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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园地日报】] ★第一现场★梅芷老师茶社专栏【吟梅轩】隆重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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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0: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梅老师的文章能让人静心安神,他独特的人生阅历写入文字,其文字便有了一份从容与淡定。由hpudqx提议,征得梅芷老师同意,茶社管理层于今日正式开通【吟梅轩】专栏,日报在此向梅老师表示祝贺。

详情见此: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704883


重要提示:此分类为梅芷老师专栏,请广大茶客相互转告,不要使用此分类发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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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0: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maobu于2009-02-23 10:20发表的 ★第一现场★梅芷老师茶社专栏【吟梅轩】隆重推出 :
重要提示:此分类为梅芷老师专栏,请广大茶客相互转告,不要使用此分类发帖!谢谢。
.......
猫步的记者角色渐入佳境,特别是最后的提醒很重要。小兔子作为曾经的受害者应该深有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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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0: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来祝贺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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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0: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可是件大事!
祝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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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1: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maobu于2009-02-23 10:20发表的 ★第一现场★梅芷老师茶社专栏【吟梅轩】隆重推出 :

重要提示:此分类为梅芷老师专栏,请广大茶客相互转告,不要使用此分类发帖!谢谢。

.......


兔子是被水害了的。

这里拟一个规定,凡梅老师以外的人选用这个分类,删帖扣分挨骂肯定是免不了的。

请maobu兄顺便把版规重新理一下吧。20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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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1: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hpudqx于2009-02-23 10:40发表的 :
猫步的记者角色渐入佳境,特别是最后的提醒很重要。小兔子作为曾经的受害者应该深有体会的。

是个当模特的料,越走越有感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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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1: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maobu于2009-02-23 10:20发表的 ★第一现场★梅芷老师茶社专栏【吟梅轩】隆重推出 :
梅老师的文章能让人静心安神,他独特的人生阅历写入文字,其文字便有了一份从容与淡定。由hpudqx提议,征得梅芷老师同意,茶社管理层于今日正式开通【吟梅轩】专栏,日报在此向梅老师表示祝贺。

详情见此: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704883


重要提示:此分类为梅芷老师专栏,请广大茶客相互转告,不要使用此分类发帖!谢谢。

.......
这个很难控制的,总会有人不小心误用。误用后如果被扣分或挨骂,容易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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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1: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茶社的文化品味越来越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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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吟梅轩】还是放在书园旧梦比较合适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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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yu_xin51于2009-02-23 11:55发表的 :

这个很难控制的,总会有人不小心误用。误用后如果被扣分或挨骂,容易引起纠纷。




我考虑的是先从版规上定出这条,万一有人误用了大家可以提醒,如果他非要把提醒当成恶意的大家就骂他。

这年头,好人不好做啊,经常被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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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成为茶社的分类 至少每周要保证贴出两三篇文章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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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醉乡常客于2009-02-23 12:05发表的 :




我考虑的是先从版规上定出这条,万一有人误用了大家可以提醒,如果他非要把提醒当成恶意的大家就骂他。
.......

呵呵,我是懒人,总希望能够把问题“掐”死在摇篮里,不用再人为干预。
财神爷的思路不错,不过似乎掺杂了个人感情因素在里面。
为什么一定要放在“书院旧梦”里?
问什么不可以单独建一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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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reader于2009-02-23 12:07发表的 :
要成为茶社的分类 至少每周要保证贴出两三篇文章 呵呵

要保证每周贴出两三篇文章,至少每篇要保证由财神爷支付100大洋稿酬,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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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yu_xin51于2009-02-23 12:09发表的 :

呵呵,我是懒人,总希望能够把问题“掐”死在摇篮里,不用再人为干预。
财神爷的思路不错,不过似乎掺杂了个人感情因素在里面。
为什么一定要放在“书院旧梦”里?
.......


主要是书院旧梦里面妖气淡一些 ^_^

开博的话 是不是等到梅老师发表原创帖子到一定数量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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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呀!兔兔:))))
咱们要不也开一个——兔兔论股???咋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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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yu_xin51于2009-02-23 12:13发表的 :

要保证每周贴出两三篇文章,至少每篇要保证由财神爷支付100大洋稿酬,呵呵。

你真的很俗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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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hong于2009-02-23 12:14发表的 :

呀!兔兔:))))
咱们要不也开一个——兔兔论股???咋样啊?

又来hong烧兔子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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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hong于2009-02-23 12:14发表的 :

呀!兔兔:))))
咱们要不也开一个——兔兔论股???咋样啊?
泓泓的建议不错,我看也不必开新栏目,放在经济学简明教程里就可以——只要讲课费给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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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呀!就在经济学栏目里面也好,可是——

财神爷不给经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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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2: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reader于2009-02-23 12:14发表的 :


你真的很俗 呵呵
财神爷你没仔细读我的帖,当年我做过一首诗:“闲坐茶社望神州,庸俗八卦又一秋……”
不俗,就不是兔子,呵呵。
这首诗的水平和某著名主持人差不多,连平仄都没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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