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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瞿同祖:无法避开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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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0: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读爱看首页>报纸电子版首页> 东莞时报 > 2008-10-20 > 文化周末·读工场 > 正文
瞿同祖:无法避开的经典


  10月3日,著名历史学家瞿同祖先生因病逝世,享年98岁。瞿先生的驾鹤仙逝,不仅法学界哀绪弥漫,各人文领域的学人也扼腕伤情。
  瞿先生出身世家,幼承庭训,奠国学之始基,后被保送至燕京大学,主修社会学。初因其学位论文《中国封建社会》引起国内学界瞩目,此后辗转美国,成为国际学界翘楚。
  本报特此辑录瞿先生生前事略,聊表追思与纪念。
  1981年的重庆,22岁的西南政法大学大三学生梁治平在书店看到了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这本书挤在书架上,毫不起眼。但是年轻的梁治平一翻开它,就感到自己的内心得到了某种震撼和共鸣。
  “用如此宏大的视野对中国法律与文化做总体论述,在当时看来如此别具一格,在正统的法制史著作里无从得见。”27年后,已经是中国最著名法学家之一的梁治平在向本报记者谈论这本书时说。
  这本书完成于1944年,作者叫瞿同祖。对于这个名字,一般读者知之甚少,甚至当他在刚刚过去的10月3日溘然长逝时,也没有在公众中引起什么波澜。然而在国外,他的两本专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和《清代地方政府》,已经成为国际上研究中国无法避开的经典。
  图书馆里的年轻人
  瞿同祖,字天贶,后改天况。1910年7月12日生于湖南长沙书宦世家。20岁以优异成绩被保送到燕京大学,主修社会学。他的同学里,有个叫费孝通的年轻人。
  “我的兴趣并不在研究现实的社会状况,而有志于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古代社会。”在大学,这样的志趣奠定了他后来的治学方向。
  1934年,瞿同祖获燕京大学文学学位后,进入燕京大学研究院,在吴文藻与杨开道的指引下,从事中国社会史研究,两年后获硕士学位。他的硕士论文《中国封建社会》193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旋即成为中国社会史研究领域的重要参考书,并被译成日文在东京出版。这一年,瞿同祖27岁。
  抗日战争爆发后,瞿同祖只身南下,在云南大学社会、政经、法律三系任讲师,后升任副教授、教授,开设“中国经济史”、“中国社会史”及“中国法制史”三门课程,1944年兼任西南联合大学讲师。在此期间,瞿同祖撰写了《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从法律和社会的角度研究中国历史。但是,后方资料缺乏,找不到《宋刑统》让他深感遗憾。
  通过吴文藻先生的介绍,瞿同祖认识了来华访问的社会及经济史学家魏特夫(K. A. Wittfogel)。后来魏特夫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成立了中国历史研究室。1943年费孝通应美国国务院之邀赴美访问,晤魏特夫时说起瞿同祖,魏氏即来电,邀请去任研究员。1945年春,瞿同祖和妻子儿女抵达纽约。
  两本经典问世
  在哥伦比亚大学的业余时间,瞿同祖一边旁听课程,一边着手翻译《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在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他找到了《宋刑统》,补入书稿。在哥伦比亚大学的10年间,瞿同祖除了完成《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翻译,并完成一篇重要的论文——《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作为《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深化和补充。同时,还完成了《汉代社会》一书的著述。
  1961年,《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英文版改名《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出版,收入法国巴黎大学高等研究实用学院经济及社会科学部的《海外世界:过去与现在》丛书。
  英文《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的问世,受到了国际汉学界和史学界的广泛关注。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及非洲研究学院学报》称赞说,这“无疑是西文中关于中国法律最好的一本书。”而1963年第24卷的《哈佛亚洲研究学刑》也指出,“作者不仅阐明了法律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的作用,并且对社会结构性质的理解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1955年,应费正清邀请,瞿同祖去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在瞿同祖的回忆中,哈佛大学的图书馆让他念念不忘。为了方便他研读资料,图书馆管理员给了他一把钥匙,可以随意取书,闭馆时也可以进去。在哈佛,他完成了《清代地方政府》一书,并于1962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在这本书中,瞿同祖先生采用政治社会学的方法,既描述、分析和诠释中国清代州、县级地方政府的结构与运作,也探索了绅士在地方行政上的作用,这一研究大大推进了对传统中国政府和行政的研究,成为其学术历程中又一重要创新之作。
  同年,他应邀前往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系任教,开设“中国通史”课,并讲授古汉语。
  沉默的大师
  1965年,瞿同祖辞去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职,取道欧洲回国。
  这一年,瞿同祖55岁,对于一个学者来说,正是学术的黄金期。可是满腔热情遭遇的却是冰冷现实——因为种种原因,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没能给他安排工作,只好住在宾馆,后来回湖南老家,仍然是住在宾馆,生活没有着落。随之而来的文化大革命,使瞿同祖再也无法安心研究千百年来的中国法律与社会。
  一直到1971年,他才结束了长达6年的赋闲,被安排在湖南省文史馆工作。1978年,调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任研究员。此时,瞿同祖已经年近70,患上了严重的胃病,多次被送到医院急救。
  据瞿同祖向友人回忆说,他本来已经在构思一本关于中国法律史的书,也搜集了不少材料,但是老病缠身,力不从心,著书的念头也就被迫放弃。在回国后的半个世纪里,除编译出版《艾登回忆录》、《史迪威资料》,以及代表中国出席一系列国际学术会议之外,瞿同祖再也没有留下什么有分量的著作。
  直到今年10月3日,瞿同祖在北京协和医院走完了长达98年的一生。在几乎贯穿了20世纪的时间里,他留下的著作,也不过四本书、数篇论文。根据瞿同祖先生遗愿,丧事从简,不举行告别仪式,遗体供医学解剖后火化。
  “即使在1981年,瞿同祖先生在国内还是没有什么影响力。”梁治平在谈到当年读《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时说,“人们不知道,这位默默无闻的老人,论起学术地位,在国际上已经是一位大师。”
  多年以前,梁治平曾托人将自己的著作带给瞿同祖先生,表达对这位前辈的敬意。本来他很想亲自拜访瞿老,因为担心老人身体不好,不便打扰,没有见面。“如今,想与瞿先生促膝而谈,也没有机会了。”梁治平叹道。
来源:http://press.idoican.com.cn/detail/articles/2008102052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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