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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新京报:挑战行业潜规则实际是个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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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6 13: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京报社论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对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出了要求,使今年的“3·15”比往年具有更多实质性意义。

对消费者来说,去年是颇不平凡的一年。“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又一次暴露了某些企业不惜用孩子的健康换取经济利益的黑心。药品也频频出事,东北某药厂所生产的不合格注射液要了不少人的性命。食品与药品这两种与民生关系最密切的东西,都要让人在心中画个问号,甚至连孩子都不放过,可见问题之严重程度。

中消协的资料显示,服务投诉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08年服务类投诉占到总投诉量的25.3%,比上年提高了1.4%。电视购物、医疗服务、互联网交易、银行储蓄服务成为去年服务投诉类的四大热点。其中有利用荧屏特效骗人的、利用不见面交易诈骗的、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垄断欺瞒患者的、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订立霸王条款的。(新华社3月14日电)环顾四周,似乎陷阱重重。

自“问题奶粉”事件始,有一个词汇渐渐被大众耳熟能详:行业潜规则。似乎在一夜之间,很多行业暴露出所谓“行业潜规则”。原奶中添加有害物质是行业潜规则,银行的霸王条款是行业潜规则,饭店不许自带酒水是行业潜规则,宾馆中午12点之前退房也是潜规则了……所以,今年“中消协”的挑战目标就定位为挑战“行业潜规则”。

所谓“潜规则”是“规则”的反面,说的是一种行业内部约定俗成的经营生产方式。之所以是潜规则,是因这种规则从来没有得到政府和公众的认可、而正经的规则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力所产生的副产品,或者至少是监管不到位被人钻了空子。祭出“行业潜规则”这个词汇,就等于是把对监管不利的批评归结到行业、企业身上,以潜规则的流行语代替规则不行的事实。但说到底,“行业潜规则”只是一个具有实际指向的伪问题,是一种转移视线的方式。

中消协作为消费者的维权机构,并非不知道这种所谓“潜规则”盛行的原委,只是作为一种仲裁机构,虽然它具有半政府的背景,但执行能力、管辖范围却相当有限,看着所谓潜规则而常常难以真正发力。消费者的维权机构如此,其他具有执法功能的机构或者相应的法律法规又如何呢?比如,卫生方面的法规执行力度如何,食品添加剂方面的规定如何?药品检测的力度如何?为何我们这个医药研究并不发达的国家,每年却有那么多新药被批准上市?如果免检制度不是因为“问题奶粉”事件被取消,恐怕还会出来不少新的免检企业。在此情境之下,规则既然难行,所谓潜规则自然就应运而生,甚至有时还能走到明面上来,比如各个酒店的告示。

想要改变这种状况,相应的法律法规必须做出修改与完善,增加监管力度与处罚力度,对监管的部门要实行更严格的问责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要从保障增长、民生、稳定的高度,建立起一个覆盖面广、监管力度大的质量体系,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至少,不妨先从赋予消费者协会更大的权限做起。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所以,阳光之下,只要规则与正常的政府责任所到之处,潜规则将注定无处藏身。

http://news.ifeng.com/opinion/200903/0316_23_10622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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