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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国家工商总局: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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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00: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新闻网10月14日报道 近期,一些地方在广告发布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国家工商总局今天上午发出通知,要求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

通知中说,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专供×××(国家机关)”内容的,均属于违反《广告法》规定,各级工商机关应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对于捏造事实,发布虚假广告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依照《广告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来源:北京晚报)
http://news.163.com/08/1014/15/4O7NBO0P0001124J.html
广告多是假的, 韩国明星多是整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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