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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08: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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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2月12日中国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收复南沙群岛。
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对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致意见.三大盟国决以不松弛之压力,从海陆空各方面加诸残暴之敌人,此项压力,已经在增长之中.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扩展疆土之意思.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夺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捻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独立.基于以上各项目的,三大盟国将继续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斗,以获得日本无条件之投降.
这是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会议上美国总统哈利·S·杜鲁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和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联合发表的一份公告《 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或《波茨坦宣言》。 。这篇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声明三国在战胜纳粹德国后一起致力于战胜日本以及履行开罗宣言等对战后对日本的处理方式的决定。
1945年7月17日,苏美英三国首脑在柏林近郊波茨坦举行会议,会议期间发表对日最后通牒式公告。由美国起草,英国同意。中国没有参加会议,但公告发表前征得了它的同意。苏联于8月 8日对日宣战后加入该公告。
公告共13条,主要内容有:盟国将予日本以最后打击,直至停止抵抗;日本政府应立即宣布所有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日本投降后,其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由盟国指定的岛屿;军队完全解除武装;战犯交付审判;日本政府必须尊重人权,保障宗教、言论和思想自由;不得保有可供重新武装作战的工业,但容许保持其经济所需和能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准其获得原料和资源,参加国际贸易;在上述目的达到和成立和平责任政府后,盟国占领军立即撤退。8月14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军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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