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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轶事】] 能叫阿Q为何不能叫赵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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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04: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有关赵C的官司已经有两年多了,出人意料的是,当地法院一审判决公安机关败诉。不过,由于操作起来有些困难,而且很明显,此例一开,将会给国人的“姓名领域”带来深刻而复杂的影响,所以,作为政府机关,公安部门确实责无旁贷,必须上诉。

叫不叫赵C,其实对个人来说无关紧要,但对社会而言,却是所谓自由权与法规之间的博弈。   



我们惊讶于赵C的执着。关于姓名的作用等等,估计有关人员经过两年多的劝说,早已经可以出学术论文了,或者至少也是专家。据我这样愚笨之人看,姓名是确认一个人的符号,尽管众人都想起个好名,但毕竟还只是符号,附属于活生生的人,是为人服务的。阿Q毕竟是虚构的人物,不需要办身份证,也不要社保卡,他不会遇见生活中的不便。如果姓名成了累赘,今天打官司,明天吵架,办事的时候,不是录入不进去,就是检测不到,那倒不如随便称呼阿猫阿狗好了,只要方便舒心。

我觉得,姓名权固然很重要,但也要遵从一定的规范。这个规范,首先当然是法律层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精神,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并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姓名登记项目保持一致。是少数民族的,如果有必要,可以同时加注本民族文字。但绝对不应该混用。否则,汉字混杂英语字母、俄语字母、日文平假名、希腊字母等等,或者反过来,那不乱了套吗?其次,这个规范也是文化层面上的。中国人通用汉字,几千年来用汉字书写自己的姓名,是约定俗成,是区别于其他国家、民族的标志,虽然并没有强制性,但就像公理,几乎用不着证明。还有,坦率地讲,道德规范。既不利人又不利己的事情,当然还是少做或者不做为好。

但是赵C的执着,也并非没有意义。他让我们思考,规范的边界在哪里?自由权如何正确行使?特别是结合当前热议的电视台台标规范问题,更让我们看到,在语言文字方面,外来文化的影响与冲击,语言文字的规范与发展,实在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转帖自http://ygzxw.com.cn/n30549c3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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