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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表】] 新疆未成年保护条例:孩子睡眠不足家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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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3: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这条新闻,我的心好像被抽筋了
原先办公室有个同事,孩子出生后大概三四个月都是白天精神恍惚的,听话听着就上下眼皮打架,办事时候说着说着就扯到孩子该不是又到吃奶时间了吧,马上给老婆打电话问候!
他自己说每天晚上两个小时就要喂奶,每天孩子晚上精神足特别折腾,他和他老婆交替照顾,几个月下来,整个人瘦了跟小灰狼似的那种可怜巴巴的样子!

家长这时候的睡觉权力无怨无悔的奉献给了孩子,可是现在有地区开始立法追究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权力“睡眠权”!


网友在新闻后面议论纷纷,都是家长着急,这个立法给孩子又一个金箍棒,家长难怪是很不满意了!

现在是家长比孩子可怜,出钱出力,最后有一堆法律限制!

前段时间是湖北家长偷看孩子短信违反法规
现在是睡眠权,往后还有什么杀招出来,估计大部分家长都要崩溃了!

请大家讨论一下这个规定能有执行的可能性吗?
怎么确认孩子睡梦不足一定和家长相关呢?????


新疆未成年保护条例:孩子睡眠不足家长违法
2009-06-01 08:54:07 来源: 亚心网(乌鲁木齐) 跟贴 54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新疆新起草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学校虽有权处分学生,但应方法得当;家长今后不能保证孩子的“睡眠权”或者未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的,都将属于违法行为。草案还规定中小学校周边二百米内不得开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亚心网6月1日报道 “学校因故处分未成年学生,应当听取本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并给予答复。”根据这一自治区新起草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学校虽然有权处分学生,但也应方法得当。而家长今后不能保证孩子的“睡眠权”或者未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的,都将属于违法行为。

《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31日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审议。草案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国家机关保护以及自我保护5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家庭、学校、国家机关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职责。

我区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已有16年,诸如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不力、关爱不够问题,网络、媒体和社会环境以及各种宗教活动对未成年人负面影响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等问题,都亟需加以解决。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介绍,与此前的实施办法相比较,条例草案突出地方特色,结合我区实际,新增内容达三分之二。

孩子的“睡眠权”应保证

平时上课,休息日学琴,现在的小孩比大人还要忙。立法部门认为,保证孩子的休息时间是父母的义务。草案规定11项父母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其中一项义务明确规定,保证未成年人有充裕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和睡眠时间。

此外,父母还应积极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逃学、流浪、沉迷网络、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性场所以及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贩毒、卖淫、携带管制器具和其他危险品等行为。引导、教育未成年人不观看、不阅读、不收听、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色情、暴力、迷信、邪教等内容的书刊、影视、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

处分学生要先听意见

草案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学校因故处分未成年学生,应当听取本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并给予答复。受到处分后有改正表现的,学校应当在其毕业前将处分记录从个人档案中消除”。

同时还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张榜公布未成年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百米线”优化环境

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和强化社会保护职责,草案还规定中小学校周边二百米内不得开设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戏机房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针对我区部分流浪儿童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营利和偷窃等违法活动的现实,草案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街道、乡镇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已经完成义务教育、但未能继续就学的未成年人,提供职业培训的信息,并为其参加培训提供帮助。 (本文来源:亚心网 作者:郭倩)
http://news.163.com/09/0601/08/5AN9AK410001124J.html
网易新疆乌鲁木齐网友(222.82.*.*) 的原贴: 1
老师布置作业过多导致学生睡眠不足,家长可以依法行驶监护权吗?为什么不规定老师布置作业过多违法?


网易新疆伊犁州伊宁网友 ip:218.31.*.*: 2009-06-01 12:08:52 发表
要说保证孩子有充足的睡眠,这要看学校给孩子布置的作业多少来定,小学还好说,一旦上了初中或高中就别再提什么保证孩子有充足睡眠了,学校恨不能让学生每天都不要睡觉,本人对此很有意见。


网易广东东莞网友 ip:116.4.*.*: 2009-06-01 11:44:29 发表
网易广东深圳网友 [无心论者] 的原贴: 1
连睡眠都要有规定呀,也未免管的太宽了吧,有孩子比较调皮的,不喜欢睡觉太多觉,喜欢睡的,哪有父母不让睡呀

孩子偷上网吧半夜不归咋办?
网易山东烟台网友 ip:222.173.*.*: 2009-06-01 12:51:43 发表
一面立法不准家长窥探子女隐私,一面又要家长对子女的一切行为负法律责任。是不是想多罚款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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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7: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是出于走形式,找业绩的目的,应该都会变好的。

先观察一阵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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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9: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合格的家长也要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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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21: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社会都要尊重未成年人的权益,但教育大环境不改变,真正落实恐怕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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