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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22: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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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教授这篇高论在此得到许多“大腕”的捧场,然而,就此文本身来说,其结论却是有问题的。
查一查文具书,就可以看到古人对“寤”的解释:
《說文》:“寐覺而有言曰寤。”
《康熙字典》:“又《左傳•隱元年》莊公寤生,驚姜氏。《註》遌生也。遌,逆也。杜預曰:寤寐而莊公生。《風俗通》凡兒墮地,能開目視者,謂之寤生。”
兔教授所列的五种说法,基本上都可以从这些工具书的解释中窥得。兔教授指出,“上面的四种说法都被排除,剩下的这一个只好是对的了。”上面四种说法的错误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其来源有问题,有从字面意义附会而来的,所谓“睡时生儿,醒来才发觉。”是也。有从“寤”的字面引申义得来的,所谓“初生即能张目而视”是也。但是,教授用排除法来证明“剩下的这一个只好是对的了”本身是有问题的,方法上有问题。即前面四种全错,不见得后面剩下的第五种就对。此其方法论的问题。
接着兔教授认为,“将‘寤生’解释为难产是对的,将难产理解为逆生、脚先出却是错的。”所使用的证据是根据妇产科学的材料,在所有难产中,足先露只占很小一部分。
这种证据并不能推翻“脚先出”的论断。尽管这种情况的比率很小,但不是没有可能。怎么就知道庄公出生不属于这种特殊的情况呢?教授并没有给出证据。
那么,前人为什么会将“寤”解释为“牾”,或者“遌”,难道真是“傻老爷们儿的臆断”吗?答案是否定的。
将“寤”解释为“牾”,至少有两方面的根据而兔教授忽略了。第一,语言方面的证据。第二,文化方面的证据。
先说第一,语言方面。
《说文》:“牾,逆也。” 今又有:抵牾(矛盾。也作牴牾);牾逆(违逆,触犯)。而古汉语中通假的用字方法有很常见,两字通假,顺利成章,并不违反语言文字的规范。而“寤”不仅可以通“牾”,也可以通“悟”(理解,明白)。如:“静言思之,寤擗有摽。”(《诗•邶风•柏舟》),“而心尚未寤也。”(《史记•李斯列传》)还可以通“晤”。
今天,汉语中仍用“忤逆”一词,其中“忤”“牾”当同源。而“忤逆”又是同义复合。
第二,文化方面。
这一方面也正是古人只有字义解释,而没有明确指明指出。为什么《郑伯克段于鄢》中,讲述郑伯(庄公)出生时候的故事?这不是作者无意而写的,而是有意安排的,为的是全文、全书的主旨。
我们知道,《左传》是为《春秋》而传的,讲的是儒家的思想,其中“有序”是一个重要方面。而在这个故事里,君臣、长幼的“序”被打乱了,所以,“逆”了。共叔段也有小名,作者却没有写,没有写段出生时的细节,因为这跟全文的主旨无关。
可见,将“寤”解释为“牾”“逆”,不仅符合汉语的实际,也符合当时作者的本意。而出生时的“逆”,只好跟出生时的“不逆”相对而言了。“不逆”者,头先出;“逆”者,只有脚先出了。
如果只是笼统地解释为“难产”,就不能反映出作者强调“逆”的用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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