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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贫民窟的百万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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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9: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就听说《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在奥斯卡上获得8项大奖,一直没心情去看,前几天突然想看看这部印度片到底怎么样,看的过程中深深被主人公的遭遇所打动,尤其是看到小杰玛为了要电影明星的签名向着茅坑奋力一跳,带着满身的大粪冲向人群的时候,这真是个让人心酸的喜剧。片中对印度的宗教冲突,社会丑恶,贫富差距大胆描绘,真是令人感叹,如果在国内恐怕要被毙掉的。
  同名小说已经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想要买可是没有银子,谁让咱是个穷学生呢,在网上搜到免费的部分文章,后几章还是要掏银子买,现在倒是有英文全本的,可是e文看起来太费劲,所以先忍一忍,过段时间估计就有全本的了。现在将前七章帖出来与大家分享。

  有哪位大侠可以找到全本的,帮帮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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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9: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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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9: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简介:

  十八岁的酒吧服务员罗摩,生活在亚洲最大的贫民窟达拉维。他参加了一个名为《谁将赢得十个亿》的电视知识竞赛节目,竟然在一夜间奇迹般地连续答对了十二个问题,一举赢得有史以来知识竞赛的最高累积奖金——十亿卢比。罗摩是个穷困的孤儿,从未上过学,甚至从不读报,他又怎能知道这十二个有关天文、宗教、历史、影视、体育、枪械、文学等问题的答案呢?眼看就要因支付巨额奖金破产的电视节目主办方一口咬定罗摩作弊,并串通警察拘捕了他。罗摩遭受严刑逼供,在即将屈打成招放弃巨额奖金的危急时刻,一个神秘女律师闯入警察局暂时解救了他。随着女律师的调查,罗摩充满悬念、挑战与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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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9: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序曲

  我被捕了。因为我赢了一档知识竞赛的大奖。
  昨天深夜,连流浪狗都已经入睡,可警察砸开我的门,铐住我,一路推搡着把我塞进红灯闪烁的警车里。
  没有喧嚣,没有哭叫,没有一个邻居从屋子里探头探脑。只有栖息在罗望子树上的猫头鹰,为我的被捕苍哑地叫了几声。
  在达拉维,被捕这类事就如当地火车上到处都是扒手一样稀松平常。每天总有一些倒霉蛋被带到警察局。他们中的一些人拼命喊叫踢踹,警察不得不强行将他们拖拽进警车里。但也有一些人表现得很安静;他们期待,甚至可以说等待着警察的到来。对他们来说,被红灯旋闪的警车带走实际上是一种解脱。
  回头想想,我当时也许应该连喊带踹以示抗议,来表明我的清白。至少制造出点儿骚动来惊一惊邻居们,虽说那样做无济于事。就算我成功地惊醒了某些邻居,他们才懒得哪怕是动一动小指头来保护我一下。 他们只会瞪着睡意蒙眬的双眼静观事态发展,作出诸如“又抓走了一个”这类无关痛痒的评论,然后打着哈欠迅速地回到梦乡中。在这个亚洲最大的贫民区,我的消失对他们的生活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天一亮大家就会一如既往地出来排队打水,就像他们天天为准时赶上七点半的班车而苦苦挣扎一样。
  他们甚至没有兴趣打探我被捕的原因。现在想来,当两个警察闯进我的棚屋时,连我自己都没想到要问为什么。当你的存在本身就是“非法”的,当你生活在赤贫的边缘,在城市的废墟上争夺每一寸空间,甚至连大便都得排队,被捕就注定是迟早的事。你会条件反射般地相信,某一天将会出现一张写有你名字的逮捕证,一辆红灯闪烁的警车最终会将你带走。
  有人会说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居然敢戏弄一档知识竞赛节目。他们会对我指指戳戳,提醒我达拉维的长者们说过的话:永远不要跨越那条将富人与穷人分隔开的界线。说到底,一个分文不名的餐厅服务员,掺和进知识竞赛节目能有什么好处?谁准许我们把脑袋瓜当作脑袋瓜来用了?我们动用的只能是自己的手和脚。
  可要是他们能看到我是怎样回答那些问题的该多好。看过我在现场的表现,他们怎么说都会对我刮目相看。可惜这档节目还没在电视上播出。好在有关我赢了类似乐透彩票的消息已经飞速传开。其他服务员听说这个消息后,决定在餐厅里为我搞一个大型的庆祝会。我们唱歌跳舞尽兴喝酒直至深夜。这是头一次我们不必拿拉姆齐的馊饭当晚餐,我们从滨海大道的五星饭店里要了咖哩鸡饭和烤肉串。步履蹒跚的酒吧侍者要把他的女儿嫁给我。就连总是不满的老板也对我宽厚地微笑,最后还将拖欠了好久的工资还给了我。那天晚上,他没再骂我是没用的野种或者疯狗。
  此时此刻,戈博尔正这样叫我,甚至更加不堪入耳。我叉腿坐在一个十英尺长六英尺宽的小隔间里。铁门锈迹斑斑,带格栅的方窗小得可怜;一束灰暗的阳光从那里泻进来。拘留室里又热又闷,苍蝇嗡嗡地绕着石头地上半只熟透了的烂芒果飞。一只表情悲哀的蟑螂慢吞吞爬上我的腿。我开始感到饿了,胃里发出咕咕的声响。
  有人过来告知我很快会被带到审讯室。他们还得再审我。经过一段长得让人不耐烦的等待,终于来人了:是戈博尔警官。
  戈博尔不算老,大约在四十五岁左右。他秃头,圆脸上车把式的八字胡十分惹眼,步子很重,填得过饱的肚子凸垂在卡其布裤子里。“该死的苍蝇。”他咒骂着,试图一下子抓住那只在他脸前兜圈子的苍蝇,不过没得手。
  警官戈博尔今天心情显然不好。这些苍蝇让他烦。高温让他烦。小溪般的汗水从他的前额流淌下来,他用衬衣袖子去抹。但最让他烦躁不堪的,还是我的名字。“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什么破名字,混合所有的宗教信仰?可能是你妈搞不清谁是你爹吧?”他不是第一次这么说了。
  我忍下了这侮辱。对这类事情我早已习以为常。
  审讯室外的两个警察站得笔直,看来屋里来了重要人物,早上他们还边嚼蒌叶槟榔边交换黄色笑话呢。戈博尔推搡着我进了房中。两个男人正站在墙上挂着的图表前,上面列有这一年的所有绑架与谋杀案件。我认出其中一个男人,就是那个留着长发、像个女人或者说摇滚歌星的人,他在知识竞赛节目录制过程中,通过耳机向现场人员传达指令。另一个男人我没见过,是个白人,大秃头。他穿着淡紫色西服,配了条明黄色领带。只有白人才会在这闷死人的高温里穿西服打领带。我不由得想起了泰勒上校。
  天花板上的风扇全速运转,但这个没有窗子的房间仍然令人窒息。热浪沿着发白的墙上升,然后汇聚在低矮的木制屋顶下。一根细长的横梁将房间分成大小相同的两部分。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摆在屋子中央的旧桌子和三把围桌而放的椅子。一个金属灯罩从横梁上悬到桌子的正上方。
  戈博尔向他们介绍我,像一个马戏表演师介绍自己的宠物狮子:“先生们,这位是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
  白人男子用手帕轻轻按着额头,看我的眼神就像在打量一种新发现的猴子。“这就是我们著名的赢家呵!我不得不说他看上去比我预想的要老。”我试着去辨别他的口音。他说话带着与我在阿格拉随处可见的富足观光客同样的鼻音。他们来自遥远的地方,比如巴尔的摩和波士顿。
  美国佬在一张椅子里坐好。他有着深蓝色的眼睛与粉红色的鼻子,额头上的青筋看上去像细小的树枝。“你好,”他对我说,“我是尼尔·约翰逊。我代表新世纪电视广播传媒公司,就是给这档知识竞赛颁发执照的公司。这位是制片人比利·南达。”
  我保持沉默。猴子是不说话的,尤其不说英语。
  他转向南达。“他听得懂英语,是不是?”
  “你脑子进水了,尼尔?”南达责备道,“你怎么能指望他说英语呢?他不过是那种无名餐馆里一个无知的服务员。天晓得!”
  渐渐逼近的警笛声刺穿了空气。一个警察跑进审讯室低声对戈博尔说了什么。戈博尔匆匆离去,回来时陪着一个穿着最高级别警官制服的矮胖男人。戈博尔对着约翰逊眉开眼笑,露出满嘴黄牙。“约翰逊先生,局长阁下驾到。”
  约翰逊站起身,“谢谢你能来,局长先生。我想你已经知道比利也在这儿。”
  局长点点头,“我一接到内政部长的口信就赶过来了。”
  “哦,对了……他是米哈伊洛夫先生家的一位老朋友。”
  “好吧,我能为您做什么?”
  “局长,有关W3B,还请你助我一臂之力。”
  “W3B?”
  “《 谁将赢得十个亿 》 (WHO WILL WIN A BILLION )的简称。”
  “什么意思?”
  “这是一档知识竞赛节目,我们公司最近在三十五个国家同时启动的。你也许见到过我们的广告。孟买到处都是。”
  “一定是我没注意到你们的广告。为什么是十个亿?”
  “为什么不呢?你看过《 谁想成为百万富翁 》(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吗?”
  “怎么没有?那可是一档风靡全国的节目。我们一家每期必看。”
  “你为什么看这个节目?”
  “哦……因为它太有趣了。”
  “如果最高奖由一百万降到一万,你对它还会有一半的兴趣吗?”
  “唔……我估计不会。”
  “道理完全一样。你知道,世上最大的诱惑不是性,是钱!金钱的数目越巨大,诱惑就越大。”
  “明白了。那这档节目的主持人是谁?”
  “我们请了普瑞姆·库马尔主持这个节目。”
  “普瑞姆·库马尔?那个二流演员?他的知名度可是连阿米特巴·巴克强的一半都不到。”
  “用不着担心,他就要出名了。当然,我们之所以选择他,也是因为新世纪电视广播传媒公司印度分公司有他百分之二十九的股份。”
  “明白了。现在,这家伙是怎么回事?他叫什么?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跟这事扯得上吗?”
  “他上周参加了我们第十五期节目。”
  “然后呢?”
  “十二个问题全部正确答出,赢了十亿卢比。”
  “什么?你肯定在开玩笑!”
  “不,不是玩笑。我们跟你一样吃惊。这小子是有史以来最大的赢家。节目还没播出,所以没多少人知道这事。”
  “好吧。如果你说他赢了十个亿,他就是赢了十个亿。有什么问题吗?”
  约翰逊沉默了一会儿,“我能和你单独谈谈吗?”
  局长示意戈博尔出去,警官离开前忿忿地盯了我一眼。我留在房间里,但没人在意我,我只不过是个服务员,服务员哪里懂英语?
  “好了,现在可以说了。”局长说。
  “是这么回事,局长。米哈伊洛夫先生现在拿不出十亿卢比。”约翰逊说。
  “那他一开始干吗要提供这笔奖金?”
  “唔,这是一种商业噱头。”
  “听着,我还是搞不懂,就算这是噱头,有人赢到了最高奖,你们的节目不是更卖座吗?我记得,每当有参赛者在《 谁想成为百万富翁 》里赢了一百万,收看这个节目的人数就会翻番。”
  “这是时机的选择问题,局长,时机的选择啊。像W3B这类节目不是靠偶然的机遇,或是掷色子来决定走向的。它们必须沿用特定的脚本。可根据我们的脚本,一个赢家的产生至少还需要八个月。到那时我们才能通过广告收入来收回我们的大部分投资。现在这个叫什么托马斯的家伙毁掉了我们的整个计划。”
  局长点头道:“是这么回事。那你想要我做什么?”
  “我们想请你帮助证明托马斯在节目中作弊。没有同谋的话,他不可能知道所有十二个问题的答案。你只要想想,他从来就没有上过学,他甚至从不读报。他压根儿不可能赢得最高奖。”
  “喔哦……我看倒不一定。”局长挠挠他的脑袋,“有不少出身贫寒的孩子后来成了天才人物。爱因斯坦就是被学校开除的吧?”
  “局长先生,我们现在就可以证明这家伙不是爱因斯坦。”约翰逊说。他向南达做了个手势。
  南达走近我,用手指捋捋他茂密的头发。他用印地语① 对我说:“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先生,如果你确实是凭着出色的才华在我们的节目中胜出,我们希望你通过另一场测验证明给我们看。现在我就来问你些非常简单的问题。这些问题几乎任何一个中等智力的人都知道答案。”他让我在一张椅子上坐下。“你准备好了吗?第一个问题:法国的流通货币是什么?选择是:A, 美元;B, 英镑;C, 欧元;D, 法郎。”
  我继续保持沉默。突然,局长张开的手掌猛劈下来,狠狠地打在我的脸颊上。“杂种,你他妈聋了?快回答,要不然我捏碎你的下巴。”他威胁道。
  南达像个疯子——或者说像个摇滚明星—— 一样急得打转。“别……别这样,我们能采取文明一点儿的方法吗?”他要求局长,然后盯着我问,“可以吗?你的答案是什么?”
  “法郎。”我郁闷地回答。
  “错。正确答案是欧元。好,第二个问题。谁是第一个踏上月球的人?是 A, 埃德温·奥尔德林;B, 尼尔·阿姆斯特朗;C,尤里·加加林;还是 D,吉米·卡特?”
  “我不知道。”
  “是尼尔·阿姆斯特朗。第三个问题,金字塔坐落在哪里?A, 纽约;B, 罗马;C, 开罗; D, 巴黎。”
  “不知道。”
  “在开罗。第四个问题,谁是美国现任总统?A, 比尔·克林顿;B, 科林·鲍威尔;C, 约翰·克里; D,乔治·布什。”
  “不知道。”
  “是乔治·布什。我很抱歉地说,托马斯先生,你连一个问题都没有回答出来。”
  南达转向局长,用英语说,“看到了吧,我跟你说过这小子弱智。上星期他之所以能回答出那些问题,除了作弊别无他法。”
  “他是怎么作弊的?”局长问。
  “就是这个难住我了。我带来了两盘复制的DVD样片。我们的专家已经用放大镜过了一遍,但至今一无所获。不过这事最终会水落石出的。”
  饥饿感从我的肚子蹿到了嗓子眼,弄得我直发晕。我佝偻着身子,开始咳嗽。
  约翰逊这个秃头美国佬锐利地看了看我:“局长先生,你还记得陆军少校那个案子吗?就是在《 谁想成为百万富翁 》节目中赢了一百万英镑的人。这事几年前发生在英格兰。那家公司拒绝支付奖金。警察介入调查此事,成功地证明了少校有罪。原来他有个同谋,是一位教授,就坐在观众席中,他用咳嗽的方法传递正确答案。毫无疑问,类似的事情在这里也发生了。”
  “你是说我们需要在观众里找到一位咳嗽者?”
  “不是,这次没有发现明显的咳嗽声。他肯定用了其他的暗号。”
  “会不会用了传呼机或者移动电话的铃声?”
  “不会,我们确定他身上没有这类玩意儿。再说不论是传呼机还是手机,在演播室里都是没有信号的。”
  局长卡壳了。“也许他在脑子里植入了一块记忆卡?”
  约翰逊叹息道:“局长先生,我看你是科幻片看多了。听着,不管是怎么回事,你一定要帮我们查出来。我们不知道谁是他的同谋,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样的暗号系统,但我百分之百肯定这个男孩是个骗子。你要帮我们证明这一点。”
  “你有没有考虑过收买他?”局长满怀希望地建议道,“我的意思是他可能连十亿有几个零都搞不清。我估摸着,如果你甩给他两千卢比,他准高兴得找不着北了。”
  我恨不能一拳把局长的眼珠子打出来。没错,在知识竞赛前我还不知道十个亿的价值,但那已然是历史了,现在我知道了。我下定决心要得到我应得的奖金,九个零,一个都不能少。
  约翰逊的回答让我放下心来,“我们不能那么做,”他说,“那会使我们在法律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你知道,他要么是个真正的赢家,要么是个骗子。所以他要么拿到十个亿,要么进监狱。没有折中的办法。你一定要帮我们将他实打实地送进监狱。如果非让米哈伊洛夫现在就拿出十个亿,他肯定得冠心病不可。”
  局长直视着约翰逊说:“我明白你要什么了……”他拉长声调,“但这事于我有什么意义呢?”
  这话就像是暗号,约翰逊马上挽起局长的胳膊走到屋角。他们窃窃私语,很机密的样子。我只捕捉到“百分之十”几个字,然后就看到局长明显地兴奋起来。“好,好,约翰逊先生。你就当这事已办成了。现在让我把戈博尔叫进来。”
  警官被召来了。“戈博尔,到现在为止,你从他那里掏出了什么?”局长问。
  戈博尔怨恨地瞪了我一眼。“他什么都没说,局长大人。这个杂种不停地重复同一个故事,说他正好‘知道’,说他走运。”
  “走运,呃?”约翰逊嘲笑道。
  “没错,先生。我到现在还没有用刑逼供,否则的话,他现在准唱得像只金丝雀一样。只要你下令,先生,我立刻就能叫他把帮凶的名字统统吐出来。”
  局长探询地看了看约翰逊和南达,“二位觉得如何?”
  南达激烈摇头,弄得长发飘飞。“绝对不行。不能上刑。媒体已经登出了他被捕的消息。一旦他们发现他受到虐待,我们就玩儿完了。我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我可不想担惊受怕,被那些该死的宣扬公民权益的非政府机构告上法庭。”
  局长拍拍他的后背,“比利,你小子怎么跟个美国佬似的。别担心, 戈博尔可是这方面的专家。 这杂种身上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
  胆汁像气球般在我胃里膨胀上升,我觉得快要吐了。
  局长准备走了,“戈博尔,明天早上,我要共犯的姓名、作案手法的全部细节。你得不惜一切手段将我们想要的东西弄到手。不过要小心行事。记住,你能不能获得晋升就全靠这个了。”
  “谢谢你,长官。谢谢。”戈博尔赔上一脸假笑,“别担心,长官。等我收拾完他,他搞不好会坦白怎样谋杀了圣雄甘地。”
  我极力回想是谁杀了圣雄甘地。他在死之前喊了那句广为人知的“嗨,罗摩”。我能记得这个,完全是因为我听说这个故事时太激动了,忘乎所以地大叫,“那是我的名字!”蒂莫西神父温和地解释说,那是主罗摩的名字,是印度教的一位神,他曾经被放逐到丛林中长达十四年。
  送走局长和两个男人后,戈博尔喘着粗气回到审讯室。他狠狠摔上门,指着我说,“OK,婊子养的,脱衣服!”

  尖锐的、剧烈颤跳的疼痛从我身上每一个毛孔里渗出来。我的双手被粗糙的绳索绑在木头横梁上。横梁离地面有九英尺高,我的双腿悬在空中,双手和双脚就像要被扯断似的。我完全赤裸着,胸前的肋骨突出来,像饿得瘦骨嶙峋的非洲小孩一样。
  戈博尔对我的刑罚已经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可他还没有住手的意思。每隔半小时左右,他都会换一种新的刑具。一开始他把一根涂了辣椒粉的木棍插进我的肛门里,就像一根滚烫的钉子穿透了我的后背,我痛得几乎背过气去。接着他将我的头摁进一桶水中,直到我的肺差点儿炸裂开来。我连咳带喘,几乎被呛死。
  这会儿,他手里挥着一根带电的电线,像舞排灯节的焰火棒似的,围着我手舞足蹈,像个醉酒的拳击手,然后突然扑向我。他用裸露的金属丝猛戳我的左脚底。电流像热毒一般击穿我,我剧烈地弹起、抽搐。
  戈博尔对我吼叫:“杂种,你还不想讲你在赛场上使了什么花招吗?是谁告诉你答案的?只要你告诉我,这种折磨马上就可以结束。你可以吃到一顿美味的热乎乎的饭菜。你还可以回家。”
  但此刻家对我来说已然十分遥远,一顿热乎乎的饭菜只让我想吐。如果你长时间没吃东西,饥饿感便会枯萎并且消亡,只在你肚子深处留下隐隐约约的疼痛。
  现在,第一波恶心开始冲击我,我几乎失去了知觉。穿过厚厚的迷雾,我看见一个黑发飘垂的高个女人。风在她的身后咆哮,扬起的乌发遮住了她的脸。她身上的白色纱丽轻薄如纱,飞舞飘荡如风筝。她张开双臂喊道:“我的儿子……我的儿子……他们对你做了些什么啊?”
  “妈妈!”我尖叫着向她伸出双手,想要穿越迷雾的阻隔,但戈博尔粗暴地掐住我的脖颈。我感到自己在奔跑,身体却寸步不前。他接着连连扇我耳光,打得我眼前直发黑。
  戈博尔再次拿出笔。这是一支笔尖冒着金光的黑色钢笔。蓝墨水在笔端闪耀。“在你的招供状上签名。”他命令道。
  自供状的内容很简单,“我,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特此说明,七月十号,作为一个参赛者,我在《 谁将赢得十个亿 》知识竞赛节目中作了弊。我对所有问题的答案一无所知。在此,我放弃领取头等奖或任何其他奖金的权利。我恳求原谅。我是在完全清醒、没有任何人给我不当压力的情况下写下这一供述的。签名: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
  我知道签下这纸供状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我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我们一直被告诫永远不要与警察较劲。像我这样的街童本来就处在食物链的最底层。我们上面是那些惯犯,比如小偷,他们上面是诈骗勒索者和放高利贷者,再上面是犯罪集团的头目,在他们之上是富商巨贾。但在所有这些人之上的是警察。他们有赤裸裸的强权带来的各种工具。没有任何人监督他们。谁能惩办警察?所以我迟早会在自供状上签名。再挨上十个、也许十五个巴掌之后;再被电击五次,或者六次之后。
  突然,门外传来一阵骚动。警察叫嚷着,声音越来越大。然后门突然“砰”的一声被撞开了,一个年轻女子冲进来。她中等个头,身材苗条,长着莹洁的牙齿与可爱的弯眉毛,额头中央有一个大大的蓝色宾迪。她穿着白色纱丽克米兹,与之搭配的蓝色围巾和皮凉鞋;她的黑色长发披散下来,左肩挎着个棕色的包。总之,她有一种特别的风韵。
  戈博尔慌张之下碰着了自己手里的电线,疼得吱哇乱叫。他正要去抓闯入者的衣领,却发现对方是个女的。“你他妈的是谁呀?有这么闯进来的吗?你没看见我正忙着吗?”
  “我的名字是丝蜜塔·沙赫,”女子冷静地向戈博尔宣称,“我是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先生的律师。”她说着看向我,见我赤身裸体,匆忙调转了目光。
  戈博尔惊呆了,呆得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也同样吃惊。我此前从未见过这位女子。我连打出租车的钱都没有,根本不可能雇用一个律师。
  “再说一遍,”戈博尔哑着嗓子说,“你是他的律师?”
  “没错。你对我当事人正在做的事是百分之百非法、不可接受的。我要你立刻终止这种行为。根据印度刑法第330和331条的规定,他保留起诉你的权利。我要求你把所有跟逮捕他有关的文件都拿给我看。目前我没有看到这个案子的备案记录,警方也没有按照宪法第22条规定告知过任何逮捕的理由。你还违反了刑事法第50项。现在,除非你能出示他的逮捕令,否则我要将我的当事人带出警察局,私下进行商谈。”
  “呃……唔……我……我必须向……向局长汇报。请等一下。”戈博尔能说的只有这些。他无可奈何地看着女子,摇摇头,缩着身子溜出了房间。
  我大开眼界,没想到律师对警察能行使这么大的权利,食物链这下不得不作修改了。
  我不知道戈博尔是什么时候回到审讯室的,他对律师说了什么,或者律师又对他说了什么。我再次失去了知觉,因为疼痛,因为饥饿,还因为幸福。

  我坐在皮沙发上,双手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长方形的桌子上满是纸张,上面放着一个玻璃镇纸和一盏红色台灯。房间的墙壁被刷成了玫瑰粉色。书架上放满了厚厚的、书脊烫着金字的黑皮书籍。镶了镜框的律师执照与学位证书挂在墙上。房间一侧的角落里摆着一盆发财树。
  丝蜜塔端着一个盘子和一个杯子回到房间。我闻到了食物的气味。“我想你肯定饿了。我拿来些印度薄饼和杂拌蔬菜,还有一听可乐。这是我冰箱里所有能找到的东西了。”
  我紧紧抓住她的手。她的手温暖而潮润。“谢谢你。”我说。我依旧不明白她是怎么到的警察局,或者为什么去警察局。她只告诉我,她在报上看到我被捕的消息后,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现在我是在她位于班德拉的房子里。我决定不去问她是什么时候把我带到这里,或者为什么带我到这里的。一个人是不会向奇迹发问的。
  我迫不及待地吃喝起来。我吃掉了所有的印度薄饼,把所有的蔬菜席卷一空,我喝光了可乐。我一直吃到眼睛都凸了出来。

  此刻已是深夜,我吃饱歇足。丝蜜塔仍然跟我在一起,只不过是呆在她的卧室里。我们坐在一张罩有蓝色床罩的大床上。她的卧室与我以前的雇主、电影明星妮丽玛·库马里的卧室不同。取代大镜子与搁板上陈列的各种纪念品及表演奖状的,是书和一只大大的、有着玻璃眼睛的棕色泰迪熊。但跟妮丽玛家一样的是,她也有一台索尼电视,甚至还有影碟机。
  丝蜜塔跟我并排坐在床边,手里拿着张光盘,“瞧,我想办法弄到了一张你在知识竞赛现场的未经剪辑的DVD光盘。现在让我们来将整个过程仔细梳理一遍。我要你确切地告诉我,你是怎样回答出所有问题的。听好了,我要你告诉我真相。”
  “真相?”
  “即便你真的作弊了也不要紧。我是来帮你的。你跟我说的话不会被拿到法庭上,用作对你不利的证词。”
  疑云开始在我脑子里蔓延。眼前这个女人是不是好得太过分?会不会是那个秃头约翰逊派她来,想从我这里套出犯罪真相?我能信任她吗?
  必须作出决定了。拿出我那忠实的一卢比钢镚。如果是头像,我就配合她,如果是背面,我就跟她说拜拜。我掷出钢镚。是头像。
  “你知道艾伯特·费尔南德斯吗?”我问她。
  “不知道。他是什么人?”
  “他在达拉维有一家非法工厂,专门造表带上的搭扣。”
  “那又怎样呢?”
  “他爱玩马蹄卡。”
  “马蹄卡?”
  “用纸牌进行的非法赌博。”
  “这样啊。”
  “就是说艾伯特·费尔南德斯玩马蹄卡,上周二他玩儿神了。”
  “怎么了?”
  “他一连赢了十五把。你信吗?连赢十五把。那天晚上他赢了五万卢比。”
  “那又怎样?我还是没看出你俩之间的关联。”
  “你难道还不明白?他在牌戏上走运,而我在知识竞赛中走运。”
  “你是说你只是猜测答案,然后完全凭运气回答出十二个问题的十二个正确答案?”
  “不,我没有猜答案,我知道答案。”
  “你知道答案?”
  “对,所有题目的答案。”
  “那么,运气在这里又是指什么呢?”
  “噢,他们只问了那些我知道答案的问题。我不是走运是什么?”
  丝蜜塔脸上十足不信任的表情说明了一切。我无法再忍受下去,悲哀与愤怒让我突然爆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跟戈博尔一样,你认为我在知识竞赛中做了手脚。跟戈博尔一样,你相信我只配在餐馆里端炸鸡块和威士忌;我就注定要像一条狗一样活着,像一只虫子一样死掉,是不是?”
  “不,罗摩,”她抓住我的手,“我永远不会那么想。但你必须明白,如果我要帮你,我就必须知道你是怎样赢得那十个亿的。我承认,我确实觉得这事很难理解。老天,这些问题我连一半都回答不出。”
  “那好吧,女士,我们这些穷鬼也会提问题并要求你们答出来。我敢打赌,如果由穷人来组织一次知识竞赛,富人们怕是连一个问题都回答不出来。我不知道法国的流通货币是什么,但我可以告诉你莎伊妮·泰欠了我们隔壁的放债人多少钱。我不知道谁是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但我可以告诉你谁是第一个在达拉维非法生产DVD的人。你回答得出我的知识竞赛里这些问题吗?”
  “听我说,罗摩,别这么激动。我无意冒犯你。我真的想帮你。如果你没有作弊,我必须搞明白你是怎么知道答案的。”
  “我无法解释。”
  “为什么?”
  “你会注意到自己的呼吸吗?不会!你只是知道自己在呼吸。我确实没上过学,我确实不读书,但是,我告诉你,我知道这些答案。”
  “所以我需要了解你的整个生活,我需要搞明白你知道这些答案的原因。”
  “也许吧。”
  丝蜜塔点点头,“我认为这是关键所在。说到底,知识竞赛与其说是对知识的测试,不如说是对记忆的测试。”她整理了一下她的蓝色围巾,看着我的眼睛说,“我要倾听你的记忆。你能从最初说起吗?”
  “你是说从我出生的那年说起?第一年?”
  “不。从第一个问题说起。不过在我们开始之前,答应我,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你会告诉我真相。”
  “你是说就像电影里的台词那样: 真相, 所有真相,只有真相?”
  “完全正确。”
  我深深吸了口气,“好,我保证。可是你的宣誓书在哪里?《 吉踏经 》、《 古兰经 》、《 圣经 》,哪本都行。”
  “咱们不需要宣誓书。我就是你的证人,就如同你是我的证人。”
  丝蜜塔说着从封套中取出一张闪亮的光盘。它轻轻滑进了DVD影碟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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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9: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英雄之死

  第三遍铃声响起,紫色的天鹅绒帷幕很快就要拉开。光线渐渐暗淡下来,直到只剩下“出口处”的红色标志在昏暗的电影院里余烬般发着光。兜售爆米花和冰镇可乐的小贩也渐渐散去。萨利姆和我在座位上安顿下来。
  说到萨利姆,你得知道的第一件事是:他是我最好的朋友。第二件事则是他是个狂热的印地语电影迷。当然不是所有的印地语电影,而是所有阿玛安·阿里主演的片子。
  据说早先阿米特巴·巴克强最火,然后是沙鲁克·汗,现在轮到阿玛安·阿里了。他是当今最炙手可热的动作明星,印度的希腊之神,成千上万人的偶像。
  萨利姆热爱阿玛安,哦,准确地说,他崇拜阿玛安。在分租公寓里,我们那小小的房间犹如一个神龛,挂满了阿玛安各种造型的海报。身穿皮夹克的阿玛安。骑在摩托上的阿玛安。赤裸上身露出胸毛的阿玛安。举枪的阿玛安。骑马的阿玛安。在水池中被一群美丽女子环绕的阿玛安。
  我们坐在班德拉皇家电影院包厢的最前排,A21和A22号座位。这其实并不是我们的座儿。我上衣口袋中的电影票是二十五卢比的正厅前座,而不是一百五十卢比的包厢座。只不过领座员今天心情不错,对我们格外开恩。他叫我们只管去享受包厢,因为正厅的座位几乎没有观众,甚至连包厢也大部分空着。除了萨利姆和我,坐在前面几排的不过二三十人。
  每次去看电影,萨利姆和我都是坐在正厅的前排。在那儿我们可以自由自在地喝彩或吹口哨。萨利姆认为他离银幕越近,就离明星越近。他说这样他只要向前俯一下身子,差不多就可以触摸到阿玛安了,他可以数出阿玛安双头肌上的静脉,可以看到阿玛安榛绿色眼珠外的眼白,下巴凹陷处粗壮的胡茬,挺拔的鼻子上那颗小小的黑痣。
  我其实并不怎么喜欢阿玛安·阿里,我觉得他在每一部电影中的表演都一模一样。但我,没说的,也同样喜欢坐在电影院的前面几排。离巨大的银幕越近,女主角的乳房越显得诱人。
  现在帷幕已经升起,银幕一下子活了起来。一开始是广告。四家民营赞助商的产品,外加一条政府的公益广告。广告片教导我们怎样在学校拿第一并在板球比赛中得冠军——只要早餐吃玉米片;怎样开快车俘获骄傲女孩的心——只要使用斯拜司牌古龙水(这是阿玛安用的香水!萨利姆惊呼);怎样获得晋升并拥有闪亮的白礼服——使用罗马牌香皂;怎样过得像一个国王——喝红白牌威士忌。最后是怎样死于肺癌——吸烟就是了。
  广告过后,有一段换片盘的间歇。我们趁机咳嗽、清嗓子。接着,审查级别说明出现在宽银幕上,声明这个电影被定为U/A级,有十七个片盘,胶片长4635.15米。审查级别是那位凯恩夫人签署的;她是审查委员会的主席。萨利姆经常问我有关这位女士的事情。他实在是太嫉妒她的工作了:她能近水楼台地在所有人之前看到阿玛安演的电影。
  片头开始。萨利姆知道这个片子中的每一个人:谁是服装师,谁是发型师,谁是化妆师;他知道制片经理、核算会计、录音师,以及所有助理的名字;他的英语不咋的,但他可以读出所有这些人的名字,哪怕字非常小。这个电影他已经看了八遍,每看一遍就记住一个新名字。但假如你看到他现在脸上那种专注的神情,你会以为他看的是首映式,而且还是在黑市好不容易搞到的票。
  不到两分钟,阿玛安·阿里以一个从蓝白色直升机上跳下来的动作隆重登场。萨利姆双眼放光。他脸上那种纯真的热情,跟一年前他第一次亲眼见到阿玛安时一模一样。

  记得那天萨利姆突然跑了回来,冲进门,崩溃般地倒在床上。
  我吓坏了,“萨利姆……萨利姆……”我叫道,“怎么回事?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我将他的身体扳转过来,却见他满脸是笑。
  “最、最、最神奇的事情叫我赶上了。今天是我一辈子最幸福的日子。”他宣告。
  “什么呀?你中xxxx了?”
  “不是,比中彩还要棒。我见到阿玛安了!”
  随着萨利姆上气不接下气的描述,我一点点儿地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萨利姆在送午餐盒饭的路上偶然见到了阿玛安·阿里。当时阿玛安从他的梅塞德斯奔驰车上下来,正要走进一家五星级饭店。萨利姆恰好坐在公共汽车上,为客户送最后一份午餐。他在发现阿玛安的那一瞬,想都没想,就跳下了还在快速行驶的车子,差点儿撞到一辆擦身而过的风神牌汽车上。他没命地向他的偶像跑去。当时阿玛安正走过饭店的旋转门。高大魁梧身着制服的门卫在入口处拦住了萨利姆,阻止他进入饭店。“阿玛安!”萨利姆拼命喊叫,企图用近乎绝望的声音引来他的偶像的注意。阿玛安听到了叫声,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他的眼睛与萨利姆的目光相遇,绽出一个令萨利姆晕眩的微笑,一下几乎无从捕捉的带有谢意的点头,然后他继续前行,走进大厅。送盒饭的事自然被萨利姆忘在脑后。他立马飞跑回家,告诉我他的美梦成真了。那个下午,嘉里午餐快递公司的一个客户只能饿肚子了。
  “阿玛安看上去跟银幕上有什么不同吗?”我问。
  “没有。真实生活中的他看上去更棒,”萨利姆说。“他显得更高,更英俊。我这辈子的梦想就是握一下阿玛安的手,至少握一次。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可能会一个月不洗手。”
  萨利姆让我意识到,怀有一个简简单单的梦想是多么美妙,简单到握住某个电影明星的手。

  此刻的银幕上,那只手正握着一把枪,指着三个警察。在这部电影里,阿玛安演的是一个土匪,一个有良心的土匪。他专门打劫富人,然后将钱财分发给穷人。在劫富济贫的过程中,他爱上了女主人公——普芮雅·卡普尔,一个颇有前途的女演员;他唱了六首歌;他满足了亲爱的母亲的愿望,带着她踏上了去维埃史诺-第维神殿的朝圣之旅。至少,到中场休息时故事是这样的。
  普芮雅·卡普尔在电影里刚一露面,观众席便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她是那类颀长秀丽的女演员,几年前当选过世界小姐。她的体型属于古典美,有着丰硕的乳房和纤细的腰肢。那些日子,她是我最喜欢的女演员。在电影里她总是绷着脸,一遍一遍地对片中的丑角说“住口”。很搞笑。
  “你的梦想是握一下阿玛安的手,”我对萨利姆说,“但你认为阿玛安的梦想会是什么呢?看上去他已拥有一切——脸蛋、名气,还有钱财。”
  “你错了,”萨利姆严肃地说,“他没有得到乌尔瓦希。”

  所有的报纸上都充斥着阿玛安与乌尔瓦希分手的消息;他们旋风般的罗曼史持续了九个月。人们推测阿玛安的心完全碎了。他拒绝进食。他很可能会自杀。而乌尔瓦希·兰德哈瓦已重返自己的模特生涯。
  我看到萨利姆在哭。他通红的眼睛满含泪水。他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那个装有阿玛安与乌尔瓦希合影的心形玻璃相框——它几乎花去了萨利姆半个月的、本已少得可怜的工资——如今躺在地上,碎成了上百块。
  “听着,萨利姆,你太孩子气了。你怎么着都无济于事。”我劝他。
  “只要我能见到阿玛安,我一定会安慰他,握住他的手,让他靠在我的肩膀上哭。人家都说哭泣会让心情变轻松。”
  “那有什么用?乌尔瓦希不会回到阿玛安身边了。”
  突然,萨利姆抬起头来。“我要是去找乌尔瓦希谈谈,你觉得行吗?没准我能说服她回到阿玛安身边。告诉她那完全是个误会。告诉她阿玛安有多么痛苦多么懊悔。”
  我摇摇头。我可不希望萨利姆傻乎乎地在孟买城乱窜,到处去找乌尔瓦希·兰德哈瓦。“多管别人的闲事,或者把别人的麻烦变成你自己的麻烦,这压根儿就不是个好办法。萨利姆,阿玛安·阿里是个成熟的男人。他会自己想办法解决自己的麻烦的。”
  “那最起码我要送他一件礼物。”萨利姆说。
  他买回一大瓶翡戊科牌粘剂,打算将心形玻璃相框的碎片重新粘贴起来。这花了他整一个星期的工夫。最终这颗玻璃心又完整如初了,唯有纵横交错的裂纹提醒人,它曾经破碎过。
  “我现在要把它寄给阿玛安,”他说,“这是一个象征:一颗破碎的心是可以再次愈合的。”
  “靠粘胶?”我说。
  “不是,靠爱和关心。”
  萨利姆用布把礼物包好,寄往阿玛安的家庭住址。我不知道它是否真的能到阿玛安手上。也许它会被邮局弄碎,被安全警卫砸坏,被秘书助理当作垃圾扔掉。不过重要的是萨利姆相信它会被送到他的英雄手里,帮助他愈合伤口。在萨利姆心中,这个礼物会让阿玛安找回自己,激发他重返银幕,再创辉煌,就像这部我第一次看而萨利姆第九次看的电影。
  银幕上,一首祷歌响起。阿玛安和他的母亲朝维埃史诺-第维神殿攀登。
  “人们都说,如果你诚心诚意地向维埃史诺-第维神殿中的玛塔女神祈求,无论是什么,她都会满足你的愿望。告诉我,你会求什么?”我问萨利姆。
  “你会求什么?”萨利姆反问我。
  “我想我会求财。”我说。
  “我会请求她让乌尔瓦希与阿玛安和好。”他不假思索地说。
  银幕上打出“幕间休息”几个红色粗体字。

  萨利姆和我起身活动胳膊腿,然后去食品摊买了两个湿乎乎的咖喱角。兜售饮料的男孩看着空落落的座位,一脸悲哀。今天他是没指望能挣多少钱了。我们决定去厕所。那里有漂亮的白色瓷砖,成排的小便器,干净的洗手盆。我俩每次都用固定的小便器;萨利姆总是去最右边的那个,我总是用左边墙上单独的那个。我一边清空膀胱,一边读着墙上胡乱涂写的字迹:操我……提努在此撒尿……茜娜是妓女……我爱普芮雅卡。
  普芮雅卡?我不由得暗骂那个添上最后一个字的涂鸦狂。我朝手上吐口唾沫,试着擦掉那个多出来的字母。但它是用不褪色的黑色签名笔写上去的,根本擦不掉。最后,我终于用指甲将它抠掉,成功地让涂鸦恢复了原样,与我四个月前刻上去的完全一样:我爱普芮雅。

  铃声再响,中场休息结束。电影马上就要继续。萨利姆忍不住开始给我讲述接下来要上映的情节:在普芮雅被一个敌对帮派谋杀之前,阿玛安和普芮雅要先在瑞士高歌一曲,然后阿玛安为了复仇而杀死好几百个坏蛋,并揭露腐败的政客和警察,最终死于一个英雄之死。
  我们回到A21和A22号座位。大厅重新昏暗下来。突然,一个高个男人穿过包厢门走过来,在萨利姆旁边的A20号座位上坐下。明明有差不多两百个空座位可以供他选择,他却选了A20。我看不清他的脸,但可以察觉到他是个老男人,留着长长的飘逸的胡子,像是穿着帕坦人的衣服。
  我对这人非常好奇。他为什么会在电影放了一半后才入场?他买电影票是不是只付了一半的钱?萨利姆却不受干扰。他向前抻着脖子,心无旁骛,专心等待着即将到来的阿玛安和普芮雅之间的爱情戏。
  阿玛安到了瑞士,表面上是去找一个联络人,实际上却是与普芮雅谈情说爱。他唱了一首歌,并由二十位身穿印度传统服装的白人女子伴舞。在那样一个寒冷的山地国家,这么穿也未免太单薄了。歌舞结束了,阿玛安坐在宾馆房间里,壁炉中火苗蹿动,发出噼啪的爆裂声。
  普芮雅正在洗澡。我们能听到哗哗的水声与普芮雅哼的小调。接着,我们看见她在浴室里。她将香皂抹在腿上、背上。她抬起一条满是泡泡的腿,用淋浴喷头将它冲洗干净。我们多么希望她也用喷头冲洗她丰腴的胸部,让所有的泡泡瞬间消失呵。可她却让我们失望了。
  终于,她从浴室里出来了,身上只围着一条粉色浴巾。她那浓黑的头发蓬松地垂在肩头,散发潮润的气息;长长的双腿光洁无毛。阿玛安将她搂进臂膀中,在她脸上不停地亲吻。他的嘴唇慢慢移到她脖子的凹陷处。浪漫柔和的音乐响起。普芮雅解开他衬衣的扣子,阿玛安慵懒地褪掉它,裸露出他充满男子气概的胸膛。壁炉中火光摇曳,将两个相爱的身体笼罩在金色中。普芮雅发出轻柔的呻吟声,头朝后仰着,好让阿玛安亲吻她的颈部。他的手蛇一般游到她背后,一下子把浴巾扯开来;那粉色的纺织品松落在她的脚边。大腿与背部一瞥而过,撩人心魂,却不见乳房的镜头。萨利姆认为这里被电检人员剪去了一部分。这也是他嫉妒凯恩夫人的原因。
  现在阿玛安将普芮雅紧紧地箍在了怀中。银幕上展现出她起伏的胸部,粗重的呼吸,还有额头上闪亮的汗水。观众席里喝彩声与口哨声响成一片。萨利姆旁边的老男人在座位上跷着腿,不舒服地动来动去。我不能肯定,但我觉得他的手正在裤裆那里来回揉搓。
  “你旁边那老东西不对劲啊。”我对萨利姆低声耳语。但他对那个老男人和我都毫不在意。他正咧着嘴,入迷地瞧着银幕上与背景音乐旋律同步起伏缠绵的身体。变焦镜头摇向阿玛安一起一伏的后背,然后对准壁炉。那里,金黄色的火苗越来越旺地舔噬着圆木。然后镜头渐渐淡出变黑。
  那天我回到公寓房间时,厨房里也燃烧着类似的火焰,只不过萨利姆用纸取代了圆木。
  “杂种!……流氓!”他一边嘟哝着,一边将厚厚一叠光滑漂亮的纸张撕成碎片。
  “你在干什么?”我惊恐地问。
  “我要向那些诬蔑阿玛安的杂种报仇。”他边说边将更多的纸张忿忿地扔进火堆。
  我注意到萨利姆撕的是一本杂志。
  “这是什么杂志?看上去挺新的。”
  “这是最新一期《星光灿烂》。能毁多少我就会毁多少,只可惜我从报亭仅仅买到十本。”
  我夺过一本还没有撕坏的杂志。封面上是阿玛安·阿里,还有一个触目惊心的标题:“这个男人赤裸裸的真相。”
  “封面上可是你的偶像呵。你干吗要毁掉它?”我嚷道。
  “因为里面说的那些有关阿玛安的事。”
  “你又不认识多少字。”
  “我认识字,再说我还能听。我无意中听到巴弗太太和谢克太太的谈话,讨论这期杂志中针对阿玛安的下流指控。”
  “什么样的指控?”
  “乌尔瓦希离开他,是因为他无法满足她。他是个同性恋。”
  “那又怎样?”
  “你以为他们能用这种方式伤害我的英雄而不受到惩罚吗?我知道这篇报道完全是胡说八道。阿玛安的竞争对手嫉妒他在电影圈里的成功;他们故意策划了这个阴谋来败坏他的名声。我绝不让他们成功。我要放把火烧了《星光灿烂》杂志社。”
  萨利姆的愤怒已经白热化了。我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他痛恨同性恋者。用同性恋这样的指控去玷污他的偶像,对他来说是大到极点的侮辱。
  我当然也知道那些变态者对毫无戒心的男孩们做过什么。在黑暗的走廊里,在公共洗手间,在市区公园,在少年之家。
  好在《星光灿烂》在下一期收回了他们先前的说法,因而避免了一个午餐饭包快递员变成一个纵火犯。

  话说回来,此时,银幕下A20号座位上的事件正在升级。老男人悄然靠近萨利姆,他的腿漫不经心地轻触萨利姆的腿。第一次,萨利姆以为是自己不小心;第二次,以为只是偶然;第三次,他确定了对方是蓄意而为。
  “穆罕默德,”他悄声对我说,“坐我旁边那坏蛋如果再乱晃荡他的腿,我就狠狠踢他一脚。”
  “你看他挺老的,萨利姆。也许只是他的腿在发抖而已。”我劝道。
  打斗场面开始了,萨利姆忙着去看银幕。阿玛安只身闯进敌人的老巢,整个匪巢都散了架。我们的英雄使出浑身解数佯攻和拦截——拳击,空手道,功夫——令他的敌人无从招架。
  老男人的手这时也加入了战斗。他的肘部抵着共用的扶手,胳膊悄悄滑到萨利姆的胳膊旁,极其轻微地触碰它。萨利姆几乎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全神贯注在影片上。故事正在进入高潮呢。
  这部影片中最经典的一场戏就要上演了,就是阿玛安·阿里消灭了所有坏人后即将死去的那场。他的衬衣浸透了鲜血,身体布满枪伤,长裤沾满了尘土与污垢。他拖动身体爬向他的母亲;她刚刚赶到现场。
  萨利姆泪水盈眶。他倾身向前,深情地说,“母亲,我希望我在您心目中是个好儿子。请别为我哭泣。记住,有尊严地死去胜过像懦夫一样活着。”
  阿玛安的头靠在他母亲的腿上。他模仿萨利姆说:“母亲,我希望我在您心目中是个好儿子。请别为我哭泣。记住,有尊严地死去胜过像懦夫一样活着。”母亲扶着儿子流血的头痛哭起来。泪水从她眼里涌出,落在阿玛安·阿里的脸上。他紧紧握住她的手,胸膛剧烈起伏。
  眼泪也落在我的腿上。我看到了另一个母亲,一遍又一遍地亲吻她孩子的额头,然后将他放进一个衣服筐里,将他身边的衣物重新掖好。背景音乐是寒风的怒吼。
  警笛声响起。警察照例赶到了,不过总是到得太迟,在英雄替他们做了所有应该做的事之后。而他们现在却没法为他做任何事了。
  我看见长胡子男人的左手移了过来,现在已到了萨利姆的膝上,并轻柔地停在那儿。萨利姆深深地沉浸在英雄死去的悲恸中,一时没反应过来。老男人变得更加大胆。他的手掌在萨利姆的牛仔裤上来回摩擦。当阿玛安喘着最后几口气时,男人在萨利姆的裤裆处加力,几乎就要握住那东西了。
  萨利姆爆发了。“你这个该死的下流坯!你这个肮脏的变态狂!我要杀了你!”他尖声叫着,一巴掌打在男人的脸上。狠狠地。
  男人立刻缩回放在萨利姆膝上的手,试图从座位上起身。但他还没完全站起来,萨利姆已经抓向他。他没能抓住男人的领口,却揪住了他的胡子。萨利姆猛然一拽,胡子掉到了手中。男人低低惨叫一声,迅速跳离座位,冲向近二十英尺外的出口。
  就在那一刻,电影院突然停电了。自备发电机立刻被启动。银幕一片空白;紧急照明灯突然在昏暗的大堂亮起,晃得人眼花缭乱。男人蒙了,像只被车头灯照晕了的鹿。他慌张无措,来回打转,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电突然地断掉,又突然地恢复,中间只隔了很短的一瞬。电影继续放映,紧急照明灯也熄了。男人匆匆穿过黑色幕布,走向有红色标志的出口,砰地打开门,消失不见了。
  但就在那个极短的瞬间,萨利姆和我看到那双一闪而过的榛绿色眼睛,挺拔的鼻子,凹陷的下巴。
  银幕上打出片尾制作人员名单,萨利姆的手中还抓着一把乱糟糟的灰胡子,闻上去有轻微的古龙水和粘胶的味道。这次,萨利姆没有数叨那些名字:宣传策划和技术指导,灯光师和聚光灯助理,武打指导和摄影师。他在哭泣。
  他的英雄,阿玛安·阿里,死了。

  丝蜜塔怀疑地盯着我。“这事具体发生在什么时候?”
  “差不多六年前。那时我和萨利姆住在加可帕的分租公寓里。”
  “知道你刚刚跟我讲的事有多严重吗?”
  “怎么?”
  “这件事一旦曝光,会毁掉阿玛安·阿里,结束他的电影生涯。当然,前提是你所说的都是事实。”
  “看来你还是不相信我?”
  “我没那么说。”
  “我可以看出你眼中的怀疑。如果你还是不相信我,那是你自己的事。不过你不能无视这张光盘的证据。我们是不是来看看第一个问题?”
  丝蜜塔点头应允,按下遥控器上的播放键。

  演播室的光线已转暗;我几乎看不清围绕着我坐成一圈的观众们。一盏聚光灯照亮了大厅中央;我就坐在那儿的一只半圆形皮转椅上,与普瑞姆·库马尔面对面。我们被一张半圆形的桌子隔开。我面前是一个大屏幕,所有问题都会投映在上面。演播室的提示牌亮了,上面显出“肃静”二字。
  “摄像机拍摄,三,二,一,开始。”
  开场曲响起,普瑞姆·库马尔浑厚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我们又回到这里了。大家准备好,看看今天谁将赢得有史以来地球上最高数额的奖金。是的,女士们先生们,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谁将赢得十亿大奖!”
  演播室的提示牌亮出“掌声”字样。观众开始鼓掌,夹杂着欢呼声与口哨声。
  开场曲淡出。普瑞姆·库马尔说:“今天晚上,我们请来三位幸运的参赛者,他们是通过电脑随机挑选出来的。三号参赛者是卡皮尔·乔德哈里,来自西孟加拉邦的马尔达。二号参赛者是哈瑞·帕瑞克教授,来自阿姆达巴德。不过,我们今晚的头号参赛者是十八岁的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来自我们自己的孟买。女士们先生们,请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他。”
  每个人都在鼓掌。掌声过后,普瑞姆·库马尔转向我。“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一个非常有趣的名字。它表达了印度的丰富与多样性。你做什么工作,托马斯先生?”
  “我是个服务员,在戈拉巴的吉米酒吧餐厅工作。”
  “一个服务员!这不是太有趣了吗!告诉我,你每个月挣多少钱?”
  “九百卢比左右。”
  “就这些?那么如果你今晚赢了,你打算做什么?”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是的。”
  普瑞姆·库马尔对我皱皱眉。我没有按照脚本设计的去表现。在这类闲聊中,照道理我要制造“气氛”,要“娱乐”观众。我应该说我要买一个餐馆,或者一架滑翔机,或者一个国家。我也可以说我将举办一个盛大的宴会,娶印度小姐,去廷巴克图旅行。
  “好吧。现在我来说明一下竞赛规则。你将挑战十二个问题。如果每一个问题你都回答正确,你将赢得地球上金额最大的巨奖:十亿卢比!在第九个问题之前,你可以随时退出比赛,带走你已经赢到的奖金。但第九个问题之后,你就不能退场了。第九个问题之后,就是要么继续挑战,要么前功尽弃。不过还是等我们到了那一步再向你说明吧。如果你不知道某个问题的答案,别慌,有两种救生筏供你使用——一个是友情提示,一个是一半对一半。好,我想我们可以开始第一个问题了,奖金一千卢比。你准备好了吗?”
  “我准备好了。”我回答。
  “好,现在请听第一个问题,一个轻松容易的问题,关于流行电影。我肯定观众席中的每一个人都答得出来。我们都知道阿玛安·阿里和普芮雅·卡普尔,近来最成功的银幕情侣之一。但你能指出阿玛安·阿里和普芮雅·卡普尔第一次联合主演而引起轰动的影片叫什么名字吗?是A,《火焰》;B,《英雄》;C,《饥饿》;还是D,《背叛》?”
  背景音乐转换成带有悬念的旋律,压过音乐的则是定时炸弹般的嘀嗒声。
  “D,背叛。”我回答。
  “你经常去电影院看电影吗?”
  “是。”
  “你看过《背叛》?”
  “是。”
  “你确定吗,百分之百确定你的回答吗?”
  “是。”
  鼓声渐强。正确答案闪现。
  “完完全全,百分之百正确!你刚刚赢得了一千卢比。现在我们休息一下,插播一则短广告。”普瑞姆·库马尔宣布。
  演播室的提示牌亮出“掌声”。观众鼓掌。普瑞姆·库马尔微笑。我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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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9: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神父的重担

  如果你搭火车去过德里,你肯定在帕哈拉甘逗留过。而十之八九,你抵达的是嘈杂吵嚷、灰尘飞扬的帕哈拉甘火车站。走出车站后,你多半会拐向左边的康诺特广场,然后绕过拥挤的市场。那里充斥着能打折的小客栈与招徕游客的廉价妓女。但如果你往右走,途经母亲乳品店和J.J.妇女医院,你会看见一幢红色的建筑,上面竖着个大大的白色十字架。那便是圣玛丽教堂。十八年前的圣诞日我就出生在那里。或者更准确地说,在十二月二十五日那个寒冷的冬夜,我被遗留在那里,丢在一个修女们放在门外收集旧衣物的大筐子里。是谁?为什么把我留在那儿?这些对我来说到今天还是个谜。猜疑的手指总是指向J.J.医院的妇产病房。也许我就出生在那儿。我的母亲,因为不为人知的苦衷,不得不抛弃我。
  在我的想象里,我经常看见这样的场景:一个高挑优雅、身穿白色纱丽的年轻女人,怀抱着一个婴儿,于午夜时分离开了医院。寒风嘶吼,她长长的黑发随风飞扬,遮住了她的脸,令她的面部忽隐忽现。落叶在她足下沙沙作响。尘埃四散。闪电倏忽。她脚步沉重地走向教堂,将婴儿紧紧地贴在胸前。然后她站在教堂门外,摇动金属环叩响了大门。但是风声大得将敲门声完全吞没。没有时间了,眼泪溪水般涌出,她不住地亲吻着婴儿,吻得他几近窒息。接着她把婴儿放进筐子里,将旧衣物铺垫得让孩子舒服些。她最后看了婴儿一眼,移开视线,然后逃离了我的镜头,消失在暗夜中……

  圣玛丽的修女们主持一家孤儿院和一个领养机构。我和一批孤婴同时等着被人领养。婴儿们一个接一个被领走了,独独没有人要我。一对本可能成为我父母的夫妻会看看我,互相交换一个眼色,然后难以觉察地摇摇头,走向下一个摇篮。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许因为我太黑,太难看,太爱哭。也许因为我没有小天使般的笑容,或者我老是发出咕咕的声音。结果我在孤儿院一呆就是两年。说来奇怪,修女们从没张罗着给我起个名字。我只是被称作孩子——一个没人愿意要的孩子。
  我最终被菲洛米娜·托马斯太太和她的丈夫多米尼克·托马斯收养。他们从泰米尔纳德邦的纳杰可来,现住德里。托马斯太太在圣约瑟夫教堂当清洁工,她丈夫则做园丁。因为他们四十多岁了还没有自己的亲骨肉,于是教区神父蒂莫西·弗朗西斯极力鼓动他们领养个孩子,来填补生活的空虚。他甚至直接指点他们到圣玛丽孤儿院去瞧瞧。托马斯先生必定是只瞥了我一眼就立刻去看下一个孩子了,但菲洛米娜·托马斯太太在看到我的那一瞬便选定了我。对于她的暗色皮肤来说,我实在是一个完美的搭配!
  托马斯夫妇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来办理收养我的手续,但我被带回家还不到三天,甚至还没来得及命名受洗,托马斯先生便发现他妻子生活中的空虚已经被填补了,不过并非因为有了我,而是因为一位名叫马斯坦·谢赫的穆斯林绅士。他是当地妇女们的裁缝师,尤其擅长裁制短裙。菲洛米娜·托马斯太太抛下她的老丈夫与刚刚领养的幼儿,与裁缝私奔了。听说他们去了波帕尔,至今下落不明。
  这个发现让托马斯先生怒不可遏。他将摇床和我一起拖到神父的房子里,像丢垃圾一样抛在那儿:“神父,这孩子是我所有麻烦的根源。你动员我领养了他,所以现在还是由你来决定拿他怎么办吧。”蒂莫西神父还未来得及说“阿门”,多米尼克·托马斯已经走出了教堂。他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时,正在买一张去波帕尔的火车票,手里提着一把猎枪。这下,不管愿意不愿意,蒂莫西神父不得不担起照料我的责任。他赐我食物,予我住所,还给了我一个名字:约瑟夫·迈克尔·托马斯。没有受洗仪式。没有神父将我的头浸在圣盆中。没有圣水洒落。没有白色的披巾围裹我。没有点蜡烛。但我成为约瑟夫·迈克尔·托马斯,转眼已经六天。
  第七天,两个男人来见蒂莫西神父。胖的那个身穿库尔塔,蓄胡子的瘦子则穿了一件舍瓦尼。
  “我们是全宗教委员会的,”胖男人说,“我是杰格迪什·夏尔玛,这位是伊纳亚特·希达亚图拉。我们还有一位委员会成员,哈文德·辛先生,是锡克教的代表。他本来也打算来,但遗憾的是,他在锡克教堂被绊住了。我们这就直奔主题吧。神父,据我们所知,你收留了一个孤儿小男孩。”
  “是的,这小可怜的养父母不见了,留下他让我照料。”蒂莫西神父说。他一头雾水,搞不懂这些不期而至的访客为什么而来。
  “你给这孩子起了什么名字?”
  “约瑟夫·迈克尔·托马斯。”
  “这不是基督徒的名字吗?”
  “是啊,不过——”
  “你怎么知道他父母是基督徒呢?”
  “喔,我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给他起了个基督徒的名字?”
  “哦,他总得有个名字啊。约瑟夫·迈克尔·托马斯有什么不妥吗?”
  “完全不妥!难道你不知道吗?神父,反对民众改变宗教信仰的运动在各宗派间有多么激烈。愤怒的暴民已经放火烧了几处教堂。他们经人误导,以为那些教堂里有大批的民众正在转信基督教。”
  “可这名字并无改变信仰的意思。”
  “听着,神父,我们知道你没有任何不可告人的动机。但有关你让一个印度教男孩改变信仰的传言已经散播出去了。”
  “你怎么知道他是印度教徒?”
  “这对那帮无业游民来说无关紧要。他们打算明天来攻击你的教堂。这就是我们来找你的原因,想办法平息事端。”
  “你认为我应该怎么做?”
  “我建议你把孩子的名字改了。”
  “改成什么?”
  “这个……给他起个印度教徒的名字应该能够化解事端。叫他罗摩如何?追随我们最景仰的神之一。”夏尔玛先生说。
  希达亚图拉先生轻轻咳了一下。“等等,夏尔玛先生,这样一来,我们不是同样解决不了问题吗?我的意思是说,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孩子生来就是印度教徒呢?你知道,他也许是个穆斯林。为什么他不能叫穆罕默德?”
  接下来的三十分钟,夏尔玛先生和希达亚图拉先生就罗摩还是穆罕默德自说自话,争论不休。最终,还是蒂莫西神父作出了让步。“好吧,如果换一个名字可以让暴民不来打扰我,我愿意照办。要是我接受你们两个人的建议,将孩子的名字改成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你们觉得怎样?这样一来各方面都没话可说了吧。”
  幸亏那天辛先生没来成。

  蒂莫西神父高个,白皙,正当悠闲自如的中年。他有一所很大的房子,坐落在教堂大院中,还有一个长满水果树的草木蔓生的园子。在之后的六年中,他集所有角色于一身,既是我的父亲、母亲、主人,又是我的老师与神父。如果我的生命中有任何事可以定义为幸福,那就是我与他在一起共度的时光。
  蒂莫西神父来自英格兰北部一个叫做约克郡的地方,但他定居印度已经很久了。感谢他,我得以学会读说正宗的英语。他给我念鹅妈妈的童谣,还教我唱儿歌。我学会了用我那难听的、五音不全的嗓子唱“一闪一闪小星星”和“咩咩黑绵羊”。这给蒂莫西神父——我猜想——提供了有别于他神职责任的一种有趣的调剂。
  生活在教堂大院中,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庞大家庭里的一员。除了蒂莫西神父,他忠诚的男仆约瑟夫也住在这里;女佣冈扎沃夫人也住得很近。还有一大帮街童,都是些水暖工、修鞋匠、清洁工和洗衣工。他们实际上就住在教堂隔壁,总是不请自来,毫无顾忌地在教堂的院子里玩板球,踢足球。
  蒂莫西神父教给我有关耶稣·基督的生平,还有亚当和夏娃的故事。这个大家庭也奠定了我对其他宗教的基本认识。我开始对《摩诃婆罗多》和《古兰经》有所了解。我学到了有关先知从麦加到麦地那的迁徙,还有被烧毁的兰卡。伯利恒和阿约提亚、圣彼得和朝圣都成了我成长的一部分。
  虽然我有受到多种宗教熏染的特殊经历,但我同任何其他孩子一般无二,每天只关心三件事:吃、睡、玩。我与同龄的邻居小孩一起消磨掉无数个下午,在蒂莫西神父的园子里捉蜻蜓、轰鸟儿。每当老仆人约瑟夫在书房里为古董掸灰尘时,我便偷偷溜出去,在园丁警觉的眼皮下采摘成熟的芒果。如果被逮住了,我会用印地语大骂他一通。雨季来临的时候,我在雨中无所顾忌地跳跃嬉戏,在雨水积成的小泥水池里捉小鱼,直玩到咳嗽喷嚏不止,搞得蒂莫西神父惊惶失措。我会跟街童们踢足球,带着满身的撞伤瘀青回家,然后哭个通宵。
  蒂莫西神父的生活充满活力。他每天清晨都出去散步,他打高尔夫、排球和网球,如饥似渴地阅读,每年三次回英格兰看望年迈的母亲。他还是个很棒的小提琴手。大部分夜晚,他坐在月光朗照的花园里拉琴。那是你能想象到的最深情的旋律。每逢雨季那些下雨的夜晚,我会觉得是他悲伤的乐曲闹得老天泪雨滂沱。
  我很喜欢上教堂。这是一座修建于1878年的老建筑,有着彩绘玻璃窗和豪华壮丽的木制屋顶。圣坛也雕刻得非常美丽。在圣坛上方,是一个大大的耶稣受难十字架,上面刻有INRI字样。有圣母玛利亚和圣子登基加冕的雕塑,还有很多圣徒的雕像。教堂的长椅是用柚木做的,只有礼拜日才会坐满人。蒂莫西神父在圣坛上作长长的布道时,我总是会打盹,直到他给每个人分发圣饼和葡萄酒时才醒过来。我也喜欢听管风琴和唱诗班表演。我还爱极了复活节蛋和圣诞树,可惜一年就那么一次。但教堂婚礼是所有季节都举行的。我会等着蒂莫西神父说,“现在你可以吻新娘了。”我也总是第一个抛撒出五彩纸屑。

  我和蒂莫西神父的关系从未准确定义过。没人明明白白地告诉过我,我是一个仆人还是一个儿子,一个寄生虫还是一个宠物。生命的最初几年,我生活在蒂莫西神父是我亲生父亲这样一个幸福的错觉中。但渐渐地,我意识到有些事不大对头。比如,所有礼拜日早晨来做弥撒的人都叫他“Father”。这让我感到好奇:他是这么多人的父亲,那我就有太多的哥哥姐姐了,而且他们都比我大很多。我也为他是白人而我不是感到困惑。所以有一天我开口问了他。我一直生活在其中的梦幻世界就在那一刻变得粉碎。他用最最温和的语气,向我解释说,我是一个被妈妈放在圣玛丽孤儿院门口旧衣筐里的孤儿。这就是为什么他是白人而我不是。那个瞬间,我第一次明白了“父亲(father)”与“神父(Father)”之间的不同。也是在那个夜晚,我的眼泪第一次不是因为身体的疼痛而流。
  我与蒂莫西神父没有血缘关系;我生活在教堂里仅仅是因为他的慷慨善举。明白了这一点后,我知道自己欠了他一笔债,所以我决意要回报他,至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开始为他做些小零活,诸如将脏衣服从洗衣筐中放进洗衣机。我坐在洗衣机前,看着滚筒一圈圈地旋转,想象着为什么衣服从这里出来后神奇地变干净了;结果有一次,我把一些蒙上尘垢的书也放进了洗衣机中。我还主动在厨房的水池中洗碗,却打碎了上好的瓷器;切蔬菜时,又差点儿切下自己的手指头。
  蒂莫西神父把我介绍给他教区的许多居民。我认识了年迈的班尼迪克夫人。无论是下雹子还是下雨,她每天都来虔诚地做弥撒,直到有一天滑倒在人行道上,死于肺炎。我参加了杰西卡的婚礼;她因为父亲心脏病发作而哭个不停。有一次,我还被带到沃上校家喝下午茶;他是澳大利亚驻德里的防务专员。他跟蒂莫西神父似乎完全是在用外语交谈。我还和劳伦斯先生去郊外钓过鱼;他什么也没钓着,结果只好在鱼市上买了一条大鳟鱼,回家去蒙骗他的太太。
  我见到的所有人都对蒂莫西神父赞不绝口,说他是这个教区从未有过的最好的牧师。我看见他安慰痛失亲眷的人,照顾患病的人,将钱借给有需要的人,甚至与麻风病人一起吃饭。他对教区的每一个成员都面带微笑;他有办法解决每一个麻烦;他能用圣经中的箴言,应对每一个特殊的场合——出生、浸礼、坚信礼仪式、第一次领圣餐、结婚、死亡。

  又是一个礼拜日,教堂里聚满了做弥撒的人。但今天,蒂莫西神父并不是一个人站在圣坛后面;另一个男人与他在一起,也穿着教士袍,脖子上套着一个白色的领圈。他看上去更像一个拳击手而不是一位神父。蒂莫西神父正在介绍他:“……让我们热烈欢迎约翰·利陶神父。他是圣约瑟夫教堂新请来的助理神父。约翰神父,诚如大家所见,比我年轻多了。尽管他被授予神职不过短短三年,却已富有经验。我敢肯定,他将能更有效地与我们的年轻信徒们沟通,就是那些——我清楚地知道——在背后管我叫‘那个老保守’的人。”人群中发出吃吃的笑声。
  那天晚上,蒂莫西神父邀请约翰神父共进晚餐。原本应该约瑟夫去侍奉他们,但因为我热切地想要在蒂莫西神父面前表现自己,于是从厨房里端了很沉的汤煲,摇摇晃晃地走向餐桌。后果可以想见,作为一个未经训练的七岁男孩,我非但没能将汤煲安放在餐桌上,还将汤全部洒到了约翰神父身上。他急速起身,脱口而出一句:“该死的!”蒂莫西神父抬了抬眉毛,但没说什么。
  三天后,蒂莫西神父回英格兰度假,将教堂和我一起留给了约翰神父照管。两天后,我在走下教堂台阶时遇见了约翰神父。
  “晚上好,神父。”我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约翰神父用轻蔑的表情看着我,“你就是那天把汤洒在我身上的白痴孤儿!蒂莫西神父不在,你给我放规矩点儿。我会小心看着你的。”
  约瑟夫叫我送一杯牛奶到约翰神父的房间。他正在看电视上放的一部电影。他请我进去。“进来吧,托马斯,你想和我一起看电影吗?”我看看电视,是一部英语片——跟神父有关。我这么想,是因为我看见屏幕上一个身穿黑色法衣的神父正跟一个穿白色法衣的神父交谈。我放下心来,原来约翰神父喜欢看那些优美的、宗教题材的影片。但接下来的场景却让我脊骨发寒,因为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年龄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她坐在一张床上,看上去不像个正经女孩,表情古怪,眼睛四处乱转。穿黑法衣的神父进到她的房间,手里拿着一个十字架。他用它指着女孩,女孩开始说一些我从没听到过的最污秽肮脏的话,而且是用一种成人的粗哑嗓音。我用手指堵住耳朵,因为蒂莫西神父曾经教导我不要去听那些污秽的字眼。突然她停止说话,开始大笑,像疯癫了一样。她张开嘴,极可怕的、黏糊糊的绿色液体从嘴里喷射出来——就像水从花园的水管里喷射出来一样——落在神父身上。我恶心得要吐了,无法再看下去。我赶紧往自己的房间跑,身后传来约翰神父尖厉的笑声,“回来,你这个白痴,这只不过是个电影。”他大叫。
  那天夜里我做了恶梦。

  三天后我与约瑟夫出去买东西。我们买了肉、鸡蛋、蔬菜和面粉。晚上回到教堂时,我听到身后响起摩托车声。我还没来得及回头看,骑摩托车的人已经到了我们跟前。他在我头上猛拍一掌,尖叫着离去,激起一股尘烟。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像是一个强壮的男人,穿着皮夹克与黑色紧身裤。另一个衣着相似的男人骑在摩托车后座上。我真想知道谁是骑车人,又为什么拍我的头。我一点儿也没想到那人可能是约翰神父。说到底,我不过是个白痴孤儿。

  一周以后,我不得不将一些邮件送给约翰神父,但他正在洗澡。“把邮件放桌上。”他在浴室里喊道。就在我要离开房间时,床垫下露出来的可疑物品吸引了我的视线。我凑近去看,是一本杂志。我把它拽出来,结果发现床垫下还有一大堆。这些杂志不太厚,但有着漂亮光滑的封面。杂志名很奇怪,像《同性恋大游行》《出口》《同性恋力量》什么的,可是封面上的男人们看上去并不幸福,也不快乐。他们全都毛茸茸的,还光着身子。我赶紧将杂志塞回床垫下。我正要离开的时候,约翰神父从卫生间走了出来。他腰上围了条浴巾,但胸前满是用黑墨水画出来的奇怪图案,胳膊上还画着蛇。“你在这儿干什么?”他斥责道,“滚出去!”
  为什么约翰神父身上有这些奇异的图纹?为什么他将这些奇怪的杂志放在床垫底下?我不知道。我只不过是个白痴孤儿。

  我常看见身强体壮的年轻人在晚上来教堂,进入约翰神父的房间。蒂莫西神父也有来访者,有时也会来得很晚,但他们从不骑着摩托车穿着皮夹克,脖子上挂着粗粗的金属链。我决定跟踪其中一个来访者到约翰神父的房间。他敲开门进去后,约翰神父随即关上了门。我从小小的钥匙孔朝里偷看。我知道这样做很不好,但我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透过钥匙孔,我看见约翰神父和穿皮衣的年轻男人坐在床上。约翰神父打开抽屉,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一些白色的粉末。他在左手手背上倒了一细溜白粉,然后同样在他朋友的左手背上倒了一溜。接着他们俩埋下头,对着手背深深地吸气;白色的粉末似乎在他们的鼻子里消失了。约翰神父开始狂笑,就像电影中那个疯疯癫癫的女孩。他的朋友说,“这可是好东西,伙计!对一个神父来说未免好得过分了。你怎么会想起到教会去混事?”
  约翰神父再次狂笑起来,“我喜欢那身装束。”他说着从床上起身。“来吧。”他向他的朋友伸出手。我迅速撤离。
  为什么约翰神父把爽身粉放进鼻子里?我不知道。我只不过是个白痴孤儿。

  蒂莫西神父终于从英格兰度假回来了。我好高兴再见到他。我敢肯定他已经听到了很多对约翰神父的抱怨,因为他回来还不到两天,两人就在书房里激烈地争执起来。约翰神父咆哮着冲出房间。

  复活节过去了。我所有的复活节彩蛋都吃完了。我看见管家务的冈扎沃太太在一边吃吃窃笑。
  “怎么了,冈扎沃太太?”我问她。
  “你不知道啊?”她压低声音神秘地说,“约瑟夫在教堂里逮着约翰神父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你可别告诉任何人,尤其别对蒂莫西神父泄露一个字。否则的话,会有大麻烦的。”
  我被搞糊涂了。如果约翰神父和一个男人在教堂里,有什么不对头?蒂莫西神父一直在教堂里和另外的男人们在一起。就像他听人忏悔的时候。

  头一次,我进了忏悔室。
  “说吧,我的孩子,你想告诉我什么?”蒂莫西神父问道。
  “是我,神父。”
  蒂莫西神父差点儿从椅子上跳起来。“你在这儿做什么,托马斯?我不是告诉过你,这不是闹着玩的。”
  “我来忏悔,神父。我犯了错。”
  “是吗?”蒂莫西神父的口气柔和下来,“那么你做错了什么?”
  “我从钥匙孔里偷看了约翰神父的房间。还有我没经他同意就看了他的东西。”
  “这没什么大不了,我的孩子。我想我不必听这个。”
  “不,你一定要听,神父。”我说,然后一口气告诉他关于床垫下的杂志、约翰神父身上的纹图、夜里穿皮衣的来访者,还有他们用鼻子吸爽身粉的事。
  那天晚上在书房里,两个神父之间作了最后的摊牌。我在门外听着。屋子里不断传出吼叫的声音。最后蒂莫西神父结束了争论,扬言要向主教报告约翰神父的所作所为。“我是一个神父,”他说,“作为一个神父,你必须肩负重任。如果你无法做到这一点,那还是回到神学院去吧。”

  一位英国的徒步旅行者途经德里,第二天早上来到教堂。蒂莫西神父在得知他也来自约克郡后,将他带回了家,并应允让他逗留几天。神父把来人介绍给我,“伊恩,见见托马斯。他跟我们一起住在这里。托马斯,这是伊恩。你知道吗?他也是从约克郡来的。你总是向我打听有关我母亲居住的城市,现在你可以问他了。”
  我喜欢伊恩。他大概十五六岁,皮肤光洁,眼睛湛蓝,头发是金色的。他给我看约克郡的图片。我看见一座大大的教堂。“这是约克大教堂。”他说。他指给我看图片上那些可爱的花园、博物馆和公园。
  “你见过蒂莫西神父的妈妈吗?她也住在约克郡。”我问。
  “没有,但我回去后就能见到她了。现在我有她的地址了。”
  “你自己的妈妈呢?她也住在约克郡吗?”
  “她以前也住那里,可她十年前就去世了。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倒了她。”他从皮夹里取出他母亲的照片给我看。她同样有着光洁的皮肤,蓝眼睛,金色头发。
  “那你为什么来印度呢?”
  “来看我爸爸。”
  “你爸爸是干什么的?”
  伊恩犹豫了一下,“他在德拉敦一个天主教学校教书。”
  “那你为什么不住在德拉敦?”
  “因为我要在约克上学。”
  “那为什么你爸爸不跟你一起住在约克?”
  “当然是有原因了。但他每年来看我三次。这次我决定自己到印度来看他。”
  “你爱你爸爸吗?”
  “爱,非常爱。”
  “你愿意你爸爸永远跟你在一起吗?”
  “当然。说说你的爸爸吧,他是做什么的?”
  “我没有爸爸。我是个白痴孤儿。”

  第三天晚上,蒂莫西神父请约翰神父和伊恩一起吃晚饭。他们边吃边聊,直至深夜。蒂莫西神父甚至还拉了小提琴。约翰神父大约在后半夜离开了,蒂莫西神父和伊恩继续聊天。我躺在床上,听着他们的笑声从敞开的窗口飘进来,迟迟无法入睡。
  这是一个月明之夜,劲风吹送。院子里的桉树随风摇动,树叶沙沙作响。我想上厕所,所以起身出来。当我走向卫生间时,看到约翰神父的屋子亮着灯,还听到了响动。于是我踮着脚尖走到他门口。门是关着的,我从钥匙孔向里张望,里面的情景吓了我一大跳。伊恩趴在桌子上,约翰神父弯腰俯在他身上,裤子掉落在脚下。我完全被搞糊涂了。我也许是个白痴孤儿,但我知道事情不对头。我立刻跑去找蒂莫西神父;他睡得正香。“醒醒,神父!约翰神父正在对伊恩干坏事!”我喊叫道。
  “对谁?对伊恩?”蒂莫西神父立刻警醒。我们两人飞快地跑到约翰神父的房间。蒂莫西神父破门而入,他眼前的景象正是我刚刚看到过的。他的脸变得惨白,我觉得他就要昏过去了。他牢牢抓住门,让自己不至于倒下去。他的脸因为愤怒涨成了红色,几乎要口喷白沫了。我吓坏了,我以前从没见他这么愤怒过。“伊恩,回你的房间。”他厉声吼道,“你也回去,托马斯。”
  我立刻照办,比之前更加困惑。

  凌晨时分,我被两声巨响惊醒。声音来自教堂方向。我立刻直觉到出事了,急忙飞跑到教堂。眼前的情景让我魂飞魄散:圣坛旁边,耶稣受难十字架下,蒂莫西神父倒在血泊里。他身穿法衣,看上去在跪着祈祷。离他十步之外,躺着约翰神父,浑身是血。他的头看上去被崩碎了,零星的脑浆溅在教堂的长椅上。他穿着皮衣,胳膊上露出深色毒蛇图纹,右手紧握着一把枪。
  看着这幅惨状,我感到胸腔中的空气被抽走了一般憋屈。我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叫声尖厉如一粒子弹,穿透清晨的宁谧。尖叫声惊飞了栖息在桉树上的乌鸦;尖叫声使得正在客厅擦拭古董的约瑟夫停下手里的活计,侧耳细听;尖叫声迫使冈扎沃太太草草冲完淋浴;尖叫声也惊醒了伊恩,引他一路冲进教堂。
  我扑倒在蒂莫西神父身上,失声痛哭。这是一个八岁的孩子失去生命中所有一切时的悲号。伊恩冲进来跌坐在我身边,看着蒂莫西神父毫无生气的身体,也开始痛哭。我们手握着手一起哭泣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即使在红灯旋闪的警车到达之后,在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和救护车来到、将尸体蒙上白布之后,甚至在约瑟夫和冈扎沃太太将我们带回住处并极力加以安慰之后。
  那天很晚的时候,伊恩问我,“你为什么哭得那么厉害,托马斯?”
  “因为今天,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孤儿,”我回答,“他是我的父亲,就像他是那些来这教堂的人们的神父。可是你为什么哭啊?就因为约翰神父对你做的事吗?”
  “不是,我哭是因为我也失去了所有的一切。我像你一样成了一个孤儿。”
  “可是你的爸爸还活着。他在德拉敦。”我哭着说。
  “不,那是一个谎言。”他又开始哽咽起来,“现在我可以告诉你真相。蒂莫西·弗朗西斯也许是你的神父,但他是我的爸爸。”

  丝蜜塔一脸悲伤。“太惨了,”她说,“我现在才明白蒂莫西神父所说的‘一个神父的重担’真正意味着什么。难以想象,这么多年来,他是怎样过着双重的生活——作为一个神父,背地里还是一个已婚男人与父亲。对了,伊恩后来怎样了?”
  “我不知道。他回英格兰了。我想是投奔他的某个叔叔了。”
  “那你呢?”
  “我被送进了一所少年之家。”
  “明白了。现在告诉我有关第二个问题的事。”丝蜜塔说着按下了遥控器上的播放按钮。

  我们正处在广告时段。
  普瑞姆·库马尔倾身过来对我耳语道,“我来告诉你下一个问题是什么。我会问你FBI是做什么的,你一定听说过这个组织,对不对?”
  “没有。”我摇头。
  他做了个鬼脸。“我就知道你没有。听着,我们愿意让你至少再赢点儿钱。我可以换一个其他问题。赶快告诉我,你熟悉任何缩写吗?”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回答,“我不知道FBI,但我知道INRI。”
  “那是什么?”
  “就是写在十字架顶端的字母。”
  “哦!好,我马上在资料库里查一下。”
  广告时段结束了。开场曲响了起来。
  普瑞姆·库马尔转向我,“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先生,我对你的宗教信仰非常好奇。你的名字好像包含了所有宗教。请告诉我,你去哪里祷告?”
  “一个人必得去寺庙,或者教堂,或者清真寺才能祈祷吗?我相信卡比尔所说的。东有哈瑞,西有安拉。用心体会,你就会同时找到罗摩和卡拉姆④。”
  “说得好!托马斯先生。看来你对各种宗教都颇有研究啊。这样的话,下面这个问题就难不倒你了。OK,接招吧。现在请听第二个问题,奖金两千卢比。请问,通常刻在十字架上的字母是如何排列的?A,IRNI;B,INRI;C,RINI;D,NIRI。听明白了吗?托马斯先生?”
  “明白。”我回答。
  “好。那就让我们听听你的回答。”
  “答案是B。INRI。”
  “你确定吗,百分之百确定吗?”
  “是的。”
  鼓声渐强。正确答案闪现。
  “绝对正确,百分之百正确!你刚刚赢得了两千卢比!”
  “阿门。”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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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9: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弟弟的承诺

  作出决定之前,你应仔细考虑事情的方方面面。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应拿得起放得下。新邻居会带来欢乐的气氛。住的地方会发生小问题,但你能迅速而准确地解决它。除非有人征询你的意见,否则不要轻易说出你的真知灼见。

  今天的《马哈拉施特拉邦时报》上的每日星座运势专栏,对像我这样生于十二月份最后一周的摩羯座人作了如上的预言。
  我不读《马哈拉施特拉邦时报》。事实上,我什么报纸都不读。但我时不时会从巴弗先生的垃圾筒里顺手抓一份回来。用它在厨房里引火再好不过。有时,当我实在无事可做了,赶在它化成灰烬前,我会随便翻翻,以消磨时间。
  我也不相信占星术。假如我信的话,按照算命大师拉曼羡卡·夏斯特里的预言,我应该活不到现在。但今天的每日星座运势倒说得跟真的似的:的确有新邻居搬进了我们隔壁的房间;家里也确实有个小问题。
  我们刚从皇家电影院回来。萨利姆还处在失控的狂怒中。他将阿玛安·阿里的海报统统撕了下来。近三年来它们装饰了我们小小单间的所有墙面。阿玛安身着皮衣的海报被撕成了碎片。阿玛安骑在摩托车上的海报被刀子划得稀烂。赤裸上身露出胸毛的阿玛安被丢进了垃圾箱。持枪的阿玛安被切得支离破碎。阿玛安和他的马一起被火焰吞噬。当所有的海报都消失了,我们的房间,那只有两张床的房间,突然间显得比以往更空无一物;粉刷过的墙壁上,那些发霉的斑点再也无处可藏。
  顾不得每日星座运势上的警告,我忍不住给了萨利姆几句聪明的忠诫。
  “你还记得吗?十个月前,你忙着要帮阿玛安和乌尔瓦希破镜重圆时,我是怎么跟你说的?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要去管别人的闲事,或者把别人的麻烦变成自己的麻烦。记住这个教训吧,以后别再犯傻。”
  萨利姆绷着脸听我进言,那张阿玛安在泳池中被一帮美女簇拥的海报被他跺在脚下。
  外面传来脚步声和说话声,像是终于有新的房客搬进我们隔壁的房间。我兴奋起来。认识新的人总是好事。我希望新房客中有跟我同样年龄的男孩。普特和迪海尼西虽说是好玩伴,但他们的父母很少准许他们在周日来跟我玩儿,而周日是我唯一不必工作的日子。阿贾伊,那个爱卖弄的家伙,也搞得我很烦。我告诉他我进了一家铸造厂,他竟当着整个分租公寓住户的面取笑我。没错,比起为电影明星工作,在铸造厂干实在没啥意思,但总比在街上乞讨强吧。

  经历过与女演员妮丽玛·库马里一起度过的时光,再加上住在她的公寓里,我几乎淡忘了分租公寓中的那段生活。那里的鸽子笼般的单间宿舍住满了中下层的百姓。分租公寓区就好比孟买发臭的腋窝,住在那儿的人只比住在达拉维之类贫民窟里的人略微强一点儿。正如巴弗先生有一次跟我说的:富人们住在用花岗岩与大理石建造的、有四个卧室的公寓里,他们享受生活;贫民窟里的人住在破烂肮脏的草棚里,他们忍受苦难;我们住在这过度拥挤的租屋里,仅仅是活着而已。
  但住在分租公寓也确实有它的好处,发生在妮丽玛·库马里身上的悲剧永远不会在这里上演。因为这儿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每一件正在发生的事。所有住户头上顶着同一片屋顶,拉撒洗浴在同一个地方。这里的住户可能不会在社交场合相遇,但不可避免地一定会在排队上公共厕所时相遇。据说戈卡莱先生与他太太就是在等着上公厕时对上眼的;不到一个月两人就结婚了。
  在分租公寓里,我没有任何机会与任何女孩坠入情网。她们个个又胖又丑,没有一丁点儿像我喜欢的女明星普芮雅·卡普尔。还有,她们全都喜欢愚蠢的玩意儿,比如洋娃娃;玩不了任何像样的游戏,像拳击和空手道什么的。但这并不表示,我有很多时间玩这类游戏;实际上,整个白天我都在铸造厂干活,晚上六点才能回来。冶炼金属是件粗重的活计。铁水熔化时散发的热量逼得人透不过气来;在明亮的橙色火光刺激下,你的眼睛常常什么也看不见。
  “托马斯!”我听到叫声,是我们这儿的管理员罗摩克里希纳先生。他可是个非常重要的角色。灯泡坏了水压不够,我们去找罗摩克里希纳先生;没有足够的钱付当月的房租,我们去求罗摩克里希纳先生;二楼有一段木头扶栏破损摇晃,成了个安全隐患,我们催了罗摩克里希纳先生好多次,希望他赶快修一下。
  我应声走出房间,只见罗摩克里希纳先生与一个矮个的中年男人站在一块。那男人皱着眉头,看起来像是憋了很久没上厕所似的。“托马斯,见过桑塔拉姆先生。他是新来的房客。他住你们隔壁那间。我已经跟桑塔拉姆先生说过,你是个很有责任心的男孩。麻烦你帮他和他的妻子女儿安顿下来。好了,桑塔拉姆先生,我得走了。”
  “哦,没劲,”我暗自思忖,“没男孩。”我想看看他的妻子和女儿长什么样,但只大致瞥见一个灰头发的妇女,还有一个看来比我大的女孩。女孩坐在床上,黑色长发扎在脑后。桑塔拉姆先生见我向他的房间里张望,急忙关上了门。
  “你是干什么的?”我问桑塔拉姆先生。
  “我是个科学家,一个天文学家。你不懂的。最近这个阶段我要休息一下,所以在威貌服装店当销售经理。住在这里只是个非常临时性的安排。我们很快就会搬到纳瑞曼区的豪华公寓去了。”
  我知道桑塔拉姆先生在撒谎。那些能住得起纳瑞曼区的人绝对不会住在出租房里,哪怕是暂时的。

  分租公寓里的房间墙壁非常薄。如果将耳朵贴在与隔壁房共用的墙上仔细听——更好的办法是将一个玻璃杯倒扣在墙上,再将耳朵贴在杯子的另一端——你几乎可以听到隔壁房间发生的任何事情。萨利姆和我经常偷听我们左边的邻居。他们的房间与我们的厨房只有一墙之隔。巴帕特先生和太太早已不再是年轻夫妇,盛传巴帕特先生还会打巴帕特太太,但他们显然在夜里又和好如初,因为萨利姆和我经常听到他们沉重的呼吸声与喘息声。听到他们发出“喔”和“啊”的声音时,我们就偷着乐。
  我选了个不锈钢的杯子,扣在与桑塔拉姆先生家相邻的墙上,然后将耳朵紧贴其上。我能听到桑塔拉姆先生在说话。
  “这地方简直是个黑洞。住这里完全有失我的尊严。但为了你们两个,我会忍辱负重,直到找到一个体面的工作为止。听好了,我不准任何街头混混进这间屋子。天知道他们是从哪个地狱洞穴里冒出来的。有两个就住在我们隔壁。我看就是些最底层的无赖。谷迪雅,如果我逮着你跟分租公寓里的任何男孩说话,看我不用皮带抽死你。听明白了吗?”他雷鸣般吼道,我吓了一大跳,杯子失手落地。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很少见到桑塔拉姆先生,也压根儿就没见过他的妻子或女儿。女孩可能每天都去学校。当我从铸造厂回到家时,她在她的屋子里,但门总是紧紧关着。
  萨利姆根本没注意到我们有了新邻居。他做着一份饭包递送的活,一点儿空闲时间都没有。他得在早上七点起床,打扮妥当。穿上一件宽松的白衬衫和棉布宽松裤,头上戴一顶白色尼赫鲁帽。这帽子如同徽章,专门标识孟买所有的饭包快递员,差不多有五千人干这个工作呢。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他要从大约二十五间公寓中收集家庭制作的午餐盒饭,然后将盒饭送到加可帕当地的火车站。在那里,盒饭被按照目的地进行分类,每个餐盒盖上都贴上一个标记,不同色彩的,要么是圆点要么是破折号要么是叉叉,然后装上指定的火车,于午餐时间准时送扺整个孟买的中产阶级高管和蓝领工人的手中。萨利姆再从另一列火车上收取午餐盒饭,依照圆点或是破折号的标记来确定地址,然后在加可帕地区递送这些盒饭。他得特别特别小心,因为一个失误就会害得他把工作丢了。他绝不敢把装有牛肉的盒饭送给印度教徒,把带猪肉的盒饭送给穆斯林,或者把盛着洋葱和大蒜的盒饭送给素食的耆那教徒。
  这会儿是晚上九点,萨利姆正在翻看一本电影杂志。我跪在我的床上,左耳紧贴扣在墙上的不锈钢杯子。我听到桑塔拉姆先生对他女儿说:“这儿,谷迪雅,从接目镜看过去。我已经调好了望远镜。你能看见镜中央有个亮红色的物体吗?那是火星。”
  我低声对萨利姆说,“快,拿个杯子。你一定要听听这段。”
  萨利姆也将耳朵贴到了墙上。接下来的三十分钟,我们听了一堂对夜空的实况描述。我们听到恒星星座、星系和彗星,大熊座和小熊座,还有叫做银河系和北极星的。我们也知道了土星环和木星的卫星。
  听着桑塔拉姆先生的讲解,一种奇异的渴望充满了我的心。我多希望自己也有个父亲;他也能教给我关于恒星和行星的知识。这之前,夜晚的天空在我眼里只是一团漆黑,但现在,它突然间变成了充满含义和奥妙的所在。桑塔拉姆先生的个别辅导刚一结束,我和萨利姆就立刻将脖子伸出一楼的窗户,试着寻找他刚才讲到的那些重要的星星。没有望远镜的帮助,我们从幽暗的天空中看到的只是些白色的小圆点。但当我们辨认出大熊座的七颗星星时,还是万分惊喜尖声欢叫。了解到月亮上发暗的斑块不是什么污点而是环形山和海,让我们充满了成就感,就好像是我们开启了宇宙的秘密。
  那个夜晚,我没有梦见白色纱丽飘飘的女人,我梦见了围着土星的环,绕着木星的月亮。

  一个星期后,我惊觉到桑塔拉姆家传过来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喵!”我立刻手持不锈钢传声筒爬到墙那儿。
  只听谷迪雅说:“爸爸,快来看,我弄到了一只猫。它是不是很可爱呀?这是我朋友罗希妮家的大猫生下的小猫。我能留下它吗?”
  “我可不喜欢养什么宠物,”桑塔拉姆太太嘟哝道,“这屋子光人住已经够挤了,哪儿有地方再养只动物?”
  “求你了,妈妈,它才多小一点儿啊。爸爸,求求你同意吧。”她恳求道。
  “好吧,谷迪雅,”桑塔拉姆说,“留下它吧。你准备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呢?”
  “太好了,谢谢爸爸,我想叫它汤米。”
  “不怎么样,这名字太一般了。这只猫将要生活在天文学家的家里,所以我们应该用一颗行星给它命名。”
  “叫什么好呢?叫它木星行吗?”
  “不好,它是家里最小的,它只能叫冥王星。”
  “太棒了,爸爸,我喜欢这个名字。来吧,冥王星!冥王星来喝点儿牛奶吧。”
  “妙!”冥王星回答。

  这类小小的片断使得我对桑塔拉姆先生刮目相看,也许他并不是真那么差劲。但后来我再次发现看人不可以太表面化,实际上,好与坏不过一线之差。
  一天晚上,我看见桑塔拉姆醉醺醺地回到家里,嘴里喷着威士忌的气味,走路东倒西歪,得有人搀扶着才上得了楼。这样的情况在第二天、第三天重复发生。很快,分租公寓里谁都知道桑塔拉姆先生是个酒鬼。
  酒鬼在印地语电影中是被取笑的丑角。只要一想到柯施托·慕克吉提溜个酒瓶的形象,人们就忍不住捧腹大笑。但在真实的生活中,酒鬼一点儿也不可乐,反而令人恐惧。每次桑塔拉姆不省人事地回到家里,我们不用传声筒也能听得清清楚楚。他用最高的音量大吼大叫,吓得萨利姆和我在我们的房间里缩作一团,就好像我们也是他责骂的对象。最后他的咒骂变成了一种例行公事,我们实际上总得等他鼾声响起后才敢睡觉。我们开始害怕从桑塔拉姆下班回家到他在床上睡死这段时间。这段时间,对我们来说,是恐惧之域。
  我们以为这只是个过渡,桑塔拉姆总有一天会恢复原状的。但事实上情况越来越糟。桑塔拉姆酒喝得越来越凶,并且开始乱扔东西。一开头他只是狠狠地将塑料杯和书本摔到墙上;后来,他动手砸锅碗瓢盆。这让住在他隔壁的我们日子很难过。但我们很清楚,找罗摩克里希纳先生抱怨一通毫无用处。两个十三岁和十一岁的普通租户说的话实在没什么分量。所以每当隔壁有什么东西摔在墙上,我们只能把头深深缩进被窝里。一听到碗盘或者瓷器被砸碎的声音,我们就吓得直哆嗦。
  甚至连这样的情形也未能持续多久。很快,桑塔拉姆先生开始往别人身上扔东西。遭殃的自然是他的妻子女儿。他将郁积的愤怒最大程度地倾泻在他妻子身上。“你这个贱人!就是你搞得我走下坡路。我无法在黑洞里写研究报告,还不得不向那些该死的家庭妇女们一件又一件地展示衬衣和纱丽。我恨你!你怎么不去死?”他大声抱怨着,将一个胡椒粉摇瓶、一只玻璃杯、一个盘子扔向他的妻子、女儿和女儿的猫。
  一天晚上,他完全疯了,将一杯滚烫的茶泼向他的妻子。谷迪雅抢前一步保护母亲,结果滚开的液体泼在了她身上,烫伤了她的脸。她在极度痛苦中尖叫。桑塔拉姆先生醉得太厉害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我冲出门帮桑塔拉姆太太叫了辆出租车,带她女儿去医院。两天后,桑塔拉姆太太来找我,问我可不可以随她去医院看看谷迪雅。“她很寂寞,也许你能跟她聊聊天。”
  于是我陪同桑塔拉姆太太,破天荒地第一次去了医院。

  走进一家医院时,首先袭击你感官的就是气味。那种刺鼻的消毒剂气味弥漫在脏兮兮的病房的所有角落,让我恶心到想吐;第二呢,就是在那里你看不到一个幸福的人。病人们躺在绿色的床上呻吟悲啼。就连医生和护士看上去也都阴沉沉的。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所有人那种漠不关心的态度;没有谁会真正因为你而烦恼不安。我原本想象有不少医生护士团团围着谷迪雅,却发现她独自一人躺在烧伤科的病床上;没有一个护士看护她。她的脸被纱布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黑色的眼睛。
  “谷迪雅,看看谁来看你了。”桑塔拉姆太太说着,看我时满脸堆笑。
  接近女孩让我感到羞怯。她显然比我大不少。我只是一个偷窥者,偷听到她生活里的零星片断;我几乎不了解她。我看不见她的嘴唇,不过从她的眼睛中,我可以看出她在对我微笑。这微笑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我跟她呆了有三个小时,漫无目的地说这说那。谷迪雅问我,“你怎么会有一个这么奇怪的名字——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
  “这个故事太长了,等你好了我再告诉你。”
  她告诉我她自己的一些事。我得知她很快就要读完中学,开始上大学。她的志向是成为一个医生。她问起我的情况。我没有告诉她有关蒂莫西神父的任何事,以及后来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但我讲了我在分租公寓的经历。我告诉她自己作为一个铸造厂工人的生活。她全神贯注地倾听,让我感到自己很重要,很有用。
  一位医生进来,告诉桑塔拉姆太太说她的女儿很幸运,只是轻度烫伤,不会留下永久性的疤痕;她在一个星期内就能出院。

  与谷迪雅一起消磨的三个小时,让我对她爸爸有了更多的了解。桑塔拉姆太太对我说:“我丈夫是个著名的天文学家。真的,他从前是个科学家。他曾经在阿亚伯哈塔太空研究所工作,用巨大的望远镜观察星星。我们以前住的是独立的带平台的房子,就在研究所大院里。三年前,他发现了一颗新的星星。这是个非常重大的科学发现,但一个同为天文学家的同事却窃取了这一成果。这件事完全击垮了我丈夫。他开始酗酒,跟他的同事们吵架。一天,他不知怎么与研究所主管发生冲突,在气头上差点儿把那人给打死。他当即被踢出了研究所。我还不得不上门恳求主管,不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离开研究所后,我丈夫在一间挺好的学校找了份物理老师的工作,但他无法管住自己的酒瘾和火暴脾气,为了学生们很小的失误而痛打他们,六个月后他就被开除了。从那以后,他只能打点儿零工,在机关食堂里当管理员,在工厂当会计,现在在一家服装店当销售助理。我们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所以才不得不住到分租公寓来。”
  “桑塔拉姆先生就不能把酒戒了吗?”我问她。
  “我丈夫对我发过誓,说他再也不沾酒了。我一开始也相信最糟糕的日子即将过去。但他从来无法遵守自己的诺言。看看,现在发生了什么。”
  “帮我个忙,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谷迪雅说,“在我回家前帮我照料冥王星。”
  “一定。”我许诺。
  突然间她伸出手臂,将我的手握在她的手里。“你就像我的弟弟一样,你说是吧,妈妈?”她说。桑塔拉姆太太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对我来说这是一种崭新的关系。我曾想象过自己是某人的儿子,但从未想象过自己是某人的兄弟。所以我只是握着谷迪雅的手,默默体会着我们之间无言的联系。
  那天夜里,我又梦见了身穿白色纱丽怀抱婴儿的女人。风在她身后咆哮,长发飞扬,遮住了她的脸。她将孩子放进一个衣筐就离开了,就在这时,另一个女人出现了,她同样高挑而优雅,但她的脸整个包裹在绷带里。她从衣筐里抱出婴儿,不住地亲吻他。“我的小弟弟。”她说;“姐——姐——”婴儿发出咯咯的声音,回应她。喵!一声压抑的猫叫突然刺破了黑夜。我醒过来,极力辨别我听到的声音是来自梦境还是隔壁的房间。
  第二天一早,我在巴弗先生丢弃《马哈拉施特拉邦时报》的垃圾筒里,发现了冥王星软绵绵的、受过严重摧残的尸体。小猫的脖子断了,毛茸茸的身体散发着威士忌的气味。桑塔拉姆跟他妻子说,冥王星逃走了。我知道事实真相,但说出来毫无意义。我宁愿相信冥王星确实是逃走了,逃到了另一个好一点儿的世界。
  “我非常喜欢谷迪雅,”我对萨利姆说,“我必须确保桑塔拉姆不再对她做同样的事。”
  “可是你能做什么呢?这可是人家的事。”
  “这也是我们的事。再怎么说,我们是邻居。”
  “还记得有一次你对我说过什么吗?别多管别人的闲事,或者把别人的麻烦变成自己的麻烦,因为那压根儿就不是个好办法。听到了吗,穆罕默德?”
  我不予回答。

  谷迪雅回家了,但我没能见到她,因为桑塔拉姆先生不许任何男孩进他的屋子。桑塔拉姆太太对我说,她丈夫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就要改邪归正了。尽管在内心深处,她知道桑塔拉姆已无可救药,但连她也不会想到,她的丈夫能沦落到多深的深渊。
  谷迪雅从医院回到家还不足一个星期,桑塔拉姆便故态复萌。这次他试图抚摸她,却不是像一个父亲那样。一开始,我搞不懂是怎么回事。我只听到他说谷迪雅是他的月亮,然后桑塔拉姆太太开始哭泣,谷迪雅尖声叫喊:“爸爸,别碰我!爸爸,请你别碰我!”
  谷迪雅悲伤的哭声让我突然明白隔壁发生了什么事。我真想立刻冲进桑塔拉姆的房间,赤手空拳地杀死他。但在我鼓足勇气前,桑塔拉姆响亮的呼噜声已然响起。他睡死过去了;谷迪雅还在抽泣。不用传声筒我也能听到她的呜咽。
  她的哭泣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震撼了我。我不知道,倾听着姐姐的悲伤时,作为弟弟的我该作何反应,因为我完全没有过当弟弟的经验。但我知道一定得找到办法安慰她。只可惜,隔着一堵墙是很难去安慰别人的,无论这墙有多薄。我急得四下打量,发现正好在墙根处有一个小小的圆形孔道,水管子从那里通入隔壁的公寓。那个孔足够插进一条胳膊。我马上跳下床,摊手摊脚地躺在地上;我的手穿过孔道,“姐姐,别哭了。瞧这儿,握住我的手。”说着说着我也哭了。有只手急切地抓牢了我的手。我感受到有手指触抚我的胳膊,我的肘弯,我的手腕,如同一个盲人在感知某人的面容。然后那些手指与我的手指紧紧扣在一起。我感觉到一种奇妙的传递——勇气、活力与爱的传递。怎么形容都行;事实上,在那一刻我和她融为一体:我能感知她的痛,就如同那是我自己的痛。
  萨利姆坐在床上,惊愕地看着这一幕。“你疯了吧,穆罕默德?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他提醒我,“你伸手过去的洞就是老鼠和蟑螂进到我们房间的那个洞。”
  但我对萨利姆和其他一切都不以为意。我也不知道我握着谷迪雅的手有多长时间。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时,发现自己仍躺在地上。我的胳膊依然插在墙洞里;一大群蟑螂在我的衬衣口袋里安睡。

  第二天夜里,桑塔拉姆再一次醉醺醺、神志不清地回到家里,又一次试图骚扰谷迪雅。
  “你比所有的恒星与行星更美丽。你是我的月亮!你是我的谷迪雅,我的小宝贝!昨天你逃开了,今天我可不会让你得逞了。”他说。
  “你不能这样!”桑塔拉姆太太哭喊道,但她丈夫就跟没听见似的。
  “别担心,谷迪雅,我对你的爱没什么不对头的。就连沙贾汗,我们伟大的皇帝,还与他亲生的女儿嘉罕·阿拉坠入情网呢。谁能拒绝给予一个男人从他自己栽种的树上采摘果实的特权呢?”
  “你这个恶魔。”桑塔拉姆太太喊叫道,传来瓶子破碎的声音。似乎桑塔拉姆用什么东西击中了他妻子。
  “不!”我听到谷迪雅的尖叫。
  仿佛一把焊枪穿透了我的脑子;熔化的铁水浇在我的心脏上。我再也无法忍受!我迅速跑到罗摩克里希纳先生的房间,告诉他桑塔拉姆先生正在对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做可怕的事。但罗摩克里希纳的反应就好像在听我谈论天气。
  “听着,”他对我说,“凡是发生在四堵墙之内的事,那都是别人的家务事,我们无权干涉。你只是个年纪尚轻的孤儿,还没有见识过多少世面。但我知道,打老婆、虐待、乱伦,还有强奸这类事,在整个孟买的分租公寓区天天上演。从没有任何人出来做点儿什么。咱们印度人具备这种出奇的能力:眼见周遭的痛苦与不幸,却不受影响。所以,只要做一个合乎体统的孟买人,闭上你的眼睛,堵上你的耳朵,管住你的嘴巴,你就会过得像我一样幸福。快回去吧,我该睡觉了。”
  我赶紧飞奔回我的房间,隔壁传来桑塔拉姆的呼噜声,而谷迪雅不住地尖声嚷嚷,说自己很脏。
  “别碰我!谁也别碰我!不管谁靠近我,都会被传染。”
  我想她已经失去了理智;我也失去了理智。
  “传染我吧。”我大喊。我的手穿过墙上的洞,谷迪雅一把捉住我的手。
  “我活不了多久了,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她呜咽着说,“我宁愿自杀也不要屈从于我父亲。”
  她的痛苦在空气中漂浮,穿过洞口弥漫开来,将我紧紧环绕。
  我也哭了起来。“我绝不让这样的事发生。”我坚定地对她说,“这是一个弟弟的承诺。”
  萨利姆狠狠瞪我一眼,就好像许下这个诺言是犯了什么大罪一样。但我已将是非对错置之度外了。我感受着谷迪雅骨节分明的手指,以及她手上的肌肉,觉得我们俩都是被猎捕的野兽,也是犯罪的同谋。我的罪行在于,我,一个孤儿,竟然敢把别人的麻烦事自个儿扛下来。但谷迪雅的罪行又是什么呢?仅仅是她生为女孩,而桑塔拉姆是她的父亲。

  第二天晚上,我便实践了我的诺言。
  桑塔拉姆下班回来,爬上摇摇晃晃的楼梯往二楼去。他脚步缓慢,踉跄而行,连衣服都散发着浓烈的威士忌气味。当他正要经过那段罗摩克里希纳先生还没来得及修理的扶栏时,我从后面向他冲了过去,猛力撞了一下他的后背,他随之撞向木头扶栏。栏杆本来就已松动,根本无法承受他的体重,于是在顷刻间砰的一声断开,裂成了碎片。桑塔拉姆失去平衡,一头栽向地面。
  在电影里,坏蛋从摩天大楼的顶楼坠落下来时,看上去就好像漂浮在空气里。啊……啊……啊!他在半空中踢腾着双腿,舞动着手臂。但在真实生活中,情形完全不同。桑塔拉姆没有扑扇胳膊腿;他像石头般坠落,脸冲下撞到地上。他四肢摊开躺在那儿,像展翅的老鹰一样。
  只有当我看见桑塔拉姆软绵绵的身体摊在地上时,我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所有可能的后果立即在我眼前浮现。
  警察会驾着红灯旋闪的吉普赶到犯罪现场。他们用粉笔在尸体周围画个漂亮的轮廓,边拍照边说:“这是尸体落下的地点。”然后他们一抬头看见我在上面。警官指着我说:“就是那个男孩把受害者推下来的。抓住他!”我被带到监狱里,剥光衣服,遭受毒打,然后被带到法庭上。一个冷面法官坐在前面,身穿黑色长袍,吊扇在他头顶旋转。他身后的墙上挂着一块落满灰尘的褪色的金色牌子,上面写着“SatyamevaJayate——真理永胜”。法官看我一眼后宣读了裁决:“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我裁定你犯了蓄意谋杀桑塔拉姆先生的罪行。根据印度刑法第302条,我判处你绞刑。”
  “不!”我大叫,试图逃走,但我的腿上有脚镣,手上有手铐。我被蒙上眼睛带到行刑室。绞索套在我的脖子上,行刑台上的控制杆已经拉起。我的双腿突然悬空,我疼得尖声喊叫,呼吸被堵在我的肺腔里。当我睁开眼睛时,我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天堂。
  但天堂看上去与分租公寓一般无二,我朝下看去,只见桑塔拉姆的身体还是像鹰一样摊开在地面上。
  现在周围已经聚拢了看热闹的人,有人喊道:“快打电话叫警察!”
  我立刻清醒过来,一刻也不敢停留,仓促爬下楼梯,开始狂奔。我飞跑过大门,飞跑过牛奶亭,飞跑过整幢楼。我跑向车站,乘快车赶到xxx火车站。我在每一个站台上搜寻我要乘的那趟车。最后我终于找到了正在启动的火车,赶紧跳了上去。
  我离开了孟买,离开了谷迪雅,离开了萨利姆,逃向我唯一知道的另外一个城市,德里。

  从故事开始到结束,丝蜜塔都保持了完全的沉默。看得出,她被深深地打动了。我察觉到泪珠在她眼角隐隐闪动。也许,作为女人,她对谷迪雅的痛苦能够感同身受。
  “咱们来看第三个问题吧。”我拿起遥控器,按下了播放键。

  普瑞姆·库马尔旋转椅子,面向我说:“托马斯先生,你已经答对了两道题,赢到了两千卢比。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你是否能答出第三个问题,奖金五千卢比。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我回答。
  “好。请听第三题。这个问题来自……”
  正在这时,演播厅中央的聚光灯熄灭了,普瑞姆·库马尔和我陷入黑暗中。
  “哎哟!休斯敦,我们有麻烦了。”普瑞姆·库马尔说。观众们会意地哈哈大笑。我没听懂这个笑话。
  “你刚刚说了什么?”
  “哦,那是电影《阿波罗13》中的一句经典台词。我肯定你不看英语电影。当你突然间遇到大问题时,可以用这句台词。我们现在确实遇到个大问题。得修好聚光灯以后比赛才能继续进行。”
  技术人员检修聚光灯时,普瑞姆·库马尔通过耳机与制片人交谈。然后他俯身向前,在我耳边低声说,“OK,小子,你的好运已经持续了两个问题,现在就要到头了。下面这个问题真的很难,特别是对一个服务员来说。我倒是愿意帮你再多赢点儿钱,但制片人刚刚通知我,要我向前推进到下一个参赛者,一位数学教授。抱歉,世道就是这样!”他喝了一小口柠檬水,抿了抿嘴唇。
  聚光灯修好了。演播室的提示牌亮出“鼓掌”。
  掌声平息下来后,普瑞姆·库马尔看着我:“托马斯先生,你已经正确回答了两个问题并赢了两千卢比。现在就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你能否回答出第三个问题并赢得五千卢比。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我回答。
  “OK。我们的下一个问题来自天文界。告诉我,托马斯先生,你知道我们的太阳系里有多少颗行星吗?”
  “我的选择是什么?”
  “这个不是题目,托马斯先生。我只是问你是否知道太阳系中行星的数量。”
  “不知道。”
  “不知道?但愿你知道我们生活的星球的名字。”观众们大笑。
  “地球。”我绷着脸,不高兴地回答。
  “很好,这么说你确实知道一个行星的名字。OK,你准备好回答第三个问题了吗?”
  “准备好了。”我回答。
  “好。请听第三题。太阳系中最小的行星是哪个?A,冥王星;B,火星;C,海王星;D,水星。”
  背景音乐还未及响起,一个声音已然从我唇间溜出:“喵!”
  “抱歉?”普瑞姆·库马尔惊讶地问,“你说什么?等等!我想我听到一声猫叫。”
  “我说是A。”
  “A?”
  “是的。答案是A。冥王星。”
  “你确定吗,百分之百确定是A?”
  “确定。”
  鼓声渐强。正确答案闪出。
  “完全正确,百分之百正确!冥王星当然是太阳系中最小的行星。托马斯先生,你刚刚赢得了五千卢比!”
  我的知识面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一些人起立鼓掌。

  但丝蜜塔依然沉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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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9: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对残疾人的想法

  阳光渐弱,鸟鸣渐稀,空气愈加污浊,天空阴霾沉沉。
  当你从可爱的、光线充足的花园洋房中被连根拔起,扔到一座摇摇欲坠的破房子里,被迫与成打的小孩住在一间拥挤的宿舍里时,我猜你多少会觉得浑身不对劲,就好像得了黄疸肝炎。
  不过如果你真得了黄疸,那可不大妙。黄疸是种让人很难受的病,但它倒带来个很好的后果:你会从通风不良的大宿舍被转到单人房间里。我现在住的就是很大的一个单间,里面摆着一张金属床,挂着绿色的窗帘。这里叫做隔离室。
  过去的两周我一直躺在床上。自从蒂莫西神父死了,他们把我从教堂带到这里以后,我就觉得自己一直在生病。他们没有用红灯旋闪的吉普车来载我,而是开着车窗上装有防护网的蓝色面包车,就像那种用来围捕流浪狗的车子。不同的是,这一辆是用来围捕流浪儿的。如果我的年龄再小一些,他们可能已经将我送到一个领养家庭里,转手将我卖掉了。但因为我已年满八岁,所以被送到了位于土库曼门的专门收容男孩的德里少年之家。
  少年之家只可容纳七十五个孩子,但那儿却住了一百五十个。里面狭窄、喧闹、肮脏。仅有的两个公用盥洗室中,洗手盆漏水,厕所污秽不堪。老鼠在过道与厨房间快速地窜来窜去。虽说有一间教室,但里面的课桌摇摇晃晃,黑板裂缝,老师们也不常教课。体育场里野草疯长,有三柱门那么高。稍不小心,就会绊倒在足球大小的石头上,擦伤自己。我们有一位体育教导员;他穿着皱巴巴的白色棉布衬衣和裤缝笔直的裤子。他将板球和羽毛球拍等运动器械保管在一个漂亮的玻璃柜里,从不允许我们去碰。
  食堂的餐厅很大,铺着廉价地板,长长的木头桌子一字排开。但坏脾气的厨头把名义上该给我们吃的肉和鸡卖给餐馆,只拿炖蔬菜和又厚又黑的恰巴提对付我们。他不停地抠鼻子,责骂每一个要求再添一点儿饭菜的人。
  院长阿格尼霍特利先生是一位上了年纪的人,很慈祥,喜欢穿用土棉布缝制的、浆洗过的库尔塔,但我们都知道真正的权力操在他的副手——诨名“恐怖土库曼门”的古普塔先生手中。他属于最坏的那类人,身材粗短,毛发浓厚,身上老是散发着皮革气味,嘴里一天到晚嚼着蒌叶槟榔。他脖子上挂着两条粗粗的金链子,走起路来发出刺耳的当啷声,到哪里都带着条竹片,动不动就抽打我们。私下里有传言说他在深夜将男孩叫到他的房间,但没人敢公开议论这事。我们只想谈论快乐的事情,比如每天晚上在公共休息室看两个小时的电视。我们围着一台二十一英寸的印度品牌电视机,挤作一团,看第五频道的印地语电影歌曲,还有印度电视台播出的中产阶级肥皂剧。我们最喜欢看周日播出的电影。
  这些电影展示了一个梦幻般的世界,一个孩子们有爸爸妈妈陪伴、有生日派对的世界;一个住在大房子里、开着大车、得到大包礼物的世界。我们见识了这个梦幻世界,却永远不会异想天开。我们知道,我们永远也不会拥有阿米特巴·巴克强或者沙鲁克·汗所拥有的生活。我们最大的野心就是成为那些有权力管我们的人。所以每当老师问我们,“你长大后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没有人回答飞行员、总理、银行家或演员。我们的回答是厨师、清洁工、体育老师,到头了也就是个监管员。少年之家把我们弄得自己看不起自己。
  我渐渐认识了很多男孩,有的比我大,有的比我小。我跟他们私下里关系特铁。像穆纳、卡鲁、皮亚、帕万、乔希姆和伊尔凡。从蒂莫西神父的房子里被送到少年之家,对我来说就像是从天堂落到了地狱。当我认识了其他的男孩后,我才意识到,对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这里就是他们的天堂。他们有人来自德里和比哈尔邦的贫民窟,还有人来自印度北方邦的棚户区,甚至有人从遥远的尼泊尔来。我听到关于他们那些吸毒成瘾的父亲和当妓女的母亲的故事;我看到他们手上被贪婪的叔父与残暴的姨妈抽打的伤痕;我知道了世上还有包身工和家庭虐待这样的事。我开始惧怕警察。他们就是负责将大部分男孩送到少年之家的人。孩子们有的是在路边小摊上偷面包,有的是在电影院兜售黑市票、被逮住后没钱贿赂治安警,更常见的是仅仅因为治安警不喜欢他们那张脸,便给他们随便捏造个罪名送到这里。
  这些男孩大部分是这里的“回头客”,也就是说,有人通过少年福利委员会取得了对他们的监护权,把他们领了回去,但后来又送回到少年之家。穆纳是惨遭继母虐待后回到这里的;乔希姆被他残忍的哥哥赶出了家门,流离失所;帕万则是因为领养他的亲戚让他在一个肮脏的汽车旅馆干活,被警察发现又送回来的。但即便经历过这样的遭遇,许多男孩还是渴望被“领回去”,准备着从一个已知的地狱走向一个未知的地狱。
  没费什么事我就成了他们的头儿。并不是因为我年龄略大,也不是我更敢作敢当,只因为我会说英语。我是唯一能说能读这种神奇语言的孤儿。这事在长官们那儿产生的影响让人吃惊。院长会时不时问到我的情况;体育老师允许我在前院搭建一个临时板球场。在那儿我们举行了四五次挺像样的比赛,直到穆纳打碎了院长的玻璃窗,体育活动就此被全部取缔;苛刻的厨子偶尔会开恩给我加碗饭;古普塔夜里从不叫我去他的房间;我病了,医生没有像惯常的那样拖拖拉拉,他立即把我转到隔离室。这样我不至于传染整个宿舍。

  我逍遥自在地独占隔离室两个多星期后,另一张床搬了进来。他们告诉我新来了一个男孩,他的情况非常糟糕。他是在下午的时候被一副担架抬进来的,穿着又脏又破的橘色背心和磨破的短裤,脖子上挂着条黄色的塔比兹。这就是我与萨利姆·伊利亚西的初次见面。
  萨利姆的一切都与我相反。他有着麦色的皮肤,天使般的面孔,卷曲的黑发,笑的时候脸颊旋出酒窝。虽说他只有七岁,却有个充满求知欲的脑袋瓜。他用短促的、断断续续的句子给我讲了他的故事。
  萨利姆来自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家庭,他们住在比哈尔邦的一个村庄里。村子主要由贫困的农民组成,也有几户富裕的地主。他们大多是印度教徒,但还有几户像萨利姆家这样的穆斯林家庭。萨利姆爸爸是做苦工的,妈妈是个家庭妇女,哥哥在一间茶亭干活。萨利姆自己在村办学校上学。一家人住在狭小的茅草屋里,就在地主的地盘边上。
  上个星期,正当天寒地冻的一月,村子里的哈努曼庙发生了一件大事。有人在夜里闯进至圣堂,亵渎了神猴像。庙里的祭司声称他看见一些穆斯林青年潜藏在哈努曼庙附近。——对了,就是这么回事!印度教徒们一听,立刻炸了。他们暴跳如雷,拿着砍刀、镐头、棍棒与火把袭击了所有穆斯林家庭。暴民攻击萨利姆家时,他正在茅屋外玩耍,他的爸爸、妈妈和哥哥在屋子里喝茶。就在萨利姆的眼皮底下,暴民放火焚烧了茅屋。他听到母亲的尖叫,父亲的哭喊,哥哥的哀号,但是暴民不准任何人逃出来。他的全家就在熊熊大火中被活活烧死。
  萨利姆没命地跑到火车站,跳上他第一眼看到的列车。火车将他带到了德里,没吃没穿,也没有一张亲人的面孔。萨利姆在站台上躺了两天,又冷又饿,因为高烧与悲痛而满嘴胡话。直到一个巡警发现了他,将他送入少年之家。
  萨利姆说他夜里老做恶梦。他不断听到暴民的喧嚣声。他妈妈凄厉的叫声也一直在他耳朵里回荡。他一想到哥哥在火焰中挣扎的惨景就会发抖。他说他开始仇恨并惧怕所有的印度教徒,然后他问起我的名字。
  “穆罕默德。”我告诉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萨利姆和我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我俩有许多共同点:我们都是孤儿,完全没有被“领回去”的希望。我们都热爱玩弹珠,都特喜欢看电影。当我们被转回到宿舍时,我利用我的影响力,将他的床铺安排在了我旁边。
  一天夜里,萨利姆被传唤去古普塔的房间。古普塔是个鳏夫,单身住在大院里。萨利姆很是担忧。“他叫我去干吗?”他问我。
  “我怎么知道,”我回答,“我从来没去过他的房间。不过咱们今天晚上就能知道答案了。”
  萨利姆走向古普塔的房间时,我蹑手蹑脚地跟在后面。
  萨利姆敲门,古普塔正坐在屋子里,穿着一条皱巴巴的宽松裤。“进……进来,萨利姆。”他含糊不清地说,手里端着满满一杯金色的液体。他将杯子里的液体大口吞下去,然后抹了抹嘴。他的眼睛看上去像两粒大纽扣。我从门廊上两片幔帘间的细缝中偷偷望进去,只见古普塔抚摸着萨利姆的脸,手指在他瘦削的鼻子与薄薄的嘴唇上移动。突然,他命令道,“把裤子脱掉。”
  萨利姆被这个要求搞糊涂了。
  “快照我说的做,小杂种。要不然我大耳刮子抽死你。”古普塔吼道。
  萨利姆照办了。他犹犹豫豫地褪下运动短裤。我不由得移开我的眼睛。
  古普塔从后面靠近萨利姆,脖子上的金链子叮当作响。“很好。”他嘟哝着,解开裤带往下褪裤子。我可以看见他多毛的后背。萨利姆依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有片迷雾霎时从我脑子里消散,我一下子完全明白了那个夜晚发生在约翰神父房间里的事,以及第二天紧接着发生的事。
  我猛然爆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叫声子弹般尖厉,穿透了夜晚的宁静。它惊醒了宿舍里沉睡的男孩们,惊醒了厨房里打鼾的厨师,惊醒了卧室里的院长。它甚至惊醒了流浪狗,引来一片狂吠。
  古普塔被搞蒙了。他急忙拉上裤子,企图把萨利姆嘘走,但厨师、监管员和保安已经冲着古普塔的房间赶来了。那天晚上他们发现了古普塔肮脏的秘密(尽管他们对此未作任何处理)。但同时,古普塔也发现了是我躲在门帘后面。从那以后,我成了他不共戴天的仇敌。萨利姆吓得不轻,好在没有受到伤害。他早已放弃了对印度教徒的敌意,但关于xxx的恐惧却从此深深地嵌刻在他的记忆中,始终伴随着他日后的生活。

  这是一个美丽的春日,更惬意的是今天我们不用被关在少年之家了。有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出钱让我们作一日游。我们乘坐旅游大巴在德里到处游览,在动物园里野餐,看动物。我们第一次看见了河马、袋鼠、长颈鹿和巨大的树懒。我们还看见了鹈鹕、火烈鸟和鸭嘴兽。然后,我们游览了库特布高塔①——印度最高的塔。我们一路欢笑与推挤着爬上楼梯,从塔顶第一层平台往外看。地面上的男男女女小得像蚂蚁。“噢……噢……噢……”我们听着自己的声音在扺达地面之前逐渐消失。最后,我们到印度门观看一场盛大的嘉年华会。我们每人领到十个卢比,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我想坐巨型摩天轮,但萨利姆拽着我的袖子,拉我到另一个摊位,摊位上面写着:“算命大师拉曼羡卡·夏斯特里,闻名世界的手相大师。看一次只需十卢比。”一位老者坐在摊位里,下身穿着托蒂,上身穿库尔塔,蓄着白色的八字胡,前额上点个朱红色的提拉克,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脑袋后面垂下一条黑色的辫子。
  “我想看看我的手相,”萨利姆说,“只要十个卢比。”
  “别傻了,”我对他说,“这都是些骗人的把戏。他们无法知晓你的未来。再说了,不管怎样,我们的未来没多少值得预知的。”
  “我还是想看看我的手相。”萨利姆固执己见。
  “好吧。”我投降了,“你自己看吧,我可不想把我的十卢比打水漂儿。”
  萨利姆交了钱,急不可待地伸出左手。手相大师摇摇头。“不对,不是左手。女孩看左手,男孩要看右手。”
  萨利姆立刻伸出他的右手掌。手相师拿着放大镜,一边看一边分析手掌上那些细微的线条,就好像那是张藏宝图一样。终于,他放下放大镜,发出一声赞叹:“你的手相非同一般,我的孩子。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的命运线。我看到你的未来非常辉煌。”
  “真的?”萨利姆喜形于色,“我会成为什么人?”
  夏斯特里先生显然没料到会有此问。他闭目凝思了十秒钟,然后睁开眼说:“你有一张完美的脸;你会成为一个很有名的明星。”
  “就像阿玛安·阿里?”萨利姆尖叫起来。
  “比他还出名,”专家断言,接着转向我,“你也想看看手相吗?只要十卢比。”
  “不用了,谢谢你。”我说着要走开,但萨利姆拦住我。
  “别走,穆罕默德,你一定要让他看看你的手相,就算为了我,求你了。”
  我无奈地看了萨利姆一眼,交出我的十卢比和我的右手。
  大师扶扶厚重的眼镜,观测我的手掌,对我皱了皱眉。他默不作声地把我的手掌研读了五分多钟,然后记了点儿笔记,还列了式。
  “有什么问题吗?”萨利姆惊恐地问。
  手相师皱着眉摇了摇头。“头脑线强,心脏线弱。最要命的是生命线很短;行星看上去不对头,排列也不吉利。木星丘挺好,但土星丘却与之相抵。不过,我可以针对那些障碍和缺陷帮你化解化解。当然这得花一笔钱。”
  “多少钱?”
  “差不多二百卢比。你干吗不问问你爸爸去?他就是那辆大轿车的主人吧?”
  我失声大笑。“哈!大师,在你编造有关我未来的故事之前,应该先弄清楚我们到底是什么人。我们不是富家子弟;我们是土库曼门德里少年之家的孤儿,那辆大巴压根儿就不属于我们。即便这样,你也已经骗走了我们二十卢比。”我推着萨利姆,“走,走,走。咱们在这儿浪费太多时间了。”
  我们正要走开,手相师叫住我。“慢着!我给你样东西。”
  我回到摊位前。大师给了我一枚旧的一卢比钢镚。
  “这是什么,大师?”
  “这是幸运币。留着它,会对你有用的。”
  我将它握进我的拳头里。
  萨利姆想吃份冰淇淋,但我们只有一个卢比,买不起任何东西。我眼睁睁地看着其他孩子享受各种游乐设施,百无聊赖地轻轻抛出了钢镚。它从我的手指间滑落,滚到一条长椅下面。我弯腰去捡,钢镚显示的是正面,而在它旁边,躺着一张不知被谁掉落的十卢比纸币。真神了。萨利姆和我吃到了冰淇淋。我将钢镚小心地放入口袋;它确实是我的幸运护身符。
  萨利姆为我的未来不如他光明而难过,但同时也为自己即将成为一个电影明星而兴奋不已。我们面前立着一面巨大的广告牌,是部新电影的海报。火红的背景上,英雄举着一把枪,胸膛流着血,头上束着一条黑头巾;恶棍狞笑着;女主角挺着丰满的胸脯。萨利姆凝视海报,呆若木鸡。
  “你看什么呢,萨利姆?”我问他。
  “我想看看那黑头巾适不适合我。”他回答。
  我们坐在教室里,但胖老师乔希先生只顾自己打嗝捏鼻子,什么也不教给我们。他正在偷偷看一本小说,将小说小心地夹在手中的课本里。我们用叠纸飞机、在木头桌子上刻图案和打瞌睡来消磨时间。突然,被派在过道上望风的穆纳跑了进来。“老师,老师,”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院长大人来了。”
  乔希先生放出个大饱嗝,迅速收起他的小说,又打了个响指,最后站起来。“好吧,孩子们,我们在讨论什么来着?对了,你们每个人都得告诉我长大后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下一个轮到谁了?”
  萨利姆举起手来。这还是他第一次自告奋勇。
  “好,萨利姆,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会成为一个著名的演员,老师。一个算命的告诉我的。”他得意洋洋地说。
  他的回答引来一阵哄堂大笑。

  对于“大人物”赛吉的来历有两种说法。有人说他是一个非常富有的钻石商人,没有亲生骨肉,所以时不时地到少年之家来领养孩子,将他们带到自己在孟买的宫殿般的家中。另外一些人说他其实在孟买办了所学校,专门培养那些有前途的孩子。不管是哪一种说法,有件事确定无疑:只要你被选中,你这一生就算搞定了。
  萨利姆并不在乎赛吉是钻石商还是办学校的;他关心的主要是这位大人物来自孟买——电影业的中心。他深信赛吉会从少年之家选中他,将他带到星光璀璨的宝莱坞。这是他的命运。手相师的预言就要变成现实了。
  我们全体列队等待赛吉的检阅。萨利姆特地洗了澡。事实上他一共洗了三次,一遍又一遍地擦洗身上的每一丝污垢。他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头发也梳得一丝不乱。他是少年之家里最打眼的男孩。不过他这不顾一切的劲儿还真让我担心。要是没被选中,他该多受打击啊。
  赛吉终于在两个男人的陪伴下到来了。他看上去不像个钻石商,倒更像个黑帮分子。但那时我们都从未见过钻石商长什么样。也许他们看上去就是像流氓。赛吉皮肤黑黑的,蓄一把浓密的黑胡子,像是丛林里的土匪。他穿着白色的立领改良式西装,一根又粗又长的金链从脖子上垂下来,直抵第二颗纽扣。他的手指上戴满了不同颜色的宝石戒指,有红的、绿的,还有蓝的。他的两个狗腿子就长着一副狗腿子样。我后来知道他们叫穆斯塔法和潘鲁斯。古普塔也和他们在一起,在头里带路。他的两条金链与赛吉的金链子相比可就小巫见大巫了。
  “赛吉,你可是好长时间没来了。是不是把我们给忘了?你上回走后又新来了不少男孩呢。我敢打包票你能挑出不少满意的。”古普塔对他说。
  检阅开始了。我们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最动人的笑容。赛吉走到男孩们面前,从头到脚地打量一番。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因为他没问任何问题,只是盯着我们的脸看。他走完了一圈,没瞧我第二眼。接着他又在队列前走了一趟,在萨利姆跟前停了下来。
  “叫什么名字?”他操着浓重的南印度口音问。
  “萨……萨利姆·伊利亚西。”萨利姆激动得舌头直打转。
  “他什么时候来的?”他问古普塔。
  “大约十一个月前,从比哈尔邦的恰布拉来。”
  “有多大了?”
  “八岁。”
  “他还有什么亲人吗?”
  “没有,赛吉。他家人在一次民间的宗教骚乱中全死了。”
  “真惨,”赛吉说,“好在他正是我需要的那种男孩。你能帮忙办手续吗?”
  “只要你一句话,赛吉。不管你要哪一个我都能立即帮你办好。至于这个孩子,我们可以说穆斯塔法是他的叔叔。福利委员会那边不成问题。实际上他们也希望尽可能多地处理掉这些孩子。”
  “很好,这次我们就定这一个孩子吧。”
  古普塔看看萨利姆,又看看站在萨利姆旁边的我,“这个男孩怎样?”他指着我说。
  赛吉打量我一番,然后摇摇头。“他太老了。”
  “不会吧,赛吉,他只有十岁,名叫托马斯,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
  “会不会说英文对我来说没什么不同。我不需要他。我要另外那个。”
  “他们是铁哥们儿。如果你要带走萨利姆,就必须也带上托马斯。”
  赛吉火了。“我告诉过你,古普塔,我不需要什么托马斯乌马斯。我只要一个男孩,那就是萨利姆。”
  “我很抱歉,赛吉,但我不能让步。如果你带走萨利姆,必须也带上托马斯。这是个一揽子买卖。”
  “一揽子买卖?”
  “没错。买一送一。托马斯这份我不收你的钱。”古普塔咧嘴而笑,露出一口被蒌叶槟榔上了色的牙齿。
  赛吉和他的心腹走到一边私下商量了一会儿。
  “好吧,”他对古普塔说,“给他们俩准备文件。我周一来领他们。”
  萨利姆激动得和我抱作一团,他高兴坏了。那个夜晚,他兴奋得睡不着觉。他做着关于孟买的美梦:在滨海大道与阿米特巴一同观看金色的落日,在焦伯蒂海滩同沙鲁克共赏玫瑰色的晨曦。那晚我也久久未能入睡,在床上辗转反侧,但我不曾梦想云集的明星和天堂般的乐园。我梦见自己是人行道边的小贩,向路人兜售水果。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弯腰买我的芒果。我看见他的金链子悬垂下来。他扔给我一些零钱。我往他的袋子里放了一个汁肉饱满的芒果,又飞快地塞进一根腐烂的香蕉。免费赠送!

  乘火车去孟买,一路上平安无事。萨利姆和我坐二等卧铺车厢,同狗腿子穆斯塔法和潘鲁斯一起。听说赛吉已经乘飞机先走了。穆斯塔法和潘鲁斯穿着隆吉,吸着比迪烟。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对赛吉的事情几乎闭口不谈。我们只知道赛吉真正的名字叫巴布·皮莱,但人人都称呼他马曼,在马拉雅拉姆语中是叔叔的意思。他来自克拉拉邦的科兰,很久以前就定居孟买了。他是一个非常仁慈的人,为残疾小孩办了间学校,帮助他们重建生活。马曼相信残疾儿离神更近。他将孩子们从少年之家解救出来,是认为少年之家不过是监狱的别称。如果没有马曼救我们出来,我们的人生充其量也就是趁着红灯时抹汽车的挡风玻璃,或者到私家住宅擦洗地板。现在,我们将学得一技之长,为成功做好准备。穆斯塔法和潘鲁斯不愧为优秀的推销员。旅行结束时,连我也深信,被马曼选中是我这辈子最幸运不过的事;我的命运从此就要改变。
  火车不时穿行在贫民窟聚集的地区;它们排列在铁轨的两侧有如一条污浊的飘带。我们看见半裸的、鼓胀着肚子的小孩向我们挥手;他们的母亲在下水道排出的污水中洗涤器皿。我们也向他们挥手致意。

  在孟买的所见所闻让我们惊叹不止。教堂门车站与我们在电影《孟买之恋》中看到的一模一样。萨利姆期待能碰见在教堂旁边唱歌的葛文达。穆斯塔法指给我们看滨海大道旁的沙滩。我头一次看见大海,立刻被迷得神魂颠倒。巨大的浪头滚滚而来,一遍又一遍地撞击着岩石。萨利姆无暇观看壮丽的海景;他被卖软饮和点心的路边小摊吸引住了。“这就是葛文达和拉维娜吃小吃的地方。”他兴奋地指点着。我们路过哈吉·阿里清真寺。萨利姆看到神殿后,向着真主举起了双手膜拜,动作完全是模仿电影《苦力》中的阿米特巴·巴克强。我们途经了沃利、达达尔和马希姆这些区域。穆斯塔法和潘鲁斯指给我们看那些重要的标志性建筑。路过马希姆堡时,萨利姆要出租车司机停车。
  “怎么回事?”穆斯塔法问。
  “没事。我就是想看看《黑手党》中走私犯卸货的地方!”
  我们路过班德拉、竹湖和安得利这些赫赫有名的地段。那里星罗棋布着电影明星们的住宅。我们可以看见高高的院墙与成群身穿制服的警卫。萨利姆激动得热泪盈眶。透过出租车的有色玻璃,我们犹如第一次进城的农民般目瞪口呆,盯着那些巨大的独立洋房与高层公寓楼。我们就像戴了滤色镜,眼前的孟买显得阳光更加明媚,空气更加清爽,人们更加富足。与宝莱坞的巨星共享一个空间,令这座城市洋溢着令人心醉的幸福感。

  我们的目的地位于葛瑞咖姆。马曼的房子并非我们期待的豪华别墅,而是一座带院子的大大的老旧建筑,院子里有个小花园和两棵棕榈树。院子被高高的围墙圈住,墙头上环绕着带刺的铁丝网。两个黑皮肤的健壮男人坐在入口处,穿着薄薄的花里胡哨的隆吉,吸着比迪烟,手持厚竹片。他们叉腿而坐,我们能瞥见他们穿的条纹内裤。他们身上散发着浓烈的亚力酒味。潘鲁斯用马拉雅拉姆语连珠炮似的跟他们说话;我能分辨出的唯一字眼是“马曼”。显然,他们是巴布·皮莱先生雇用的警卫。
  我们进到房子里时,穆斯塔法指着院子外面一排波浪形建筑说:“那就是马曼为残疾儿童办的学校。孩子们也住在那儿。”
  “我怎么连一个孩子也没见到呀?”我问。
  “他们都外出参加职业培训去了。别担心,晚上就会见到他们了。来吧,我带你们看看你们的房间。”
  这是一个狭小的房间,摆着张双层床,有一面镶在墙上的长镜子。萨利姆选了上铺。我们可以用地下层的盥洗室,里面有个浴缸,还有浴帘。这里不像电影明星的房子那么豪华,但还过得去。看起来只有我们俩住这儿。
  傍晚,马曼来看我们。萨利姆告诉他自己到孟买有多么兴奋;又是多么渴望成为一个著名影星。听到这些马曼笑了。“成为电影明星最最首要的条件是能歌善舞。你会唱歌吗?”他问萨利姆。
  “不会。”萨利姆说。
  “哦,不用担心。我会安排最棒的音乐老师教你。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像基肖尔·库马尔那样有名。”
  萨利姆的样子像是要扑上去拥抱马曼,但还是克制住了。
  晚上,我们到学校吃晚饭。宽敞的餐厅与少年之家的一般无二,地上铺着廉价的油毡,长长的木头桌子一字排开。这里的厨头与少年之家那个厨头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我和萨利姆被指定与穆斯塔法同坐一张小圆桌。在其他孩子进来之前我们就开饭了。饭菜热乎乎的,十分美味,比德里寡淡无味的伙食强太多了。
  孩子们一个接一个慢慢地移了进来,立刻让我们感觉如身处地狱。我看见没有双眼的男孩,靠着手杖摸索着前行;四肢弯曲畸形的男孩,一点儿一点儿将自己拖向餐桌;残肢像树瘤般粗糙的男孩,靠拐杖支撑着行走;嘴巴怪异手指扭曲的男孩,用肘弯夹着面包进食。这些孩子像马戏团的小丑,只是他们的样子引人悲泣而非欢笑。幸亏萨利姆和我已经差不多吃完饭了。
  我们看见三个男孩站在角落里看着别人吃饭,自己却没饭吃,其中一个舔了舔嘴唇。“那些男孩是谁?”我问穆斯塔法,“他们为什么不吃饭?”
  “他们在受惩罚,”穆斯塔法说,“因为没完成任务。别担心,晚点儿他们会吃的。”

  第二天,音乐老师来了。他是个年轻男人,椭圆形的脸刮得清清爽爽,长着大大的耳朵和细长的手指。他带来一架小风琴。“叫我老师好了,”他对我们说,“现在听我怎么唱。”于是我们坐在地板上,聚精会神地听他唱。“哆来咪发唆拉西哆。”他向我们解释道,“这是七个基本音符。它们组合在一起构成乐曲。现在张开你们的嘴,大声唱出这些音符。不要用嘴唇发音,也别用鼻子发音。要让声音从喉咙的底部发出来。”
  萨利姆清清嗓子,敞开喉咙放声高唱。“哆来咪发唆拉西哆。”四壁之间立时回荡着他清亮的声音。那纯净的声音漂浮在房间里,毫无杂质。
  “非常好!”老师鼓掌,“你天生就该唱歌,神赐的好嗓子。我相信只要你不断练习,很快就能成功地唱出三个半八度的全部音域。”然后他看着我:“来,你也把这些音符唱出来。”
  “哆来咪发唆拉……”我试着唱,但那些音符在我粗糙嘶哑的声音中碎裂,就像一把弹珠落到地板上。
  老师用手指堵住耳朵。“罗摩大少爷啊,罗摩大少爷啊,你唱得简直像水牛叫。看来我得花大力气教你才行。”
  萨利姆马上反驳。“不对,老师,穆罕默德也有一副好嗓子。他的尖叫声可厉害了。”

  接下来的两个多星期,老师教给我们几首著名的由圣徒唱的祷歌,并教我们弹小风琴。我们学习了卡比尔的双行诗歌,还有妥切达斯和米勒拜的颂歌。老师真是非常棒;他不单教我们唱歌,还把歌曲中所含的复杂教义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讲解给我们听。我特别喜欢卡比尔,他的歌里有这样一段:

  Maalapheratjugbhaya,
  mitanamankapher,
  karkamankachhodde.
  mankamankapher.

  你手拈玫瑰经念珠已一个纪元,
  心神游荡从未停止,
  抛开手中的念珠吧,
  拈动你心中的念珠。

  萨利姆的穆斯林身份并没有影响到老师教他印度教的颂歌,再说萨利姆自己也无所谓。如果阿米特巴·巴克强可以扮演一个穆斯林苦力的角色,沙鲁克·汗可以担当一个印度教的皇帝,那么萨利姆·伊利亚西也尽可以像一个寺庙祭司那样,饱含感情地唱诵《戒日王的裸铃》。

  这段时间,萨利姆和我也认识了一些残疾学校的男孩,尽管穆斯塔法和潘鲁斯小心防范我们与这些孩子过多地混在一起,还错把“残疾”念成“残寄”,不过我们还是听到了不少这些孩子的悲惨经历,无不牵扯到残忍的亲戚与警察。从这一点看,孟买与德里没什么两样。当我们对这些孩子的了解越来越深,马曼的真相也就渐渐浮出水面。

  我们和阿苏克——一个十三岁的手臂畸形的孩子交上了朋友。他的话给了我们第一次震惊。
  “我们不是学童,”他告诉我们,“我们是乞丐,在当地火车上乞讨。我们中有些人还是小偷。”
  “那你们赚的钱去哪儿了?”
  “我们必须把钱交给马曼的狗腿子,才能换到吃的和住的。”
  “你是说马曼是个黑帮?”
  “你以为呢?他肯定不是天使。不过他至少让我们每天饱餐两顿。”
  我对马曼的信任就此破灭,但萨利姆却对其仁慈的天性继续笃信不疑。

  然后我们偶遇了拉吉,一个十岁的盲童。
  “你今天怎么受罚了?”
  “我没赚够钱。”
  “你每天得交多少钱?”
  “赚多少交多少。但如果你赚不到一百卢比,就得挨罚。”
  “然后呢?”
  “不给吃的。你得饿着肚子睡觉。老鼠会啃你的肚皮。”
  “给你,这是我们给你留的烙饼。”

  我们和拉德黎聊天,一个十一岁的独腿男孩。
  “你怎么从来没受过罚?你总是能挣到足够的钱。”
  “嘘……这是秘密。”
  “别担心。我们会保密的。”
  “好吧,不过千万别让其他男孩知道。有一个女演员住在威勒帕勒。每次我没赚够一百卢比就去找她。她不光给我吃的,还帮我补上不足的钱。”
  “她叫什么名字?”
  “妮丽玛·库马里。人家说她以前非常有名。”
  “她长什么样啊?”
  “她年轻的时候肯定特别特别漂亮,不过现在老了。她跟我说想找一个做家务的佣人。我要不是断了条腿,肯定会从这里逃走,到她家做佣人。”
  那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到了威勒帕勒的一所房子前。我按响了门铃,然后在那儿等着。一个高个女人打开门。她穿了一袭白色纱丽。狂风怒号,长发扬起遮住了她的脸。我张嘴说什么,却发现她看我就像看着一个小丑。我低头一看,惊讶地发现自己没有腿。
  我醒过来,大汗淋漓。

  我们被介绍给穆勒,他十三岁,被截去了一条手臂。
  “我恨透了这种生活。”他说。
  “那你干吗不逃走?”
  “逃到哪儿?这里是孟买,不是我们村子。这个巨大的城市没有你的藏身之地。就算睡在污水管道里,你也得有关系。况且得有人保护你不受别的帮派欺负。”
  “别的帮派?”
  “对呀。上个月有两个男孩逃跑了,可三天后他们又回来了。他们什么活也找不着。毕库那帮人不让别人在他们的地盘上混。这儿再不济,你还有吃有住。如果我们是马曼的人,其他帮派就不会来惹我们。”
  “我们可不想卷入任何帮派。”我对他说,接着给他背诵了一段诗:

  KabiraKharaBazaarMein,
  MangeSabkiKhair,
  NaKahuSeDosti,
  NaKahuSeBair。

  卡比尔漫步市场,
  向所有人送上吉祥,
  他不想和谁交友,
  也不想与谁为敌。

  我们见到了斯甘达尔,他是从巴基斯坦“进口”来的。
  餐厅里洋溢着兴奋的涟漪,因为又来了个小孩。穆斯塔法将这个新同伴带进来后,我们都围着他看。穆斯塔法兴奋极了。“我们今天一早从沙基尔·热纳托运处搞到他的。”他高兴得直拍大腿。
  这孩子看起来不满十二岁。我们抢着触摸他,就好像他是一只关在笼子里的动物。但他看上去可不像动物,而更像是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不列颠饼干筒上的外国人:椭圆形逐渐变尖的锥形头,细长的眼睛,厚鼻子薄嘴唇。穆斯塔法对潘鲁斯说:“他是从巴基斯坦旁遮普的莎朵拉神殿来的。这种男孩叫做‘鼠童’。”
  “他们是怎么把头弄成这样的?”
  “我听说他们将铁环套在婴儿的脑袋上,阻止其头部发育,然后就形成了这种独一无二的头型。”
  “我看他有很大潜能。马曼会很高兴的。”潘鲁斯说。
  “当然啦,”穆斯塔法赞同道,“一个真正的珍稀品。”
  不知怎么,鼠童让我联想到我和蒂莫西神父在康诺特广场看到的一头熊。那只熊的脖子上套了个紧紧的项圈,嘴上罩着黑色罩子。耍熊人用一根尖头棍子狠狠戳它,熊于是用两只后腿站立起来,向聚拢过来围观的人们敬礼。人们纷纷将硬币扔在它身上。耍熊人捡起钱,拉着它走开去,进行下一场表演。当时,熊的眼神深深震动了我。它看上去那么悲哀。我问蒂莫西神父:“熊也会哭吗?”

  我发现吉图藏在壁橱里。
  他手里拿着个塑料袋,装着点儿淡黄色的东西。他把袋子罩在鼻子和嘴巴上,使劲吸气,将整个袋子按在脸上。他的衣服上散发出油漆和溶剂的味道,鼻子旁边出了个疹子,嘴巴汗兮兮黏糊糊的。吸完之后,他半睁的眼睛看上去呆滞无神,手也开始发抖。
  “吉图!吉图!”我摇晃他,“你在做什么?”
  “别碰我,”他的声音昏昏欲睡,“我在空气里漂浮。我在云彩上睡觉。”
  我使劲拍打他,他咳出一口黑痰。
  “我吸胶毒上瘾了,”后来他告诉我,“我从一个鞋匠那儿买的强力胶。它可以带走饥饿和疼痛。我看到鲜艳的云彩,偶尔还会见到我妈妈。”
  我也想试试,就问他要了些强力胶。吸进去后,我一开始有点儿头晕,身下的地板似乎在移动,然后出现了许多影像。我看见一个高挑的女人,裹着白色纱丽,臂弯里抱着个婴儿。狂风怒号,扬起她的长发,遮住了她的脸。但婴孩伸出他小小的手,用柔软的手指抚开她的披肩长发,露出她的脸。他看见两只发狂的、洞穴般的眼睛,一个扭曲的鼻子,沾着鲜血的尖利的闪闪发光的牙齿,皱纹交错松垂到下巴的皮肤;蛆虫从那些褶皱中爬出来。婴孩在极度惊恐中尖声大叫,从她的怀里跌落下来。
  我再也不敢吸胶毒了。

  与此同时,我们的音乐培训就要结束了。老师对萨利姆的进步极为高兴。“你已经掌握了歌唱的要领,现在只剩最后一课了。”
  “什么课?”
  “苏尔达斯的颂歌。”
  “谁是苏尔达斯?”
  “他是最著名的颂歌歌手,创作了上千首歌曲赞美克里希纳神。他曾掉进一口废弃的井里,困在里面六天六夜,怎么也出不来。他开始祈祷,到了第七天,他听到一个小男孩的声音:抓住我的手,我拉你出来。在男孩的救助下,苏尔达斯得以从井里脱险,但他出来后,男孩却不见了。他深信这个男孩除了主克里希纳外不会是别人。从那以后,苏尔达斯将自己的整个生命奉献到创作赞美克里希纳的歌曲中。他手持独弦琴,到处吟唱描绘克里希纳童年的歌曲。”老师说完唱了起来:“AkhiyanbaridarshanKiPyasi——我饥渴的双眼,多么向往一睹你的神采,主克里希纳。”
  “他的眼睛为什么会饥渴?”我问。
  “我不是告诉过你们?苏尔达斯完全是个盲人。”

  最后一堂音乐课,老师对萨利姆赞不绝口,因为他完美地演唱了一首苏尔达斯的颂歌。我则烦躁不安,无法集中思想。与马曼那些男孩的谈话弄得我心烦意乱。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我们都不是上帝的宠儿,但在我看来,马曼那些男孩的处境实在是太悲惨了。
  潘鲁斯走进房间,与老师悄声低语,然后拿出钱包数钱。他将一沓票子递给老师。老师感激地将钱塞进库尔塔前襟口袋里。他们一起走出房间,留下我、萨利姆,还有一架小风琴。
  “我根本就不该离开德里,”我对萨利姆说,“你至少成了个好歌手,但走这么一趟,我却一无所获。”
  就在那时,我发现地上有一张一百卢比的钞票。肯定是潘鲁斯点钱的时候掉落的。我的第一反应是将它据为己有,但萨利姆一把从我手里抢走钱,坚持说必须把钞票还给潘鲁斯。于是我们穿过走廊去马曼的办公室,潘鲁斯和穆斯塔法总是在那里进进出出的。
  我们走到门边,屋子里传出说话声。马曼正和潘鲁斯谈话。
  “课程教完了,老师怎么说?他的要价可是越来越高了。”
  “他说大的那个没什么用,小的那个很有潜力。他说以前从没训练过这么有才华的小孩。”
  “那你认为他每天能挣到三百卢比吗?”
  “何止三百?他的歌声充满魔力。还有他那张小脸,谁能抵抗得了他的脸蛋?我看每天进账个四百五百的不成问题。咱们中了大奖了,马曼。”
  “另一个男孩呢?高个那个?”
  “管他呢,那小杂种得自己顾自己。要么每天晚上交一百,要么挨饿。”
  “就这么定了,下星期送他们上火车。今天晚上,一吃完晚饭,就把他们做了。”

  一股寒气从我的脊梁骨直蹿下来。我抓住萨利姆的手飞奔回我们的房间。萨利姆被我们听到的对话以及那些数字弄糊涂了,但在我脑子里,一副七巧板已经拼接好了。
  “萨利姆,我们必须从这儿逃出去。立刻。”
  “可是为什么呀?”
  “因为晚饭后,会有特别可怕的事发生在咱们身上。”
  “我不明白。”
  “我明白。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学苏尔达斯的颂歌吗?”
  “因为他是个了不起的诗人?”
  “不对,因为他是一个瞎子,这就是咱们今天晚上要面临的厄运。成了瞎子以后他们就会逼咱们到当地火车上乞讨。我现在彻底搞清楚了,咱们在这里见到的所有残疾男孩,都是被马曼和他的手下故意弄残的。”
  但如此残忍的事情完全在萨利姆的理解力之外。他想留下来。
  “你干吗不自己逃走呢?”他问我。
  “我不能丢下你自己走。”
  “为什么?”
  “因为我是你的守护神。再说你是我的一揽子买卖。”
  萨利姆紧紧拥抱了我。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卢比钢镚。“看着,萨利姆,”我对他说,“你信命,对不对?那就让这个钢镚决定我们的未来吧。正面咱们就走,背面咱们就留下,行吗?”
  萨利姆点头。我抛出钢镚。是正面。
  萨利姆终于下决心和我一起逃离马曼的巢穴。但他满脑子都是疑虑。“我们能去哪儿呢?我们以后干什么?在这个城市我们什么人都不认识。”
  “我知道我们要去的地方。记得拉德黎跟咱们讲到过的女演员妮丽玛·库马里吗?她需要一个仆人。我有她的地址,我也知道坐哪辆火车能到她那儿。”
  “去找警察吧?”
  “你没脑子啊?从德里到这儿,你没学会任何东西吗?无论你做什么,无论你去哪里,永远别去找警察。永远。”

  我们在地下室的厕所里,漏水的龙头滴答作响。萨利姆站在我的肩膀上,用一把刀子撬窗子上固定住金属网的螺丝钉。
  “快、快点儿。”我咬紧牙关低声说。
  楼上,马曼的警卫脚步沉重地走进我们的房间。接着是打开衣柜和碗橱的声音,再然后是喊叫与咒骂声。一个瓶子猛然碎裂的声音更刺激了我们紧绷的神经。萨利姆吓坏了;他急速地喘息,透不过气来。我的心扑扑乱跳,咚咚作响,我自己都能够听到。脚步声步步逼近。
  “只剩一个了,”萨利姆说,“可是它卡住了。我弄不开。”
  “求你了……求求你再试一下!”我拼命催他,“咱俩的命可都在这颗螺丝钉上了。”
  新增的紧迫感促使萨利姆拼尽全力扭动刀子去撬螺丝钉。终于,它松动了。他赶紧拿掉四颗螺丝钉,移开金属护格。我们看见外面的棕榈树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窗子的大小仅够一个人挤出去。当萨利姆扭转身体挤出窗口时,马曼的人已经走下地下室的楼梯,眼看要进入厕所了。萨利姆紧紧抓住我的手将我拽了出去。我们跌跌撞撞爬上一堆瓦砾和碎石,上气不接下气。明月圆满,夜色平静。我们大口大口吸着新鲜空气。空气里满是椰子的香味。

  我们坐上了当地的火车,从葛瑞咖姆赶往这个庞大城市的中心。晚上这个时候,车上没多少人。我们所在的车厢只有几个乘客。有的在读报纸,有的在玩牌,有的在批评政府,还有的在放屁。一个兜售软饮的小贩,背着个装满色彩繁杂的瓶子的冷藏箱走进我们车厢,“可乐,芬达,珊梦喜,柠檬咖,七喜。”他扯着嗓子高声叫卖。饮料是冰镇的。我们看见瓶身上挂满晶莹的小水珠。萨利姆看着这些清凉的饮料,舌头不由得抿在焦渴的嘴唇上。他拍拍上衣口袋里的钱,颇感安慰的样子。小贩满怀希望地看着他,但见萨利姆摇了摇头,只好走向下一节车厢。
  很快,另一个小贩走进车厢。他是个戴着圆形眼镜、留胡子的老头,脖子上挂着一个大托盘,上面放满了锈迹斑斑的锡罐、灰蒙蒙的玻璃瓶,还有分门别类装着疙里疙瘩的根茎、干叶子、粉末、种籽的塑料袋。“尤素福·珐赫姆,巡回医生。尤素福·珐赫姆,巡回医生。”他大声叫道,“我有治疗各种顽症的秘方。只要说出你的症状,从癌症到便秘,包你药到病除。”不过他真不走运,车厢里没有一个病人。他很快离开,留下一股刺鼻的姜黄根粉的气味。
  火车快速驶过住宅群和体育馆。我们看着这个城市闪烁的灯火,捕捉到人们坐在起居室里、看电视、吃晚饭、收拾床铺的镜头。离我们的目的地只差两站的时候,从车厢那一头传来拖拖沓沓的脚步声。
  一个约莫七八岁的瘦小男孩出现了。他显然营养不良,穿着蓝色的上衣和脏兮兮的短裤。他一手持着手杖探路,一手抱着把独弦琴。我们没见过他;他不是马曼手下的孩子。
  他停在离我们不足十五英尺的地方,放开嗓子高声演唱“SunireMaineNirbalKeBalaram——我听说克里希纳为需要帮助的弱者而来”。这是苏尔达斯最著名的颂歌之一。
  当悠扬的歌声瀑布般倾泻进整个车厢时,我们不由自主地缩成一团,想象马曼手下的孩子们像洪水一样涌向我们:拉吉、拉德黎、阿苏克和穆勒。萨利姆紧紧挤着我,我则更深地缩进我的座位里。但歌手的脸有如雷达般追踪着我们;他那视而不见的眼睛好像在责备我们。整整五分钟,我们备受煎熬地听他唱完歌。然后他拿出一只要饭的碗,乞求施舍。车厢里只有很少几个乘客,没人耐烦为了他翻找身上的零钱。
  就在两手空空的歌者将要走过我们身边时,萨利姆从口袋里掏出了什么。他紧紧握住拳头,满脸负疚地看着我。我默默点了下头。带着万分不舍的神情,萨利姆在歌者伸出来的手上张开拳头,皱巴巴的一百卢比大钞落进了乞丐的碗里。

  丝蜜塔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栗。“我真无法想象,今天这个时代居然还有人对天真无辜的孩子们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
  “很悲惨,但确是事实。如果萨利姆和我那天晚上没能逃走,也许我们现在仍然在当地的火车上卖唱,就像那个盲歌手一样。”我回答。
  “你最终得到了妮丽玛·库马里家的那份工作吗?”
  “是的,我得到了。”
  “萨利姆呢?”
  “妮丽玛·库马里在加可帕的分租公寓为他安排了一个房间。”
  “但在上一个故事中,你不是在铸造厂工作、住在分租公寓的吗?”
  “那是我离开妮丽玛·库马里——或者更确切地说,在她离开我之后。”
  “什么意思?”
  “你很快就会知道。”
  丝蜜塔摇摇头,在遥控器上按下播放键。

  普瑞姆·库马尔面对镜头。“现在,我们进入第四个问题,奖金一万卢比。这同样是个简单明了的问题,但前提是你必须对颂歌歌手有所了解。托马斯先生曾经告诉我们,他相信所有的宗教。但愿他知道颂歌的来历。”他转身向我,“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我回答。
  “好!请听第四题。苏尔达斯,盲诗人,是哪一位神的信徒?A,罗摩;B,克里希纳;C,希瓦;D,婆罗诃摩。”
  音乐声起。
  “B。克里希纳。”
  “你确定吗,百分之百确定吗?”
  “是的。”
  鼓声渐强。正确答案闪出。
  “完完全全、百分之百正确!你刚刚赢了一万卢比。”普瑞姆·库马尔宣布。
  观众们热烈鼓掌。普瑞姆·库马尔露齿而笑。
  我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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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9: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怎样说澳大利亚语

  “请报上姓名、性别和年龄,先生。”略带羞怯、戴着厚厚的黑框眼镜的人口普查员站在门廊处。他拿了一沓子表格,手里摆弄着一支蓝色签字笔。
  泰勒上校表情懊恼地开始陈述。他穿了一身奶白色亚麻套装。无论冬夏他都是身着套装,套装非常适合他高大的身架。他长着一张椭圆形的面孔,浓密的胡椒色八字胡,薄嘴唇,脸颊红润。浅棕色的头发梳向后面。泰勒全家以及所有仆人统统集中在前厅,就像是要拍合影。“我是查尔斯·泰勒上校,男,四十六岁。这是我的妻子丽贝卡·泰勒,女,四十四岁。”他指了指泰勒夫人。她瘦削,白皙,穿着长裙。“我们的儿子罗伊,男,十五岁。”罗伊玩着他的手机。他又高又瘦,穿着故意做旧的牛仔裤、T恤衫和运动鞋。“我们的女儿麦琪,女,十七岁。”麦琪不高,但很好看,有着圆圆的脸、蓝色的眼睛与金色的头发。她穿着一条短得不能再短的超短裙。
  泰勒上校挺直身板加重语气说:“我是澳大利亚防务专员。我们是外交官,所以,我看你的人口普查不用把我们算在内,这栋房子里唯一可以写进你的调查报告的,是我家的仆人们。站门边上的那位是巴格瓦蒂,我们的司机兼园丁,男,五十二岁。我们有个女佣,香提,女,我想应该是十八岁。她这会儿不在。那位是拉姆,我们的厨师,男,二十五岁。另一位是托马斯,男,十四岁。就这些吧?”
  “不行啊,先生,我得向你的仆人们问些问题。最新的人口普查制订了一个长长的问卷,包括各种各样奇怪的问题,比如说你看什么样的电视节目,吃什么样的食物,去过哪些城市,甚至还有……”他吃吃笑道,“你隔多长时间过一次性生活。”
  泰勒夫人悄声对她丈夫说:“查尔斯,咱们别让拉姆还有托马斯在这种滑稽的事情上浪费时间。你得把这个笨蛋弄走。”
  泰勒上校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听着……不管老兄您的名字是什么,我的仆人们确实没时间回答你所有的问题。你干吗不拿上这包万宝路,去下一家调查呢?我敢肯定,在你整个的调查中落掉四个人,对你来说不成问题。”
  人口普查员看看那包烟,舔了舔嘴唇。“唔……先生,你真是个好人。但你得知道,我这人不抽烟呐,先生。不过呢,要是你有一些黑牌威士忌……哪怕是红牌威士忌呢,我会很乐意帮你这个忙。先生,说到底,少了四滴水对海洋来说能有什么不同呢?没人会在意十亿人中少了那么四位!”他神经兮兮地笑起来。
  泰勒上校鄙夷地白了人口普查员一眼,走进客厅,返回时手里拿着一瓶尊尼沃克红牌威士忌。“拿去,赶紧走人。再也别来烦我们。”
  人口普查员向泰勒上校点头致意,“别担心,先生。十年内我是不会再来打扰您了。”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泰勒夫人也很满意。“这些该死的印度人。”她笑着说,“给他们一瓶威士忌,他们会为你做任何事。”
  巴格瓦蒂站在门边咧嘴傻笑,对刚刚发生的事情完全摸不着头脑。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老爷太太笑了,他就会跟着笑。拉姆也在咧嘴傻笑。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看见麦琪穿着超短裙,他就傻笑。
  我是唯一没有笑的。就算我们这些仆人是些不入眼的小人物,不会在聚会上或家庭的重要场合被提及,但把我们从我们自己国家的人口统计中排除掉,也有点儿太欺负人了。我真希望泰勒一家能够打住他们“该死的印度人”那种自命不凡的腔调。自从我到这里后,这大概是我第五十次听到这种腔调了。每次听他们这么说,我都热血沸腾。好吧,就算邮递员、电工、修电话的还有巡警——现在又多了个人口普查员,都为了威士忌而不顾尊严,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印度人都是酒鬼。要是有一天我能向泰勒夫人直言我的看法就好了,不过我知道自己不会这样做。当你住在德里高尚社区的漂亮房子里,每天能吃上三顿热饭,还有工资,一千五百——没错,一千五百卢比一个月,你自然会学会吞下你的自尊。任何时候,当老爷太太笑了,你也会跟着笑。
  公道地说,泰勒一家对我一直很不错。没多少人会雇用一个某一天从孟买跑来,就这么突然出现在自家门前的人。再说了,我的经历根本沾不上他们的边。沃上校是泰勒上校的前任的前任。泰勒家信安立甘教,与蒂莫西神父的罗马天主教会也毫无瓜葛。我被雇用纯属运气:他们刚刚辞退了一个做家务的仆人,急需再找个新的。

  我与这个家庭在一起的十五个月里,他们至少打发走了五个仆人。这都因为泰勒上校是个“无所不知的人”。就好像天上有个全知的上帝,泰勒上校就是地上的这位。杰格迪什,园丁,从工棚里偷了化肥,泰勒上校知道。后果:第二天被解雇;席拉,女佣,从泰勒夫人的房间里捡了一只手镯,泰勒上校知道。后果:第二天被解雇;拉朱,厨师,夜里打开酒柜喝了些威士忌,泰勒上校知道。后果:第二天痛打一顿,解雇;阿贾伊,新的厨师,谋划着要偷钱,并在电话上把这事透露给了一个朋友,泰勒上校知道。后果:第二天被解雇,并叫警察逮捕了他和他的朋友;巴桑提,新任女佣,试穿了一下麦琪的裙子,泰勒上校知道。后果:没错,第二天被解雇。这些事情统统发生在紧关着的门后,死寂的深夜,或者旁边没有任何人的通话中,泰勒上校怎么会知道呢?这是个真正的谜。
  我是唯一幸存下来的。我承认,我偶尔也会被诱惑,想从泰勒夫人的梳妆台上摸走些零钱,或者从冰箱里抓一块美味的瑞士巧克力,但我抑制住了这些强烈的冲动,因为我知道泰勒上校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人。再说,泰勒一家信任我。事实上,我的天主教徒的名字与英语也起了作用。除了两个月前受雇的香提之外,我是唯一得到许可能进入他们私人领地的。我可以进所有的卧室,也是唯一被允许看电视的仆人,偶尔还和罗伊在起居室玩玩任天堂游戏。但就连我也不被允许进入泰勒上校的办公室——那个被称作密室的房间。它是一个与主卧相连的小房间,有一扇坚固的褐色木门,外加厚厚的铁栅格防护。铁栅上了三道锁:两把小锁,一把特大的金色挂锁,上面标着“耶鲁已加固硼合金锁”。挂锁边的墙上有一个小小的白色电子面板,上面画着一个骷髅头和两根骨头,还有个键盘,上面的数字从0到9。只有按对了密码,才能打开挂锁。假如你试图强行打开挂锁,就会被440伏特的电流电死。面板上有一盏小灯,房间锁着时就闪红光;泰勒上校进入房间时灯光就变成绿色。家里任何人都不得进入这个房间,就连泰勒夫人、麦琪,或者罗伊也不行。

  与泰勒一家共处的时光帮助我忘却了那些在孟买的惨痛经历。桑塔拉姆和妮丽玛·库马里渐渐成为痛苦而遥远的记忆。最初几个月里,我生活在持续不断的恐惧中;只要有警车闪着红灯从院外驶过,我就禁不住缩作一团。随着时间推移,被追捕的感觉渐渐消散了。我也时常想到谷迪雅,不知她后来的处境怎样了。但如果你没法将一个名字与一张具体的脸联系在一起,记忆就很难长久地保持下去。渐渐地,她消失在我往昔记忆的垃圾箱中。但我无法忘记萨利姆;我时常为抛下他而深感内疚,自责不已。我很想知道他一个人怎样应对生活,他是否仍旧在做饭包快递员。我强忍着不与他联系,担心因为找他会把我的行踪暴露给警察。

  与泰勒家一起生活时,我学会了做澳式户外烤肉和奶酪火锅,成了调制鸡尾酒和用量杯量威士忌的能手。我尝到了从堪培拉直接进口的袋鼠肉排和鳄鱼馅饺子。我成为一个英式橄榄球、网球还有跟罗伊一起看的澳式橄榄球球迷。但即使过了这么长时间,我仍然搞不定澳大利亚口音。每天晚上,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练习像一个澳大利亚人那样说话:“喂,老兄,晚上‘跋’点印度‘焖’见。”我自说自话,哈哈大笑。
  我特别喜欢跟泰勒夫人去商店买东西。家中大部分食品都是从澳洲进口的,但她也时不时去超市和可汗市场买其他国家的进口产品。我们选购西班牙辣香肠、法国蓝莓乳酪、盐水酸黄瓜和橄榄油泡红椒。最来劲的日子就是泰勒夫人带麦琪和罗伊去儿童沃尔玛——世界上最大的儿童商店。那里衣服、玩具、自行车和录音带应有尽有。麦琪和罗伊买运动衫和牛仔裤,我就去骑免费的旋转木马。
  罗伊和麦琪每个月都能收到一份杂志,名叫《澳洲地理》。我觉得这是地球上最棒的杂志。里面的一页页照片展示了那些世界上最绚丽迷人的地方,全都在澳大利亚:绵延数里的金色沙滩,可爱的棕榈树镶边的岛屿,海洋里满是鲸鱼和鲨鱼,城市里到处是摩天大楼。火山喷发出致命的熔岩,白雪覆盖的群山环抱着宁静的绿色山谷。十四岁这年,我唯一的渴望就是去看看这些美丽的地方。在我死之前能游历昆士兰州、塔斯马尼亚州和大堡礁。
  我在泰勒家的生活称得上舒适,因为并没有多少活让我做。不像在女演员家,我是唯一的仆人。在这里有三个人分担家务。拉姆是厨师;厨房完全在他的管辖之下。香提负责收拾床铺浆洗衣物。我只管吸尘和清洁。有时,我也擦亮银餐具,在泰勒上校的藏书室码放图书,帮巴格瓦蒂修剪篱笆。我们几个全都住在与主屋相邻的仆人宿舍里;那儿有一大两小三个房间。巴格瓦蒂带着妻子和儿子住大间,香提独自住在第二间,我和拉姆合住第三间。房间里有一架双层床,我睡在上铺。
  拉姆是个让人愉快的家伙。他四个月前来到泰勒家,是个很出色的厨师。他最拿手的是法国菜,之前曾在一个法国人家里做过。他会做三文鱼块和法式薄饼,还有烤虾,那是我最爱吃的菜。拉姆体格健美;他的脸——如果你忽略掉麻子——其实挺英俊的。他喜欢看印地语电影,最爱那类富有的女主角与穷困的男主角私奔的影片。我猜香提也喜欢拉姆。她看他的眼神,还有偶尔抛来的媚眼,让我觉得她是有意给拉姆一个信号。但拉姆并不在意香提;他爱上了另外一个人。他要我发誓绝不向任何人泄露此事,所以我不便提及她的名字。但我可以透露一点,她是个金发碧眼的美丽女孩。
  虽说我住在仆人宿舍里,但泰勒一家待我几乎像是家里的一员。他们外出去麦当劳,总是记得给我买一份儿童套餐。罗伊和麦琪玩拼字游戏时,总是把我算在内。罗伊在电视间看板球比赛时,也会叫上我和他一起看——虽然每当澳大利亚队输了,他都表现得很恶劣。每次泰勒家从澳大利亚度假回来,总是特地给我带回个小礼物——有“我爱悉尼”字样的钥匙圈,或者印有搞笑句子的T恤衫。有时,这些仁心善举感动得我直掉眼泪。当我吃着伊丹乳酪,或者喝着根汁汽水时,我不免感到难以置信,那个曾在离此地不远的污秽的少年之家里,啃着黑硬的恰巴提、嚼着不好消化的炖菜的孤儿,与现在的我是同一个人吗?才不过是五年前的事啊。这种时候,我其实已开始幻想我是这个澳大利亚家庭的一员:罗摩·穆罕默德·泰勒。但当某个仆人遭到训斥,或者被解雇,当泰勒上校的手指点来点去,说“你这个该死的印度佬”时,我的梦幻世界便会轰然倒塌;我又开始觉得我就是一个杂种,从紧闭的窗口偷看一个根本就不属于我的奇幻世界。
  但有样东西是真真切切属于我的,那就是钱——我所有的薪水都攒在一起,虽然我还不能看到或触摸它。经过与一连串仆人的不愉快经历后,泰勒上校决定不按月付我工钱,因为我还未成年。每个月他只给我五十卢比零花钱,余下的钱由他替我存起来。只有当我们的雇佣关系结束时,我才能领到这笔钱。而且是在我表现良好的前提下。否则的话,就得像拉朱和阿贾伊一样,两手空空地走人。拉姆和我不同,每个月都领到工钱。整整两千卢比呢。他已经攒了八千卢比,仔细地藏在床垫的一个洞里。我身上只有一百卢比,但我有一个小小的红色日记本,上面记着每个月的工钱。比如到今天为止,泰勒家欠我两万两千五百卢比。仅仅是想到拥有这么多的钱,我就高兴得发晕。每天夜里,我都会梦见自己正在《澳洲地理》杂志上的那些地方游玩。拉姆的野心就更大了。他梦想娶一个白人女孩,在悉尼度蜜月,开一家法式餐厅连锁店,卖鹿肉和法式焦糖布丁。

  街上收购旧货的人——也就是废品小贩来了。泰勒夫人将过去六个月积攒起来的所有报纸杂志都卖给了他。买这些报刊至少花了一万卢比,但卖掉时却只值十五卢比一公斤。拉姆和我将成捆的《印度时报》《印度快报》《先锋报》《印度先驱报》提了出来。我们还搬出来成堆的《今日印度》《菲米娜》《大都会》和《澳洲人》。废品小贩用他那脏兮兮的磅秤过重量。
  罗伊突然冒了出来,他问母亲:“干什么呢?”
  “没什么。我们正在清理屋子里的废印刷品。”她回答说。
  “噢,是吗?”他说着消失在屋子里。五分钟后,他抱着三十本《澳洲地理》走了出来。我惊得下巴差点儿掉下来。罗伊怎么会想起来卖掉这些杂志?
  但在我能出声阻止之前,废品小贩已经将这些豪华杂志上了秤。“这些一共六公斤。我应该付给你九十五卢比。”他对罗伊说;男孩点头应允。交易结束了。我飞奔回我的房间。
  废品小贩刚一离开房子,我就追了上去,在路上截住了他。“很抱歉,可是夫人想要回这些杂志。”我对他说。
  “太糟了,”他耸耸肩,“我已经买下来了。这些纸张质量一等,可以卖个好价钱呢。”结果我不得不忍痛将自己那一百卢比全给了他,拿回了《澳洲地理》。现在它们归我所有了。那天晚上,我将它们统统摊开在我小小的房间里,贪婪地看着那些图片。山峦和海滩、水母和龙虾、笑翠鸟和袋鼠在我眼前一一掠过。不知为什么,这些奇妙的地方今天似乎离我近了不少。也许,当这些杂志实实在在为我拥有时,便意味着我心里也同时拥有了杂志内容的小小一部分。

  本月还发生了另一件值得提及的事。卫星电视首次开播《捕谍者》。这部电视连续剧是1980年拍摄的,当时在澳大利亚引起轰动。电视剧讲述了一位名叫史蒂夫·诺兰的澳大利亚警官抓捕间谍的故事。泰勒上校完全被它迷住了。平时他几乎每天晚上都自己呆在密室里,只在吃晚饭时才出来。但现在到了星期三晚上,他会坐在电视间里,手拿矮瓶福士啤酒,看史蒂夫·诺兰抓捕某个正在向俄国一个叫做克格勃的组织出卖机密的卑鄙外国人(就是所谓“左仔”)。我喜欢这部电视剧,因为里面有飞车撞击、死亡特技和那些酷毙了的小配件,比如一支钢笔同时还是微型照相机,一台磁带录音机变成了一把枪。我被史蒂夫·诺兰的车迷得神魂颠倒——那是一辆鲜红的法拉利,在马路上飞驰如火箭。

  泰勒家的花园宴会在每年夏季定期举办,但今天的宴会却是特地办来表示对一位来印度访问的澳大利亚将军的敬意;甚至连H.C——大使先生——也将光临。拉姆和我,甚至包括巴格瓦蒂,都破天荒地第一次打扮得人模人样——穿着一尘不染的、缀有金色圆形纽扣的白色制服,戴着白手套,穿着黑鞋子。大大的白色头巾后结着个小尾巴,很不舒服地扣在我们小小的脑袋上。这是婚礼上新郎的打扮,只不过我们不是骑在马背上的新郎,更像是豪华花园宴会上的高级服务员。
  客人们陆续到达。泰勒上校站在修剪整齐的草坪上迎接他们。他穿着一套浅蓝色西装。拉姆忙着将鸡肉、猪肉、鱼和羊肉串成串,放在烧烤炉上烤。巴格瓦蒂端着银托盘为宾客们送上鸡尾酒。我负责吧台,因为只有我知道宾客们点的是加苏打水的堪培利开胃酒还是血腥玛丽。香提在厨房里帮忙;就连她也脱掉了平常穿的纱丽,换了条时髦的裙子。
  客人大多是来自其他使馆的白人,也有个别印度人,几个记者和一些国防部的官员。白人们喝翠鸟牌啤酒和鸡尾酒。印度人,一如往常,只点黑牌威士忌。
  花园宴会的谈话进入了两个主题。印度人谈论政治和板球。外交官和驻外人员则低声交换着有关他们仆人、同僚的八卦,抱怨炎热的天气。“要热死人了,真希望能放几天假。”“我的女佣前几天和园丁一起跑了。那可是在我给他们俩都加了工钱之后。”“现在这世道要找个好帮手太难了。这些该死的仆人大部分都是贼。”
  大使偕同一位仪容讲究的男子到了。听说他就是将军。他们的到来引发了一阵忙乱。泰勒夫人为了迎接大使,匆忙间差点儿摔了个跟头。亲吻与掌声无数。泰勒上校看上去很开心:宴会进行得非常顺利。
  大约十一点,客人们大都离去了,只剩两个印度记者和一位名叫吉凡·库马尔的国防部官员,还坐在那儿啜饮他们的第十杯尊尼沃克。泰勒夫人鄙夷地看着他们。“查尔斯,”她对丈夫说,“你干吗非得请这些讨厌的记者?他们总是赖到最后才走。”
  泰勒上校随声附和着。那位国防部官员——一个黑皮肤的肥壮男人,东倒西歪地走进屋子,“我们可以谈谈吗,泰勒先生?”他说着便往屋外走,泰勒上校赶紧跟着他走了出去。

  午夜已过,拉姆仍然无法入睡。我听见他在床上辗转反侧。
  “怎么回事,拉姆?你今晚不打算睡觉了?”我问他。
  “我怎么睡得着,托马斯?我的心上人在折磨我。”
  “你这个傻瓜。我告诉你多少次,别做白日梦了。如果泰勒上校发现这件事,他会宰了你的。”
  “相爱的人必须时刻准备着为他们的爱情牺牲自己。不过我现在至少拥有了一件我爱人的东西。”
  “什么?你拿到什么了?”我从上铺爬下来。
  “嘘……你必须发誓不告诉任何人,我才能给你看。”
  “我发誓,我发誓。现在快给我看你拿到了什么东西。”
  拉姆将手伸进枕头下面,抽出来一块红色织物。他把它凑近鼻端,深深地嗅了起来。甚至我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水味。
  “这是什么?给我看看。”
  拉姆像展示一面旗子一样抖开它,是一个红色胸罩。我惊得跳了起来,一头撞到了木头床栏上。
  “噢,我的上帝!你从哪儿弄到这个的?别告诉我这是她的。”
  “给,你自己看吧。”拉姆将胸罩递给我。
  我将胸罩颠来倒去看了个遍。它看上去价格昂贵,上面缀满了蕾丝刺绣。扣钩边有个小小的白色商标,写着“xxx的秘密”。
  “xxx是谁?”我问他。
  “xxx?我不认识什么xxx。”
  “这个胸罩是xxx的。这上面还有她的名字呢。你从哪儿弄来的?”
  拉姆糊涂了。“可……可我是从麦琪的房间里偷来的啊。”
  “我的上帝呀,拉姆!你知道你是不允许进入孩子们的卧室的。这下你可真的麻烦了。”
  “嗨,托马斯,你保证过不告诉任何人。求你了。别泄露这个秘密。”
  我爬回我的床上,在胸前画十字。拉姆开始打呼噜。我知道他会梦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孩,但我梦见的却是闪着红灯的警车。我确信拉姆就要有大麻烦了,因为泰勒上校是个无所不知的人。
  果不其然,两天后,一辆红灯旋闪的吉普车尖啸着驶到房前。一个戴着平光镜的警官神气活现地走进客厅。他就是带走阿贾伊的那个泰吉警官。他点名要找拉姆。警员将厨师从厨房里拽出来,带去他的房间。我赶紧跟在后面,这也是我的房间呢。他们彻底搜查了拉姆的床,翻找出他藏在床垫里的钱,还在他的枕头下面发现了一条钻石项链。它怎么会在那儿?我一头雾水,但我知道拉姆不是个小偷。接着警员们开始翻腾我的东西。他们找出了我的《澳洲地理》杂志,整齐地摞在一个角落,翻出我的钥匙圈和T恤衫。最后,他们在我的床垫下面找出一只皱巴巴的红色胸罩。我闹不清它怎么会在那儿,但我清楚地知道,这个胸罩就是拉姆从麦琪房间里偷出来的那个。
  我像个臭名昭著的罪犯一样,被带到泰勒夫妇面前。“泰勒阁下,你只提到这房子里有一个小偷;我们也确实在他床上找到了钻石项链和大把偷来的现金。但看看在这个小杂种床上我们找到了什么。我们发现了这些杂志,他肯定是从孩子们那里偷来的,”他将一堆《澳洲地理》扔在地上,“还有,我们找到了这个。”警官像挥动一面旗帜一样抖着红色胸罩。
  麦琪开始哭泣;拉姆看上去要背过气去了;泰勒上校眼里闪着杀气腾腾的光。
  “天哪!你居然也这样,托马斯?”泰勒夫人震惊异常。狂怒之下,她一连甩了我四五个耳光。“你这个该死的印度佬,”她厉声责骂,“你们全都一样,只不过是些忘恩负义的二流子。我们给你吃给你穿你就这样回报我们,变着法儿偷我们的东西?”
  泰勒上校发话解救了我。“不是的,丽贝卡,”他对妻子说,“公平点儿。托马斯是个好小子,是杂种拉姆把它藏在他的床上的。相信我,我知道。”
  泰勒上校再一次证明了他的无所不知。那天,靠了他的全知,我拿回了我收藏的《澳洲地理》杂志,但昆士兰州的海滩与塔斯马尼亚的野生动物不再吸引我。拉姆流着泪承认自己偷拿了胸罩,但紧接着咬定自己没有偷项链。他指出有可能是香提干的。但这已完全无济于事。警官将他塞进吉普车带走了,同时还从泰勒上校那里带走了一瓶黑牌威士忌。他笑得露出了牙龈:“非常感谢,泰勒阁下。任何时候您用得着我,只消一个电话。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这是我的名片。”
  泰勒上校心不在焉地接过名片,随手扔在客厅的边桌上。

  这幢房子里总是有很多令人兴奋的事情发生。泰勒夫妇给麦琪弄来一条宠物狗。上校是用一条皮带将它牵回来的。它小小的,毛茸茸的,有湿乎乎的小鼻子和长尾巴,看起来像个玩偶,总是小声吠而不是大声吼。麦琪说它是一条狮子狗。她决定管它叫漫游者。

  家里又有新鲜事了。泰勒家请来个新厨师,名叫贾。他的本事连拉姆的一半都赶不上。他根本没兴趣烹饪法国菜,连法语的“面包屑”都不会说。但他得到了这份工作,因为他是一个成熟的已婚男人,与妻子和两个女儿生活在附近的某个村子里。我很不愿意再与别人合用一个房间。独自睡上下铺对我来说挺享受的:我想睡上铺就睡上铺,想睡下铺就睡下铺。
  初见面我就对贾没好感。他的眼睛躲躲闪闪的。他偷偷在房间里抽烟(泰勒家严禁在室内抽烟)。他对我就像主人对一个仆人。“你的理想是什么?”他的问题与少年之家老师问的一样。
  “拥有一辆红色法拉利,”我扯谎,“你呢?”
  他点燃另一支烟,烟圈旋转着从他嘴里喷出。“我要开一家汽车修理厂,但这得花费一大笔钱。我有一个富翁朋友,叫阿玛尔。他答应我,如果我能筹到十五万卢比,他就补上剩余的。你觉得这个外国佬家里有多少钱?”
  我紧紧闭住了嘴。如此说来,从到这儿的第一个星期开始,贾先生就在谋划一桩盗窃案了。幸好他还不了解“无所不知先生”,不过他很快就会知道了。

  泰勒上校开始在大清早带着漫游者去洛迪花园散步,那里离家很近。新德里市政府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带宠物狗外出的人必须负责清理狗粪,否则会被处以重罚。从那时起,我被指定为漫游者的清洁工,陪主人和漫游者作晨间散步。我烦透了这个差事。想想看,我五点半就得从床上爬起来,拿着扫把和铲子跟着狗屎跑,而这只白痴狗每两分钟就拉一次。
  洛迪花园是清晨散步的好去处,里面绿树葱茏,中心区还有一座残破的古迹,叫做巴拉·贡巴德纪念碑。
  清晨,公园里到处都是慢跑的人。我看见肥胖的老女人们在做瑜伽,患有厌食症的细瘦女孩跳韵律操。我也注意到,在我忙着清理漫游者的粪便时,泰勒上校会时不时在我的视线中消失一会儿。这激起我的好奇心,所以有一天清晨,我丢下漫游者,决定跟踪泰勒上校。我看见他经过巴拉·贡巴德纪念碑,走进树丛里。我藏在密集的灌木后偷偷看过去,只见他正跟一个印度人打招呼,那人正是上次参加泰勒家花园宴会的印度国防部官员。
  “库马尔先生,你知道昨天晚上我一直跟着你吗?从你在艾克斯南路那儿的家一路跟到糖果店,你居然一点儿没察觉?”泰勒上校说。
  吉凡·库马尔满头大汗,十分不安。他看上去很有些悔意。“哦,我真的非常抱歉,上校先生。以后我会多加小心的。我明白不能让人看见我们在一起。”
  “当然了,库马尔先生。这就不必说了。如果你对安全问题还是这么掉以轻心的话,恐怕我们不得不终止这种面对面的会晤了。其实你只须记住一条简单的原则:乱行甩尾。”
  “乱行甩尾?”
  “对。搞乱你的行踪,甩掉你的尾巴。操作起来很简单。也就是说,你绝对不能直接前往目的地。你要换路线、换车,飞快地闪进一家商店,然后从另一家店出来,任何能搞乱你行踪的办法都可以。只要这么做,你就很难被人盯梢。任何跟踪你的人最后都会放弃的。”
  “懂了,上校阁下,我会牢记的。现在让我告诉你个好消息。你一直想从我这儿得到的东西,我想终于能给你了。十四号晚上在艾克斯南路波笋后面的停车场见。那是处很僻静的废墟。晚上八点。行吗?”
  “行。”
  会晤结束。我赶在泰勒先生之前,匆忙回到漫游者身边。

  十四号星期五这天,我的眼睛大大地睁着,耳朵变得异常灵敏。泰勒上校一大早就向他的妻子透露了行程。“新来的商务专员麦吉尔想在下班后让我带他到城里转转。我迟点儿回来,丽贝卡。晚饭别等我了。”
  “好啊。正好大使夫人邀我去跟她打桥牌,所以我也要出门。”夫人说。
  我可以推断出事实并非如此。为什么泰勒上校要就约会的事对他妻子撒谎呢?那天,我对他的尊敬度大大降低;为泰勒夫人感到极度难过。
  拉姆倒霉之后,轮到罗伊了。泰勒上校逮住他在自己的卧室里亲吻香提。香提以她死去母亲的名义发誓,她与罗伊少爷之间什么也没发生,这真的是罗伊第一次亲她——完全是无意的。但她再怎么辩解恳求都没用。结果可想而知:立刻解雇。但至少她拿到了工钱。罗伊很可能挨顿打,多半是因为他跟“该死的印度佬”太过亲近;他去儿童沃尔玛购物的权利也被取消。小心起见,我决定接下来的十天内不到麦琪屋里做任何清洁工作。
  如果我去打扫了麦琪的房间,也许反倒救了她。因为罗伊事件后还不到两个星期,他的姐姐就成了下一个目标。“无所不知先生”掌握了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她漠视家中严规,在自己的房间里吸烟。麦琪试图否认这一指控,但泰勒上校在她衣橱里找出一盒香烟,还有忘了处理掉的烟屁股。就这样,麦琪去儿童沃尔玛购物的权利也同样被终止了。
  信不信由你,两个月后泰勒上校又抓住一个干坏事的人。正是他自己的妻子,丽贝卡·泰勒夫人。原来她与大使馆的某人有了婚外情。“你这个该死的贱人!”他在卧室里对她大吼,“看我怎么收拾你和你的烂情人。”我听到耳光的声音。还有什么东西碎了:好像是一只花瓶。那天晚上,泰勒夫人没有下楼吃晚饭。麦琪和罗伊也对他们的父亲敬而远之。我不禁可怜起泰勒夫人来。丈夫发现了她那小小的风流韵事,但她一丁点儿也不了解丈夫肮脏的秘密。我很想把泰勒上校的事一五一十全抖出来,让她知道,他是怎样和老吉凡·库马尔在废弃的停车场约会的。不过,我自己也无非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还是老实点儿为妙。“无所不知先生”很可能会发现是我将桑塔拉姆推下楼的;也许,他还知道些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
  泰勒家发生这一连串疯狂的事件时,贾也搞得我快要发狂。他做的饭菜从不好吃发展到难以下咽,清汤清到毫无滋味,咖喱让我愁眉不展,就连漫游者也不肯吃他做的肉排。他不停地跟我叨叨他愚蠢的修车厂和如何搞到十五万卢比,烦得我要命。正当我打定主意要向泰勒上校抱怨贾的所作所为时,悲剧袭击了这个家庭。泰勒上校的母亲在阿德莱德去世了。
  每个人都很悲伤。第一次,我们看到了武官柔情的一面。“我们全家要离开一个星期,”他用温和的声调对贾说,“主屋要锁起来,你和托马斯可以在外面吃饭。”麦琪和罗伊在流泪。泰勒夫人的眼睛也又红又肿。不用说,巴格瓦蒂也哭了。就连我的眼睛也被泪水糊住了。只有一个人躲在厨房的墙后面偷笑,那就是贾。
  那天夜里,贾闯进泰勒家的主屋。他没有去孩子们的房间,也没去主卧室,而是直奔密室。他先将主电闸关了,然后把电子控制面板弄短路,再用锯子锯开挂锁,把铁栅栏推向一边,最后一脚踢开木门。
  清晨三点,我被从泰勒家主屋里传来的厉声尖叫惊醒。我冲进房子,发现了贾干的好事。他正在密室中用头撞墙。“这些杂种,他们活得就像国王,屋子里却一分钱也没有。”他怒气冲天地嚷道。
  警铃声在我脑子里响起。我相信,“无所不知先生”即便在万里之外参加葬礼,也会发现贾的叛逆行为。这样一来,我也会被当作同伙牵连进去。
  “贾,你这个白痴,你都干了些什么?”我对他吼道。
  “一点儿也不比我本来要在这儿干得多。托马斯,我可是个专业窃贼,在德里的蒂哈尔监狱熬了八年。我以为这间屋子防护得这么严密,杂种泰勒肯定把家传珠宝都藏在这儿了。但其实连他妈的一分钱都没有。六个月的努力白费了,全都白费了。算了,我把电力复原就走人。我要把电视间里的VCD机和三合一家庭影院带走。它们实在值不了几个小钱,但我得尊重我的职业。我走后你收拾收拾。如果你胆敢叫警察,我就弄断你身上的每一根骨头。”
  贾离开了,我四下打量这个房间。到处是看起来很奇怪的小物件:麦克风如超小的向日葵花,微型相机像空洞的眼睛。一些纸板上写着“密码检索”的字样,毫无规律地组合着字母和数字。还有一些书:《间谍术》《反间谍入门手册》《间谍指南》。还有标着“绝密”和“仅限收件者阅览”的文件、各种各样的图纸,一张上写着“高科技舰船核反应堆设计”,另一张上写着“潜水艇图解”。一个抽屉里放满了迷你录像带。我看了看,磁带依照标签上的字母顺序排放:阿贾伊,巴格瓦蒂,大使(H.C),吉凡,琼斯,麦琪,麦吉尔,拉朱,拉梅什,丽贝卡,罗伊,香提,斯图亚特。还有,托马斯。第二个抽屉里藏着一台便携式放像机。我颤抖着双手抽出写有我名字的磁带,插进放像机里。屏幕上出现了我房间的图像,我看见自己斜躺在床上;在我的小红本上写字;我和拉姆聊天;睡觉。我赶紧用快进查看里面是否有桑塔拉姆的任何图像,谢天谢地,没有。接着我把写有泰勒夫人名字的磁带插进放像机。她正坐在床上,一个男人偷偷溜进来,将她搂在怀里。我只能看见他的后背。他长时间地狠狠亲她。突然,敲门声响起,男人猛地转过身,眼睛直瞪着我。我差点儿被吓死。是大使!我急忙拿出磁带,关掉放像机,一动不动地站了几分钟,心惊胆战:这间屋子里,会不会也有台秘密的摄像机正在工作呢。我倒吸一口冷气。现在我明白了泰勒上校是怎样成为“无所不知先生”的。他窃听了整幢房子,也许还窃听了整个大使馆。他是一个间谍。不过,我可不是《捕谍者》里的史蒂夫·诺兰;我每个月挣一千五百卢比,在红色小本上的累计金额已经达到四万三千五百卢比。我可不愿意所有这些钱只呆在我的日记本上。我渴望触摸成捆的钞票,感受硬挺挺的新票子光滑的表面。所以我将继续闭紧嘴巴,并在老爷和太太笑的时候,跟着笑。
  我拨通了泰勒上校的手机。“我很抱歉打扰您,先生,可是家里进了盗贼。贾偷走了VCD机和三合一家庭影院,他还闯进了密室。”
  “你说什么???”
  “是真的,先生。对不起,先生。”
  “听好了,托马斯,我要你照我说的去做。我要你立刻守住密室。你不必进到房间里,只要拿掉门上损坏的挂锁,换上任意一把锁,不准任何人进去。不要叫警察,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警报响了,只要在门旁的按键上按0007。你记住了吗?按0007,警报就会停止。我马上搭飞机赶回去,明天下午应该到德里,但在我到达之前,我要你确保没有任何人进入密室。听明白了吗?”
  “是,先生。”
  泰勒上校连他母亲的葬礼都没参加就返回德里了。出租车刚在房子外面停下,他便冲进屋子,直奔密室。出来的时候他看上去放心不少。“感谢上帝,房间里什么也没少。干得好,托马斯。我就知道可以信赖你。”

  接下来的六个多月,我的生活又回到了以前的轨道。新来的厨师从未踏足过蒂哈尔监狱周边千里以内;巴格瓦蒂因未经同意私自将车子用于自家人的婚礼而遭解雇;麦琪的新男友詹姆斯暴露了,他被禁止进入这个家;罗伊吸毒被逮着,挨了顿暴打;泰勒夫人和她的丈夫继续冷言相向;而泰勒上校,我揣测,继续与吉凡·库马尔在深寂的小巷和废弃的停车场见面。

  麦琪和罗伊在起居室里玩拼字游戏。他们叫我一起玩。跟他们玩这个游戏让我学会了很多新词,比如“bingle”“brekkie”“chalkie”“dash”“skite”“spunk”。麦琪玩这类游戏时总是赢家。她的单词量确实让人佩服。她是我们三人中唯一能拼出有八个字母的单词的人,有一次甚至拼出了九个字母的。我最差了。我拼的词净是“go”“eat”“sing”“last”之类的。绝无仅有的一次,我拼出六个还是七个字母的单词,但游戏结束时我仍然是得分最少的。有时我觉得,罗伊邀请我当第三玩家,只是为了让他自己不至于垫底。今天,我拿到的字母实在不怎么样,好多X、J、K、L。游戏就要结束了。麦琪得了二百零三分,罗伊得了一百七十五分,我只有一百零四分。我最后拿到的七个字母是G、P、E、E、S、A和I。我正想着拼“page”或者“see”时,罗伊用了一个O,与麦琪的字母拼出了“on”,我突然灵光乍现,立刻抓住机会在O前面放了E、S、P和I,在
  后面放了A、G和E。“Espionage(间谍)”。总共挣了十七分。还有,我的所有字母都放进了那个红色方框内,三倍加分;同时使用了七个方格,再加五十分。哇,加起来有一百零一分。认输吧,麦琪!

  我整天都在电话机旁打转。麦琪在等詹姆斯的电话,她吩咐我要在她父亲从密室里接听电话前拿起话筒。电话在七点十五分终于响了,我用最快的速度拿起听筒,但泰勒上校的动作比我还快,“喂。”他说。
  电话的另一端传来粗重的呼吸声。吉凡·库马尔的声音漂浮在静电噪音之上。“明天见面,星期四,晚八点在印度门附近的夸利特冰淇淋店见。我有爆炸性材料。”
  “很好。”泰勒上校说完就挂了。
  泰勒上校拿着瓶福士啤酒坐在电视间里,收看电视连续剧《捕谍者》最后一集。这次,史蒂夫·诺兰陷入了真正进退两难的困境。他发现自己最好的朋友——和他一起上大学、在他的婚礼上当伴郎的人——是一个共产党的间谍。他非常悲伤,不知道该怎么做。他坐在乱哄哄的酒吧里,大口大口地吞着威士忌。最后,酒保对他说,“这是一个肮脏的世界,但如果没有人愿意去清洗它,整个国家就会堕落成一间茅厕。”史蒂夫·诺兰听到这话猛然醒悟。他驾着红色法拉利飞奔向共党间谍的家。“你是个好人,干的却是坏事。”他在掏出枪之前,这样对朋友说,“友情固然重要。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我很抱歉。”他说着开枪击毙了朋友。

  第二天晚上十点,一辆红灯旋闪的警车呼啸而来,同时到的还有大使馆的车。带走拉姆的那个警官从车里出来,警察局长也来了。泰勒上校跟他们在一起,看上去就像史蒂夫·诺兰在酒吧里一样狼狈。不到十分钟,大使也赶到了,脸色非常凝重。“这是怎么回事?”他问警察局长,“外交部为什么宣称泰勒上校是‘不受欢迎的人’,并要求他四十八小时内离境?”
  “是这么回事,阁下,我们有证据显示你的官员从事违反外交条例的活动。恐怕他必须得离开我们国家了。”警察局长回答道。
  “但他犯了什么罪?”
  “我们当场抓获他从名为吉凡·库马尔的男子手中收取机密和绝密文件。那人是国防部的职员。”
  泰勒上校脸色灰白。这次,他没有咒骂这印度人是该死的撒谎精,只是低垂着头站在客厅中央。
  大使发出一声叹息。“我不得不说,在我漫长的职业生涯里,这还是头一次我手下的官员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请相信我,查尔斯不是间谍。但如果他必须离境,就让他走吧。”他将警察局长拉到一旁,“乔普拉先生,这些年我可是送了你很多箱黑牌威士忌。你能帮我个忙,回答个问题吗?”
  “没问题。”
  “仅供我参考,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查尔斯今天有约会的?是那个叫库马尔的家伙引你们过去的吗?”
  “真是个好问题。不是吉凡·库马尔。恰恰相反,是你们自己的人在今天早上打电话给泰吉警官,告诉他晚上八点到印度门抓泰勒上校,说泰勒上校将收取机密文件。”
  “我不信。你怎么如此肯定他是澳洲人?”
  泰吉警官走了过来。“好吧,大使先生,是那人的口音说明了一切。他是这么说的:‘印度“焖”见,今晚“跋”点。’我是说,只有澳大利亚人才会这样说话,不是吗?”

  第二天,泰勒上校独自乘坐澳大利亚航空公司的飞机离开了新德里。我也离开了泰勒家,带着三个钥匙环,六件T恤衫,三十本我打算卖给废品小贩的《澳洲地理》杂志,还有整整五万两千卢比:干干净净的新票子。
  我与泰勒家其他人道别。罗伊牛得不行。自从吸上毒以后,他就嚣张起来了。麦琪和詹姆斯打得火热。我不担心泰勒夫人。有大使在她身边,我知道她没什么过不去的。至于我,我要去孟买找萨利姆了。这实在是太棒了!

  丝蜜塔看看手表,时间已是凌晨一点半。
  “还继续吗?”我问。
  “我们有其他选择吗?”她回答,“明天他们就正式起诉你了。”她又一次按下了播放键。

  演播室里,我们也又一次进入了广告时段。
  普瑞姆·库马尔轻轻敲打着桌子。“你知道吗?托马斯先生,你的好运这下终于到头了。我敢打赌,你回答不出下一个问题。所以,准备好用你的救生筏吧。”
  开场曲响起。
  普瑞姆·库马尔转向我。“现在,让我们进入第五个问题,奖金五万卢比。这个问题关系到国际外交。当一国政府宣称一个外国使节‘personanongrata’,代表了什么意思?A,这位外交人员受到嘉奖;B,这位外交人员的任期应该延长;C,这位外交人员心怀感激;D,这位外交人员不受欢迎。你听懂题了吗,托马斯先生?”
  “听懂了。”我回答。
  “好。让我们听听你的选择。记住,你有两个救生筏可以用。你可以向朋友求救,或者要求我‘一半对一半’——去掉两个错误答案,只给你留下两个选择。你怎么决定?”
  “我选D。”
  “什么?”
  “我说我选D。外交人员不受欢迎。”
  “这是猜的吧?如果你答错了,你已经赢到手的一万卢比可就泡汤了。所以,如果你想退出,现在就可以喊停。”
  “我知道答案。答案是D。”
  观众们倒吸了一口气。
  “你确定吗,百分之百确定吗?”
  “是的。”
  鼓声渐强。正确答案闪出。
  “完完全全,百分之百正确!你刚刚赢得了五万卢比!”普瑞姆·库马尔宣布。观众们起立欢呼,普瑞姆·库马尔抹去额上的汗,“我不得不说,这太不可思议了。”他大声喊道,“今天晚上,托马斯先生真像一位‘无所不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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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9: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看住你的纽扣

  “该停下了吧?”我一字一顿地说,“别再喝威士忌了。酒吧要关门了,回家去吧。”
  “别……别……求你别说这个。再给我一……杯。最后一杯。”客人一边恳求,一边伸过来他的空酒杯。我看看手表,凌晨十二点四十五分。严格说来,酒吧要到一点钟才打烊。我不情愿地拿出一瓶黑狗朗姆酒。“一百卢比,先交钱。”我断然要求道。男人从衬衫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票子。我仔细地斟了一量杯,倒在他的酒杯里。
  “谢谢你,酒……酒……酒……保。”他说着大口痛饮朗姆酒,然后一头栽倒在桌上。酒杯掉在地上摔个粉碎,瓶中的苏打水也溅得到处都是。他还打翻了盛薄荷酱的碗。两秒钟内这个人就会沉沉入睡,而我除了必须清理这个烂摊子,还得叫辆出租车,好歹把他送回家。虽说我够聪明,预先收了他的酒钱,但还是忘了跟他要点儿小费。
  事情弄成这样,也许该怪我自己。那个客人表露出的种种迹象,完全说明他随时会烂醉如泥不省人事,我却以为他还能再灌下最后一杯。一如往常,我又错了。
  在吉米酒吧餐厅干了两个月后,我依然没法准确无误地估计出一个酒鬼的酒量,不过倒是对酒鬼们作了个大致的分类。打头的属马,他们可以连喝八杯依然口齿清晰;然后是驴,他们三两杯下肚之后,便开始胡言乱语吵嚷不休,要么就变得异常伤感、痛哭流涕;接下来是狗,喝得越多越想吵架干仗、寻衅滋事,有些人还会调戏露西;狗下面是熊,喝着喝着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最低级的是猪,他们喝下最后一杯便开始大吐特吐。这个归类并非一成不变,我见过一些酒鬼,他们一开头表现得像马,最后却变成了猪。狗也会喝成熊。还好,今天这个酒鬼最后喝成了熊,而不是猪。
  摆脱掉最后一个酒鬼后,我看看墙上的钟,已是凌晨一点十分。自从露西跟她父亲去了果阿度假,我几乎每天都要忙到午夜过后,才能回到达拉维那个鸽子洞一样的屋子里。陷入这般处境多半是我自找的。如果我没跟经理显摆过,说自己会调制鸡尾酒,计量威士忌,区分加了苏打水的堪培利和血腥玛丽,经理也就不会在阿尔弗雷德休假时,叫我顶替他做调酒师。
  吉米酒吧餐厅位于孟买的戈拉巴区。餐厅的墙上挂着陈旧褪色的图片,吧台后竖着一面大镜子,木头家具结实耐用。关键是,这里有南孟买最负盛名的菜单。由于饭菜太美味,价格又实在便宜,吸引了各个阶层的顾客。每个营业日,你都能看到低斟浅酌的高级主管和来自底层的工厂工人在吧台边相邻而坐。
  经理一再要求我们跟前来消遣的顾客多多交谈。因为有人陪着聊天,他们会喝得更多。露西的父亲、老酒保阿尔弗雷德·德·苏萨就特别擅长跟客人聊天。他记得大多数常客的名字,跟他们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倾听他们的伤心往事,时不时地在酒水账单上添一笔。
  露西自己也是个相当专业的女酒保。她穿着短款上衣和紧身裙坐在吧台边,时不时弯下身,露出一点儿乳沟,引诱顾客点价格昂贵的进口威士忌,而非廉价的印度酒。有时,她卖弄风情的举止也会招来麻烦,粗鄙的顾客们当她是下贱女人,对她动手动脚。这种时候我就要像临时保镖一样挺身而出。
  阿尔弗雷德·德·苏萨先生以为我和露西之间有什么暧昧,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只要露西在场,他就像只老鹰一样盯紧我。他实在是大错特错了。露西的确是个甜妞儿,身材娇小胸部丰满,有时她歪着头看我,抛来个媚眼,也让人觉得她在暗示我些什么。但我的脑子已经无法接收任何信号;那些超出负荷、几乎满溢的记忆,全都来自一个人:妮塔。
  阿格拉的医生说,至少要过四个月,妮塔才能从她所受的伤害中恢复过来;而我知道希亚姆绝不会再让我见到她。这就是为什么我回到了孟买:我必须驱逐阿格拉那些纠缠在我身边的鬼魂,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
  但我无法逃避自己在孟买这座城市中的经历。过去的记忆把我摆在一个个十字路口。桑塔拉姆,失意的天文学家,在街头嘲笑我。妮丽玛·库马里,过气的女演员,在火车上呼唤我。萨利姆,我的朋友,从每一幅巨型广告牌上俯视我。但是我打定主意不跟萨利姆见面。我荒唐的经历和疯狂的计划有如一个危险的漩涡。我不能把他卷入进来。

  我住在孟买一角,一个叫做达拉维的地方。我的房间是一个狭窄的、一百平方英尺大小的简陋棚屋。光线照不进来,空气也不流通,一块波浪形铁皮板搭在头上,权充屋顶。每当火车从上方驶过,铁皮板就被震得剧烈晃动。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卫生设备。可我只负担得起这样的地方。
  在达拉维并非我一人如此潦倒,上百万的人像我一样悲惨地活着。这块挤满了人、占地两百公顷的三角形沼泽地带,一如城市里的荒原。在这里我们像动物一般活着,如虫子一样死去。来自全国各地的穷困移民聚集在这个亚洲最大的贫民窟里,为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巴掌大的天空而相互倾轧。争斗吵闹每日都在上演——为了几英寸空间,为了一桶水——有时还因此闹出人命。
  达拉维的居民大多来自荒僻落后的比哈尔邦、北方邦、泰米尔纳德邦和古吉拉特邦。他们来到孟买这个遍地黄金的城市,心怀梦想,希望发财致富,过上中上等阶层的生活。然而时至今日,金子早已变成铅块,徒留锈迹斑斑的心和坏死的大脑,就像我这样。
  达拉维不适合神经脆弱的人生存。德里少年之家已经损伤了我们的自尊,而达拉维污秽、阴森的城市景观更加令人麻木。人活在这样的地方毫无尊严可言。这里的露天排水沟到处都是蚊子;堆满粪便散发着恶臭的公共厕所里,老鼠成群结队。上厕所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保护自己的屁股不被老鼠袭击,臭味还在其次。肮脏的垃圾堆满每个角落,不过仍有拾荒者指望能从中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有时你不得不屏住呼吸,侧着身子穿过那些狭窄的、令人得幽闭恐惧症的小巷。但对于饥不择食的达拉维居民来说,这里是他们的家。
  身处孟买现代化的摩天大厦与霓虹闪烁的大型豪华购物中心之间,达拉维如同一个已经癌变的恶性肿瘤,长在这座大都市的心脏上。然而都市拒绝承认它的存在。因此,这地方被排除在法律之外。
  达拉维所有的房子都是“非法建筑”,随时可能被拆除。但当人们仅仅是为了活下去而在这里挣扎时,他们才不在乎房子是否会被拆掉。所以,他们住在非法的房子里,用着非法的电,喝着非法的水,观看非法的有线电视。他们在达拉维为数众多的非法工厂、非法商店里打工,甚至非法旅行——不买票,免费搭乘穿越这处穷人集居地的当地火车。
  孟买城或许可以选择不去理会达拉维这个丑陋的、恶性膨胀的瘤子,但仅仅宣告它的不合法显然无法阻止癌细胞的扩散。这个肿瘤依旧缓慢地释放出毒素,在不知不觉间扼杀着这个城市。
  每天,我从达拉维乘火车到吉米酒吧餐厅上班。在吉米工作的唯一好处就是至少中午之前我不必出门。但付出的代价更大:我得工作到很晚,为来自城市各处的愚蠢的醉鬼服务,倾听他们的可悲经历。我也因此得出结论:威士忌是一种最精确的测量仪。你也许是个正当红的广告界大腕,也许只是一个卑微的铸造厂工人,但如果你无法在喝酒这件事上掌控住自己,你充其量不过是个酒鬼。
  带着桑塔拉姆事件留给我的、久久难以愈合的创痛,我觉得自己再也不能容忍任何一个醉鬼了。但吉米酒吧餐厅是唯一提供给我工作的地方,我只好这样安慰自己:比起棚屋附近公共厕所的恶臭,威士忌的味道毕竟不那么刺鼻;倾听酒鬼们讲的故事,也总比每天听到发生在达拉维棚屋区中那些令人心碎的悲惨事件要好过一些,例如强奸、性骚扰、疾病和死亡。
  我渐渐学会了假装津津有味地倾听那些妻子不忠、老板吝啬之类的无聊故事,它们每个夜晚都漂浮在吉米酒吧餐厅的空气中;我一边附和着他们发出诸如“喔”、“是啊”、“真的?”和“哇!”的声音,一边适时鼓励客人再点一盘炸鸡或是一碗盐焗腰果佐酒。
  每天,我都全神贯注地等待着一封寄自W3B的通知,关于我是否入选去参加那档知识竞赛节目。但日复一日,邮递员什么也没带给我。
  挫败感开始如阴云一般密布在我心头。我为了一个特定的目标来到孟买,但现在看来,这个目标根本不可能实现。我是在逆流而上,无法胜过强大的浪头。紧接着我听到了我挚爱的妮塔的哭声,以及妮丽玛·库马里的呜咽,我的意志重又坚挺起来。我必须,我一定要进入那档节目。在那一刻到来之前,我将继续倾听这个城市里醉鬼们的故事——有些好、有些坏、有些可笑、有些悲伤,还有一个——十足的怪诞。

  已过午夜,但吧台边那个孤独的客人还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他是坐着配有专职司机的奔驰来的;车就停在店门外。从晚十点开始,他不停地要酒;现在已经喝到第五十杯了。身着制服的司机在车子里打着呼噜,大概知道他的老板不会很快出来。
  此人三十出头,穿着得体的深色西装,打着丝质领带,皮鞋光洁可鉴。
  “我亲爱的哥哥,我亲爱的哥哥。”每隔两分钟,他就这么重复念叨着,间或抿一口黑牌威士忌,咬点儿烤肉串。
  经理打了个响指。“托马斯,你去陪他坐一会儿,问问他哥哥是怎么回事。没看见这个可怜的家伙有多郁闷吗?”
  “可……经理大人,现在已经是后半夜了,我应该叫他走人。不然我就赶不上十二点半的车了。”
  “敢跟我顶嘴?小心我打烂你的下巴。”他对我吼道,“快去,跟那位客人聊聊,忽悠他尝点儿昨天到货的苏格兰纯麦威士忌。他可是坐着奔驰来的。”
  我对经理怒目而视,像一个小学生瞪着学校里的高年级恶霸。我磨磨蹭蹭地回到吧台,悄然坐到那位顾客身边。
  “噢,我亲爱的哥哥啊,希望你能原谅我。”他呜咽着,一边还没忘咬一口烤肉。在我对酒鬼的归类中,他的表现属于驴,但至少脑子还清楚。这种人再喝上个两杯,话就会多得像冒泡泡,滔滔不绝。
  “先生,你哥哥怎么了?”我问。
  男人抬起头,眯缝着眼睛白了我一下。“你干吗问这个?你只会增加我的痛苦。”他说。
  “跟我说说你哥哥吧,先生。也许这样能减轻你的痛苦。”
  “没用。什么都不能减轻痛苦,就连你们的威士忌也不行。”
  “好吧,先生,既然不想说你哥哥的事,我就不问了。那么说说你自己好吗?”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呐,先生。”
  “我是普拉卡什·拉奥,舒雅企业的总经理。全印度最大的纽扣制造商。”
  “纽扣?”
  “没错。如你所知,纽扣用在T恤上、裤子上、大衣上、裙子上、衬衣上。我们就生产这玩意儿。我们用各种材料生产各种纽扣。主要的原料是聚酯树脂,但是我们也用布料、塑胶、皮革,甚至骆驼骨头、动物角壳和木头制作纽扣。你难道没有从报纸上看到过我们的广告吗?‘无所不包——从衣服扣子到抽屉把手——来舒雅吧!我们就是纽扣。’我敢肯定,你衬衫上的扣子就是我们公司制造的。”
  “那么你哥哥呢,他叫什么名字?”
  “我哥哥?阿凡德·拉奥。哦,我可怜的哥哥,哦,阿凡德。”他又开始呜咽起来。
  “阿凡德怎么了?他是干什么的?”
  “他本来是舒雅企业的主人,后来我取代了他。”
  “你干吗要取代他?来,我帮你加上一杯。这种纯麦威士忌是我们昨天刚从苏格兰直接进口的。”
  “谢谢你。闻起来味道真不错。记得我头一回喝到纯麦威士忌,还是到毛里求斯的路易港①度蜜月的时候。”
  “你刚刚说到你取代了你哥哥。”
  “噢,是啊,我哥哥他是个大好人,但我不得不取代他当舒雅企业的总经理,因为他疯了。”
  “疯了?怎么搞的?来,吃点儿新鲜的腰果。”
  “说来话长啊。”
  我套用一句露西的台词,“夜正好,酒已满,你干吗不从头说起呢?”
  “你算是我的朋友吗?”他说,眼神迷离地看着我。
  “我当然是你的朋友啰。”我露齿而笑。
  “那我就告诉你我的故事,朋友。我醉了,你知道的,一个醉汉总是口吐真言。对不对啊,我的朋友?”
  “没错。”
  “听着啊,朋友,我哥哥,我最最亲爱的哥哥阿凡德,可是个了不起的生意人。他白手起家创建了舒雅企业。我们原先在海德拉巴老城的拉德市场卖珠子。你知道吧,就是靠近查尔米纳尔的那个市场。我现在继承的这个商业王国,可是我哥哥劳心劳力建立起来的。”
  “那你肯定是你哥哥事业上的好帮手啰。”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我是个失败者,我连大学都没考上。是我仁慈而高尚的哥哥护着我,安排我在他公司的销售部工作。那时我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做好工作。时间长了,我哥哥对我的能力有了信心,就让我当了国际销售部的负责人,把我送到纽约。我们国际销售部的办公室就设在那儿。”
  “纽约?哇!那真是太棒了!”
  “是啊,纽约是个很棒的地方,但我的工作很累人,每天都在外面奔波,约见批发商和分销商,处理订单,确保在期限内交货,从早到晚忙个不停。”
  “这样啊。那接下来呢?等一下,我再给你拿盘烤肉串。”
  “谢谢你,朋友。就是在纽约,我认识了朱莉。”
  “朱莉?朱莉是谁啊?”
  “她真正的名字是艾兹丽·德·让塞瑞,可人人都叫她朱莉。她皮肤黑黑的,有一头浓密的卷发,嘴唇翘翘的,还有纤细的腰肢,很性感撩人,当时她在我租用办公室的那层楼当清洁工。她是从海地来的非法移民。你听说过海地吗?”
  “没有,在哪里?
  “它是位于加勒比海的一个非常小的国家,在墨西哥附近。”
  “喔,那么,你认识了朱莉。”
  “是啊。我偶尔会跟她打声招呼。有一天美国移民局逮到她没有绿卡非法打工,她来求我,叫我撒谎说她是我雇用的,这样她就可以合法地留在美国了。我脑袋一热,就答应了帮她。她也报答了我,给了我爱、尊重,还有我从未经历过的最刺激的性爱。相信我,我真醉了,一个醉汉总是口吐真言,对不对?”
  “对。再来一杯怎么样?这种从苏格兰来的纯麦威士忌味道真的很好,是吧?”
  “谢谢你,朋友。你太好了,比朱莉好多了。你知道吗?她捏住了我的软肋,我,一个大都市里的孤独男人。唉,她真是把我摆布得团团转。事情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我娶了她。”
  “然后你们就去路易港度蜜月了,是吧?”
  “对。可当我们度完蜜月回到纽约后,我才发觉了朱莉跟之前截然不同的、可怕的一面。婚后我头一次去了她的公寓,发现屋子里堆满奇奇怪怪的东西——装饰着亮片和珠子的朗姆酒瓶,一大堆样子怪诞的偶人,奇形怪状的石头,十字架,拨浪鼓,甚至还有蛇皮做的仿羊皮纸。她还养了只黑猫。这只名叫波梭的猫既暴躁又邪恶。
  “我第一次发现朱莉并不像我眼见的那么简单,是我在布朗克斯区遭遇了一个持刀抢劫的歹徒后。那天我侥幸活着逃脱了,但手臂上被深深地砍了一刀。朱莉不准我去医院,而是敷了些草药在我的伤口上,并且反复吟诵着一些字句。不到两天工夫,伤口便完全愈合了,甚至连一点儿疤痕都没留下。她告诉我,她是一个巫毒教的女祭司。”
  “巫毒教?什么是巫毒教?”
  “你不需要知道,我的朋友。巫毒教是海地的一种宗教,信奉一个叫洛亚的神灵,相信宇宙是相通相连的。他们认为万事万物交互影响,没有任何事出于偶然,一切皆有可能。这就是为什么那些精通巫毒术的人可以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比如让一个死人复活。”
  “你在开玩笑吧?”
  “没有,没跟你开玩笑。这些死去的人被叫做‘僵尸’,我告诉过你我已经喝醉了。一个醉汉总是口吐真言,不是吗?”
  “是啊。”现在我已完全被他的故事所吸引,顾不上劝他多喝点儿酒多吃些腰果了。
  “朱莉完全颠覆了我的生活。她原本只是个贫穷的清洁工,现在却想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分子。她忘记自己嫁的是富豪企业家的弟弟,而不是企业家本人。她满脑子都是钱,但我却无法满足她。因为那些钱不属于我;那些钱属于我哥哥,属于公司。
  “她逼迫我挪用公款。一开始是占些微不足道的便宜——虚报出租车费,装几个小钱入自己的腰包。后来她胃口越来越大:我从客户那里收回的款项不再入账;签了合同收到的预付款也不交给总公司。久而久之,我们贪污的公款累积达五十万美元之多。然后,在孟买的哥哥发现了我贪污的事。”
  “噢,我的天,接下来呢?”
  “你想能怎样呢?我哥哥当然是怒不可遏,如果他愿意,可以叫警察把我抓起来。但是血浓于水。我恳求他饶了我,他也就原谅了我。当然,他把我从美国调了回来,安排在海德拉巴的小办事处,并且坚持让我赔偿至少一半的公款:在以后的二十年内,从我的工资里陆续扣除。
  “能有这么个结果我其实挺高兴的,只要不去坐牢就行。但是朱莉不干了,她怒气冲天地说:‘你哥哥怎么能这样对你?’她一个劲怂恿我,‘公司有你一半股份,你必须要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时间一长,她持续不断的唠叨便对我产生了影响。我开始觉得阿凡德是个狡猾奸诈的小人;我确实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有一天,阿凡德到海德拉巴的小办事处检查工作,又发现了我一些小偷小摸的证据。他极为光火,情绪激动,当着所有员工的面羞辱我,用难听的字眼骂我,说我一无是处,还威胁要断绝公司与我的所有关系。
  “我心灰意冷,头一次产生了和哥哥对着干的念头。我把受辱的事讲给朱莉听,她恼火极了。‘该是教训教训你哥哥的时候了。’她对我说,‘你准备好报复他了吗?’‘准备好了。’我回答,因为我哥哥对我的那番羞辱,我已经完全糊涂了。‘好,从你哥哥穿过的脏衬衫上弄颗纽扣来,还要他的一小撮头发。’‘我上哪儿去弄他的头发?’我问。‘那是你自己的事。’朱莉说。喂,再给我倒杯酒来!”
  我赶忙斟满他的酒杯,“那你是怎么拿到你哥哥的头发和衬衣上的扣子的?”
  “很容易。有一天我到孟买去看他,呆在他家里,从他刚刚换下来扔进洗衣筐的衬衣上扯下一颗扣子。然后我找到他的理发师,收买了他,要他在我哥哥下回理发时帮我留撮头发。我跟他说,要这头发是为了献给蒂鲁帕蒂的温凯特史瓦拉神。
  “所以,不到一个月,我就拿到了朱莉要的纽扣和头发。朱莉接下来做的事让我大吃一惊。她拿出一个布做的男形偶人,上面布满各种可笑的黑线。她把纽扣缝在偶人的胸口上,把头发塞进偶人的脑袋里。接着她杀了一只公鸡,把鸡血全部沥进一个锅里,将偶人的头整个在鸡血里浸了浸。然后她把偶人拿进她的房间,念了好些魔法咒语,还把奇形怪状的药草和根茎敷在偶人头上。最后,她拿出一根黑色的针,对我说:‘巫毒偶人做好了。我已经把你哥哥的灵魂注入在里面了。现在,无论你拿这根黑针在偶人身上做什么,你在孟买的哥哥都会有相应的反应。比方说:如果我把针刺在玩偶的头上,你哥哥就会头痛欲裂;如果针深深地戳进纽扣,你哥哥就会剧烈地胸痛。来,试试看。’我以为她在开玩笑,但为了哄她高兴,我还是将针刺入偶人胸口那颗白色的纽扣。不到两个钟头,我接到了从孟买打来的电话,说阿凡德心脏病轻微发作,已住进布瑞奇·坎蒂医院。”
  “天哪!太神奇了!”我不由得大叫。
  “是啊,你可以想见我有多震惊,不是因为阿凡德有心脏病,而是我知道,朱莉确确实实创造了一个黑魔法巫毒偶人。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这个偶人成了我小小的秘密玩具,我将所有的挫败感,所有压抑着的对我哥哥的怨恨,都发泄在偶人身上。看他痛苦遭罪,我获得了一种变态的快感;在偶人身上施法成为我一种疯狂的娱乐和消遣。
  “我带着偶人到了孟买,躲在阿凡德家附近,用黑针在纽扣上轻轻一划,就见阿凡德在草坪上痛苦地扭曲着身体。
  “渐渐地,我开始在有其他人的场合里对偶人施法。我带着偶人来到一家五星级饭店。阿凡德正在那儿招待日本客户。我坐在角落里一个不显眼的位置,只听哥哥说:‘……是啊,原田先生,我们确实计划在日本开设分公司,但是日本纽扣公司的答复并不是很乐观,我们也……’我突然将黑针刺进偶人的头部。‘啊噢……噢……噢……噢!’我哥哥失声大叫,两只手紧紧抱住头。他的国外客户没跟他共进晚餐便离开了。
  “我和哥哥应邀参加在班加罗尔举办的族人婚礼,我也带了偶人去。正当阿凡德要祝福新郎新娘时,我用黑针施法。‘愿上帝祝福这对啊噢……噢……噢……噢!’他突然尖叫起来,并失控地一头撞向新郎,搞得来宾们大为扫兴。那天晚上很多人都对我深表同情,说他们为阿凡德逐渐陷入疯狂而感到十分痛心。
  “我带着偶人出席盛大的宴会。我哥哥正在那儿接受一个最佳企业家的大奖。阿凡德手捧闪闪发光的水晶奖杯发表获奖感言:‘朋友们,手捧这个美丽的奖杯,我从心眼里感到万分荣幸,我这一生笃信的座右铭是:辛勤工作和啊噢……噢……噢……噢!’水晶奖杯从他手中跌落,摔成上百万块碎片。
  “阿凡德去看医生。医生为他做了核磁共振扫描,在他头部没有发现任何生理性的问题,只好建议他去请教一下心理医生。
  “最后,我带着巫毒偶人去了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坐在最后一排。阿凡德正在作总结报告:‘各位亲爱的股东,很高兴向各位报告公司最近一个季度的业绩,它代表了我们总收入的大幅度提高啊噢……噢……噢……噢!’接下来场面一片混乱。股东们全体哗然,强烈要求发疯的总经理立刻辞职。阿凡德被迫在一周内辞了职。我成了新任总经理;我哥哥则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我哥哥在精神病院一呆就是两年。这期间,我成了个有钱人;富有的程度远远超乎我的想象。朱莉最终得到了她渴望的所有东西。她把她的妈妈和兄弟从太子港接来,跟我们一块儿住在孟买。但是,当我获得富人享有的一切外在风光之后,我开始反思我的人生,以及我获取所有这些财富时使用的卑鄙手段。然后我遇到了乔丝娜。”
  “乔丝娜是谁?”
  “表面上看她只是我新雇的秘书,但实际上,她不止是个秘书,她是我的灵魂伴侣。我和她有太多的相同之处,那是我跟朱莉那样的外国娘们儿之间永远不会有的。她完全是朱莉的反面。是乔丝娜让我认识到,我对哥哥是多么的不公正不仁义。我下定决心要把阿凡德从精神病院接出来。”
  “那你接他出来了吗?”
  “没有,太迟了。在精神病院,他们用电击疗法折磨我哥哥。两个星期前,他去世了。”
  “什么?”
  “是的,我可怜的哥哥死了,”他双手抱头号啕大哭,“我亲爱的哥哥死了,是我杀死了他。”
  我振作一下精神。拉奥先生已经迅速从驴变成了狗。
  “那个婊子朱莉,我要揭穿她;我要把她肥胖的母亲从我家里扔出去;我要把她那个一无是处的兄弟赶走;我要杀了她那只邪恶的猫;我要把朱莉踢出孟买,让她滚回海地,烂在地狱里。哈!”
  “那你计划怎么做呢?”
  一丝诡秘的光从他眼里闪过:“你是我的朋友,我喝醉了。一个醉汉总是口吐真言。所以呐,我应该告诉你。我已经见过律师,准备好了离婚协议。如果朱莉接受,那当然再好不过;否则的话,我还有别的招儿。你看。”他说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样东西。那是一把短管左轮手枪,相当小巧,还没有我的拳头大。金属外壳光滑闪亮,没有任何划痕。“瞧瞧这个美丽的小东西。我要用这把枪轰掉她的脑袋,然后娶乔丝娜为妻。你是我的朋友。我醉了,醉汉总是口啊噢……噢……噢……噢噢噢!!!”他突然爆发出一阵痛苦的尖叫,手紧紧抓住心脏处,脸冲下一头撞在桌子上,打翻了纯麦威士忌,腰果撒了一地。
  看来我的小费又泡汤了。

  半小时后,闪着红灯的警车和救护车相继赶到。从救护车上下来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他宣布普拉卡什·拉奥先生因心脏病大面积猝发而死亡。警察将他的衣服口袋全部检查了一遍,找出一个装满银行支票的钱夹,一张美丽的印度女孩的照片,一沓写有“离婚”字样的纸片。他们没有发现什么枪。再怎么说,死人是不需要枪的。

  丝蜜塔看着我,脸上一副顽皮的表情。“你根本就没指望我相信这一大通胡说八道,是吧?”
  “我不作评判。我只不过把普拉卡什·拉奥先生跟我讲的故事,还有我听到的,我看到的,全部告诉了你。”
  “这种事不可能是真的,对吧?”
  “也许吧,我只能说,有的时候事实真相要比小说更奇异。”
  “我没法相信拉奥的死是因为有人在巫毒偶人身上作法。我看这故事是你编造的。”
  “那就别相信这个故事好了,但接着你怎么解释我对下一个问题的回答呢?”
  丝蜜塔按下了播放键。

  普瑞姆·库马尔拍拍桌子,“女士们先生们,我们现在要进入下一个题目,第六个问题,奖金十万卢比。这道题目在各种知识竞赛中常常会被问到。没错,我说的正是关于国家与首都。托马斯先生,你是否熟知各国的首都?举个例子,你知道印度的首都吗?”
  观众们笑了起来。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一个端盘子的很可能不知道自己国家的首都。
  “新德里。”
  “非常好。那么美国的首都是哪个城市?”
  “纽约。”
  普瑞姆·库马尔笑道:“错。这不是正确答案。再来,法国的首都是哪个城市?”
  “我不知道。”
  “日本的首都呢?”
  “我不知道。”
  “那么意大利的首都呢,你知道这个吗?”
  “不知道。”
  “喔,这样的话,如果你不启用救生筏,我看不出你如何能回答出下面这个问题。现在请听第六题,奖金十万卢比。请问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首都是哪个?A,路易港;B,太子港;C,莫尔兹比港;D,阿德莱德港。”
  背景音乐转换成了带悬念的旋律。
  “托马斯先生,关于这道题目你有任何线索吗?”
  “有。我知道哪些答案是错误的。”
  “你知道哪些答案是错误的?”普瑞姆·库马尔十分怀疑。观众们开始交头接耳。
  “是的。我知道答案不是太子港,那是海地的首都;也不是路易港,它在毛里求斯;也不是阿德莱德港,因为阿德莱德港在澳洲。所以,答案肯定是C,莫尔兹比港。”
  “太不可思议了。你确定吗,百分之百确定吗?”
  “是的。我确定。”
  鼓声渐强,正确答案闪出。
  “完完全全,百分之百正确!是莫尔兹比港。你刚刚赢得了十万卢比,你现在是个大富翁了!”普瑞姆·库马尔大声宣布。
  观众起立,鼓掌喝彩。普瑞姆·库马尔抹去额上不断冒出的汗水。“我敢说,你回答这些题目的方式几乎是在玩魔术。”

  丝蜜塔大笑。“这可不是玩什么魔术,你这个傻瓜。”她对着荧屏上的普瑞姆·库马尔说。“这是巫毒术!”突然,她的眼角瞄到房间地毯上有样东西。她弯下腰捡起来,是一粒四个孔的小扣子,用在衬衫上的那种。她看看我的衬衫,第三粒纽扣果然不见了。她把纽扣递给我:“给,管好你的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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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9: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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