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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偷窥”无罪(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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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20: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偷窥乃天性,不窥怎能行?

当年,上学时宿舍楼与女生宿舍楼隔空相望。为了观察对面女生寝室,全寝室上下动员,买回一具高倍望远镜。整整四年,这东西一直是寝室的热门物件。

一日,对面寝室窗帘大开,姑娘们身着短衣,在窗口搔眉弄首。我们连忙赶制了一个横幅挂在窗口,“友好寝室?”;对方不一会也挂出了一横幅,“臭流氓!”

如今,为了继续偷窥,我等又掌握了翻墙这项有益于身心的运动。

不管是什么墙,自从学会了翻墙这项工夫,又仿佛回到了当年窥探对面女生寝室的时代。

偷窥的乐趣,最强的刺激!

一览无余啊!春色挡不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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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20: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娃需要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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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01: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大家看过周星驰和毛舜筠演的《情圣》没有?

里面的有几个耳光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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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7 08: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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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16: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你家姐妹,老婆,女儿,也让别人偷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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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16: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中,落到偷窥这一行当的,说明都是傻头傻脑的,处于初级阶段~~真正的老手,是可以让对面女生主动下楼 花前月下的~~ 自在还省得告发处分的风险 偶尔跑网上显摆还能说是罗曼史,颇得赞誉,而不像楼主,估计鄙夷一片了要~~

这世道,罪与刑不相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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