,便下车扣寿马,叱之。寿惊愕,回马欲走。娥亲奋刀斫之,并伤其马。马惊,寿挤道边沟中。娥亲寻复就地斫之,探中树兰,折所持刀。寿被创未死,娥亲因前欲取寿所佩刀杀寿,寿护刀瞋目大呼,跳梁而起。娥亲乃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樁其喉,反覆盘旋,应手而倒。遂拔其刀以截寿头”)

  毙敌之后,赵娥亲随即砍下李寿的人头,提着它去衙门自首。这一路上,赵姑娘步态从容,神情不改,哪有一点点弱女子杀人之后的惊惶失措。地方长官面对此情此景,也不由得深受感动,不忍心治赵娥亲的罪,宁愿挂冠辞职,也执意要放赵娥亲回家。

  这真是个有人情味儿的地方官啊。赵娥亲却不领情,说自己杀了人就该领受国法。就这样,任凭长官怎么劝,她就是赖在衙门不走。(看来人还是要多读书的,赵姑娘如果读过《周礼》,就应该听从长官这位"调人"的调解,逃走也就是了。)

这消息一传出来,"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焉,莫不为之悲喜慷慨嗟叹也",各大论坛一连多日全是关于赵娥亲杀李寿案的网友评论,就算实名制和敏感词的限制也挡不住大家发表意见的热情。这案子实在是社会影响太大了,赵娥亲的遭遇也实在让人敬佩和感动。后来,官方附和民意,甘肃一带的高级长官们一同向中央上表,联名表彰赵娥亲的大无畏精神。事情的结果还算喜人:赵娥亲不但没被治罪,反而被"刊石立碑,显其门闾",被朝廷树为活典型,成了大家学习的好榜样。--看看,同样是"刊石立碑,显其门闾",赵娥亲这块碑比之徐元庆的碑可是大不一样的,比之后世那些贞洁牌坊就更不可同日而语了。

  这件事还有后话,连带交代一下。赵娥亲不是有个儿子么,这儿子有名有姓,叫做庞淯。母亲英雄儿好汉,庞淯在长大成人以后大有其母风范,几次三番在生死关头舍生取义,是一位响当当的英雄豪杰,这大概就要归功于母亲的"身教"吧。更加值得欣慰的是,庞淯也像她母亲一样,虽然一度也曾因大义所在而把自己置之死地,却幸而有惊无险,最后落得善终。--好人有好报的例子不多,庞淯得算一个。

  两汉时期,这类血亲复仇的事件屡见记载,对于报仇者,官府通常都是网开一面的(像赵娥亲的例子,官府不但赦免其罪,而且立碑表彰),民间也全是一片赞誉之声,这就是当时的风气。我们现代人想像古人,常常以为儒家思想把古人们熏陶得都有以德报怨之风,其中虚伪之徒甚至示德于人来博取名声。其实,汉朝风气不但绝非如此,反倒很有几分侠气,正所谓"一饭之恩必偿,睚眦之仇必报",儒家讲《春秋》的复仇精神,这是我们现代人不容易想见的。

  甚至,不但血亲复仇"以直报怨"受到嘉许,就算"以过分报怨"、搞过了火,这也不算什么。--东汉有个叫阳球的,因为妈妈受了郡吏的侮辱,他便纠结了几十个古惑仔,一股脑杀光了那郡吏全家。而这位阳球,这位灭门惨案的制造者,不但并未受到法律追究,还甚而从此成名!而更加骇人的是,阳球后来居然还被举荐为孝廉!看来孝廉可不都是善男信女哦。

  阳球的这种作风和当时社会的这种反应甚至还能得到法律的部分支持。东汉有一个不长的时期里曾经颁布过一部《轻侮法》,内容大体是:如果因为爸爸受了别人的侮辱,儿子杀死了这个侮辱爸爸的人,儿子可以免除死罪。--这可就不仅仅是"礼"的说法了,而是国家法典的明文规定。

  够狠吧?徐元庆、梁悦、赵娥亲他们都是因为爸爸被杀,这才去杀人报仇,而西汉这部《轻侮法》却暗示大家:别说爸爸被杀,就算爸爸仅仅受了一些窝囊气,做儿子的也应该去杀人来给爸爸出气!放手去杀吧,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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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3: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yu_xin51于2009-06-17 12:10发表的 :

我的理解是:有时间悄悄去医院弄张重度抑郁症诊断书存起来,然后做事情就方便多了。

这次好用,下次可能就不灵了。除非能掀起更大的网络援助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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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3: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报道指,邓玉娇在医院期间,四肢被绷带绑在床上。当朋友探望她时,她还告诉朋友说:“他们打我,要我说自己得了抑郁症,这样可以免于死刑,也给政府出路。”《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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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3: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yu_xin51于2009-06-17 13:29发表的 :
"赵家现在只剩下妇女儿童啦,再没什么可怕的啦!"

"别看赵家只剩下妇女儿童,可俗话说的好,妇女能顶半边天,我还是小心为上!"

够狠吧?徐元庆、梁悦、赵娥亲他们都是因为爸爸被杀,这才去杀人报仇,而西汉这部《轻侮法》却暗示大家:别说爸爸被杀,就算爸爸仅仅受了一些窝囊气,做儿子的也应该去杀人来给爸爸出气!放手去杀吧,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的!

.......

古惑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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