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8年9月1日,紫沙镇马江村委会村民张伟钦到向阳县司法局紫沙司法所上访,称其位于马江村委母猪麓后背岭的祖坟,从2006年开始被同村委会沙洲岭的村民何耀光一户人祭祀,2008年清明期间,何耀光组织几十人去祭祀,并到我家威胁,不准我们去祭祀。司法所感到案情复杂,逐向县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汇报。县司法局决定受理该案。
张姓人称:他们有两口老祖坟位于马江村委会母猪麓村后背岭,他们有解放前留下的“宗支簿”记载,有经常去祭扫的事实。2006年3月下旬,何耀光等何姓多人到张姓人家,说张姓人在何耀光后背岭中的一口祖坟是他们的,不准张姓人祭扫,由此引发纠纷。
何姓人辩称:争议坟是他们的,已有数百至千年的历史;有“宗支簿”记载;有张某某等三人证明;有葬后至今世代相继铲扫纪念的事实;2008年清明后才与张伟钦等人发生冲突。
查明:母猪麓村已有100年以上的历史。张姓人提供的“宗支簿”记载:“前晚公祖不知其名葬于土名后母猪麓后背岭麓上一穴晚公祖下一穴焕清祖”。 何姓人提供的两本宗支簿上分别记载其四世祖公埋葬地点为:“……母猪麓羊尾缭麓”和“……母猪麓羊尾僚麓尾”。调查了争议地附近的马江村委会母猪麓村、香案头村,三江村委会的蒙竹麓村、桐油木村等地村民二十多人次,绝大多数人认定争议坟所在地叫做“母猪麓后背岭”,少数人说不知道叫什么名字;被调查人员一致认定,不知道 “羊尾僚麓” 和“羊尾僚麓尾”这两个地方。
调查组认为:张姓人提供的“宗支簿”应是解放前制作的,是纠纷发生前就存在的,上面记载的“母猪麓后背岭”与历史事实相符;被调查的当地群体均指认争议地叫做“母猪麓后背岭” ;张姓人对争议坟有长期管理使用的事实,争议祖坟是张姓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何姓人提供的“宗支簿”也是解放前制作的,上面记载其祖坟位于“羊尾僚麓” 和“羊尾僚麓尾”,与争议地“母猪麓后背岭”不符;在当地找不到“羊尾僚麓” 和“羊尾僚麓尾”这两个地方;何姓人提供的宋某某、张某某、何某某等三人证言,证明争议地不是母猪麓后背岭、而是叫“羊尾僚”,因为这个“传说”是否真实不能查证,因此不予采信。没有证据证明何姓人对争议坟管理使用。何姓人的主张争议坟是他们的,没有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考虑到该案的复杂性,工作组就此案向县委政法委递交了书面汇报,汇报考虑到印发处理决定需要一定程度,在清明期间来不及印发,而在清明前调解不成的,一定得对该案进行表态,因此工作组提出该案分两步走的处理意见:一是以县司法局和紫沙镇政府的名义向当事人宣布争议祖坟是张姓人的;二是紫沙镇政府根据以上事实,依照有关规定,就此纠纷作出处理决定。在得到县委政法委的同意后,工作组于3月20日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未果后,宣读了工作组向县委政法委的汇报;强调了何姓人若要祭祀他人的坟墓,要经他人同意,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宣布结论后,何姓人不服,串联到附近县的宗族进行群体性上访。3月下旬,紫沙镇政府更换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这是从外镇调来的从来没有接触过政法工作的新提拔的领导。4月1日,该分管领导在接待何姓群众时说,允起何姓群众去祭祀争论的祖坟。何姓人得到准许祭祀的答复后,即着手进行联宗祭祖活动,张姓人也采取相应措施。经过工作,何姓人答应只派30人去祭;张姓人也答应保持克制。2009年4月6日,获悉何姓人买了三百多人的菜,张姓人也加紧了活动。有关部门不敢怠慢,做好应急预案,随时应付突发性事件。
2009年4月7日。早上6时。县司法局局长洪民的电话响了,是紫沙镇的告急电话,告知张姓、何姓几百人已开始行动。局长立即安排王副局长等人先行出发,他和县领导汇报后再作后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