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6日,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评选揭晓
贾春旺等高检院领导亲切会见受表彰单位代表
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先进基层检察院受到隆重表彰
2007年2月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日报联合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共同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评选结果今天揭晓。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等10个基层检察院从全国2861个基层检察院和200个第二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第二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暨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讲话,向获奖基层检察院表示祝贺,并向支持参与这个评选活动的中国全国记者协会及社会各界表示感谢。
荣获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称号的是:严格执法、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的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敢办大案要案、连续三年起诉案件无无罪判决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以各类优秀办案人员为队伍支撑、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改革前沿、激流勇进、敢于创新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注意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预防犯罪成绩突出的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引入国际先进管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科技含量高、经费保障逐年提高的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文化育检、大力弘扬检察文化的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倡导终身学习、团队学习、快乐学习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善办窝案串案的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本届评选活动于2006年11月21日正式启动,得到了高检院领导和各级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评选活动办公室按照报纸85%、手机短信12%、网络3%的比例统计出初选结果,并按票数高低进行排序。前15名候选基层院经高检院政治部审定,经过来自高检院政治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记协、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妇女报和检察日报的评委的无记名投票,最后产生出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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