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月31日发出通知,提出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通知说,根据2008年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8〕302号)和2008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8〕309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通知明确,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从2008年10月27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0.27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从4.86%调整为4.59%。
二、从2008年10月30日起,下调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0.27个百分点,从3.15%调整为2.8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贷前审查,加强贷后管理,切实控制贷款风险。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各地在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 | 当年缴存 | 0.72 | 0.72 | 上年结转 | 3.15 | 2.88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4.32 | 4.05 | 五年以上 | 4.86 | 4.5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本文来源: 新华网 作者:孙玉波)
http://news.163.com/08/1031/16/4PJKRI7S0001124J.html
我们买住房公积金,其实就是给钱这些开发商炒高楼价!老百姓利益集团是该联合维护自己利益的时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