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本是大腭的游戏,大部分散户往往被资本大腭“玩弄于股掌”。散户的成功秘诀之一便是紧跟大资金,以“黄雀在后”的姿态分一杯羹。如何识别大资金的操盘手法和一些机构的非法操作?如何远离陷阱,并乘势把握机会?“大资金操盘解密”栏目将以个案加专家点评的形式进行系列报道。今天,我们推出第一篇。
大腭看不见的手,制造陷阱,也带来机会。
日前,中国证监会对近期三起内幕交易的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表示将加大稽查力度,坚决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这是证监会在公安部的支持下,首次尝试在案件没有侦办完毕的情况下,对案情作出披露。这类操作中,比较典型的一种是“抢帽子”,需要引起投资者高度警惕。
所谓“抢帽子”交易,也称抢先交易、扒头交易、超前交易,是一种被严格禁止的交易。指在做市商交易制度下,证券公司、做市商在手中持有客户交易委托的情况下,抢先为自己的账户进行交易谋取利益。“抢帽子”交易被认为是从公众手中抢夺交易机会。举例来说,比如某券商、基金、证券咨询机构大肆公开推荐(购买)一只或几只股票吸引投资者购买,而在公开推荐前,自己先大量买入,等价格上涨后,又提前卖出获利。
操纵市场,长期以来都是A股市场上的一个“毒瘤”,也是证监会多年来打击的对象。在证监会及投资者的共同努力下,传统的坐庄操纵行为(如银广夏、吕梁、亿安科技等坐庄案)已经式微,但在股权分置改革结束、市场进入全流通时代后,一些短线操纵(如开盘交易操纵、尾市交易操纵等)、虚假虚报操纵、“抢帽子”操纵等则屡屡现身。证监会目前正根据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应对新型操纵手法的打击策略。
去年11月,中国证监会对北京首放法定代表人汪建中利用“抢帽子”手段操纵市场获利逾1.25亿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没收汪建中违法所得逾1.25亿元并处以等额罚款,还对其采取终生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是证监会首次对个人开出亿元罚单。
案例
汪建中“抢帽子”非法收入过亿
北京首放法人代表汪建中与赵笑云、雷立军一起,被称为“股市三大名嘴”(后来被称为黑嘴)。汪建中点股成金的本事在股民中影响很大:每周一上午股市开盘,北京首放于上周五推荐的股票,总是位于两市一千多只股票涨幅排行榜的前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北京首放推荐的股票几乎是周周上榜。作为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建中不仅是国内某知名电视台的证券类栏目特约嘉宾,还曾著书传播其炒股实战技法。
然而,后来的调查表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29日期间,北京首放向社会公众发布咨询报告,方式包括在首放证券网上发布名为“掘金报告”的咨询报告,并提供给东方财富网、新浪网、搜狐网、全景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或刊载。而在北京首放的咨询报告发布前,汪建中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大量买入咨询报告推荐的证券,并在咨询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后卖出该种证券,实施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
调查显示,汪建中以上述方式买卖的证券包括38只股票(包括工商银行、交大博通、中国联通、四川长虹等)和权证,在买卖证券行为中,买入证券金额累计52.60亿元,卖出金额累计53.86亿元。根据统计,上述账户买卖证券行为合计55次,其中45次合计获利1.50亿元;十次合计亏损0.25亿元,累计净获利1.25亿元。
证监会认为,汪建中和北京首放利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地位和优势,违背诚信和执业操守,严重损害公众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其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通过此种违法交易行为获取的所有利益,应当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名家点评
对“抢帽子”的重罚必须动真格
◎点评人:知名股市观察家皮海洲
“抢帽子”操纵市场的行为,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损害显而易见。去年底证监会对汪建中的重罚,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但由于相关监管机制不完善,加上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心态,资本市场上仍然存在大量的“抢帽子”行为。前段时间游资大肆炒作题材股,很多个股股价离奇上涨,其中就不排除存在“抢帽子”行为。只不过相比以前,现在的“抢帽子”行为更隐蔽,更不容易掌握证据而已。
在完善规则,加强对股市操纵进行预防的同时,对“抢帽子”等操纵行为的处罚,必须要从严从重,并切实实施,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证监会对于汪建中的天价处罚,并没有后续跟进报道,也不知道这个处罚是否像当初处罚亿安科技操纵案一样,成了一张“白条”?
证监会务必要有切实的追究措施,并且为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想操纵股市的人在高昂的风险成本面前却步。(田志明)
转自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finance/2009-05/15/content_11378368.htm
了解一下 为什么有证券公司给我们推荐股票 我开户的证券公司就经常发短息推荐股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