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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说伞【书园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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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6 16: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旧时习作,读书偶得,望方家不吝指正)
  
  伞,我国古代叫“簦”,《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中就有虞卿“蹑蹻担簦说赵孝成王”的记载。我国最早的字典《说文解字》解释说:“簦,笠盖也。”“笠,簦无柄也。”刘宋裴骃《史记·集解》也说:“簦,长柄笠。”“笠之有柄者谓之簦。”簦字从竹,说明它是以竹作主要材料制成的。不过,那时的簦大概还不能随意开合。
  到了晋代,簦改称为“繖”。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在注《五帝本纪》时,引晋人皇甫谧的著作说,笠就是“繖”。唐代编写的《晋书·王雅传》中,有“雅遇雨,请以繖入”的记载,谈到了晋人使用繖的情况。“繖”字以“丝”作形旁,说明可能有了用丝绸制作的伞衣;以“散”作声旁,散可训开,是否以为着那时的伞已经可以自由开合了呢?可惜尚无实物可以证明。
  稍后,北齐魏收所撰的《魏书》中出现了“傘”字(今简写为伞),《魏书·裴延俊传附裴良》中载:“服素衣,持白伞白幡。”唐李延寿所编《南史·王缙传》也提到:“以笠伞覆面。”而清人钱咏则指出,从实物看,唐代的《吴岳祠堂记碑》中已有“伞”字。“伞”字虽然后出,但从字形上看是更像实物本身的形状了。
  伞在古代还有一个别称:盖。晋人崔豹在《古今注》里说:“太公伐纣,遇雨,乃为曲盖。”曲盖就是一种曲柄伞。因此宋人徐铉校《说文解字》增加新附字时,便释“繖”为“盖”。直到今天,湖北江汉地区的人还把有的伞叫做“雨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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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6 17: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想起作人先生的一些妙文呀。
不过读也有不明白的地方,还望能指教呀:
伞这东西,如果只是在材料和折叠这种性能上不同,如何要造这多字形,想必是期间在使用人(谁用)和使用时机(什么时候用)上有很大差异。比方说,伞通常是用在烈日天和雨天。埃及人的遮阳伞就发明的很早;雨天的伞大约是中国人发明的?那个叫鲁班的人和他妹妹比赛,结果他妹妹发明了伞,而鲁班造了30座亭子。呵呵。
我没有读过《说文》,也不清楚簦的发音(反切)是什么(猜想是读登字),所以“我国古代叫“簦””似乎有些断得早了点。国学网上有这样的文字:
http://economy.guoxue.com/print.php/5192
蹻(屩)也是草鞋的名称。《史记·平原君列传》:“虞卿者,游说之士也,蹑蹻担簦(长柄笠,类似今天的雨伞,但戴在头上)说赵孝成王。”
从“担簦”上看,戴在头上大约是无疑的。什么样子还不好猜想,但古人有帽子像两片成角度的瓦(还有成180度的冕旒,下部垂得珠帘,更像下雨呢,呵呵),与现在圆形伞还有不小差距,呵呵。这个“长柄”究竟是怎样的,因此就有了怀疑(如果像今天的伞柄那么长,就不方便戴了)。
国学网括号里的注释似乎也未必准确,再引一长篇(古代器物考据颇有趣呀)
地址:http://www.ming-yiguan.com/viewthread.php?tid=10776
李圭景 笠制證說五洲衍文長箋散稿 李圭景(1788—?)李德懋之孙

人事篇 / 服食類
  

冠巾

笠制辨證說

東方冠服之制。自檀、箕以來。文獻無徵。而檀君始敎民編髮蓋首。則此以編髮爲元服而加諸首也。今之所著笠制。則未知昉自何代。而或傳東方人善鬪。故箕子來東。爲制大笠長袖。使民不得便身。若枷杻然。此齊東野言也。大抵笠之爲字。《急就篇》注。大而有把。手執以行。謂之簦。小而無把。首戴以行。謂之笠。《篇海》。釋以簦笠以竹爲之。無柄曰笠。有柄曰簦。《說文》。簦。笠有柄者也。無柄曰笠。《詩·周頌·良耜章》。其笠伊糾。糾然。笠之輕擧貌。《詩·小雅·都人士章》。臺笠緇撮注。臺。夫須也。緇撮。緇布冠也。其制小。僅可撮其髻也。《詩·小雅》何蓑何笠傳。笠。所以御寒暑。名曰笠。載《越謠歌》。【《風土記》。越俗初與人交。封土壇。祭以犬雞。祝以《越謠歌》】君乘車。我帶笠。他日相逢下車揖。君擔簦。我跨馬。他日相逢爲君下。【《史·蔡澤傳》。躡屩擔簦。】白題。白笠也。漢潁陰侯斬白題將一人。《本草綱目》。笠賤者御雨之具。【《廣博物志》。柱作蓑笠也。】簦與笠。不過古之繖蓋之屬。如今雨傘也。宋孫穆《雞林類事·方言》。笠曰蓋。【音渴】傘曰聚笠。則其時卽宋之徽宗崇寧二年。高麗肅宗八年也。其所謂笠者。似非今制。則乃是折風之制。而俗所稱羅濟笠者。折風冠。一作折風巾。《雞跖集》。南齊永明中。高麗使至。冠折風冠曰。古弁之遺制云。星湖李氏【瀷】《僿說》。釋折風。引《通典》百濟樂。開元中置之。舞用二人。紫大袖裙襦、章甫冠、皮履。章甫。商冠也。東方本箕子設敎之地。必有遺制然也。今衣必尙白。殷制也。冠必有可徵者。東國古俗。只有折風笠。解者云。形如弁。李白《高麗詞》云。金花折風帽是也。花謂簷四葉。今之方笠也。後折風變爲蔽陽笠。【俗呼平涼子】蔽陽變爲黑漆笠。孔子曰。長居宋。故冠章甫之冠。卽從時也。東人尙傳箕子白馬之說。與《詩》有客白馬合。則東俗之笠子爲上服。卽夫子從時之義。《禮》曰。夏收殷冔。冔者。章甫也。注云。冔之名。出於幠。幠。覆也。折風。上如弁而四覆。則可以爲證也。何爲折風。按《靈樞經》。風從西北來。名曰折風。卽立冬之候也。乃是摧傷萬物之義。宜於冬寒故名也。余讀《都人士》。究及源本。而有得此詩。西周旣亡。東都之俗。亦漸衰改。故詩人思舊興感也。君子有弁有冕。而臺笠緇撮。則非朝祭之服。謂之行歸。則乃出入行道之飾。此男子之服也。臺笠亦恐有帽有臺之笠。如今俗竹笠。爲出入上服者。【臺笠。王圻《三才圖會》。臺笠。臺。夫須也。卽莎草也。以臺爲笠。所以御暑御雨。《譯語類解》斗篷註。釋諺解샫갓。今野農御暑蔽雨之笠子也。】《廣博物志》。禹始爲蓋。魏神元帝始爲傘。以愚淺見。星湖之以臺笠爲竹笠者未確。恐是折風帽之類也。今野簟笠。其狀獨不如弁乎。折風卽羅濟笠也。《勝國遺事》。新羅太宗以前。循土風戴羅濟笠。太宗以後。用唐制。然羅濟笠。則爲公私通行之常著。至麗朝猶然。因于必興本國水母木幹。宜黑衣靑笠之奏。從之。則麗制亦用笠。入國朝。惟郡邑吏。著羅濟笠。壬辰亂後。外邑吏廢羅濟笠。著竹笠。【《麗史》恭愍朝。于必興上疏言。《玉龍記》。我國始于白頭。終于智異。水根木幹。以黑爲父母。以靑爲身。文武百官。當黑衣靑笠。以順土風。從之。我朝亦有此論。而未得行之云。】《經國大典》。鄕吏常服。黑竹方笠。【方笠。不獨我東所稱。《續文獻通考》。李士華。撫州之崇仁人。宋亡。爲元更易方笠、窄袖衣。公獨深衣幅巾。人競爲迂。公曰。我故國之人。義當然耳。】別監常服。朱黃草笠。士族草笠。五十竹、馬尾笠、付竹笠。庶人草笠。三十竹。又竹織笠、繩結笠。此著笠之國制。而朝士則不及焉。【成宗四年癸巳。禁庶人冒著毛羅笠及膠草笠者。犯者竝鞫工匠。】與今制逈別。然此國制之最初典章。故以證之也。至於羅濟笠。則名以方笠。爲喪者出入之常服矣。此非古禮也。仍爲凶服之冠。而崔錦南【溥】漂到中國。(案:著有《漂海录》一书)【皇明時】中土人。以方笠爲問。崔答。國俗遭喪者。自處以罪人。故不欲見天日而然也。人以爲善對矣。【星湖李氏瀷駁之曰。愚謂崔。假飾不情。宜對曰。此東人折風之遺制也。禮不忘本。故遭喪者尙存此制。與縗絰同例。則事得其實。言有典則矣云云。】草笠則童子加冠。始著之。【《破閑集》。寒暄金先生嘗戴草笠。垂蓮子纓。至晩年猶然。靜處看書。深夜不寐。雖家人。莫窺其所爲。往往惟聞蓮纓抵案。輕輕有聲。觀此則中世人多著草笠可知矣。】掖隸常戴。倡優暫著而已矣。【草笠之名。見於《禮記》。諸侯使貢獸之服也。《文獻備考》。國制正雜職及士族。五十竹草笠。庶人三十竹草笠。竹者。指織縷之數也。以黃色細莖草纖織。草出江華及喬桐等邑。松都男女。專以織草笠爲業。他處不能也。】又有紗笠、朱笠、猪毛笠、驄笠等名。【紗笠、朱笠。爲文臣堂上所著。以爲戎服之具。毛笠、鬉笠。則爲武臣公私俱用焉。】高尙顔《效顰雜記》。笠制之高低。衣袖之闊狹。極則必反。本無定式。丙寅以前。笠則雲頭甚短而涼臺太廣。衣制則其齊曳地而袖廣五寸。當時以斯爲美。而丁卯之後。漸至變易。衣袖之廣。幾於尺餘。笠頭長或至八寸。齊則距地尺。而涼臺則太狹矣。庚子以後。又嫌其笠太高袖太廣。而日漸尙短尙狹。已復乙丑以前之規云。見此可知制度之變革無恒。而高氏之後。今爲數百年矣。衣冠變改。不可枚擧。笠則近世專尙涼臺狹而雲頭長。袖短狹於前。齊或僅過膝。帶取絛絲而最尙鈴帶。卽帶綬互結如鈴也。鞋取雙鼻。其隨時變改。不過十年之間。比古尤促矣。憲宗己酉之際。笠取短簷大帽。以便朝士乘翰林車。著笠車中不礙。而庶人皆效之。體幹長大者或可稱。而短小者不稱矣。笠之涼臺。前以濟州爲佳。今則不用濟州細織。【俗名三百回涼臺】有一種疏涼臺。【俗名孼統涼。統涼者。統營涼臺也。】此笠制辨證之大槪也。【笠類復有複平涼子。竹戰笠、氈笠、薜蘿繩笠、僧笠等類。而煩不盡錄。當有續錄。】李淸江濟臣《瑣語》。亦有笠制之論。其論曰。冠帶衣服之制。因時好尙。遷就變易。而潛與世道相符。甚可異也。中廟(中宗)末年。士庶常著笠。樣臺上極重厚高大。坪兒極狹。時人謂之東瓜臺上切餠坪兒。又用鴉靑絲。織作四帶。以四甲爲一腰蓋。猶有儀樣底意思。明廟(明宗,中宗子)丁未戊申年間。金公舜皐。爲慶尙右兵使。以前笠制不安於著雨帽。就舊制稍增損其低廣。體甚輕快。一時好之。其體立變。時人亦謂之金某體。然其後漸至頂頭極低。如覆食鉢蓋子。邊坪極廣。幾張小傘。宛如僧笠。造笠帽者。極廣其帖間。以稱盛受。豈其本意哉。又曰。帶子亦好著廣多繪。廣多繪。亦僧家所著也。未久。復兩宗禪科。佛敎大行。此實其兆也。辛亥壬子年間。士子衣服。其袖口狹。曰唐體。自丁卯以後。大闊其袖。亦曰唐體。此一唐體也。而何前後異也。予曾赴京。見中原人衣服。非其體制變易而然也。內衣必狹以取溫。外衣必闊以爲儀。我國徒欲慕華而不知表裏制別。前之唐體。竝狹表衣。後之唐體。亦闊裏衣。豈非可笑。自近年來。士庶皆好以革爲帶。業織絲者幾乎失利。佩刀競尙長大。甚者或佩小環刀。無乃將有兵革之事歟。甚是可虞。李芝峯睟光《類說》。羅濟笠。不如所始。但以名觀之。疑出於新羅百濟時。《高麗史》。辛禑元年。始令各司胥吏著白方笠。本朝爲外方吏人所著而黑之。壬辰變後。久廢不復。崔有源爲京畿監司。首令營吏依平時著羅濟笠。吏等甚苦之。未幾還廢。李孟休《春官志》。肅宗辛未。申白衣之禁。上又以笠制與前大異。臺帽短涼臺狹。令三司痛禁之。一依孝宗朝笠制。備局依古制定式。臺帽高。布帛尺四寸五分。涼臺之廣。亦如之。
我王考靑莊館先生(作者祖父李德懋)所撰《耳目口心書》載《笠當改造》。而其略曰。今之笠制。轉益高廣。諺曰。笠太寬。項羽孱。笠破敗。學者悖。只製小笠。騎步野行。以爲禦雨遮陽之具可也。而其制大帽受額。帽頂不必若今笠之平若割截。亦不必尖如氈笠。但微殺頂圍。使之不稜。簷可布帛尺二寸五分。纓廣而不必長。觀平壤武烈祠李如柏畫像。可知也。按其制。此其樣也。憲廟戊申己酉之際。無朝令而笠制忽改。大帽短簷。然帽上平截如舊。簷圍則比前稍狹。可至周尺一尺弱。然若有志者更改帽上稍圓。簷圍復狹。而度以周尺五寸强。則制甚便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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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6 22: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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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7 12: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承2、3楼朋友谬赞,实不敢当。
正如2楼朋友所说,“‘我国古代叫“簦”’似乎有些断得早了点。”鄙人未读到过更早的关于伞的材料,所以在时间上只是做一大致的推论。
关于《史记》和《说文》的解释有点孤证的感觉。不过,您征引的文章中的这句话“《急就篇》注。大而有把。手執以行。謂之簦。小而無把。首戴以行。謂之笠。”确可为旁证。也就说明您的“从‘担簦’上看,戴在头上大约是无疑的。”还是值得商榷的,似乎“簦”从开始就是用手举的。而且“担”这个词经我查阅工具书(《故训汇纂》),应为“手举物”的意思。
以上,鄙人以为“簦”之为早期“伞”的雏形似无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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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14: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篇棒子的文章大约是考据比较清晰的,涉及到从笠的功能“挡风遮雨”等。关于簦和伞的关系,也介绍的比较清晰呀。呵呵。可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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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7 16: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导师一直告诫我,越是短小的文章越难写,须得字字琢磨才可下笔,且容不得些许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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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2: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倒是,如果写的文章别人看后觉得没有多余文字可改,那确实是比较简练了,写这样的文章不容易,一般作过编辑的多有这类工夫。

  就本人看,难写的短东西一是广告词,没有雄厚的文史等知识积淀很难写好;再是词条类的东西,也不好写,因为难免过去有人写过,要想出“花”见“彩”谈何容易。总之,无论作什么事,只要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文史知识必不可少,有了文史知识积淀,会使你的生活和事业增添许多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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