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中国友谊出版公司诉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杨某侵权专有出版权纠纷一案。原告指称,淘宝网上有众多网店贩卖盗版的《盗墓笔记》,杨某是卖家之一。而淘宝网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而淘宝网公司方面辩称,淘宝网是网络交易平台而不是交易当事人,不应为卖家杨某的行为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此案还未判决。 《盗墓笔记》系列小说是首发于知名原创文学网站起点中文网上的作品,起点中文网工作人员表示,《盗墓笔记》在淘宝上出现盗版销售状况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诸多在起点发表并形成网络阅读热点的小说,几乎全部遭到了各种盗版商的“青睐”,对起点热点小说的盗版行为,可以用无孔不入来形容。 首当其冲的是商业网站对起点小说进行“打包”盗版。200年11月,福建云霄阁网擅自复制传播起点中文网拥有版权的1339部网络文学原创作品,盗版数量之大触动法律利器,最终该网站两名侵权人被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有期徒刑一年半,各处罚金100000元 个别商业网站盗取起点拥有版权的作品创意进行续写,也被法律专家认定为盗版行为。如前不久读吧网发表的《星辰变后传》,便属于盗版行为,原创者的署名是“我吃西红柿”,而续写者的署名是“不吃西红柿”,主人公姓名、故事框架和写作风格的雷同,使其盗版特征显露无疑,律师业从“破坏被侵权作品的表达完整性,剽窃被侵权作品的创意价值,严重误导读者”三个专业角度认为《星辰变后传》是对《星辰变》的盗版。 此外,搜索引擎对盗版的纵容,也客观上对盗版行为起到了保护作用。以起点中文网现在人气非常高的网络小说《星辰变》为例,仅Google上的《星辰变》搜索结果就高达2,720,000项,其中绝大多数为盗版链接,盛大文学在多次与Google多次交涉未得正面回应后,拟对Google提起诉讼,后因Google及时表达打击盗版态度,双方才未走上法庭。
现在,淘宝网也成为“新兴”盗版渠道,北京共和联动图书公司总经理张小波说,他们公司出的书,在淘宝上都有上千家店铺在销售,“但是让人绝望的是,他们卖的基本都是盗版。淘宝给盗版提供了一个平台。”吴又表示,淘宝是个好东西,但是它的盗版书泛滥对于中小图书商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伤害。
但相对于原创网络小说的生产工厂起点中文网,其因多重盗版遭受的损失更为巨大。盛大文学法务总监陈明峰说,根据保守估计,目前从事盗版行为的网站有数百万家。他算了一笔账,盛大评出的最受欢迎的10部原创网络小说,平均每部被盗版达到800万次,按照目前在网上看一部小说花1元钱来计算,一部原创网络小说的经济损失就达800万元。10部小说就是8000万元。
转帖自: http://soft.yesky.com/zbh/18/8799018.shtml
推荐理由:早晚的事,很正常的事,大家都在做。搜索引擎的纵容建立在各个网站,论坛的放任。起点本身也是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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