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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新医疗改革方案出台 行业发展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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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22: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6日受权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份耗时近3年、广泛吸取国内外经验的新医改方案总算出台。《意见》全文13000余字,共分六个部分,包括: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五、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六、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式医改方案提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规定,从今年起3年内,中国将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5项改革,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明显缓解中国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点评:

  新医疗改革方案几经周折,总算于今日面市,这意味着新医疗改革方案正式定稿,新医疗改革全面正式启动,行业也迎来了发展新起点。这次新医改的正式方案相对于去年10月份的草案有以下几点变化:

  (1)提出了医改近期的具体工作目标和启动五项改革的框架内容,确定了到2011年阶段性目标(提出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并对五项改革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重新表述(具体见附录)。

  (2)明确了加大政府医改投入。新方案提出: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要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出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

  (3)对基本药物制度进行了修改。例如在基本药物制度上取消了定点生产。在价格形成上,提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在基本药物使用上,没有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但要求零售药店承担基本药物供应职能(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并要求建立基本药物供求信息系统,而且方案中还明确提出今年要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4)在药品价格改革上,提出要提高药品定价的透明度,并删掉了原征求意见稿中\"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价格\"的规定。

  (5)在公立医院改革上,新方案明确提出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6)新方案强调了\"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提出\"要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尊重患者的良好风气。\"(7)整体方案在内容上进行了精简,表述上更加简洁。

  主要结论:

  从总体来看,我们认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还是比较务实的,明确了政府的改革目标和改革重点,相比较征求意见稿有了不少的改进的地方。但这次颁布的方案依然只涉及新医改框架性的政策和建议,未能对新医改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阐述,因此我们还需要跟踪即将颁布的新医改实施方案和医改配套文件。据我们了解,国家近期还将出台《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近30个医改配套文件。我们将继续追踪新医改细节文件的颁布。

  由于政府与民众的预沟通,这次新医改方案超预期的内容确实不多。但我们还是保持原来的观点,新医疗改革构成了行业长期利好。对于新医疗改革带来行业的变化,我们归纳了以下几点:

  (1)药品市场的增量来自于压抑已久的医疗需求的释放,可以预见的是行业至少连续三年的高增长:(1)医疗保障覆盖面的扩大;(2)医保筹资水平的提升;(3)医保报销比例的提高。

  (2)新医改带来药品消费结构的变化:(1)高端专科用药增长依然确定;(2)随着医疗资源的不断下沉,城乡基层医药市场扩容明显,基本用药特别是慢性病、常见病用药市场扩容明显。

  (3)新医改背景下大规模药品降价不会出现,药品单独定价权继续存在。

  (4)基本药物制度对行业的影响:(1)非强制性使用降低了基本药物市场规模的预期;(2)非独家生产的基本药物面临省级招标再次降价的风险;(3)地方保护主义可能左右药品招标结果。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有益于疫苗、精神卫生等领域用药市场的扩容。

  (6)公立医院改革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取消以药养医短期不会有结果:(1)取消药品加成短期内不现实;(2)重点关注门诊药房社会化的进程;(7)我们依然看好新医改的受益企业。(1)大型国有医药流通企业以及医院药房社会化进程中受益的药品零售企业;(2)疫苗生产企业;(3)创新药或首仿药生产企业;(4)进基本药物的独家品种生产企业。

http://news.hexun.com/2009-04-07/116422505.html
  让老百姓真正看的起病,吃的起药,住的起医院,这也许是政府对人民最好的回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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